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規章制度獎罰制度
從抽象角度來看,制度可以被視為一種“共識知識的契約形式”,即一種基于共識和約定的社會契約。怎樣才能寫好員工規章制度獎罰制度?這里給大家提供員工規章制度獎罰制度,方便大家學習。
員工規章制度獎罰制度篇1
一、審批程序
1.凡因公出差,必須要事先填寫《外出報告單》履行審批手續,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有效,否則不予報銷費用并按事假處理。
2.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或出差中事務變化需要延時的,在出差回廠后一天內補辦審批手續。
3.員工出差一天由本部長審批,一天以上經部長審核由總經理審批,各部長以上的管理人員由總經理審批。
4.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財務預支費用的,憑審批的《外出報告單》,由總經理批準借支。
二、乘車規定
1.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間(21—7點)的火車,允許買硬臥票。
2.市內公共汽車、火車、長途汽車憑票報銷。
3.打的原則上提前申請、特殊情況事后及時說明。
4.特殊情況或需乘飛機的由總經理批準。
三、出差補助標準
1.餐補:50公里以內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39;按縣級市60元每夜,地級市80元每夜,省會城市100元每夜,直轄市及沿海、特區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戶及特殊情況需要安排吃飯、住宿的,逐級請示最終由總經理確認同意后安排并報銷。
4.當日出差沒有就餐的沒有補助,當天返回的沒有住宿費。
注:所有外出人員由公司承擔就餐、住宿費用的沒有出差補助。
四、回到公司后,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填寫《報銷單》,由部門負責人(或安排人)審核簽字,最終經總經理審批再到財務部報銷。
員工規章制度獎罰制度篇2
一、獎懲制度:
1、不帶工作帽進操作間,罰款1元/次;
2、在工作間內吸煙,喝酒者,罰款2元/次;
3、在操作間打罵,嬉戲,罰款20元/次;
4、浪費原材料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致開除;
5、不愛惜廚房工具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至開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時間,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訴,跑單者,罰款10元/次;
7、因個人原因。沒有在事發前寫入采購單,造成原料沒有,不能出菜者,罰款5元/次(市場缺貨的情況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鬧,造成鄰居投訴者,罰款10元/次,超過兩次開除宿舍,自行解決住宿;
9、劃菜員不向傳菜員報菜名,桌號,罰款5元/次;
10、劃菜員報錯桌號或傳菜員報錯桌號,造成本店損失的,按菜譜價格賠償;
11、不經經理允許,擅自改菜單者,按菜譜上此菜的價格賠償;
12、下班前不關燈,不關煤氣,或不關抽油煙機,究其責任人責任,罰款10元/次;
13、衛生檢查不合格者,罰款5元/次;
14、菜內發現發絲,鐵屑或其他廚房用品,追究負責人責任,如查不出,配菜員,炒菜者和傳菜員平攤此菜的賠償金;
15、熱菜出菜時不加任何修飾的,打盒者罰款5元/次;
16、丟失工具者,按工具價格賠償;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顆粒未盡的菜,究其炒菜人員的責任,落實后于以懲罰,如因菜品質量問題,炒菜人員按菜譜價格賠償;視情節,酌情處理。
二、獎勵制度
1、提出對廚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切實有效者,獎勵10元/次;
2、創作出新菜品,并給酒店帶來良好效益者,獎勵50元/次;
3、連續一個月,衛生檢查全優者,獎勵20元;
4、及時發現隱患(例如下班前發現煤氣閥門沒關),避免危險發生者,獎勵20元。
5、酒店員工獎罰的規章制度
一、獎勵制度
1、工作積極,團結同事。
2、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為其贈送禮品。
3、工作能力優秀,不遲到,不早退,無曠工。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無破損、無丟失。
6、從酒店的利益出發,為酒店的發展,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季度、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表彰和現金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以下條款按次進行現金處罰
1、浪費公物,視情節輕微的。
2、對客人指手劃腳,品頭論足。
3、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辨。
4、與客人爭吵,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6、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7、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隨意撥打電話。
8、當值時擅離工作崗位,閑逛,干私人事情。
9、隨意進出廚房、餐廳,到廚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經請假,隨意曠工。
11、上班時間隨意吸煙,擅離工作崗位,無故遲到、早退。
12、當班時吃東西、看電視,用酒店電話辦理私人事情。
員工規章制度獎罰制度篇3
1、目的: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保障公司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使企業的經營體系在穩定有序的環境中得到高速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一條獎勵分類:
a、經濟獎勵;b、行政獎勵;c、公司特別貢獻獎。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一定的行政獎勵或發放相關紀念品。
(1)工作努力,業務嫻熟,能完成交辦的重大或特殊任務者;
(3)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4)對公司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5)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重大貢獻者;
(6)通過自身努力,避免了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設備設施事故者;
(7)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并減少公司損失者;
第二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10元起)
(1)全年能超額(10%――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具體請細看《公司各個部門員工超產獎細則》。
