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協議合同范本
合同不僅提供了法律保護,同時也為業務合作伙伴提供了一種可靠的參考框架,以促進有效的溝通和協作。如何才能寫出優秀的借款協議合同范本?這里給大家分享借款協議合同范本供大家參考。
借款協議合同范本篇1
借款人(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為 年。
三、借款利率及付息方法:
1、借款利息為月息 ,即每月 元。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雙方設定每月1日為付息日。若1日為周末或節假日則相應順延。
四、借款償還:
1、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 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個月后,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五、違約和違約處理:
甲方未能按合同還本付息,屬甲方違約。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借款加收 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
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借款協議合同范本篇2
甲方:乙方(借款人):擔保人:(注:擔保人是為乙方做的還款擔保,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款由擔保人負責償還)
一、乙方(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義務:
(1)乙方及擔保人有義務提供真實、詳細、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和資料,確保甲方能夠及時與其聯系。凡因乙方及擔保人登記的資料不詳、不準確或資料變更后未及時通知甲方等原因,使得甲方無法將相關資料通知乙方,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及其擔保人負責。
(2)乙方及擔保人有義務按照約定的方式及時足額的向甲方繳納所欠的款項。
(3)乙方義務提供借款抵押,抵押物品及相關有效證件暫由甲方托管。甲方在乙方還款之日歸還乙方抵押物品及證件,如乙方逾期不還,甲方有權利收繳乙方抵押物品。
二、甲方的權利。
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繳欠款,也有權以通知單、公告、登報、委托第三方(如法院、討債公司)等形式追繳欠款,甲方的上述措施不視為對乙方及擔保方隱私權的侵犯。如因欠款引起的額外費用。乙方及擔保人應承擔由于追繳欠款引起的額外費用,乙方及擔保人應承擔由于追繳欠款所支出的費用。
三、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大寫:。
四、還款時間乙方借款應在年月日之前按約定期限還給甲方。否則視為違約。
五、還款每逾期一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并按銀行同類貸款的四倍支付借款期限的利息。
六、自甲、乙、擔保三方確認,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協議合同范本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為號保險合同的投保人,經該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同意,甲乙雙方就保單借款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以號保險合同個人賬戶價值為質向中英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申請借款,具體借款金額見附件2《保單借款借據》。甲方借款須依法繳納印花稅,稅率為所借款項的0.05%。
二、借款額度:借款不超過借款當時保單個人賬戶價值總和的80%。
三、借款利率:乙方將于每月第一個營業日公布萬能保險借款利率,萬能保險借款利率不會超過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六個月貸款利率上浮0.25%與每月結算利率上浮2%中較高的一項;乙方有權于每月第一個營業日調整萬能保險借款利率。
四、甲方保證:用于借款的保單是所有權無爭議,未作擔保、未掛失、未失效或未發生止付情形的保單。如甲方用于借款的保單被質償產生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五、投保人申請借款的保單應由乙方收回保管,乙方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后,向甲方返還保單。
六、增加借款:甲方在貸款期間內可在借款額度內申請增借,增借后保單累計貸款額度不得超過保單當前個人賬戶價值的80%,增借日為增借款項的起息日。
七、借款利息:甲方應于每個保單周年日前繳付借款利息,直至借款金額及利息全部償清為止;若逾期未付利息,則所有應付而未付的利息并入借款金額中計算利息。
八、若未還清的保單借款及利息、退保手續費的總金額等于或超過保單當時的個人賬戶價值時,保險合同效力中止。
九、借款未清償前保單如發生生存金給付,乙方直接將生存給付金額先行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額支付給保單受益人。
十、甲方與被保險人同意:當發生理賠給付時,乙方有權直接將理賠金償還部分借款或全部借款本息,余額再行支付給原受益人。發生死亡理賠給付時,還款時間以出險日為準,發生非死亡賠給付時,還款時間以做出理賠決定日為準。
十一、如果發生乙方需退還保險費或個人帳戶價值的情形,乙方有權直接將需退還的保險費或個人帳戶價值償還部分借款本息或全部借款本息。
十二、在借款期限內,乙方不受理甲方關于投保人變更、部分領取帳戶價值、保單遷移的申請。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協議合同范本篇4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為確保甲方與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保證范圍為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三條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__________________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本保證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并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上始終保留相當于借款人借款余額的______%的款項作為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后__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八條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征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范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于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余額的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提交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或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份。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協議合同范本篇5
被借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配偶(或親屬):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作為農業生產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被借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 )。
三、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按本合同規定償還借款。
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被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如果超出期限則自超出之日起支付利息,月利為3 直至追回,不滿一月者按整月計算。
四、保證條款 。
(一)借款方以自己所購買樓房、耕地、工資或個人所有固定資產為擔保物,在借貸期過后沒有還清,貸款方可以隨意處理。(以房產證和土地合同復印件為憑)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歸還。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人民法院(以借款方所在地法院為第一選擇)
六、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借款方需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具有 法律效率的家人一同簽字),借款人如若出現意外死亡或者失蹤情況有對方配繼續償還實在無償還能力則有擔保人代為償還。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被借款方簽字: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簽字:______________
借款方配偶簽字: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憑證為有效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工作證財產所有證等原件或復印件。
借款協議合同范本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解決甲方所需資金,甲方希望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借款給甲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借款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萬元整(具體借款金額以甲方出具的借據為準)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利息,利率按照計算。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還款
借款期限屆滿后2日內,甲方應當將借款本息全額償還給乙方。
逾期償還借款的,對于沒有償還的借款,甲方應當按照月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
四、抵押擔保
甲方同意將自有的等財產作為抵押物向乙方提供擔保,抵押物清單見附件。
五、保證擔保
丙方同意為甲方向乙方借款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擔保,保證期限為二年。
六、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提交威海仲裁委員會裁決。敗訴方應承擔勝訴方發生的律師費、調查費等費用。
七、生效及文本
本協議經六方簽字及/或蓋章生效。
本協議一式六份,六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協議合同范本篇7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住址):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則》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大寫為__________________)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全部還清,互不拖欠。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所立《借款協議》作廢。
二、甲方因____________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為____________)。鑒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額借給甲方。每日利息為本金的______%。上述欠款及利息雙方約定甲方必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給乙方。
三、甲方應按約定及時還清欠款。逾期未還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額的%計算罰息;逾期每超一個月,在上一個月罰息基礎上加收%的罰息,直至還清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之同時,已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五、根據本協議的需要及雙方發出的通知、往來聯系的便利,雙方在本協議確定的聯絡方式為雙方有效的聯系方式。一方變更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七、因解決本協議糾紛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借款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名:
借款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協議合同范本篇8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愿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于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于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協議合同范本篇9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編號: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條款均是真實意思表示。為維護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合法權益,請對合同條款中的黑體部分予以充分注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此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人及借款金額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借款人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借款不得用于國家法律和金融法規明確禁止經營的項目。
