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用工協議書
合同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期間互相承諾且有法律效應的依據,為使合同執行期能夠有序的履行安全責任及重大事故的及時處理,特制定本協議書。
1.甲方會提供乙方安全培訓,乙方在規定工作期間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或因個人違章操作造成的傷亡事故和費用,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在規定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內(包括請假、休假、換休假、病假、曠工)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造成的傷殘、死亡、因病住院、亡故意外事故等所有費用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在規定工作時間內,身體有病不適的應及時診治或到醫院治療住院,診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如有重大疾病或需健康療養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應及時解除勞動用工關系,辦理離職手續。
5.乙方因病住院結束后,因各類后遺病癥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的應及時解除勞動用工關系。
6.乙方在規定工作期間違反用人單位制度因打架斗毆所造成的各類事故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責任方自行承擔責任。
7.乙方在工作期間私自外出或離開工作崗位,辦理私事、串崗、違章操作它人機具和機械、車輛、私自接觸電源、安裝電器,因此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責任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不得指定他人代崗、代替上班,如有類似情況,代崗人所發生的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乙方合同期滿,應及時清理甲方或用人單位各類物品,信息資料,并認真辦理終止有關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因合同履行雙方產生矛盾爭議,如任何一方不服可經人民法院調解或裁決。
11.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同另一單位建立勞動用工關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負。
12.乙方如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甲乙雙方合同勞動關系自行解除,因此產生一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乙方如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傷亡事故,由乙方所在人力資源公司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在臨時用工或村民勞務輸出等各類用工工作期間,一切因違反工作規定、發生的不安全責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4.乙方因請假、休假、外出期滿而未按時上班,未辦理申請離職手續,按自行離職對待,因此在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費用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本協議雙方填字后生效,合同終止自行失效。
1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解決。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
勞動用工協議書篇2
單位名稱
勞動者姓名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所在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a.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符合法定終止時間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若乙方實際用工起始時間與本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用工之日為本合同起始時間。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項確定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a項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b項、c項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聽取乙方本人意見的基礎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的月工資為元,工資形式為。
1.計時工資2.計件工資
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
1.銀行代發2.現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應當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資、休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五)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并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合同,并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約定事項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事項:
1.
2.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愿調解的,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勞動用工協議書篇3
甲方: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電話:
乙方: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供施工隊與勞動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與勞動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有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表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人及乙方應該簽字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工作任務是指限期:自年月日起至終止。勞動用工合同書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崗位(工種)工種,經甲方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但應合理安排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工資。
第九條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嚴重違法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的;
第十三條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第十四條勞動人員在解除勞動用工合同同時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交辭職報告,如不提前提交辭職報告而辭職,甲方可以扣除乙方一個月工資做抵押。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和經濟損失的,由違反勞動合同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甲方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一方造成損害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損害情況,支付乙方賠償金。
第十七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定及其專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
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用工協議書篇4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經甲方商議決定,聘請先生/小姐為甲方部門職務,具體職責參考公司《各崗位職責》,為保護雙方的共同利益,雙方簽定如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遵循甲方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違反,違反者將按規定做出相應的處理。并對甲方所交付的工作,能認真執行,為甲方創造最大利益。
二、薪資
1、試用期
試用期為個月,試用期底薪為元,若試用期表現良好,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提前轉為正職員工。
2、正職員工
1、乙方在職期間底薪為元。
2、每月工資余次月10號發放。
3、乙方享有每月多一天的滿勤獎(未請假者)及年終獎,年終獎根據平時的表現和業績所決定。
4、甲方為考慮乙方的利益,乙方婚嫁時,則可享有天有薪假期。
5、乙方甲方介紹業務,并創造盈利,甲方提撥該業務稅后盈余之20%予乙方作為績效獎金。于活動結束后隔月,并于薪資發放。
