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服務的合同
合同是記錄交易過程的重要憑證,包括交易時間、交易內容、交易方式等。怎么寫好物業管理服務的合同?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些物業管理服務的合同,方便大家學習。
物業管理服務的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 ,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 (物業名稱)的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筑區劃)基本情況
建筑區劃名稱:
建筑區劃類型: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號附_______號;
四至范圍(規劃平面圖):
東 南
西 北
占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筑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建筑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于 (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位于 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筑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筑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并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方、乙方、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采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筑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運行與維護費、建筑物附屬設施設備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甲方、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筑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3、 建筑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后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并按業主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業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甲、乙方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干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并接受 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建筑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范設置相關標識,并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后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于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筑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筑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
(二)游泳池:
(三)電梯轎廂:
(四) :
(五) :
(六) :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余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于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維修計劃和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甲方應當將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布,并每 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本建筑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信息、環衛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的委托代收水、電、氣、信息、環衛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筑區劃內、流動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決定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并監督實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管
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五)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并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七)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筑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并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公開制度。
(五)接受甲方、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定期向甲方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采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 個月在本建筑區劃內公布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筑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筑區劃內的 、 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筑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并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并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本建筑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區劃內改、擴、重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筑區劃的物業服務,并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日,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 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并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項目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 元,并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信息、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 日內與甲方及其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全體業主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 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全體業主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作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后,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余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為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 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六條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選擇下列第 (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八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自本合同備案之日起5日內,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備案情況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在本建筑區劃內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服務的合同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市 區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區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并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寧波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于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寧波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 級服務等級標準 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 一 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 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 收取,并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審核,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寧波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南門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 三十 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人(簽名): 代 表 人(簽名):
