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解除合同協議
合同中應明確勞動者的待遇條款,并確保這些條款的明確性和公平性。優秀的勞動合同解除合同協議要怎么寫?下面給大家整理勞動合同解除合同協議,希望對大家能有幫助。
勞動合同解除合同協議篇1
編號:
你與我單位訂立了(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從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內從事工作,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年。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條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系):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年月日
甲方單位(章):勞動者(簽名):
送達時間:年月日簽收時間:年月日注:《證明書》一式四聯,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
勞動合同解除合同協議篇2
__:
您于__年x月起就職于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崗位是__。現因下列第__(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__年x月__日簽訂的為期x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于__年x月x日解除,勞動關系同時解除。
1.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醫療期滿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10.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雙方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請您于__年x月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__年x月x日
勞動合同解除合同協議篇3
解除勞動合同的含義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只對未履行部分發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
1.員工提出辭職,需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提出辭退員工,需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
用人單位發給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人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如果工作時間不滿1年,按1年計算。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一定的培訓或調整到其他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按上述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但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除了按上述標準發放經濟補償金,還應發給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果辦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了退休、退職待遇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4.勞動合同訂立時,“約好”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又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方:
乙方:(員工工號:)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年月日;
二、方支付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元;
三、;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勞動合同解除合同協議篇4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員工工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入職甲方,甲乙雙方簽訂的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現乙方因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據乙方的申請,雙方同意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甲方與乙方結清以下款項:
1、至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之日止乙方醫療期工資_______元。
2、甲方發給乙方相當于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_______元。
3、甲方向乙方額外支付相當于_______個月工資代通知金人民幣_______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于_______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人民幣_______元。
上述1、2、3、4項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同意現金領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資帳戶中。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廠牌等屬于公司的物品,甲方給乙方開具離職證明。
四、乙方承諾由其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甲方將提供協助。
五、乙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交接辦結時,甲方與乙方結清工資、經濟補償等費用,乙方同意此后放棄向有關機構(包括乙方、勞動部門、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張其它工資(含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患病待遇等相關之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以下空白無正文)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
乙方(簽字畫押):
年月日
勞動合同解除合同協議篇5
編號:
勞動者身份證號碼:
因根據《勞動合同法》第章第條第款第項之規定和勞動合同第十八條項之約定,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或簽訂的勞動合同,于年月日
解除(終止)。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前的工作崗位為,在甲方工作年限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按月支付乙方,計人民幣元。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入乙方個人檔案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委托代理人)
勞動用工登記機關蓋章
勞動用工登記日期
年月日
勞動合同解除合同協議篇6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兩者之間的勞動合同解除事宜,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解除事宜,達成了一致性的意見。雙方確認勞動合同于年月日解除,解除性質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
二、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為年月日,工資結算截止最后工作日,社保及公積金截止到年月。
三、在公司規定的離職截止日期前,未辦理任何離職手續就擅自不到崗,將按公司規定視為曠工;曠工超過2個工作日將以嚴重違反公司休假和考勤制度為由被開除。此種情形公司將不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補償金。
四、乙方在職期間的年假已經休完,在職期間的各種福利待遇已經享受完畢。
五、甲方愿意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相應費用:
1、根據乙方在甲方處工作年限,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為N+1個月的工資,計(大寫)元;
鑒于乙方在甲方處的工作年限已達十七年,現甲方同意另行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四個月工資的特殊津貼,計(大寫)元。
以上兩項共計人民幣(大寫)元。
3、支付時間為工作交接完成后十五日內,支付方式為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打入乙方在職期間的工資卡里。
4、本協議簽訂之前甲乙雙方均已了解勞動法相關法律規定,上述費用包含了乙方所應得的法定經濟補償金、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可能享有的其它經濟性權益、乙方的一些未結費用以及乙方與甲方存在一些爭議但在解除合同時已經達成一致性意見,可是又不宜于明確列出的其它費用等,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已無任何勞動糾紛。
5、如果乙方不能完成工作交接,則甲方有權暫扣乙方的上述費用,直到乙方完成工作交接之后再行支付。
六、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皆負有保密責任,雙方皆不得擅自泄露。乙方對在職期間所接觸到的甲方經營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本協議簽訂后,乙方不得散布對甲方的任何負面信息或評論。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于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時間:時間:
勞動合同解除合同協議篇7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編號:_______
我單位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與(身份證號:)在本單位工作崗位為,訂立的合同編號為,合同期限為的勞動合同,茲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下列第項規定予以(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單位(章)_______
員工(簽名)_______
簽收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收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
1、此證明書壹式貳份,單位留存備檔壹份、員工個人留取壹份。
2、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
勞動合同解除合同協議篇8
甲方(企業名稱):
乙方(個人姓名):
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就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之相關事宜達成以下
協議:
1.雙方同意于年月日起解除之前訂立的勞動合同(關系)。
2.乙方已于本協議簽署前完成了同甲方的工作交接,并未在甲方承建(監)的建設工程項目中繼續擔任項目負責人。
3.截止本協議書簽署日,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糾紛及未了結債權債務。
4.以上內容經雙方共同認可屬實。
甲方(企業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