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出口貨物運輸代理合同書
海運出口貨物運輸代理合同書【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進出口貨運事宜相關費用的結算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相關定義
1.費用結算單:指甲方為結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載明應付費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2.書面確認:指乙方及其分支機構或授權人員蓋章或簽字之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第二條 操作乙方委托甲方從事下述服務。
1.在簽發第三方的運輸單證的情況下,作為乙方的貨運代理人,為乙方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訂艙,排載,制作單證,依據乙方的具體指示(參照每票托運單),從事拖車、場裝報關、報檢等,并代繳有關費用。
2.在甲方簽發自己的運輸單證時,向實際承運人訂艙、向乙方簽發運輸單證,并根據乙方的指示(參照具體托運單)提取貨柜、拖車、場裝、報關、報檢、并代繳相關費用。
3.辦理進口貨物貨運業務(參照委托單證或相關單證)。
第三條 結算甲方選擇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結算相關費用。
1.票結
1.1 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開始前,將空白支票或現金交給甲方,甲方必須出具收據。
1.2 甲方在每票貨操作完畢后,從該支票或現金直接支取費用。
1.3 乙方支票空頭或透支或預繳現金不足,應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補齊,并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4 非因甲方原因產生之超出結算期限的未結費用,乙方應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5 甲方應于結算后立即出具發票給乙方。
2.月結
2.1 甲方于次月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個月的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核對(乙方也可隨時向甲方索要)。
2.2 乙方必須于____日前對之進行核對,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確認或異議,否則視為同意。
2.3 乙方對甲方出具的費用結算清單全部或部分有異議的,應于____日前,就確認或沒有異議的部分按時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費用。
2.4 對于乙方有異議的`全部或部分費用,甲方應立即與乙方協商,并于乙方書面異議的一周內重新制作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該新費用結算清單的交接,適用本第2款,第2.2項的規定。
2.5 對于上述應付費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給甲方的,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對該應付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6 甲方對乙方所付費用,應立即開具發票或收據給乙方。
2.7 甲方在代墊金額較大的情況下,有權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墊費用。定期結算期內代墊費用的最高限額為,超出限額乙方必須先行支付甲方代墊的費用。
2.8 甲方保有應收費用的增補權。雙方在結算后,發現尚有部分應計算的費用未結算的,甲方有權予以增補,乙方應在下一結算期間結清。乙方保有多付不應付費用的追索權,多付金額經雙方確認后在下一個結算期抵扣。
第四條 擔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規定支付甲方有關費用時,甲方有權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協議項下的標的貨物。
2.乙方應于不少于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支付義務。該期限從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時開始計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將留置物拍賣,變賣或與乙方協議折價,以其價款優先償付甲方費用。留置物折價,拍賣,變賣后,其價款仍不足以償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3.乙方同意,在乙方結清相關費用后,甲方方將報關單證或退稅核銷單或提單等交給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并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六條 爭議解決
1.本協議不盡之處,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作補充商議。
2.雙方協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可以通過協議方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并經對方書面同意。
2.除第六條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單方解除本協議,必須支付給對方人民幣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期限從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2.本協議期滿,雙方無異議的,自動延續________年。
3.本協議一式兩份,效力相同,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日起生效。
第九條 其他雙方協議的條款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運出口貨物運輸代理合同書【篇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嚴格執行國家藥監部門相關規定,嚴格規范GSP管理,確保藥品物流安全。經過對乙方的認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制訂以下藥品及醫療器械(以下簡稱藥品)運輸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將藥品在一定期限內送至甲方指定客戶的所在地。
2、乙方應提供道路運輸許可證許可證、提貨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的復印件等,供甲方備案。
3、乙方應在甲方委托后2小時內,按《出貨確認單》赴甲方倉庫提貨,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時提貨而為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甲方視情節嚴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應經濟索賠。
4、甲方委托運輸藥品,須提供《出貨確認單》,寫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運輸條件、價格及運輸目的地等。甲乙雙方應盡共同檢查藥品外觀的義務,確保甲方托運的藥品外觀包裝完整,無破損、受潮等問題。確認無誤后在甲方的《出貨確認單》上簽字確認所運輸藥品數量及質量。如客戶收貨后提出藥品外包裝受損等問題,視為乙方運輸途中產生的問題,由乙方最終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以所托運貨品的貨值為限,具體計算以甲方提供的藥品價值票據為準。
5、乙方運輸藥品應當使用封閉式貨物運輸工具,且在運輸藥品過程中,運載工具應當保持密閉。
6、乙方應嚴格按照藥品外包裝箱上圖示方法進行搬運、存儲、運輸,確保藥品安全送達。要求冷藏保存的,在整個存儲、運輸過程中應保持溫度為2℃至8℃,并避光。運輸裝卸過程中均不得將藥品置于陽光下暴曬。
7、 乙方需在接貨后 ____________________將藥品安全送達目的地。
8、藥品送達客戶后,乙方應取得有客戶真實有效簽章的送貨回單,并在送達貨物日起2日內將上述回單的第一聯交回甲方。并及時向甲方反饋客戶意見及問題。