_年_____月_____日 _ 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的合同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制定本管理規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做出約定。
第二條 本管理規約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有約束力。
第三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協議中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應與本管理規約一致。
第二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四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商品房購銷合同,業主享有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
1、由單幢建筑物的全體業主擁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該幢建筑物的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公共門廳、公共走廊、公共樓梯間、戶外墻面、屋面等;
2、由單幢建筑物的全體業主擁有的共用設施設備,包括該幢建筑物內的給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照明設施、消防設施、避雷設施等;
3、由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擁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圍墻、池井、照明設施、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三章 物業的使用
第五條 業主對物業的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不得妨礙其他業主正常使用物業。
第六條 業主應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有利于物業使用、安全、整潔以及公平合理、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在供電、供水、供氣、排水、通行、通風、采光、裝飾裝修、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妥善處理與相鄰業主的關系。
第七條 業主應按設計用途使用物業。因特殊情況需要改變物業設計用途的,業主應在征得相鄰業主書面同意后,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告知物業服務公司。
第八條 業主需要裝修房屋時,應提前告知物業服務公司,并與其簽訂《威信天瑞祥合園小區裝修管理協議》。業主應遵照裝修管理的規定從事裝修行為。遵守裝修的注意事項,不應違反所簽訂的《裝修管理協議》。
第九條 業主應在指定地點放置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業共用部位和公共場所。本物業管理區域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定為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3:30—18:OO。其他時間(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得施工。
第十條 因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鄰業主合法權益的,業主應及時恢復原狀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業主應按有關規定合理使用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二條 業主在安裝空調系統時.應按設計預留的位置安裝空調,未預留設計位置的.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安裝,并按要求做好 噪音及冷凝水的處理。
第十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和停放車輛,應遵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車輛行駛和停車規則。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
2、占用或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旋設備及相關場地,擅自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設備;
3、違章搭建、私設攤點;
4、在非指定位置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
5、違反有關規定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發出超標噪音;
6、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張貼、涂改、刻畫;
7、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8、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六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飼養動物不得違反政府有關規定.并應遵守天瑞祥合園《寵物伺養管理規定》,并書面告知物業管理公司。
第四章 物業的維修養護
第十七條 業主對物業專有部分的維修養護行為不得妨礙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因維修養護物業確需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時,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應事先告知相關業主,相關業主應給予必要的配合。
相關業主阻礙維修養護造成物業損壞及其它損失的,應負責修復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發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緊急情況.必須及時進入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但無法通知相關業主的,物業管理 公司可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會或派出所或相鄰業主)的監督下,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事后應及時通知相關業主并 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條 因維修養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物業管理公司的同意,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一條 專有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二十三條 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按房屋總款的2%交納.專項維修基金交納、使用和續籌辦法根據 政府主管部門的文件執行。
第五章 業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四條 為維護業主的共同利益.全體業主同意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授予物業管理公司以下權利:
1、根據本管理規約配合建設單位制定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2、以批評、規勸、公示、法律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管理規約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3、為滿足七彩俊園1棟·七彩之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生活和辦公環境,維護樓道公共部分外觀統一和美觀,公共部分禁止隨意亂貼、安裝 相關公司銘牌,若有要安裝公司銘牌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必須遵守物業公司相關管理規定,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到物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物業服務中心統一材料、規格型號、擺放位置.安裝費用和材料費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二十五條 物業公司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設置公告欄.用于張貼物業管理規章制度.以及應告知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通知、公告。 第二十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服務收費采取包干制方式。業主應按照《威信“天瑞祥合園”小區物業服務協議》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管理規約關于物業的使用、維護和管理的約定。妨礙物業正常使用造成物業損壞及其它損失的.其他 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依據本管理規約要求違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進行賠償。
第二十八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管理規約關于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導致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受損的。違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賠償 其他業主或物業公司所受到的損失。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管理規約所稱物業的專有部分,是指由單個業主獨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本管理規約所稱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單個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屬于多個或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 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第三十條 業主轉讓或出租物業時,應提前書面通知物業管理公司,并要求物業繼受人簽署本管理規約或承租人在租賃合同中承諾遵守本管 理規約。
第三十一條 本管理規約一式兩份。由業主和物業服務公司各執一份。
第三十二條 本管理規約自首位物業買受人承諾之日起生效,至業主大會制定的《業主公約》生效之日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的合同篇4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霸州市學府苑小區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商住綜合型
座落位置:裕華道南側(水榭花都東側)
四至:
東: 南:水榭花都
西:水榭花都 北:裕華道