三、員工在職期間
1、員工若需兼職,并與公司無沖突情況下,需書面經過公司簽字同意,若未經公司同意者則甲方將扣除乙方50%工資以及所有獎金。
2、乙方若在簽定時間內辭職,辭職需書面提出申請,經批準后,需支付甲方賠償金,賠償金為乙方一個月的底薪。
3、若乙方因業務沖突或其他原因而離開甲方,則甲方不支付乙方之前所壓薪金。若乙方因能力問題而被甲方解雇者,甲方賠償乙方半個月的.底薪。
4、乙方辭職若未經公司同意且未辦理任何手續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者甲方將不支付所有未支付工資及各項獎金。乙方并需支付甲方賠償金,賠償金為乙方二個月的底薪。
5、乙方合同期滿時,若不續簽者試為自動辭職,不需支付賠償金。
6、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與中心人員團結一致,愛護甲方的公共設施設備,節約用水用電等一切耗材耗能,如損壞甲方公共產物,按照甲方相關制度賠償。
7、員工離職后,公司需對其在職期間的工作行為進行全面的審核,無在職期間做出有損公司名譽及利益的員工,報經中心總經理批準,同意其離職并結算工資。如有違反者應按公司的具體損失,追究責任。手續完整后再辦理離職及結算工資。
四、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而不能履行其責的,本協議的履行可以終止。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于15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對方告知,必要時并以傳真或電話形式通知對方事件的發生。如果對方未能按規定在上述期限內通知對方者,當事人將無法從協議中獲益。
五、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如果產生有關本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3個月內協商無法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都可以訴請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復印無效,乙方茲承認已閱讀本協議內容,并接受本協議內容。
七、未盡事宜,后續以附件形式進行補充,補充之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
勞動用工協議書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1 、根據有關規定,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 共同執行。
2 、本協議期限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3 、工作任務: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 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2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 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 、勞動報酬: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原則,結合工作價值,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依法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元(人民幣)/月(大寫: ),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 勞動紀律:
5.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 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 、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 由于生產、工作需要, 在雙方同意條件下, 可續簽協議, 并應提前 1 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 經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 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 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 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 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 均應提前 15 日通知對方。
7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 給對方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 、協議如有未盡事宜, 凡屬國家有規定的, 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9、 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用工協議書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一、根據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二、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任務:_________________負責公司_____________事務。
四、勞動報酬:_________________甲方必須于每月__________號向乙方支付薪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五、勞動紀律: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六、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_________________
(1)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條件下,可續簽協議,并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2)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_________________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2)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均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七、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八、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如不能解決,可以由_______________法院進行仲裁。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用工協議書篇7
甲方代表人(雇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受雇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協議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協議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協議期限。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狀況,結合乙方的技能特長,為乙方安排適合的工作崗位,并口頭或書面出具詳細的工作和職責范圍。
2)根據企業不斷地生產及發展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隨時調換乙方的工種和崗位。
第三條: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勞動資料、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假
1)甲方在特殊發展期間,甲乙雙方可協商實行特定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2)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3)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請假的,需提前三天向甲方申請,待甲方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自主確定工資水平和分配方式。甲方安排乙方嚴格實行。
2)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任務,甲方至少每月支付乙方一次工資報酬,如遇特殊情況可延期發放工資,但最多不能超過三個月。
3)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一年中有十一個月的工作時間,如少于十一個月,停歇期間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費200元,乙方在一年中必須為甲方工作至少一年,如無故少于一年,要承擔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4)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用工協議時,甲方應在解除終止協議時一次性付清乙方工資。
第六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若違反規定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及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職業培訓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或協商共同承擔。