(2)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形象或財產損失者;獎勵30元。當月執行。
(3)全年行政獎勵累計達到3次或3次以上者;獎勵元―年終執行。
(4)各個部門衛生檢查在一個月連續3次或3次以上被評為優者。獎勵20元。當月執行
(5)全年累計獲記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懲戒處理者;獎勵元―執行。
(6)連續3年年終考核列為優等者;獎勵元年終執行益者,獎勵50元。
(7)每個月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者,獎勵50元。
第三條公司特別貢獻獎。
(1)個人對公司的合理化建議,在實際應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創造重大經濟效效益者。獎勵元―年終執行。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頒發榮譽證書)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四條員工處罰制度
一、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通報批評;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一、重量級處罰: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自理。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20%―5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辭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8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減薪100元。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二、一般性處罰:
1、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2、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50元―300元。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留用察看或辭退。
4、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5、在公司內喧嘩、擾亂秩序、吵架、不服糾正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6、連續3次不參加公司重要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
7、連續曠工2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
8、對各級領導態度傲慢,言語粗暴;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三、輕微處罰:
1、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30元―100元。
2、教育培訓無故缺席;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3、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50元。
4、浪費公司財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300元。
5、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離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
6、服裝儀容經常不整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200元。
7、多次發生遲到早退現象,不按規定請假、銷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8、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簽到。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50元。
員工規章制度獎罰制度篇4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員工宿舍由會所統一管理,所有住宿員工必須從會所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新員工到辦公室、行政部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3、員工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不準留宿客人;
4、員工住宿所用床上用品(床單、空調被、枕頭、蚊帳等物品)可自行購買;
5、員工離職須持有關部門的通知到辦公室、行政處輸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員工因故停職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職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6、員工離職必須在3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員工宿舍者,會所將采取相應的措施處理;
7、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員工,如有室內員工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員工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8、員工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寢室長請假并由主管簽字辦理書面離宿手續,辦好由主管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
二、員工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清掃衛生,按時上班,并穿好工作服,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后,必須保持安靜,熄燈后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臺燈;
2、在室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嘩,使用音響時不要干擾他人;
3、員工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員工不得串宿舍,員工不得帶非會所人員進宿舍樓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員工的東西;
4、員工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主管請假并簽名,將請假表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