9、運輸過程中由于乙方造成的交通事故、藥品盜搶、遺失等延誤或無法送達,乙方負全責。如出現下列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戰爭、地震、大風、大雪等影響運輸安全的天氣條件等。
10、甲方托運的貨物的運輸價格為:
11、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將收貨單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藥品及時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本項產生的費用另行協商。
12、付款方式:月結。乙方憑每日結算清單和運輸發票向甲方結帳,甲方以現金或匯款及時付款,最后付款日期不得超過次月5日,不得拖欠。
13、本合同一式兩份,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14、本協議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有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
海運出口貨物運輸代理合同書【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____________________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
擬出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貨港: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付款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一)甲方職責:
1.負責與外商簽訂所有出口合同,并對合同的全部內容負責;
2.負責安排生產、出運、交貨;
3.負責向乙方提供工廠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納稅繳款書及運費等正式發票;
4.承擔業務的全部費用及風險,保證按合同條款(合同標的)的全部內容執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續費(乙方收匯)。
(二)乙方職責:
1.負責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內容對外簽訂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貨物商檢、報關、出運和結匯等工作所需的單據;
3.負責出口結匯;
4.結匯后一周內,將貨款轉付甲方帳戶。
四、違約責任: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責任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五、甲方出具的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海運出口貨物運輸代理合同書【篇4】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貨及快件經____或_____口岸出口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代理其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和運輸業務,應保證安全及時地將貨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貨地點,并及時通知收件公司提貨。
二、除事先約定外,乙方應自行將貨物交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應按照公布的班車發車時間和發車地點發車,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所有交運貨物,并有權拒收一切海關禁止出入境、來歷不明或不適于卡車運輸的貨物,以及需要有關報關文件報關而乙方無法提供該文件的貨物。
四、乙方應根據甲方對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資料及單證要求,準備齊全所需單證及商業發票,在明顯位置張貼規定的運輸標志后與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戶自備國家行政機關簽發的有效許可證或配額等正式報關文件,應通知甲方正確使用該文件向中國及貨物終到國海關報關。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確通知甲方使用該文件而造成該文件失效以至該文件項下的貨物在中國海關或目的地海關無法報關、清關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海關的規定,對攬收的散貨及快件認真檢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貨清單,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單上寫明并加蓋到付章,貨物上張貼到付標簽。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產廠家授權書。甲方依據交貨清單制作報關清單。乙方須正確申報貨物品名、價值及數量,嚴禁謊報、夾帶或沖貨行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為造成海關對貨物進行扣倉及至沒收等處罰而產生的貨款、罰款、倉租及連帶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關行為、天氣及交通擁堵等)造成的貨物丟失、損壞或延誤,甲方可豁免責任;如因甲方未能盡忠職守而造成的貨物遺失或損壞,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貨物申報價值賠償,但每筆交接單快件最高賠償額不超過肆百元人民幣。
七、對于乙方交運的散貨及快件,甲方僅負責其獨立的外包裝的封閉狀態良好,而并不負責其內裝貨物數量的是否短少、類型是否相符、貨物是否損壞等狀況。
八、結算價格(見附表),特殊貨物根據類別另議。
a.運輸原則上以實際重量計費,但當輕泡貨物體積重量超過實重____%時,計費重量以該票貨物的實重加上體積重量之和除以____計算。
b.因貨物品類原因而產生的海關動植檢附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九、雙方簽定協議前,乙方根據貨量向甲方交納相應預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結算預付款不足時,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號前開具乙方上月交運散貨及快件的清單和運費發票給乙方。
十、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對協議內容及運費標準有改動,應在不少于____天前通知對方。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附表:(略)
海運出口貨物運輸代理合同書【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協議的訂立:
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
2.數量:
3.質量:
4.規格:
5.包裝:
6.成交條件: 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在 網上交易平臺上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代理協議的形式: 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否則不發生效力。
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了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乙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第二條 雙方責任:
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
接受乙方現采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
承認乙方代表甲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
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2.出口貨物:
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并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在 年 月 日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 。
3.費用:
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并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 %的代理費。
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后 日內交付。
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后,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并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甲方
第四條 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
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附加條款: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海運出口貨物運輸代理合同書【篇6】
協議編號: 簽約地點: 日期: 總頁數: 受托方(以下稱甲方):
委托方(以下稱乙方):
經友好協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說明: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簽訂外銷合同,該合同內容需要由乙方在簽訂前確認并負責,并經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或三方購貨合同,該合同內容需由乙方在簽訂前確認并負責,并經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貨物數據及時制作出口報關運輸及隨寄需要的發票、裝箱單、貨運委托書、保險單等單據。
4、在自身能力允許的情況下,對需辦理出口配額和許可證等的貨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應該積極予以辦理各種手續及時取得有關單證,但免除不能及時取得有關單證的責任。
5、貨物若需甲方負責商檢,甲方則應及時認真作好商品的商檢通關工作,以免延誤通關等后續工作的進行。
6、在甲方負責報關運輸的方式下,積極聯絡貨運代理公司進行的訂艙保險等事務,保證出口貨物安全、及時順利的出口清關,不延誤指定裝船日期,但對貨物的真實性由乙方負責。
7、及時做好貨款在各種方式下的結匯工作,按約定的結算方式同乙方進行結算并規定比例收取代理費。
8、作好貨款的核銷工作,及時收回外匯核銷單及出口報關單,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外匯核銷。
9、若貨物需退稅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稅機關規定的完整的退稅憑證后應及時完成退稅工作,按協議的結算款項同乙方結算。
10、積極協助應由乙方完成的各項其他工作,在外貿上給予能力范圍內的各種支持。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甲方同外方及供貨方簽訂的協議內容負責,并承擔不能完成協議的一切后果。
2、按時、按量、按質準備貨物,貨物備妥后及時把規格、數量、質量、包裝、毛凈重等數據告訴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制作各種單據。
3、對需要出口配額及許可證的貨物,應辦理相關的申請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圍內予以全權辦理。但承擔甲方不能及時取得瞇┑ブさ暮蠊?
4、若由乙方負責貨物的商檢、訂艙、保險及海關清關等工作,乙方應同時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各種費用。并保證報關單據上的貨物與實際裝船出口的貨物在品質、規格、數量上的完全一致,負責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
5、應積極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內(裝船報關以前)將貨款匯入甲方的指定帳戶,并承擔不能收到外匯貨款的一切責任和后果。
6、按協議規定與甲方進行貨款計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費(結算方式單獨列項)。
7、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協調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況。
四、結算約定條款:
1、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貨值的1%征收出口代理費。
2、乙方同時承擔貨款在結算中我方所產生的銀行費用和清關費用及運輸費用。
3、對于外匯的折人民幣匯率按甲方在銀行結匯時提供的結匯匯率為準。
4、具體資金支付:
A、在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匯貨款并按匯率折算人民幣后,甲方遵循乙方指令將國內采購貨款匯入乙方的指定帳戶,乙方將負責提供規定數額的經稅務部門驗證通過的增值稅發票。扣除雙方約定的雜費后(如代理費、銀行費用、利息、辦證費等),剩余利潤由甲方匯入乙方指定賬號,乙方不提供任何發票。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將全套準確有效的單據交到指定的議付銀行后,在外匯貨款進帳并按匯率折算人民幣后,甲方遵循乙方指令將國內采購貨款匯入乙方的指定帳戶,乙方將負責提供規定數額的經稅務部門驗證通過的增值稅發票。扣除雙方約定的雜費后(如代理費、銀行費用、利息、辦證費等),剩余利潤由甲方匯入乙方指定賬號,乙方不提供任何發票。甲方交給銀行的單據不管是甲方還是乙方制作的必須通過乙方確認,同時乙方將對由于單據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銀行償付的情況承擔責任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5、甲方將退稅金額在出貨完畢后連同所有剩余利潤(扣除國內采購貨款、代理費、銀行費用、利息、辦證費等后的剩余)一并匯入乙方指定賬號。
五、其它約定條款:
1、乙方保證出口的貨物是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的合法的貨物,否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
2、代理過程中貨物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全權負責,發生質量問題時由乙方全權處理,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各種索賠、賠付等事宜。
3、甲方保證乙方的商業秘密,并保證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戶渠道及商業資料,否則將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后果。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于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擬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5、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6、若產生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或產生了爭議和分歧,都應本著友好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法院提請法律訴訟。
7、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正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協議有效期從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內有效。
受托方(蓋章): 委托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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