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簡借款合同
簽訂合同是一種非常重要的商業行為,可以幫助雙方更好地實現商業目標,促進業務的發展。下面是一些精簡借款合同免費閱讀下載,希望對大家寫精簡借款合同有用。
精簡借款合同篇1
()農銀借合字第______號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算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用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
金額
日期
金額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份,按規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并以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方追償。
第五條抵押財物由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復設置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七條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份加收________%的利息。并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在借款方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一份。
借款方
借款單位: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經辦人:(簽章)
開戶銀行及賬號:
貸款方
貸款單位: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簽章)
經辦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制表單位:中國農業銀行
精簡借款合同篇2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年 月 _日通過現金(轉賬)方式在(什么地方)交付乙方。
二、借款利息: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 。
三、借款期限:
四、還款日期:
五、抵押條款
六、保證條款
七、違約責任: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合同簽訂地(借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
精簡借款合同篇3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整,用途為。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計算借款利息的利率為:,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的支付時間。
第四條:借款期限屆滿,甲方保證返還借款,否則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五條: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將借款交付甲方。
第六條:還款方式:
第七條:借款期限屆滿,甲方如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八條:甲方對于借款用以下第種方式擔保。
①由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②甲方用抵押擔保,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和違約金,抵押期限為年(或至甲方還清乙方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為止)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辦理抵押登記,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身份證號:電話: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身份證號:電話: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簡借款合同篇4
張__:(債務人,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李__:(債權人,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簽約地:__省__市。
鑒于甲方從__年x月至__年x月向李__借款累計未歸還金額及利息共計人民幣350萬元整,約定于20__年5月前全額歸還。現甲方逾期不能歸還,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抵債財產
甲方同意以下列財產抵償債務人民幣350萬元:
甲方自愿以__市__區__路x號__房產抵償給乙方。
第二條聲明和保證
甲方聲明和保證如下:
(一)對于本協議第一條所列抵債財產,甲方個人享有所有權和合法的&39;處分權;
(二)在本協議第一條所列抵債財產上,沒有設立任何擔保物權(抵押權、質押權)或者用益物權等權利負擔,甲方保證該物業不存在查封或另行出售、租賃等權力瑕疵;
(三)對于抵債財產的上述產權歸屬和權利負擔問題,甲方目前沒有卷入任何訴訟,也沒有任何第三人提出異議。
第三條抵債金額
甲方自愿以以上房產折合總價人民幣350萬元人民幣抵償給乙方。
第四條財產交付
甲方于合同簽訂后的一個月內配合乙方向甲方抵押貸款銀行申請提前還貸并贖樓,結清銀行欠款,由乙方負責籌集和承擔提前還貸的資金。
第五條登記
甲方于提前還清貸款銀行贖樓后一個月內辦妥過戶給乙方的產權登記手續。
第六條費用
上述以物抵債協議由甲方配合乙方辦理房產的產權轉移、過戶、登記手續,辦理手續所需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協議的生效及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依法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精簡借款合同篇5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由通用條款和特別條款兩部分組成,通用條款和特別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抵押
為了確保第條約定的主合同項下債務人的義務得到切實履行,保障抵押權人債權的實現,抵押人自愿以其享有處分權的財產向抵押權人提供抵押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的詞語解釋依據主合同確定。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見本合同第條。
第二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見本合同第條。
第三條抵押物
抵押物詳見本合同第條約定的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清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抵押權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四條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第五條抵押權的效力
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還及于其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著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六條抵押物的登記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按照第條的約定與抵押權人共同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抵押登記的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應當自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抵押權人共同到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和其他相關材料由抵押權人保管。
因辦理抵押登記產生的應由抵押人承擔的相關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七條抵押物的占有和保管
抵押物由抵押人負責保管,抵押人應當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抵押權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及抵押物的狀況。
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采取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處置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優先用于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或其他價值減損情形,抵押人應當立即通知抵押權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或者另行提供債權人認可的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人由此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應當優先用于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八條抵押物的保險
抵押人應根據第條的約定按抵押權人要求為抵押物辦理足額保險,并按要求到抵押權人認可的保險機構辦理以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財產保險。保險期限應當不短于主合同約定的債務期限,保險金額應當不低于擔保債務本息。
抵押人應當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抵押權人權益的條款。
擔保期間,抵押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以維持保險合同持續有效性。抵押人未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或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代繳保險費或代辦保險(續保)手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抵押權人直接從抵押人任一銀行賬戶中劃收。
擔保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單方或與保險人協商變更、解除或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的請求權或向第三人請求賠償權。
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抵押人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及抵押權人,并負責索賠事宜。因怠于通知或索賠,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擔保責任的發生
如果債務人未按約定及時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或發生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其他情形,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及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抵押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承擔擔保責任。抵押權人有權直接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并從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抵償主合同債務,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