5、在上班時間,員工未經主管批準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宿舍的要有主管同意批條;
6、嚴格遵守會所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7、晚上下班后,員工應在十分鐘內關好門窗,關好燈,迅速離開會所,回宿舍做好睡前準備工作;
8、員工要嚴格遵守公民行主規范,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員工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并向主管反映;嚴禁攜帶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宿舍,違者按有關條例處理;
9、未經允許不拆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錢、借物要歸還;
10、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
11、住宿員工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訓,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2、全體員工和員工宿舍管理服務人員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明燈、長流水現象。根據季節不同將給予一定免費額度電費,超出部分住宿員工均攤;
13、員工寢室設置電表、水表,注意節水節電;
14、住宿員工個人物品放在小柜內,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宿舍;
15、住宿員工要尊重宿舍管理人員,見面主動打招呼,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三、員工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衛生檔案,進行衛生檢查,宿舍管理員每天檢查一次寢室衛生,并將檢查情況記入衛生檔案,并每周公布一次,作為優秀個人評比結合測評;
2、員工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墻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3、員工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做到窗臺、柜頂、床上無雜物(雜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上被褥要按要求疊好,折碼整齊,床上不得放各種包、袋、書本、衣物及其它雜物,床下只許放臉盆,毛巾統一掛齊,床架上不掛任何東西;
4、住宿員工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衛生的清掃工作,早上上班前,做好宿舍衛生,接受寢室長的檢查;
5、全宿舍大掃除時每個住宿員工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6、要保持衛生間的整潔衛生,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入洗臉池中,便后要立即沖水;
7、注意節水、節電,做到人走水關;
8、熄燈后不得使用電話;
9、住宿員工要搞好個人衛生,每天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刷牙;床單、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10、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廁所內以保持水房干凈整齊;
四、員工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1、宿舍的一切設施不得安裝、拆改電路,不得在宿舍使用臺燈、電爐、熱得快、電吹風電熱袋等電器;
2、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窗簾、床、物品柜、抽屜、取暖設備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節假日休息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由于打鬧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要賠償;
3、不得外潑水、扔廢棄物;
4、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五、員工宿舍安全保衛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員工個人的錢、金銀手飾、MP4、筆記本、手機等物品,一律隨身帶好,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與會所無關;
3、員工住宿只帶簡單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種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宿舍;
六、員工違反紀律處理辦法
1、員工違反(宜春郝蓮娜姐妹美容SPA會所的管理條例),將進行批評,給予違紀告誡、警告等處分,并通報全會所;
2、不按要求做宿舍內務及衛生工作,限期改正;進行扣錢處罰,多次扣錢累計達到50元,給予待崗7天處罰。
3、故意損壞宿舍公物,且不能主動承擔責任者,按原價5倍賠償;
4、有打架者、偷盜員工錢物者將給與開除處理。
七、“文明員工”評選制度
為了加強宿舍管理,營造恬靜、舒適、整潔、溫馨的宿舍生活環境,現制定“文明員工”評比制度。
員工規章制度獎罰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廠職工行為,強化職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打造高效的團隊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廠干部職工。
第二章職工獎勵
第三條獎勵的項目分為個人榮譽
獎、成果獎、其他獎三類。
第四條個人榮譽獎項:
(一)企業勞動模范、優秀管理者和優秀員工:年度內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或多次受到嘉獎的職工,根據廠部每年頒發的文件精神組織評選,可獲得年度勞動模范、優秀管理者或優秀員工榮譽稱號并記入個人檔案。
(二)書面嘉獎:
1、在對外服務和協調工作中,為我廠帶來良好社會聲譽引起社會良好響的;
2、妥善處理突發事件,避免事故,或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的;
3、恪盡職守,愛崗敬業,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4、工作主動性強,常提合理化建議,創造了較好的效益。
由廠長提名或單位申報,經廠長辦公會通過后,頒發書面嘉獎證書并記入個人檔案。
(三)通報表揚:生產經營活動中,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經營指標或工作任務的;在行風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由廠人事部門負責收集并形成書面決定,在全廠范圍內公布。
第五條成果獎項:
(一)管理成果獎:創新管理思路,創新管理模式或者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改進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顯成效的,可參評廠部專業員會組織的管理創新成果獎或管理應用成果獎。
(二)技術成果獎:在企業工藝設計、工程施工、線路安裝、設備維修、計算機軟件開發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技術革新、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以及將研究成果論文在某某級以上雜志上公開發表或在供電行業獲得論文獎的`,可參評廠部技術進步管理員會組織的技術成果獎或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獎。
(三)qc成果獎:積極組織開展群眾性的qc活動,通過活動解決管理或技術中的實際問題,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其成果由廠部組織發表并給予獎勵。對于優秀的成果,由廠部推薦到上級發表。
第六條其他獎項:
(一)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按《關于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的獎勵辦法》執行。
(二)獲上級政府部門頒發的各種單項獎勵的人員;
(三)公司內部開展各類管理活動中的獲獎人員;
(四)在各類報刊雜志上發表與我廠生產經營有關的論文及宣傳我廠兩個文明建設成就的通訊報道、照片新聞的在崗職工。
第七條物質獎勵標準:
(一)獲得某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者,獎勵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二)獲得全廠勞動模范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人民幣800元;
(三)獲得全廠優秀管理者、優秀員工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300元;
(四)獲得書面嘉獎者,一次性獎勵100至300元。為公司挽回重經濟損失或產生較好經濟效益者,經廠長辦公會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獎勵;
(五)成果獎及其他獎的獎勵標準及獎勵程序按照廠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章職工處罰
第八條職工處罰是對在生產經營中違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準則及出現了工作過失的職工,進行相應的經濟懲罰和行政處分。處罰的種類有四類:經濟懲罰、內部待崗、行政處分(1、警告2、箭3、記過4、留用察看5、開除)、解除勞動合同。上述各類處罰可以并用。
第九條處罰范圍如下:
(一)違勞動紀律類
1、上班遲到、早退、串崗的;
2、上班時間干私活、玩游戲、炒股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3、不按規定請銷假、擅離職守、無故曠工的;
4、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酗酒滋事、聚眾賭博等擾亂工作秩序的;
5、未經許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職權限以外的設備、儀器以及物品的;
6、違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
7、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違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的。
(二)違職業道德準則類:
1、違供電業務規定,損害我廠利益的;
2、違我廠行風建設有關規定,服務態度惡劣,與用戶爭吵,造成不良影響,有損我廠形象的;
3、弄虛作假,欺騙組織,騙取收入和獎勵,或主管對職工錯誤給予包庇的;
4、遇到緊急情況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離的;
5、不服從領導工作分配,甚至違抗命令,威脅侮辱主管人員的。
(三)工作過失類:
1、消極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
2、違操作規程,或業務生疏,或玩忽職守,發生生產或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
3、工作馬虎、違管理規定,造成企業浪費和損失的;
4、損壞生產
設備或遺失物品和資產的。
第十條經濟懲罰標準:
(一)遲到、早退一次扣30元;遲到、早退一個半小時以上,視同曠工半天;遲到、早退三小時以上視同曠工一天;曠工1天,扣發本人日工資200%;
(二)違勞動紀律第1、2、3、4、5款者,違一次扣30元。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按《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理;
三)違請銷假規定,越權所批準的假期無效。對請假人按曠工處理,另扣班組負責人及單位(部門)負責人每次100元;
(四)違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當事人按曠工行為處理。所在班組負責人不制止、不報告的,停發其一個月績效工資;
(五)違工作過失類第2款,按照《廠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執行;
(六)違工作過失類第3、4款,損失1000元以下的,損失全額賠償;損失1000元以上的,超過1000元部分賠償5%(最高不超過1萬元);
(七)對違職業道德準則者,每查處一次,扣發責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騙取的收入和獎金予以沒收。
第十一條內部待崗規定:
(一)職工消極怠工,違崗位職責或工作不到位,連續三個月完不成工作任務的,經本單位研究同意,可給予內部待崗的處理,待崗期間停發績效工資;
(二)在單位勞動用工中,因雙向選擇、競聘上崗中落聘的職工,按內部待崗接受管理。
第十二條行政處分規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內的;嚴重違勞動紀律類第4、5款的;違工作過失類,造成損失5萬元以下的;
(二)行政箭: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上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的;一年內受到兩次行政警告處分的;因違職業道德準則受到有關部門效能告誡的;因工作過失,造成損失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
(三)記過:受到箭處分后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違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或累計曠工10天以上20天以內的;
(四)留用察看:記過后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2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10天以上1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20天以上30天以內的;