占地面積: 平方米 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其中商業 平方米,住宅 平方米(以竣工圖紙資料為準)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共用的落水管、煙風道、共用照明、避雷線、消防設施及配電設施設備。
第六條 小區內與市政公用設施及配套的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存放架(棚)、停車位。
第七條 小區的供水設施設備及自來水一次管網、二次管網等設施管道維修及運行費用由甲方另行委托市自來水公司負責,并由甲方委托市自來水公司承擔管理、收費與維護責任。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二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服務費;
2、 代收垃圾處理費;
3、 代收電費;
4、 其他應該收取的費用。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需要維修、養護時,在當事人提出委托后,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情節嚴重的移交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六條 委托管理期限:6年,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業主公約并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甲方負責進行整修。
6.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償付;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負責為乙方提供足夠的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安裝小區內電子監控及必要的附屬配套設施。
9.乙方因地制宜,盡量為業主提供更多的機動車位。
第十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 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 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 定期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 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負責登記、調配管理小區內的機動車位。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施目標管理。
1. 房屋外觀:完好無損;
2. 設備運行:正常、不影響正常使用;
3. 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
4. 公共環境:整潔;
5. 交通秩序:順暢;
6. 保安:門衛執勤;
7. 公共部位急修:半小時內到達并及時修復;
公共部位小修:在合理的時間內到達并及時修復;
8.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90%。
第六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費
1. 目前本小區住宅樓物業服務費標準: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55元,非住宅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60元,地表以上其他建筑物為每平方米0.55元,該標準為暫定價格。遇有市場行情變化或政府調價時,召開聽證會商定物業服務費新標準并報政府備案執行。
2.物業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有關法律程序執行。
3. 業主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時間從20_年1月1日起開始計算。20_年1月1日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由乙方和甲方協商解決。
4.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啟動資金伍萬元。
5.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和其他費用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按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露天車位、車庫的使用費。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三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按與當事人的協商價格進行計付。
第二十四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由乙方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的合同篇5
本合同當事人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系電話:
資質等級: 根據國家、地方政府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按照《物業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04號)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 被業主從應聘的三家企業中選聘為 物業服務企業。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積:方米;
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高層住宅建筑面積 平方米,多層住宅建筑面積 平方米,商業建筑面積 平方米;
總戶數: 戶。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一般性條款)
1、 遵守物業管理法規及規章制度,遵守小區《管理規約》的各項規定。積極支持、配合乙方搞好本小區衛生、治安、綠化、規費收繳等物業服務管理工作。
2、 有權制止和監督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行為,對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合理賠償。
3、 甲方業主按規定停放車輛;不飼養超出0.35米以上犬只和禽類,違反規定飼養造成后果的,由該飼養業主負責。
4、 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面積 平方米。
5、 積極配合轄區行政主管部門和社區搞好小區共建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一般性條款)
1、 乙方根據有關法律及《物業管理條例》和小區《管理規約》,按遂寧市三級物業服務標準提供服務,可以制定物業服務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但必須征得小區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同意。
2、 必須旗幟鮮明且有措施、有辦法、有效制止小區內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和業委會明文禁止的行為,對造成損失的責任業主有權要求賠償或予以處罰。
3、 對樓道、走廊、電梯、院壩、花園等公共區域隨時保持清潔衛生;對公共照明做到必要的路燈夜夜燈亮,節假日室外及花園全面亮化;對電梯做到定期檢修,突發性故障處理及時迅速;對公共排污管道溝渠隨時清理保持暢通;對綠化花木做到澆灌、修枝、治蟲、換季除草及時;按時清運垃圾。
4、 協助做好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突發事件時,應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并迅速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5、 對秩序維護人員做到上標準崗,交標準班;防范得力,巡更到位;穿著軍警化,語言標準化、服務文明化;確保車輛放置規范;非小區人員及車輛進入小區,須先盤問登記后放行。
6、 除電梯、消防、紅外線周界、錄像監控、門禁對講、道閘等專業性較強的系統可對外委托維修外,其他服務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外委托。
7、 對業主提出的合理問題做到整改有成效,信息有反饋。
8、 積極配合轄區行政主管部門和社區搞好小區共建工作。
三、物業維修及公共設施的管理
1.維修基金??顚S?。所提維修基金必須依據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制定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并由甲方和2/3業主同意方得使用。在所提維修基金不足使用時,由小區業主或該棟受益業主按產權面積續籌(按附件一《電梯、二次加壓、配電等設備維修費續籌項目》執行)。維修基金在具體使用實施過程中,甲方應當與乙方各自選派專人負責質量監督或委托有資質人員進行質量監督、驗收,維修方必須建立維修檔案資料,并將維修資料移交給甲方保管。
2.小區業主的公共資產資源和房屋等,除甲方或業主大會決定使用的外,剩余的可按實際情況由業委會租賃給業主使用或對外租賃(乙方無權作出上述決定),但所收費用應為全體業主或該棟業主共同享有。
四、甲、乙雙方的事前約定和承諾是簽訂本合同的前提條件。
(A)甲方于選聘前 日向應聘各方公告了“一個制度和三個條件”:
一個制度是:
對聘用的物業公司實行保證金制度,須向業委會交保證金人民幣貳萬元。保證金由業委會專戶存儲,合同期滿交接雙方園滿完成物業交接后,在撤離本小區前,由業委會連本帶息退還;若有人為毀損業主資產行為等問題則從保證金中扣抵。
三個條件”是:
1.小區物業收費標準:住宅多層 元/平方.月;住宅電梯 元/平方.月;營業商鋪:業主支持物業公司隨市場和本區域價格而調整;小區場地清理費: 元/輛.月(一次性交年費 元/輛.年)(委托物業或業委會自收);自有車庫仃車清理費: 元/輛.月(委托物業或業委會自收)。
2.小區物業崗位一線人員配置要求:保安不少于人,水電工不少于 人且持(技術)證上崗,綠化不少于 人且持(技術)證上崗,衛生保潔工不少于 人。上述人員必須日常在崗并接受業主監督,其余行管人員由企業自定。
3.服務質量及標準:該企業向業主所報資料作為今后的合同附件執行并考核(遂寧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作為政策依據)。(即 日業主大會上乙方當眾開封并由業主代表現場簽字的應聘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三以及《物業管理服務標準》簡明條款作為雙方檢查、執行依據)
(B)乙方于應聘前向甲方承諾的收費標準并提出了如下要求:“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商業門面根據同區域市場水平作相應調整。按此條件服務 個月后,接受業主考核,可以與業主再進行物管費價格協商”。
綜上所述,根據雙方上述亊前約定,在本合同中應執行的結論性意見為:
1.根據乙方事前承諾并同意甲方提出的“對選聘的物業企業經雙方協商,可簽訂3—5年合同,但必須每年考核一次,若平時接受業主監督后工作改進不力或不改進四次,或年終超過半數業主對全年服務的綜合測評不滿意,業委會可于警示,警示無效的,業委會可視情況單方面中止其合同” 的條款,本合同有效期自 日起至 。
2.合同簽訂后的物業服務費按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商業門面根據同區域市場水平作相應調整。半年后接受業主考核,今后可以與業主再進行物管費價格協商。
3.商業門面物業費的收取,甲方支持乙方按隨行就市的市場價格,提出方案經甲方同意后實施。
4.乙方應自簽訂合同后180個日歷天數內(六個月內)向甲方繳清保證金。