(1)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
(2)抵押權人依照主合同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解除主合同;
(3)抵押權人依據主合同約定提前收回主債權;
(4)抵押權人依據本合同約定提前行使抵押權;
(5)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6)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裁定和解;
(7)債務人或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被宣告死亡;
(8)擔保期間,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9)債務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抵押權人認為已對債權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10)其他嚴重危害抵押權人權利的情形。
主債權在本合同之外同時存在其他物的擔保或保證的,不影響抵押權人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及其行使,抵押人不得以此抗辯抵押權人。
主合同項下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主合同項下債權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的(含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有權就其中任意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抵押權人已經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或擔保物來實現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或擔保物來實現全部或部分債權。
主合同項下債權既有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其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當抵押權人放棄債務人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權人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事先征得抵押人的同意并簽訂《信貸資產轉讓協議》,抵押人在《信貸資產轉讓協議》約定的擔保范圍內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應同時轉讓相應的擔保物權。抵押權人轉讓擔保物權的,抵押人應當協助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抵押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未征得抵押人同意增加合同金額、延長授信期限或展期的,抵押人有權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期限承擔擔保責任。
因債務人、抵押人違約致使抵押權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債務人和抵押人應當承擔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抵押人不履行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十條締約過失
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拒絕或者拖延辦理抵押登記,或因為抵押人的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權不能有效設立的,構成締約過失,由此使抵押權人受到損失的,抵押人應對抵押權人所受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抵押權人未獲完全賠償的,有權處分擬向本合同提供的抵押物,并在所受經濟損失范圍內優先受償。
第十一條抵押人聲明與承諾
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為債務人提供抵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為主債務提供抵押擔保取得了所有必須的同意、授權及批準手續,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擔保物為共有的,擔保人承諾已征得共有人的同意。
抵押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抵押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完全的、充分的處分權,抵押物不存在權屬爭議和權屬瑕疵,依法可以設定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不存在被查封、扣押、被監管、出租、拖欠稅款、工程款等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抵押人為法人的,抵押人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或經營范圍與注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抵押人至少提前30日通知抵押權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或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抵押人于事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抵押權人。
抵押期間,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抵押物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抵押物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等不利于抵押權實現的情形時,抵押人在知悉情況后應立即通知抵押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抵押物受到侵害,防止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另行補充提供價值相當的抵押物,并仍在抵押物原價值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抵押人愿意承擔本合同項下應由其承擔的各項有關費用。
抵押權人在辦理本協議項下相關業務及履行風險管理程序時,可根據需要向中國人民銀行企業或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打印和保存抵押人的個人信息和信用報告,可按照有關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企業或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提供抵押人基本信息和銀行業務信息。
第十二條違約事件及處理
以下情況之一即構成或視為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應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第條約定進行支付;給抵押權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同時給予相應賠償:
(1)因抵押人虛假聲明,提供信息、資料不真實等原因導致抵押權人受到經濟損失的;
(2)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擅自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處分抵押物;
(3)抵押人以任何方式妨礙抵押權人依法和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處分抵押物;
(4)發生抵押物毀損或價值減少的情形,抵押人不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5)抵押物為房屋的,抵押人在知悉房屋將被拆遷信息時未及時向抵押權人履行告知義務;如抵押房屋被拆遷,抵押人未將拆遷補償款提存或履行債務的;
(6)抵押人為企業的,終止營業或者發生解散、撤銷或破產事件;
(7)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或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8)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9)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及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已經設立抵押、已出租或被查封、凍結、扣押、監管等情況;
(10)未按合同約定辦理登記、變更登記、保險手續,未移交權利憑證;
(11)抵押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
(12)抵押人違反本合同中其他約定義務,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擔保權的行為。
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抵押權人有權視具體情形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抵押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受理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項下的業務申請;對于尚未辦理的其他授信業務,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發放和辦理;
(3)宣布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項下授信業務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4)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之間的其他合同;
(5)要求抵押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抵押權人造成的損失;
(6)有權停止授信,宣布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權;
(7)抵押權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其他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自下列條件全部具備時生效:
(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抵押登記手續辦理完畢。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主合同無效后,債務人應承擔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的,抵押人以其提供的抵押物為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本合同填寫的抵押人地址為其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以上地址,均視為已送達,抵押人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于十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具體方式見本合同第十八條的約定。