(五)開除:一年內多次受到行政處分仍不改正的;因違法被判刑的。
(六)對受行政警告處分者,停發三個月工資;對受行政箭處分者,停發四個月工資;對受記過處分者,停發五個月工資;對受留用察看處分者,察看期間停發工資。停發工資期間按某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
第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一)一年內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據勞動合同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受到開除處分的;
(四)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因違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并根據協議規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處分由任免機關或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一般干部職工處分的權限和程序
(一)對職工經濟處罰,由職工所在單位按廠部規定進行處理并報廠人事部門備案;
(二)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由所在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并附證據報有關部門核實并征求廠工會意見后,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并監督執行;
(三)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由廠人事部門征得廠工會同意后,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四)開除職工基本程序如下:
1、開除職工時廠勞動人事部門必須認真核實其所犯錯誤事實,如實提供材料和證據;
2、處理意見和事實材料要和被處分者見面,認真聽取本人申辯。如本人拒絕時,要有詳細記錄;
3、給予職工開除處分時,處理時間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不得超過5個月時間;
4、開除職工必須經廠長提出,由職工代表會討論決定,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和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5、開除決定應寫明被開除原因;職工如不服,可在公布處理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員會申述;
6、形成處理決定后應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并書面通知本人,同時抄報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員會等有關部門,并將人事檔案移交當地勞動保障部門。
第十六條如發現單位包庇隱瞞職工錯誤或從輕處理,除責令其糾正外,職工的處罰款項從所在單位工資總額中扣除;對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進行打擊報復的,或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姑息包庇的,將從嚴處理。
第十七條職工對所受處罰不服或有爭議者,可在處罰決定之日起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廠勞動爭議調解員會提出申訴。如職工對調解答復不滿意,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申訴,申訴期內執行原處罰意見。
第十八條本辦法中涉及的金額、天數等,凡表述為“以上”的,均包括本數;凡表述為“以內”、“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數。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廠人事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廠部其他有關條例、規定和制度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一律按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員工規章制度獎罰制度篇6
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細則)
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的員工予以表彰、獎勵。
一、員工聘用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本公司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系統所有員工分為兩大類: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的主體,享受本公司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兼職員工、臨時工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用期滿后,若愿意繼續受聘,凈本公司同意后,可與本公司續簽聘用合同,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本公司簽訂合同。
第三條本公司需特聘員工時,提倡公開從社會求職人員以及從事本專業的在職教師或在職員工中擇優錄用,也可由內部員工引薦,內部引薦人員獲準聘用后,引薦人必須立下擔保書。
第四條從事管理和教學工作的正式員工一般須滿足下述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歷;
(二)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三)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特殊情況不超過55歲;
(四)計算機、設計等與崗位相符的專業,計算機和設計專業老師,需有相關的職稱資格或豐富的工作經驗;
(五)無不良行為記錄;特殊情況人員,應屆畢業生等人員需經經理批準后方可考慮聘用。
第五條所有應聘人員除經理特批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經過一到兩個月的試用期后方可考慮聘為正式員工
第六條試用人員必須呈交下述材料
(一)由公司統一發給并填寫招聘表格。
(二)學歷、職稱證明。
(三)個人簡歷。
(四)近期照片2張。
(五)身份證復印件。
第七條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待遇規定如下:
(一)基本工資待遇。
(二)試用人員不享有保險、生活補助等待遇。
第八條
試用人員經使用考核合格后,可轉為正式員工,并根據其工作能力和崗位重新確定后,享受正式員工各種待遇;員工轉正后,試用期計入工齡,試用不合格者,可延長期使用期限或者決定不予聘用,對于不予聘用者,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二、崗位責任制度
1、保質、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每天堅持寫工作日志及心得
