試用期簡單合同范本
合同中可以約定適用的法律和爭議解決的方式,以確保雙方在發生爭議時有據可依。如何撰寫優秀的試用期簡單合同范本?這里分享一些試用期簡單合同范本寫作案例,供大家參考。
試用期簡單合同范本篇1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主管部門:
地址: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性別:民族:
出生年月:參加工作年月:學歷:
何時畢業于何校何專業:
何時獲何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何時獲何技工等級任職資格: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溫州市人事局關于規范市級事業單位臨時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并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1,試用期內每月工資元,試用期滿后每月工資元。
2,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克扣,拖欠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負責人)
乙方(簽章)
年月日
試用期簡單合同范本篇2
一、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
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新規定:需提前三天通知依據勞動法,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限的約定
《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三、試用期工資
另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5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并不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綜上,勞動者如要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三日向用人單位提出。如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后,用人單位以各種借口不予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可向專業的律師咨詢,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試用期簡單合同范本篇3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其中試用期為兩個月,至年月日止。試用期內經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單方面內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延長乙方的試用期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條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崗位、工種)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第四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甲方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實行計時工資。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每月10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七條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時間:年月日時間:年月日
試用期簡單合同范本篇4
__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身份證號,年月日參加工作,年月日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年月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元人民幣,工資發至年月日,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年月日
用人單位簽字:
年月日
試用期簡單合同范本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試用期崗位
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試用期月薪
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___________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a.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b.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c.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a.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b.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a.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b.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c.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a.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b.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c.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b.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c.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試用期簡單合同范本篇6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為了工作管理規范,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簽定聘用協議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屬臨時聘用人員,試用期兩個月,上崗時須一次性交納醫療質量保證金______元,雙方自愿簽定聘用協議書。
二、乙方任職工作期間,自覺遵守醫院規章制度,享受甲方在職正式工作人員的節假日生活福利待遇。試用期間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合格后由雙方根據工作崗位、個人能力、執業證書持有情況商定;試用期內不享受浮動工資待遇,待期滿后由科室負責人根據工作情況發放。聘用期間,每滿一年,根據工作情況、業績調整一次工資待遇;聘任期間所發工資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待遇。
三、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任職、晉職資格考試的.相關證明;根據工作需要,乙方可以申請到上級醫院進修學習(另行簽定進修協議)。
四、乙方在工作期間各種待遇同正式工作人員,年度內違規3次以上或不聽勸告,予以解聘。非工作期間發生人身意外傷害,責任自負。
五、聘任期滿需解、辭聘時,雙方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乙方離崗時,甲方退還全部醫療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不再負責安置。
六、乙方聘期未滿私自辭聘或給甲方造成工作困難或損失時,甲方有權扣除醫療質量保證金并不再退還。甲方無故解聘乙方,須雙倍返還保證金。
七、甲方如因工作需要,經縣衛生局和縣人事局批準,優先錄用乙方為正式工作人員。因上級部門政策或第三方原因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免責。
八、解除合約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解聘:
(1)不能履行協議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2)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
(3)違反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給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4)不服從安排、不認真工作或曠工年滿5天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辭聘:
(1)甲方不能履行協議的;
(2)工作生活中確有特殊困難不能繼續履行協議的;
(3)經過甲方同意的其他情形。
3、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終止協議,如一方違反協議規定,另一方可以提出終止協議。
4、因上級政策規定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時,要提前解除協議。
九、本聘任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聘期為一年,自簽定之日起執行。
以上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蓋章)
乙方:___(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試用期簡單合同范本篇7