(1)訴訟。由抵押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各方約定的仲裁機構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五條附則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份數見第二十條的約定。
第二部分特別條款
第十六條立約人信息
第十七條擔保
本合同擔保的主合同為:?字段1?(以下簡稱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于廣西上林國民村鎮銀行豐嶺支行簽訂的編號為?字段1?的《個人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債權人處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所形成的債權,本金數額為人民幣(大寫)?字段1?,(小寫)?字段1?元。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為?字段1?(■年/□月),自?字段1?起至?字段1?止。如主合同實際履行債務的期限與本條約定不一致的,依主合同約定。
抵押人自愿以本合同項下的編號為001抵押物清單項下所列財產作為抵押物設定抵押,具體詳見抵押物清單。
抵押登記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抵押權人共同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抵押物的保險
抵押人應于本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按抵押權人要求對抵押物辦理足額保險,并按要求到抵押權人認可的保險機構辦理以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財產保險。
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應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主合同全部債務本金的%進行支付。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爭議解決按以下第
(1)種方式執行。
(1)訴訟,向抵押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仲裁,仲裁機構全稱: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債務人壹份、抵押權人壹份、抵押人壹份、房產管理所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
抵押人已閱讀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條款。應抵押人要求,抵押權人已經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抵押人對本合同及主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條款認識一致,不存在異議。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抵押權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約地點:
年月日
精簡借款合同篇6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乙方因 ,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周轉,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則與甲方無關。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 號: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實際出借款項之日起算,乙方應另行出具收條)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還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后,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據交給乙方。
甲方指定的還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 號: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為_______,利息按月結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付息,則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八加收違約金。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丙方自愿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為自乙方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保證擔保范圍包括借款本金、逾期還款的違約金或賠償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八、逾期還款的處理:
乙方如逾期還款,除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外,還應按如下方式賠償甲方之損失:逾期還款期限在30日以內的部分,按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貳(2‰)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超過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貳點伍(2.5‰)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
前款約定的損失賠償比例,系各方綜合各種因素確定。在主張該違約金時,甲方無須對其損失另行舉證,同時雙方均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調整請求權。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書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預留的地址發送,如有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書面通知以發送之日起三日屆滿視為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約日期:
年_____月_____日
精簡借款合同篇7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本合同各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
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乙方借款用于 資金周轉專款專用, 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作違法違紀活動。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月利率 ‰,從甲方實際向乙方交付借款日之起計息。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實際放款日與該借款合同約定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放款日期為準。(乙方要求上述借款打入乙方指定的以下賬戶:戶名: ;開戶行: ;賬號: ;借款打入以上賬戶視為乙方收到借款 。)
第五條 借款的歸還:乙方應按月付息,即利息于每月5日匯入甲方以下指定賬戶,借款本金于到期日歸還并匯入甲方以下指定賬戶。還款指定賬號:姓名: ,開戶行: 賬號: 。
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之一的,甲方有權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期限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本金及利息,且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二、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償還甲方借款本息的情形。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出借的資金來源系合法所得。
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在約定期限內一次或分次向乙方交付借款,將約定的資金付至乙方的指定賬戶。
3、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4、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將借款本息結清并且無任何違約行為的,甲方有義務在借款結清后五個工作日內配合乙方、丙方辦理結清手續。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乙方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或用于非法用途。
2、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3、乙方在申請借款時,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如實向甲方告之乙方為他人提供擔保借款的情況;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為他人提供擔保借款。
4、乙方應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乙方如發生居住地、聯系方式、單位的變遷、法人變更、主要管理人員更換、資產情況、負債情況等情況時,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并提供相關全部材料,否則,由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第八條 違約責任。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內容不真實或與實際不相符的,以及虛假資料證明的。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3、乙方拒絕甲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正常監督的;
4、乙方未按借款合同條款約定,不及時或不足額支付本息,發生一次以上(含一次)的;
5、乙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事件的。
第九條 如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不按時、足額支付利息或合同到期不完全清償借款全部本息,乙方應承擔債權人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房產買賣費、執行費、交通費及其他所有的費用,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2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雙方因本借款合同引起糾紛,須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即浙江省長興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簽字)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