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衣庫兼職簽合同嗎
如今的大學校園里,不少大學生都會選擇兼職。很多人認為兼職只是短暫的,所以不需要簽合同。這樣的想法是否正確呢?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優衣庫兼職簽合同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兼職,也就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法律未要求簽訂合同,建議簽訂合同
盡管我國并未要求兼職必須,但是。為了維護自己合法利益,需要簽訂兼職合同。簽訂的兼職合同中要注意寫明:雙方姓名或名稱、聯系方式、工作內容、報酬及給予方式等一些信息。如果是單次工作的,最好要寫上完成工作的日期。這樣一來雙方的權利義務事先確定,兼職過程中也比較放心。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第六十九條規定,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上面的法條規定里面寫明了“可以”訂立合同,那么,也就是說兼職與用人單位不是強制性要求訂立勞動合同的,可以訂立也可以不訂立合同。
二、注意事項: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我國相關法律并沒有明確兼職是否需要簽合同,但是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華律網小編建議最好還是與對方簽訂一份合同,這樣也是對自己利益的一份保障。如果你與對方就兼職的相關事情產生了糾紛,且無法很好的解決的話,可以聘請律師專業律師為您解決相關問題。
三、法律上的相關規定
1、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
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定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報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的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3、《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四、特別注意
1、畢業生一定要到合法機構從事兼職工作;要求交費的用人單位,不要去應聘。
2、在實務處理中,仲裁部門很多時候也是按照大學生兼職不屬于勞動者的原則執行,爭議的處理應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務協議以及公平原則處理。
3、用人單位使用兼職大學生不屬于"非全日制用工"范疇,不受非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