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律師合同范本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小編在這給大家整理了一些最新律師合同范本,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最新律師合同范本1
(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
(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
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 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 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 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年。從年月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
乙方:重慶市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最新律師合同范本2
甲方(出賣人):____都城物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買受人):____勁松路甲1號松華園小區 單元 房業主
鑒于:
1、__年 月 日,甲、乙雙方共同簽訂了《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合同編號: ),乙方購買___勁松路甲1號松華園小區住宅樓(都城心嶼),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人民幣 元。
2、甲方應于__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華園小區住宅樓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書》,甲方自__年5月20日起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違約金截止至__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__年5月30日辦理了入住手續,接收了商品房。
6、自__年11月1日起至__年5月19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對照《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甲方按日計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人民幣 元。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執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人民幣 元,于__年 月 日前以現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給甲方開具收據。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違約金,視同甲方已履行違約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錢給付主張或要求。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最新律師合同范本3
李晨華(男,出生日期:19__年10月16日,國籍:中國,身份證號碼:)、王 曉辰(女,出生日期:19__年7月19日,國籍:中國,身份證號碼:)于20__年11月17日,在上海市信誠律師事務所,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財產約定協議》簽字。
經審查:上述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前面的《財產約定協議》;雙方在訂立該協議書時具有法律規定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該協議書的內容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依據上述事實,茲證明如下:
李晨華、王曉辰于20__年11月17日在上海市信誠律師事務所訂立了前面的 《財產約定協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之規定,該協議書上李晨華、王曉辰的簽名均屬實。
上海市信誠律師事務所
見證律師:唐建東
見證律師:王琪
二O__年十一月一十七日
最新律師合同范本4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與________發生________糾紛,甲方欲委托乙方為代理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委托事項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乙方指派乙方____________系人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的授權范圍
1.為訴訟進行調查、取證、撰寫訴訟文件,參加法庭審理、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或反訴、申請強制執行。為仲裁進行調查取證參加仲裁活動,承認、放棄或變更仲裁請求、進行和解。
2.參與庭外調解、和解。
第三條 乙方承諾
1.乙方在本協議規定之權限范圍內進行代理活動。
2.全面及時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3.及時向甲方提出有關意見及建議。
4.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5.將案件進展情況及時通報給甲方。
6.及時完整地向甲方移交有關檔案。
第四條 甲方承諾
1.向乙方提供乙方為辦案所需要的文件及背景資料和有關證據并保證前述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2.為乙方辦案律師出具辦案所需的訴訟法律文書并在需要時加蓋印章。
3.不再另行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或任何第三方辦理本合同的委托事項。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不再和訴訟當事人或任何第三方達成任何調解協議。
5.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訴訟當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訴訟協議內容。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1.甲方應在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
2.上述費用不包括差旅費、訴訟費用、仲裁費用等其它費用。
第六條 其它費用
其它費用是指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該等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律師去往北京市外以及在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甲方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提供的權益憑證非法等情形;
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律師工作費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無故終止合同、再委托任何第三方、私自與訴訟當事人或第三方達成任何調解協議等情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3.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向訴訟當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訴訟協議內容的,甲方承擔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4.甲方未按規定時間支付律師費,每逾期一日按律師費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
第九條 關于退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2.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其他非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各方簽字起生效。
第十二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律師合同范本5
見證委托人:張某某,男,漢族,19__年_月出生,住__市_號。
見證事項:協議簽署見證。
見證過程:
20__年10月8日,__律師事務所接受見證委托人的委托,根據與其簽訂的《委托協議》,指派___、___律師為見證律師。具體見證過程如下:
一、 要求張某某、盧某出示身份證,核對二人身份真實性。 張某某身份證號:3701______________;盧某身份證號:3701______________。二人身份證均在有效期限內。
二、詢問張某某、盧某是否清楚為張某做擔保的《學費津貼協議》(MOE Tuition Grant Agreement)內容及明白所承擔的義務及可能會出現的責任。
二人對該學費擔保協議的內容和自己承擔的義務及可能會出現的責任清楚明白。
三、 詢問張某某、盧某是否是自己真實意思的表示。
二人均稱沒有受到欺詐、脅迫等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情形,二人自愿簽署該協議。
四、在上午10時20分,張某某、盧某分別在該協議相應位置簽署姓名。見證律師___在相應位置簽署姓名,表示對張某某、盧某二人簽署該協議真實性的見證。整個過程在上午10時35分結束。
見證結論:見證律師經見證認為:張某某、盧某簽署《學費津貼協議》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見證聲明:
一、委托人張某某、盧某應對其提構相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責任。
二、本所律師見證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進行。
三、本律師見證書僅作為見證委托人簽署《學費津貼協議》的合法性予以見證,不享有《學費津貼協議》的任何權利,不承擔該協議任何義務。
四、本所對該《學費津貼協議》復印件予以留檔保存。
附:
身份證復印件兩份。
上海智岳信文律師事務所
見證律師:謝兵
20__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