借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私自改變資金用途,更不得用作違法和犯罪使用。否則產生法律責任由借款人承擔,并由借款人賠償出借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三條借款人借款期限
借、貸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為月/天。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借款交付
出借人于年月日將借款以形式交付借款人。
借款人指定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五條借款人借款利率和計息、結息
一、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利率﹪。遇法定貸款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
二、計息:按債權人適用的計息方式計算利息。
三、結息和付息:
經協商一致,借款人采取下列第種方式償還貸款利息:
1、按月付息,每一個月為一期,共期,每期元。
2、按季付息,每三個月為一期,共期,每期元。
3、按半年付息,每六個月為一期,共期,每期元。
4、一次性付息,每期元。
5、其他:。
四、違約金
若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還款,就逾期部分,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借款總額的百分之五收取違約金,直至清償本息為止。
第六條還款
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當日將本金(即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存入出借人賬戶。
出借人指定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七條抵押條款
為確保借款人與出借人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所擁有的、有處分權的房屋及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財產,向出借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
出借人經審查,同意抵押人以其所擁有的、有處分權的房屋及其占用范圍內有使用權的土地作為借款人履行債務提供擔保。為明確借款人和出借人保證人三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以下條款。
一、抵押人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棟單_____號,其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房屋產權證號:。
二、抵押財產價值采用以下第種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抵押率為%。
2、不經評估,由締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人民幣(大寫),抵押率為%。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三、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年/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抵押人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抵押人負責,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抵押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抵押人負責賠償。
五、出借人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出借人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六、抵押人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屋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且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監督。
七、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抵押權人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抵押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八、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擅自轉讓、出賣、租賃抵押物,不得對抵押物重復設定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若因抵押人行為造成房屋權屬變更等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由抵押人負責賠償。
九、本合同生效后,借、貸及保證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須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借款的保證本次借貸行為(身份證號:)自愿為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借款人逾期未履行還款義務時出借人有權向保證人主張權利,要求保證人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損失。(詳見附件一)
第九條借款人及擔保人承諾如下
一、擔保人自愿簽署“連帶責任保證書”以其個人及家庭所有財產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承擔連帶責任。
二、借款人及擔保人自愿接受出借人的檢查和監督,并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三、借款人及擔保人不以降低其償債能力的方式處臵自有財產。借款人及擔保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臵抵押、質押擔保時,必須及時通知出借人,并征得出借人書面同意。
四、借款人及擔保人承諾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及時通知出借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2、經營出現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3、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第十條違約事件及處理
一、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或視為借款人及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向出借人提供虛假資料、文件、信息或隱瞞重要事實、資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
2、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3、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違反其所作的承諾;
5、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影響借款人及擔保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6、抵押物、質物貶值、損毀、滅失、被查封或凍結,借款人及擔保人未按出借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7、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8、違反本合同中關于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約定;
9、在與出借人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二、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出借人有權分別或同時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及擔保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宣布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清償;
3、宣布借款人及擔保人在其他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或部分立即清償;
4、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借款人及擔保人與出借人之間的其他合同;
5、要求借款人及擔保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出借人造成的損失;
6、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或者將抵押物(質押物)依法變現歸還借款;
7、出借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稅費
因借款人、抵押人的違約導致本合同在訂立、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而增加的有關稅收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種稅收、訴訟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二條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書面同意可以進行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借、貸及保證人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借、貸及保證人三方約定同意直接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借、貸及保證人三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借款條款自出借人將所出借的款項交付借款人之日起生效,保證條款自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房屋土地等的抵押條款自在房屋或土地等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執有情況為,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借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權人):保證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協議合同范本篇10
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當事人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借款合同,雙方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人因,需向出借人借一筆資金。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人于年月日向貸款人借款,借款金額為元(大寫:)。
第三條:借款期限內的利率為%/月,即元(大寫:)。
第四條: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內利率為:%/月,即元(大寫:)在簽訂本合同之后,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利息。限借款人在約定還款期限內按時支付利息,否則視為借款人嚴重違約。利息支付日為每月日。
第五條:借款人可提前還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
第六條:借款人自簽訂本合約起連續兩個月未按時給貸款人支付利息,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收到出借人通知十日內)歸還借款期限內的全部貸款本息,利息算至年月日)。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包括身份證復印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貸款期限內的全部利息。
2、借款人在還款期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5%為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食宿費、法律訴訟費等)。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當事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有效,合同在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達成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借款人: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借款協議合同范本篇11
外匯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
