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合同
合同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確了雙方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避免了因不明確而產生的糾紛。這里給大家分享解除合同合同,方便大家寫解除合同合同時參考。
解除合同合同篇1
甲方(出租方):石林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于____市____區湖濱東X與麗景X相交處南X和5號樓第四層,總面積約為:10200平方米。
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設備及物品,驗收合格后,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于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39;所有稅費,包括:房屋產權稅、土地使用稅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時,負有說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身份證號: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日期:
解除合同合同篇2
編號:
(甲方)與(乙方)訂立(續訂)了以下第(1)項勞動合同:
(1)有固定期限合同,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
(3)以完成工作為期限合同。根據《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對該勞動合同按以下第(4)項辦理:
(1)因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乙方不愿續訂,終止勞動合同。
(2)因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39;第項條件出現,終止勞動合同。
(3)因雙方約定應由乙方完成的工作達到預定的標準,終止勞動合同。
(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于年月日解除勞動合同。
(5)根據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第條第款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說明:1、被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憑本通知書到本人戶口所在地區縣(市)勞
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2、本通知書一式四份:用人單位一份(存入勞動者檔案),勞動者本人一份,單位所
在地區縣(市)社會保險分局一份,單位所在地區縣(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解除合同合同篇3
甲方:(公司)
乙方:(員工),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職甲方,甲乙雙方簽訂的'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0__年月__日下班后,乙方在家突發腦溢血,甲方予以積極協助。根據規定,乙方3個月的醫療期截止20__年12月日結束。
根據保險條例規定,雙方一致認為,該次事故不屬于工傷范圍,故乙方同意放棄工傷認定申請。現因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據乙方的申請,雙方同意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相關協議內容如下:
二、甲方與乙方結清以下款項:
1、至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之日止乙方醫療期工資x元。
2、甲方發給乙方相當于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x元。
3、甲方向乙方額外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人民幣x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于9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人民幣x元。
上述1、2、3、4項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同意現金領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資帳戶中。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廠牌等屬于公司的物品,甲方給乙方開具離職證明。
四、乙方承諾由其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甲方將提供協助。
五、乙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交接辦結時,甲方與乙方結清工資、經濟補償等費用,乙方同意此后放棄向有關機構(包括乙方、勞動部門、仲裁和等)主張其它工資(含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患病待遇等相關之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畫押):授權代表:
20__年x月x日20__年x月__日
乙方家屬(簽字畫押):
20__年__月x日
解除合同合同篇4
致承租方:__X
您好!
我方與貴方于
年
月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下稱《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于__樓__號,總面積約為__平方米。現因貴方拖欠我方房租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約定,我方有權收回房屋并解除合同。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我方現向你通知以下事項:
一、請你在《租賃合同》期滿(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搬出位房屋,如期交還房屋。如你方不按時搬走,每逾期一日,需向我方支付《租賃合同》約定月租金的5%作為違約金。
二、如你逾期未搬離或未全部搬離,視為你遺棄剩余物品,我方有權自行收回房屋并清理,清理時,不會保管你的任何剩余物品,所有物品將作廢品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貴方承擔。
三、貴方需在合同到期之日前支付所欠房租、水電費等費用,如到期不支付我方將從押金扣除,不足部分我方保留向貴方追討權利。
四、貴方退還房子時應保證房內水、電等設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損壞房屋內原有設施和非貴方裝修部分,若有損壞,貴方需照價賠償。
五、若貴方與我方因合同終止事宜發生糾紛,我方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并要求你承擔相應的損失。
特此通知。
通知方:出租方__
__年__月
解除合同合同篇5
由于甲方中南電源有限公司劉佰平和乙方郭長根承包協議一事,現已承包期一年。由于多種原因,乙方郭長根虧損太大,無法繼續生產,特向中南劉總提出退出,具體方案如下:
1、化成槽內無焊結鉛條及化成槽內鉛泥
2、球磨機內的鉛球(在機肚內未出來)
3、鑄球爐鍋內的電解鉛
4、化工原料
5、以上4條由中南公司處理作為郭長根抵承包期間車間及設備的損耗
6、包裝除“德匯”105A的包裝箱由郭長根帶走,其余部分由中南公司處理。
7、塑料電池槽及相關配件,全部抵扣給江西恒鑫(原中南劉總欠恒鑫貨款)。
以下為郭長根需要帶走部分
1、所有蓄電池成品、半成品、極板及半成品極板、板柵、鉛零件及所有鉛、重銻塊、錫以及組裝用鉛、未完成電池、廢電池、廢極板、生板(未充電)、鉛渣、鉛泥。
2、由郭長根20__年購入的螺桿式空壓機一套
3、生產用蓄電池隔板。
目前具體問題需解決
1、工商局、質監以及政府部門由中南公司劉總負責協調解決。
2、解除雙方之前協議,并在原乙方郭長根貨物出廠延期至20__年4月5日,不再收房租費用。
3、經雙方友好協商后,不允許控制郭長根的貨物及車輛進出。
4、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
解除合同合同篇6
申請人:(單位寫明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職務;公民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被申請人:(單位寫明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職務;公民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請求事項:
1、……(寫明申請仲裁所要達到的目的)
2、……
事實和理由:
……(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此致
__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解除合同合同篇7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性別______,年齡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規定,該職工自愿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資發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合同合同篇8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原勞動部勞部發〔1995〕223號關于發布《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通知第四條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你好,由于你的問題提的不太具體,我無法了解事件的詳細情況。所以,只能夠提供兩點泛泛的回答如下:
一、違約金賠償。由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相比處于弱勢地位,我國的《勞動合同法》(簡稱)、《勞動法》(簡稱)等相關法規是以保護勞動者作為立法原則。法律對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違約金之約定,要求相當的嚴格。《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五條規定:除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過“專項培訓費用”以及在勞動合同中有“保密義務”約定的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所以,即使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基于合同違約金,向勞動者提出賠償,不屬于上述兩種情形的,將不獲得支持。
二、實際損失賠償。勞動者確實不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依法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致使用人單位發生了實際損失,并且用人單位可以舉示相關證據,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以及《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賠償,應予支持。
希望上訴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具體的細節如果不方便透露,可以咨詢當地律師。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恢復履行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仲裁和訴訟期間工資損失。
因為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導致的勞動者的工資損失,應該由違法一方承擔,所以勞動者是可以要求該工資損失的。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只能要求勞動者賠償一定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