2、熱誠、謙遜、耐心地服務于學員及家長。
3、維護公司設備、財產的安全,保障正常使用。
4、隨時整理客戶信息文檔、資料及電腦內存文件,確保不丟失。工作中因疏忽,酌情處理,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失,應有責任賠償或從工資里扣除。
5、及時匯報工作進程及學員情況。
6、領導交派的任務應盡力完成,如上班時間完不成的應主動加班完成。
7、因個人原因給工作的下一環節造成影響,相關人員有義務馬上到位予以解決,同事之間互幫互助。
8、因教學培訓工作的特殊性,開課期間,員工休息日為輪流作息,每周休息一天,其休息日需根據工作需要合理的安排。嚴格請假制度,員工因病或有重要事情需要處理,需提前向公司請假,以便公司及時調整課程及代課老師的安排,不請假者按曠工處理,造成不利影響或損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三、工資制度
公司根據經濟效益,支付能力及社會物價漲跌情況,根據員工工作態度、工作業績調整工資金額。
(一)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全勤獎+績效工資
(二)教學及宣傳獎:根據個人能力,通過對教學質量的考核以及學員的反饋,制定教學獎,金額__/月;根據日常個人宣傳和招生的情況,給予每招生一個學員50—200元的獎勵。
(三)工資發放時間: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日,如發薪日正好趕上休息日或者節假日,工資會提前或延后發放。如對當月工資有異議者,應當及時提出。為了便于管理,公司采用壓薪制(半月工資),待員工合理離職以后,予以退還。員工有以下情形者,不予退還:
1、離職時,為提前半月提出,影響公司人員分配;
2、擅自離職,手頭工作未交接,影響全局工作;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開除。或有不法行為者,追究法律責任。
四、福利待遇
1、各項社會保險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中有良好表現,個人檔案、身份證明齊全,公司根據員工的績效考核、業務水平、出勤率等綜合因素考慮。
2、員工轉正后發放伙食補助。
3、根據節假日不同,發放福利物品或者補助。
五、人事考核制度
第一條目的
(一)本規定旨在長期、穩定、統一和規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規定的目的是要通過對職工在一定時期內所表現出來的工作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找出并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訓工作,進而促進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熱情和工作效率。
第二條考核范圍
(一)人事考核——對職工的上班下班時間進行考核和評價
(二)態度考核——對職工在職務工作中表現出的工作態度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三)能力考核——通過職務工作行為,觀察、分析和評價職工具有的能力。
(四)成績考核——對職工分擔的職務情況、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第三條考核執行機構人事考核由公司的指紋考勤機執行,其他考核由人事負責人負責考核的統計與執行事務。
第四條考核者的原則立場
為了使人事考核公正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下列各原則:
(一)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二)必須清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做出評價。
(三)不對考核期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四)考核者應該根據自己得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五)考核等級
(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群級)。
(二)A——滿意,不負眾望(優秀及)。
(三)B——稱職,令人心安(較好級)。
(四)C——有問題,需要注意(較差級)。
(五)D——危險,勉強維持(很差級)。
對于連續兩個月考核成績為D的,將給于警告處分,警告后考核成績依然為D級的,可予以開除。
六、員工獎罰規定
第一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下班時間必須打卡,每天三次,分別為:早上上班時間、下午上班時間及下班時間),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上課時,需做好安排并經領導同意,員工因私事請假必須經領導同意,因病請假需出具醫院證明,請假員工事畢后,需向批準人銷假,上述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第二條、上班時間為早上8:00——12:00,下午1:30——5:30。
上班時間開始后30分鐘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如遇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正常上班時間30分鐘內可不算遲到,如遇其他突發事件,不能按時到班的情況,需向公司電話說明,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論處。
第三條、全勤獎100元。一個月內遲到、早退達3次者,扣發一天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兩臺你工資;累計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四條、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每月曠工一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并給于一次通報批評;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并給與嚴重警告一次;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和獎金,并給予留用查看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者,領導找其談話,不能改正者,堅決予以辭退。
第五條、每個月進行評選優秀員工,獎勵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本職工作上表現優秀)。
第六條、衛生為輪流制,輪流期間,衛生不清潔扣罰10元/次。個人衛生,工作完畢以后未整理干凈者扣罰10元/次。
第七條、上班時間不得有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打游戲等影響本公司形象的行為。違者扣罰10元/次。
第八條、透露公司機密(公司運行機制、學生信息、工資待遇等),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獎金及工資,視其情節較輕者,追究其經
員工規章制度獎罰制度篇7
1、職工應按時上班,不得遲到或早退。
2、工作時間不允許隨意串崗,無工作任務時應及時通知相關負責人。
3、上班時間應該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許穿拖鞋、短褲、赤背或衣帽不整。
