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簡單協議
通過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的責任和義務,減少溝通和協調的時間成本,提高合作效率。好的解除合同簡單協議應該怎么寫?快來看看,小編給大家分享解除合同簡單協議的寫作技巧和示例,供大家參考!
解除合同簡單協議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將自己所擁有的房屋租給乙方使用,現合同到期,予以終止,并達成以下協議
1、經甲、乙雙方共同到現場檢查房屋結構及設施等,確認乙方須支付水、電、煤氣等費用____________元和管路等設施賠償費用____________元,合計____________元;甲方退還押金____________元整;以上費用自本協議簽字生效后視為租客所有,費用結清。
2、甲、乙雙方確認無誤,在此協議書簽字后,視為完成交接手續,甲方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不再承擔有關該房屋的各種責任;租賃合同自本協議簽訂日起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和義務。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解除合同簡單協議篇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
身份證號:
乙方系甲方公司員工,現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解除勞動關系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協商一致自20__年月日起雙方解除勞動關系。
2.甲乙雙方同意:甲方除全額支付乙方月份工資外(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金元,(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競業限制補償費等各種補償金)。
3.雙方確認:雙方不存在其他勞動爭議及債權債務關系。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在20__年月日全額支付乙方20__年月份工資元;
(2)甲方應當在乙方辦理交接手續完畢時支付上述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元。
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支付工資或補償金,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加付未支付部分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在20__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辦理離職手續。
若乙方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應向甲方支付5000元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優先從應當支付給乙方的工資或補償金中扣除。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的除外。
(2)商業秘密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包括但不限于電子與文書資料、人事或財務數據,營業、采購等相關數據)。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甲方保密信息公開或向任何第三者披露。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3)競業限制:乙方在解除勞動關系2年內不得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者提供同類服務的其它企業任職;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營與甲方經營的同類產品或者提供同類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等)。
乙方違反本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
6.本協議履行完畢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另一方提起訴訟、仲裁或投訴。
7.本協議在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生效。
8.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AAA有限公司乙方(簽字):FFF
授權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解除合同簡單協議篇3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云南中茂(集團)有限公司,與云南中茂(集團)有限公司成本合約部預算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雙方之間勞動法律權利義務關系達成協議:
(一)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本協議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重誤解等影響協議效力的情形,雙方均應自覺遵守和履行,不得以各種理由要求確認無效或者撤銷或者變更。雙方之間不存在本協議書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也不存在本協議書以外的.其他任何未結款項。
(二)甲、乙雙方于20__年06月30日起終止勞動關系。甲乙雙方之間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再無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勞動糾紛在內的所有涉法糾紛。
(三)經雙方核對無誤,甲方在本協議簽字生效后十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含稅)人民幣壹萬伍仟柒佰叁拾玖圓伍角整(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服務期間所應享有的各項合法所得及費用:保密費、加班費、離職補償費、帶薪年休假補償、社會保險費等各種形式的勞動報酬等以及相關全部經濟補償等費用)。
(四)乙方自愿放棄其他請求,且不再就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繳交及各種社保待遇、經濟補償、賠償金及其它涉及勞動爭議事項向有關部門投訴、提出仲裁申請或提起訴訟。甲乙雙方在勞動合同關系解除后無任何糾葛,乙方承諾并放棄任何可能存在的權利和權益。
(五)乙方不得向除甲、乙雙方外任何個人或單位泄露任職期間接觸到的本公司全部相關信息及本協議的內容。乙方若違約則無條件承諾:在甲方書面提出賠償要求后一個自然月內返還本協議中乙方所得及賠償甲方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解除合同簡單協議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員工工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_________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_________方支付_________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_________元;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解除合同簡單協議篇5
茲有本單位職工,性別X,年齡,住址。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根據《勞動法》第x條第款第x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月日
解除合同簡單協議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下列保密事宜達成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簽署本協議書,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保證并確認:已于甲方依法解除了勞動合同,并不存在任何勞動糾葛或勞動人事爭議,經濟糾紛等。
2、乙方不得將甲方公司的商業機密透露給第三方。