試用期合同與企業正式勞動合同一樣,同樣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護和維護應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適應,而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各類隱含虛假報酬、工作內容、工作性質等欺騙性質信息的維權行為。同時,也是作為企業初步考察應聘者的能力與潛力的方式,以此來分配和確立應聘者的職能及崗位。本文簡要以案例形式分析了試用期合同的簽訂問題,望對您有所裨益。
一、案例
某公司因工作性質的原因,人員更迭頻繁,為保障公司業務的順利進行,不斷有新人被招聘進入公司,同時又不斷有員工離開公司。在離職員工中,很大一部分為新招聘員工,他們當中一部分人經過一段時間的試用,公司發現其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關系;一部分人因感覺不能適應公司的工作強度和工作性質,或不滿意公司提供的工作條件而提出辭職。
暫且不說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時需要嚴格的法定理由和程序,單單與每一個新入職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再辦理離職手續,這個過程就讓人力資源部的工作顯得非常龐雜。于是,人力資源部設計了兩種應對這種情況的勞動合同,一種是試用期內暫時不簽訂勞動合同,在試用合格后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另一種是僅對試用期內簽訂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二、提示
(一)試用期是考察期
大量用人單位為避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時履行繁瑣的手續,往往在招用勞動者時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與勞動者單獨簽訂一個3個月到6個月不等的“試用期合同”,“試用期合同”期滿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該勞動者。試用期考核過關的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履行勞動職責;未通過試用期考核的,則直接終止試用期合同,不再轉正錄用。但事實上,用人單位這樣的做法卻是違法的。
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是,無論試用期多長期限,崗位有多重要,試用期內都應當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內不簽訂勞動合同,或僅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不僅不能防范用工風險,反而會給用人單位帶來更大的用工隱患。
(二)試用期不能沒有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建立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雖然與轉正后的正式勞動關系相比具有靈活用工的特點,但試用期勞動關系也屬于勞動關系的一部分,建立試用期勞動關系,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法律同時賦予了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一個月期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可以利用一個月的時間對勞動者的工作能力進行初步快速的考量,經過一個月的考察,對初步確定與用人單位發展相符,具有培養潛力的人員,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對經初步考察明顯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應當說明理由后盡快與其辦理解除勞動關系的手續。
用人單位應當特別注意一個月的時間期限,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約定工資標準兩倍的工資,超過一年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僅建立試用期合同的,試用期不能成立
法律并未禁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但是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來說有百害而無一益。《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能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因此,首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試用期期限和勞動權利義務簽訂的試用期勞動合同,被視為約定短期固定期限的正式勞動合同,不具有用人單位對“試用期勞動合同”的預期法律后果。
其次,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具有特殊法定情形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勞動合同”因具有短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故而應當計算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占用用人單位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易于形成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增大了用人單位的用工負擔。
最后,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不能成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不適用試用期的約定及法律規定,“試用期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終止、解除、續訂等均應當遵循勞動合同的一般規定,執行起來較試用期用工規定相比更為嚴格,違背了用人單位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的初衷。
三、操作
(一)在黃金三十天內簽訂勞動合同
自員工入職的30天內,即從試用期開始就簽訂勞動合同,完善人力資源的'管理工作,可以從流程的開端就防止爭議的發生,免除用工風險和管理過程中不必要的麻煩。
(二)注意招聘技巧,巧妙設計錄用條件
招聘是員工管理的第一個步驟,也是人力資源管理的入口環節,除了嚴格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確定權利義務,防止風險發生之外,還應對試用期更為重視,特別是試用期可以即時無補償解除的運用要素。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巧妙設計招聘錄用條件,在選拔人才的同時,為試用期內順利處理勞動關系打好基礎。
四、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試用期簡單合同范本篇8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律師事務所)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登記地
實際經營地
聯系方式及電話
乙方(律師)姓名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律師執業證書號碼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通信地址
郵編
聯系方式及電話
(說明: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聯系方式、通信地址及電話發生變更,應在發生變更之日起三日內通知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工作性質、業務范圍、章程、規章制度以及工作要求的前提下,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實習律師。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在聘任期內,甲方對乙方在政治思想、組織紀律、職業道德、律師業務等方面實行領導、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聘任期內乙方如有違法亂紀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或其他不適宜繼續從事律師工作的行為或情況,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第四條甲方負責按規定程序為乙方申辦《實習人員工作證》,出具工作介紹信,提供必要的實習條件等;
第五條乙方在實習期間,甲方為乙方指派三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帶培律師,乙方協助帶培律師辦案,可根據辦案收費情況和乙方的工作量大小及其表現,由甲方酌情給予適當的酬金;
第六條乙方實習期滿后,甲方負責對乙方客觀公正地作出思想道德、業務能力、和工作態度的書面實習鑒定。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在聘任期內,依法執行職責,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并按甲方的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第八條乙方在實習期間,應接受甲方指派的律師帶培,不準獨立以律師身份開展律師業務;
第九條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保守甲方的業務秘密。
四、合同解除條件
第十條因乙方疏于履行義務,情節較重,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乙方可以在受聘期間申請解除實習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離職前應辦妥工作交接手續,應在辭職申請獲得甲方批準之日起十日內將《實習律師證》交回甲方。
五、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或主管司法行政機關協調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市司法局一份。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