4、不得在車間工作時與直接負責人、車間主任爭吵,或與其它職工相互打罵、嬉鬧,違者作書面檢討,態度不好或一月內累計三次者予以解雇,嚴重者以干擾公司正常生產秩序移交相關機構。
5、酒后上班影響工作者,記大過一次。態度不好或一個月累計兩次予以解雇,嚴重者以干擾公司正常生產秩序移交相關機構。
6、車間內嚴禁吸煙,違者罰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經濟、行政及刑事責任。
7、工作中禁止做私活。
8、偷盜公物或他人財物者,按實物價值10倍罰款,扣發工資予以陪償,并予以解雇。
9、完不成當日生產任務的班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特殊情況除外。
10、未經允許,任何員工嚴禁帶小孩和外人進入車間,違者對當事人罰款。
11、生產中不得聊天說笑、看書看報,不準會客、打電話、吃零食、睡覺,不得擅自離開生產崗位,不得在產品上坐、躺、踩、踏。
12、上班必須佩帶工號牌,不得違法亂紀,涂改工號牌罰款。
13、嚴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機械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設備,嚴禁擅自拆裝一切電器設施和控制柜、開關箱,新安裝的各種設備未經測試、試轉,不得擅自開動。
14、嚴禁擅自動用各類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15、不得在生產區內隨意使用臨時電線,如果急需使用,須經主管人員批準,并由電工接電,用后應及時按期限拆除。
16、各車間衛生由各車間負責打掃,設備、桌凳及半成品要擺放整齊。
17、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設備停止使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18、中午、下午和加班下班車間負責人負責關好門窗,鎖好車間大門,關閉總電源。
本制度從即日起開始試行,在試行過程中發現遺漏,公司將出臺附件作為補充,附件和本制度有同樣的效力。
員工規章制度獎罰制度篇8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根據國家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深圳市政府有關的勞動法規和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2條(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第二章責任與權限
第3條(責任與權限)
3-1對在公司生產經營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物質獎勵;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及在生產、經營工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員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3-2此規則的解釋權歸行政及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運營程序
第4條(獎勵)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獎金獎勵。
4-1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產品產量、質量,拓展銷售渠道,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貢獻的或發明創造取得顯著成績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通過技術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4-3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的。
4-4為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環境,勇于向破壞行為作斗爭,有顯著功績的。
4-5因其它特殊貢獻應當給予獎勵的。
榮譽稱號和獎金分為以下三等:
等級獎金額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對有特殊貢獻的集體也可以采用集體獎勵的辦法。例如采用集體記功的形式予以獎勵
4-7有特殊貢獻的也可在給獎金的同時輔之以晉級獎勵。
4-8獎勵人員由所在部門申報書面材料,對可以直接計算出經濟效益的,給予榮譽稱號和獎金,提獎額應與創造的效益額掛鉤,各部門申報的材料交人事部核準,由人事部提出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第5條(處罰)
對有違紀行為的員工堅持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第6條(處罰細則)
6-1工作責任心不強或違反生產技術操作規程,造成產品降級、報廢、返工或設備損壞事故的,視其一次造成損失的嚴重程度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一次損失金額較小但一個月內多次發生的可以合并計算)。
直接損失價值處分種類
100元-500元書面警告
500元-1000元書面嚴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6-2工作嚴重失職或違章辦事,在公司物資供應、產品銷售活動中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視其在事故中所應承擔責任的大小,責令其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并根據其損失金額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
損失金額處分種類
100元-1000元書面警告
1000元-20__元書面嚴重警告
20__元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6-3不服從公司的正常工作調動,公司下達調動通知后過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崗的予以書面嚴重警告。書面嚴重警告后無悔改表現三天內仍不到崗的予以辭退。
6-4員工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級以上人員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1)不按規定佩戴勞動安全防護用品者,罰款50元。
2)在上班時間睡覺者,罰款50元。
3)上班時間看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報刊、雜志、影碟者,罰款50元。
4)在非吸煙區內吸煙者,罰款50元。
第7條(處分)
違紀人員由所在部門(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門)向人事部申報書面材料提出意見,經人事部研究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8條員工受獎勵或處分的有關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裝入員工人事檔案,作為考核員工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