3、不得與他人串通為謀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損失。
4、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5、對于甲方要求回到的資料,乙方已承諾如數回到。
6、不得以甲方公司商業機密作為謀取職業的手段和發展途徑。
7、不得利用甲方公司的商業機密秘密并在此基礎之上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
二、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不明確指出,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持續其機密性。
三、乙方離職已承諾,將接觸的所有記錄著甲方商業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報告、信件、傳真、磁盤以及其他形式的載體交回甲方,無論這些秘密有無商業上的價值,不得備份。四、違約職責: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的職責,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應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39;基本工資的5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的收益應還給甲方。五、協商效力:
本協議從簽字或蓋章之日起三年有效,本協議的修改,務必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解除合同簡單協議篇7
怎么解除勞動合同
可以協商解除、也可法定解除還能約定解除。我給你找個勞動合同法關于解除合同相關問題你看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______、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解除合同簡單協議篇8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先生:
你已經連續曠工10天,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且因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了嚴重損失和不良影響。依據《員工獎懲制度》有關規定,應對你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
現公司限你于20__年4月14日前到公司協商解決相關事宜,如未按規定時間到公司,公司將自本通知發出之日起解除與你20__年1月6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并通過合法途徑對因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進行追討。
___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__年4月14日
解除合同簡單協議篇9
因原租賃合同解除而產生的糾紛,如果出租人未將次承租人作為被告的,考慮到判決生效后的執行問題以及保護次承租人利益的需要,原則上可以追加次承租人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與訴訟。如果次承租人人數過多,且各方的利益也不同,則不宜追加次承租人為第三人,可根據情況需要,由當事人另行訴訟。
次承租人要求承租人解除合同并賠償裝修等添附損失的,屬于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一般無須追加出租人為案件的第三人。
租賃房屋與其添附物,屬于動產與不動產的附合。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密切結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的物,對原物雖然尚能分明,但無法分離或者分離后會大大降低新物的價值。民法理論認為,不動產所有人可以取得添附于不動產的動產所有權。
動產與不動產附合,一般以不動產為主物,由不動產所有人取得附合其上的從物的所有權。對于不動產所有人取得添附物后,動產所有人能享有何種權利的問題,我國臺灣地區民法第816條規定,動產因附合而為不動產之重要成分者,不動產所有人,取得動產所有權。但原動產所有人可依不當得利的規定請求其動產的價值相當的補償。
德國民法典第946條規定:"動產與土地附合成為土地之同一體的構成部分者,土地所有權擴充到該動產。"但應補償動產所有人的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86條規定:"非產權人在他人的財產上增添附屬物,財產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財產返還時附屬物如何處理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能夠拆除的,可以責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價歸財產所有人;造成財產所有人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就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從以上規定看出,各國法律對添附物的處理都較為籠統,我國《合同法》將其區分為經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和未經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兩種情況,但該規定還是比較原則、簡單,不能適應司法實踐的具體情況。而且僅僅規定了是否可以進行添附或者裝修,而沒有規定對于添附物如何處理。
解除合同簡單協議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服務于甲方:現甲乙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原則,現甲方于乙方協商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提前協商解除(或終止)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
1、雙方的勞動關系于乙方的'工資,加班費等結算至該日。
2、乙方的社會保險待遇截止年月底。
3、乙方按規定于日前辦理完結工作交接及相關離職手續,如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相關手續,則相關法律責任由其自行承擔。
4、甲方指派相關人員配合乙方的工作交接和手續的辦理,并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的當天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
5、雙方同意甲方:
不支付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支付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小計:補償金基數:_________元,合計:_________元整。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雙方即時解除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其他爭議和未結事宜,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不限于仲裁、訴訟、索賠、申訴等形式)基于勞動關系提出其他請求。
甲方(簽字并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解除合同簡單協議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年月日共同簽訂的《租賃合同》(下稱合同)的解除相關事宜,約定如下,以資遵守。
一、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以下事實: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的租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收取乙方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元(大寫:);
2、乙方經甲方允許,已實際對承租房屋進行了裝飾、裝修和改造,并支出費用人民幣元(大寫:);
3、乙方承租后為承租房屋添置了等物品,價值人民幣元(大寫:);