5.住宅、商業門面收費按產權建筑面積核收,每月1-15日收繳上月物業服務費。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物業服務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服務質量及標準不到位,按本合同笫四條(A)款笫三項考核執行;
3、甲方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時,對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個別業主,乙方有權要求限期交納,并按合同約定收取每月3%的違約金,經多次催收繼續無理拒交的,乙方可針對該業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條文由雙方另行協商。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部分備案一份。雙方簽字后于年 月 日起生效。此合同須與全部附件組成方為有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的合同篇6
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及配套設施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區永泰莊北路甲19號
占地面積: 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第一條 根據《怡清園業主公約》、《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及有關法律、法規,怡清園業主委員會委托________公司為怡清園小區提供物業服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遵守本合同約定。
第二條 委托服務的事項
受托方應提供以下服務: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包括:樓蓋、屋頂、外墻、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2、共用設施、設備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運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門禁、電梯等;
3、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處理等;
5、小區內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維護;
6、用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手段維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進入本小區,將在本小區內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辦;
7、保管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關規定代收、代繳水電等費用;
9、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根情節輕重采取規勸、制止(限于緊急狀態且不得使用器械)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向法院起訴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應當由物業服務公司提供的小區公共服務,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并負責監督。
受托方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或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嫁給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項義務或提前終止合同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三條 服務收費標準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向受托方交納以下費用:
1、保潔費(含化糞池清掏費和垃圾清運費),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元收取;
2、保安費,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_元收取;
3、小區綠化費,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_元收取;
4、門禁、監控、消防系統運行費公共照明費,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元收取;
5、水泵費,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元收取,無水泵的二、三號樓不收;
6、電梯費(含電梯檢驗費與電梯用電費),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元收取,無電梯的二、三號樓不收;
7、公共設施維修費,由受托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__元收取;
8、管理費(含營業稅與物業服務公司的利潤),由受托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 _元收取;
9、供暖費,由受托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個供暖年度 __ 元收取;
10、停車管理費,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車每季 __元、地下每車每季 __元收取;停車場地使用費,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車每季__元、地下每車每季 _X_收取;臨時停車,每次逗留時間不超過2小時的來客免收,超過2小時的按地上每車每小時 1 元、地下每車半小時 1元收取管理費,超過半小時算一小時,不足半小時不算,大型車輛加倍。
商鋪的管理費、暖氣費按套內面積收取。第1-6項收費按每100平米套內面積折算為一戶,電梯費暫不收取。如商鋪需要經常性地使用電梯,須事先與業主委員會商定電梯費價格。
第四條 交費辦法
上述第1-7項收費及第9項供暖費、第10項車輛管理費應與受托方完成相關任務的支出(含提供相關勞務的工人工資)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應交給業主委員會,歸全體業主共有。停車場地使用費應于收費后按季交給產權人或共同產權人(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受托方的利潤與受托方管理層的工資只能從管理費中提取。
管理費于提供服務后按季交納,暖氣費按供暖年度預交,其他費用均按季預交。相關服務開始提供滿一月后尚未交納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欄公示催交。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費或由物業代收、代交的費用逾期的,從享受服務滿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滯納金:逾期的第一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的第二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從逾期的第三個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五條 家庭服務
受托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內制定各種家庭維修服務的收費標準(維修輔助材料如螺絲、釘子、凝結劑等包括在維修服務費內)與保證修理質量的時間,報業主委員會備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出委托時,受托方必須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標準收費;在保質時間內出現修理質量問題的,受托方應當免費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戶可自行購買,如需受托方提供則應先跟用戶就材料價格達成一致意見。
第六條 服務標準
受托方的服務質量應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建立維修服務回訪制度,每年進行年檢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關記錄,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2、保潔服務:居住區域的道路、樓梯每天清掃一次,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及時清理居住區內公共場所的廢棄物,及時清掃積水和積雪,及時組織清理亂堆放的物品、亂張貼的宣傳品。
3、保安服務:24小時專人值守,進行日常巡查,對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緊急情況有處理預案并于事發時及時處理,配合派出所處理區內的違法現象,不得對業主及其家屬使用暴力,對來犯外人使用暴力時不得超出正當防衛限度。
4、綠化管理:綠地無雜物,基本無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時,無明顯枯枝及病蟲害現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責任制,定期進行消防訓練,定期巡查、檢修消防設備,保證消防設備完好并有明顯標志。
6、車輛管理:車輛停放有序,設有專人負責看管,對區內停放車輛的人為損傷與區內停放車輛的失竊負補充責任(就侵權人或保險公司賠償后剩余的損失負責)
7、裝修管理:監督業主和施工單位遵照有關規定進行裝修并對裝修過程進行監控。
8、檔案資料管理:設專人管理,建立檔案資料管理辦法,并對物業基礎資料和業主入住后的相關資料統一管理。
9、急修:1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95%以上;小修:7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80%以上。
10、供暖:保證門窗長時間關閉的情況下頂樓北向房間氣溫不低于15度。
第七條 保障措施
為保證以上約定達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權利:
1、審定受托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及需要業主與物業使用人遵守的各項規章制度;
2、檢查受托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執行情況;
3、審查受托方的費用支出情況(管理費除外)并在小區內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眾意見的強烈程度而定)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托方工作的滿意程度進行民意測驗,民意測驗的樣本數不得低于100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權利的同時應履行如下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向受托方無償提供套內面積____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托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這些材料已由開發商交給受托方);
3、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受托方催交;