2)乙方從事普通和技術工種的,上崗前均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培訓事宜由甲方負責,安排專人幫帶。
3)在本協議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協議,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協議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補償培訓費。
第八條:處罰與獎勵
1)乙方在勞動工作過程中,提出對企業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視情給予乙方口頭表揚或一定的經濟物資獎勵;
2)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貫表現積極、屢創佳績,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獎勵;
3)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甲方信息機密、技術機密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協議的各種處罰,并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協議的終止和解除
1)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協議期限屆滿,本協議將自動解除和終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泄露甲方信息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3.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長期拖欠工資,無故三十日內不發放基本生活費;
3.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協議,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它相關的損失,都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勞動用工協議書篇8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于年月日簽署并生效。
甲方名稱:
負責人:
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調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的工作性質為非全日制。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甲方聘任乙方按照相關制度開展營銷工作,甲方有權根據所在地監管要求或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具體崗位工作。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公司規章,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如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作。
二、工作時間
第三條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工時標準,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三、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第四條乙方薪酬不得低于當地法律法規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具體計算方式按本合同第七款“雙方約定其他事項”中第二十七條約定執行,乙方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第五條甲方每次以銀行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報酬,乙方開戶銀行:,銀行賬號:。
第六條甲方對乙方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超過15天。
第七條乙方應按照國家稅法的規定,主動繳納個人所得稅,乙方同意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應繳的個人所得稅。如法律法規對非全日制用工的個人所得稅繳納有新的強制性規定的,按新規定辦理。
第八條根據國家及當地非全日制勞動用工合同相關法規,甲方所給予的報酬中已經包含乙方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乙方應自行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各地另有其他相關規定的,按照當地相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如勞動法律法規對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繳納有新的強制性規定的,按新規定辦理。
四、勞動紀律
第十條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操作規程和操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乙方應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務,接受公司管理和考核。
第十三條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從事與甲方利益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十四條對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承諾將謹慎盡職地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維護甲方的商譽,并履行下列義務:
1、僅為履行甲方交付工作之目的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將該商業秘密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3、非為本職工作的目的,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商業秘密;
4、非為本職工作的目的,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復制、再造、復印、分發該等商業秘密或其載體。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乙方應向甲方返還所有載有甲方商業秘密的文件、磁盤等載體以及所有的副本,不再持有載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載體。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十六條乙方必須保守公司秘密,包括公司、部門和本職工作內的秘密。乙方不得隨意打聽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其他秘密。
第十七條乙方必須對本人從甲方所獲的薪酬、福利待遇保密,不得向公司內外人員泄露,也不得向他人打聽公司內其他人員的薪酬、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乙方的上述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而終止;即本合同終止后,乙方也必須保守所知悉的甲方秘密,不得向他人隨意泄露。
第十九條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條如乙方兼有其他工作單位后應向甲方予以書面報告。乙方因其他專職或兼職工作,導致第三方要求甲方承擔責任的,乙方應給予賠償或甲方可以在給其發放的傭金中進行扣減。)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一條無論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雙方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內容履行;沒有明確約定的,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及其當地監管機構、證券業協會等文件規定,不按照行業規范和違反公司制度從事營銷工作,應自行承擔責任。導致公司承擔責任的,公司應進行追償或者扣減乙方的傭金。
七、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乙方必須符合中國證監會及甲方所在地監管機關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六個月后,如乙方名下客戶傭金計提金額仍達不到當地法律法規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二十七條報酬計算及發放方式如下:甲方有權根據行業監管規定及公司制度和乙方的工作質量及業績調整傭金標準。
報酬由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和業績提成組成,采取孰高原則發放。
(一)固定的最低報酬為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經雙方約定每天工作4小時,計算月最低工資公式:最低月工資=最低小時工資元-4小時-天=元;
以15天為發放周期,月中計算月最低工資并支付,月底計算名下客戶傭金按計提比例應發放部分并支付;
(二)非全日制人員業績提成公式:
Y非全日制人員業績提成=非全日制人員客戶凈創收×提成比例×P
非全日制人員客戶凈創收=凈傭金貢獻(已扣除規費)×(1—營業稅率%)×(1-提成比例×企業所得稅比率25%)
(三)非全日制人員的提成比例根據凈傭金采用分檔全額提成的方式,凈傭金與提成比例對應關系如下表:
月凈傭金區間(單位:元)提成比例)