4、甲方已代收乙方繳納的水、電、煤氣等費用人民幣元(大寫:)。至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尚欠水、電費用元。
三、乙方裝飾、裝修及改造費用與欠付甲方租金、欠繳水、電費相互折抵(或折抵后甲方/乙方須向對方另外給付人民幣元)。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動物品歸屬乙方;租賃房屋內固定物及裝修部分歸屬甲方。本條約定的可移動物品具體是指:桌椅、電腦、家俱等物品。
五、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遷出租賃房屋。乙方按約遷出租賃房屋后日內,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元(大寫:)并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給乙方。乙方帳號見合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合同簡單協議篇12
賣方: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代理人:身份證/護照號碼:地址:買方: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代理人:身份證/護照號碼:地址:經紀方:地址:
賣方與買方通過經紀方的'居間服務于年月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了關于市區物業(以下簡稱該房產)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現經三方友好協商,就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三方均同意按以下第()項履行:
(一)賣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關系:
1、賣方須于簽署本協議之日起日內將定金_________)退還買方。
2、賣方同意賠償買方幣_________),并于簽署本協議時付清。
3、賣方同意補償經紀方損失幣元整(小寫:_________),并于簽署本協議時付清。
(二)買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關系:
1、買方同意支付給賣方幣_________)作為賠償。
2、買方同意補償經紀方損失元整(小寫:_________),并于簽署本協議時付清。
3、買方于年日搬離房屋,交還房屋鑰匙,并結清相關費用。
二、未按期履行合同解除義務的,以拖欠金額為基數按日‰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三、自本協議履行完畢之日起,三方之間的合同關系終止,三方均不得再就上述合同追究各方責任。
四、雙方就本協議提供以下帳戶作為收款帳戶:
賣方戶名:開戶行:帳號:
買方戶名:開戶行:帳號:
五、本合同一式叁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賣方、買方、經紀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經紀方:買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解除合同簡單協議篇1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原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于____市____區____街_____號樓,總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設備及物品,驗收合格后,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于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包括:房屋產權稅、土地使用稅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時,負有說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合同簡單協議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男,出生: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期間,因_______________受傷。事故發生后,甲方及時將乙方送達醫院救治。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以無需繼續治療,雖然__________受傷但不影響干活為由向甲方提出辭職并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賠償金萬元人民幣解決受傷一事。
甲方明確告知乙方,其受傷應在認定工傷并評定勞動能力障礙等級后調解,乙方表示:________其知道相關法律規定,但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時間太長了不想等了,要求盡快與其調解。
基于乙方明確知道其傷殘等級、及乙方確知因本次事故所受傷殘應享有的工傷保險待遇。甲方尊重乙方意愿。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因本次事故,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補償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該補償金包括乙方應享有的所有工傷保險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傷殘補助金、醫療補助金、就業補助金、醫療期工資等)。
二、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補償金,甲方于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收取上述補償金后,不再就本次工傷事故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三、乙方收取上述補償金后,自愿放棄基于勞動合同關系所享有的一切權利,不再基于勞動合同關系追索甲方承擔任何用人單位責任。如有反悔,乙方收取的補償金應當返還給甲方。
四、乙方聲明:________在職期間,甲方已足額發放了工資及加班工資,雙方無任何糾紛,包括但不限于勞動爭議糾紛及經濟糾紛。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解除合同簡單協議篇15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鑒于: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門市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及《房地產租賃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甲方將坐落于沈陽市區
街(路)號層門市/住宅租給乙方。上述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的租賃期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因于年月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的要求。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
一、現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導致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需提前終止。并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
二、返還剩余房款及押金方式:
核算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包括:租金、管理費、物業費、水電費、燃氣費、房屋在乙方租賃期間應繳納的稅費等后,甲方于年月日前返還乙方扣除違約金以外的剩余房屋租金和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小寫: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必須在年月日前搬離該租賃房屋。
四、本協議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出租人(蓋章):承租人(蓋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承辦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