4、協助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與收費遺留問題。
第八條 獎懲
受托方提供服務或進行管理應盡量做到服務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使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托方的服務與管理滿意。民意測驗將對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規定的委托事項分別按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四個指標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測驗對受托方的平均滿意率達到60%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費的條件。平均滿意率每降低5個百分點,應扣減測驗前一季度和測驗后一季度的管理費各5%.平均滿意率不足40%,委托方可提前單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負違約責任。平均滿意率超過80%,或平均滿意率超過70%且有明顯的通貨膨脹(10%以上),委托方應建議業主大會適當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費標準。
第九條 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時,任何一方不愿續約的,應當提前30天告知對方,否則視為同意本合同自動順延一年。但因服務質量太差導致業主與物業使用人抽樣調查平均滿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條款限制。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須于10日內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委托方應當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證明材料、出庭作證等方式協助受托方追收欠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當交納的費用。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草簽后需依《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進行公示,公示15天后無異議或異議者不足規定人數的,加蓋業主委員會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對合同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補充協議實質性地修改了合同條款的,需要完成《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向海淀區人民法院起訴。
委托方簽章: 受托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物業管理服務的合同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工程小區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___市___區___社區
四至:東:??诮帜希篲__路
西:集賢街北:___路
占地面積:3.86萬平方米
建筑面積:63394平方米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全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物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自行車棚。
第六條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
第十二條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公共設施維修基金;
3、承租戶的房租。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六條委托管理期限為3年。自20__年11月1日起至20__年11月1日。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十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提出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破損,外觀完好率100%.
2.設備運行:良好無不安全隱患。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處理用戶報修,按計劃完成。
4.公共環境:環境設施完備,實行標準化保潔。
5.綠化:綠化管理要經?;?、制度化,無破壞、踐踏及占用現象,保證綠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按規定做好小區內機動車輛出入及存車處車輛管理和保管,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小區內車輛安全。
7.保安:加強防范,完成治安保衛工作,保證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生命財產安全。
8.急修:隨叫隨到。
9.小修:及時率達98%以上。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單室9元/月,雙室10元/月,三室11元/月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市物價局有關規定并經過業主大會討論通過調整。
3.業主和物業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物業管理費的3‰元收取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準須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條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有償服務按市場價規定收費。
2、特約服務雙方議價。
第二十三條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業主和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在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示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政策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6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簽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第三十六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20__年__月__日
物業管理服務的合同篇8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物業)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
占地面積: m;
建筑面積: m。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甲方就 住宅區域內的下列物業管理事項委托乙方管理: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的修繕和管理。
2.公共設施的修繕和管理。
3.社區服務配套設施的經營和管理。
4.房屋修繕基金、高層住宅電梯水泵大修更新基金和街坊公共設施修繕基金的賬務管理。
5.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6.建筑管理。
7.公共環境衛生。
8.保安。
9.高層住宅電梯、水泵運行服務管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住宅使用公約》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并將其作為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議乙方在小區的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5.保修責任范圍內的房屋、設施和設備的維修養護,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其他。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物業管理和服務。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 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1.其他。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相關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并負責監督。
7.每 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9.其他。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八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 %。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4.公共環境:
5.綠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九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略)。
第十條 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 倍收取。
第十一條 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p>
1.露天車位:
2.車庫車位:
3.其他:
第十二條 乙方對業戶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劃。
第十三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自定)。
第十四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
1.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不屬保修范圍內的維修、養護費用由業戶按建筑面積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同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金按項目總額的20%由違約方承擔。造成一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章 附 件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成效之日起 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十六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條款的本意。
第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堅定為準。
第二十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 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