S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項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項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后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勞動用工協議書篇9
甲方:茶爾塘冷水魚養殖場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如
因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延長,由甲乙雙方再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地點:遵義縣三渡鎮。
工作內容:乙方在甲方所承包土地管理魚塘、養殖及其它事務。
三、(1)勞動報酬:乙方每月工資為元。吃、住由乙方自行
解決,經乙方同意,乙方工資每3個月發1次。工資發放的具體時間為每三個月的第日勞動用工合同書(2)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完成生產任務的情況給予乙方獎罰,具體獎罰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乙方承諾:經甲乙雙方商定的獎罰制度屬于本合同的附屬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獎罰制度單獨形成文本,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四、勞動紀律: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養殖計劃和任務,服從甲方管理,不得曠工、怠工、早退等;有特殊事情離開養殖崗位,需經甲方同意,一年內請事假時間不得超過十天。乙方必須全心
全意為甲方做好工作,完成甲方布置的養殖任務,乙方如不能履行職責,甲方有權按照乙方違反合同的情形依據甲乙雙方確定之《勞動紀律》、《獎罰制度》的約定,扣除或不發乙方工資。(勞動紀律需單獨形成文本,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五、乙方在從事養殖作業中,應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反
養殖場所指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若違規操作,乙方應承擔一切后果,與甲方無關。(此處約定違反法律規定,無效,建議刪除)建議改為:乙方在從事養殖作業中,應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不得違反養殖場所指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若乙方違規操作,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乙方違規造成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賠償。(《操作規程》需單獨形成文本,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六、天然魚塘均未設立安全柵欄,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與養殖場無關的人帶入場內,尤其是小孩,如有違規,在養殖場發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甲方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在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后,甲方有權就其損失向乙方追償。
七、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養殖操作規程,定時反應養殖狀態,愛崗敬業,若因乙方操作不當而造成甲方損失,甲有權向乙方索賠。
八、若因乙方所提供的科學養殖方案,甲方采用后獲得了計劃外的收益,甲方應提供相應的獎勵給予乙方回報,獎勵數額根據收益情況而定。(獎罰制度中應包括該獎勵的內容)
九、乙方在上崗前應持有在國家三類甲級醫院的體檢報告,不得有傳統疾病;職業病;高血壓;心臟病及各種傳染病,若乙方隱瞞病情帶病上崗,在工作期間因疾病引起的意外和事故與甲方無關。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2、如若乙方工作不能勝任,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經指出后不改正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3、若甲方無故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資,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承擔法律責任。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3、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
解決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十一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2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勞動用工協議書篇10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
乙方(姓名):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達成一致意見,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雙方合同期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個月。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將向乙方說明理由后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
1、偽造學歷、證書與工作經歷的;
2、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中所含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3、體檢未通過、乙方的用工手續不完備;
4、乙方在試用期內請假次數超過5天或者遲到早退超過4次
5、患有傳染性、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他嚴重疾病的;
6、隱瞞病史或工作經歷的;
7、不能按照崗位職責(職位描述)完成相應的工作要求的;
8、拒絕接受領導交辦的任務的;
9、有任何違法公司規章制度制定的行為的;
10、其他不符合崗位要求的情形,諸如:態度粗暴、待人接物沒有禮貌、行為舉止令人感到不適。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甲方無須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都無需提前通知對方,該終止期已經視為雙方彼此明確的內容。如甲乙雙方欲續訂勞動合同,應在本合同到期一月前,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后的勞動合同條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與本合同不一致,以雙方續簽后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為準。
甲方根據公司工作經營情況,安排乙方在(地點)到部門擔任工作。
二、工資及福利待遇
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后每月基本工資為元,試用期工資為元,每年依工作表現調整。
乙方承諾保險由自己購買,甲方不得再行支付乙方保險費用。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績效來確定。
三、甲方基本權利和義務
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公司內部的規章制度并逐步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將通過民主程序并告知乙方,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實施獎勵和處罰。甲方有權根據業務需要、對乙方進行考核,根據能力和工作表現等安排調整乙方工作,保障乙方工作的權利和義務。甲方可視經濟效益和乙方的技術水平、業務熟練程度、勞動效率、工作績效等逐步提高乙方的勞動報酬。
四、乙方基本權利和義務
遵守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善離職守。按時保質完成甲方指派的.合理的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保守甲方的業務、技術及有關文件的秘密,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范圍相似的任何第二職業。按甲方的合理要求加班和出差并享受相應的加班費、調休或者出差補貼。
五、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并無須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的情形:
(1)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諸如: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諸如: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對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且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與甲方協商一致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的情形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4)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告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