借款人:_______
貸款人:_______
借款人因出口生產需要,向貸款人申請流動資金外匯貸款,經貸款人審查同意 發放。雙方為保證貸款的順利實施,并維護各自的經濟權益,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1.貸款金額:_____萬美元,包括應付利息____萬美元。
2.貸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
3.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利率執 行,貸款期內利率固定為借款人第一筆用匯之日總行公布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水平。 或2.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___計收一次,結息 日為_____。(復息或從存款賬戶中扣收要寫明)
4.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 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應付利息部分限于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5.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借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副本需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訂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6.用款計劃:根據支付進度,本項貸款提款計劃為:
__月____萬美元;
__月____萬美元;
__月____萬美元。
貸款人允許借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其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7.貸款償還: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創匯和人民幣銷售收入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
__月____萬美元;
__月____萬美元。
如貸款項目提前實際經濟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如月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借款人應事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并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____的罰息。
為有利于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賬戶,將用于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外匯額度落實后再結匯償還貸款。
8.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_作為借款人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敘做。
9.違約和違約處理。
(1)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①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②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用途或挪作他用。③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轉賣用貸款購置的物品。④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2)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①注銷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②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為___%的罰息。③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并追加貸款。④向貸款人擔保人追索貸款。⑤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貸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賬戶中主動扣收還貸款項。⑥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10.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11.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選擇:
(1)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借款人(蓋章)
貸款人(蓋章):
企業負責人:_____
銀行負責人:_______
財務負責人:_____
經辦人員: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借款協議合同范本篇12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后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并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征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
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后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乙方:(私章)
(簽字)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協議合同范本篇13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1、機動車輛損失險;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4、第三者責任險;5、盜搶險;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郵編:_____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______年____月___日,抵押物清單。
借款協議合同范本篇14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郵編:_____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協議合同范本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為_____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五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為每年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_________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為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的 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___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結束,則本合同于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于該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I仲裁機構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協議合同范本篇16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所有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借款
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4、借款月利率:_____,利息按半年結算。
5、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率等與借條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條記載為準,借條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貸款人認為債權有風險時,可提前收回。
7、復利依據雙方約定的利率按年結算。
二、劃款方式
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在________行開立的賬戶,賬號/銀行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
三、還款:
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半年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分別為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_日。借款人須于每一日結息日結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四、借款擔保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為保證。
2、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訴訟(仲裁)費、律師費、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3、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4、擔保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授權。
5、本合同項下同時存在兩個以上擔保人的,各擔保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承擔連帶共同擔保責任,貸款人有權選擇任一或者各個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6、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7、債務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的,保證人自愿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在任何賬戶中劃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
(2)擔保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擔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6)其他嚴重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情形。
四、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按訴訟方式執行。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執行。
五、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份,其中借款人___份,貸款人___份,擔保人___份, 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簽字) 貸款人(簽字)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擔保人(簽章) 擔保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借款協議合同范本篇17
合同編號:
債權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債務人:
合同簽訂地:
20__年2月版
簽約重要提示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之前仔細閱讀,檢查并確認以下事宜:
一、您有權簽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經取得充分授權;
二、您已經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合同條款,并特別注意了其中有關責任承擔、免除或限制興業銀行責任、以及加黑字體部分的內容;
三、您已經充分理解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這些條款約定;
四、興業銀行提供的合同文本僅為示范文本,合同相關條款后均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設了“補充條款”,供各方對合同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使用;
五、如果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請及時向興業銀行咨詢。
經債務人申請,債權人經審核同意給予債務人額度授信,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恪守信用,立約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非立約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則本合同以下詞匯作如下定義和解釋:
一、“授信額度”指債權人在綜合評價債務人的資信情況及所提供擔保的基礎上,為債務人核定的在一定期限內綜合融資額度最高本金限額。
本合同約定的授信額度分為“自助額度”和“非自助額度”,“自助額度”和“非自助額度”不能融通使用。“自助額度”除本合同另有說明外,適用本合同所有條款約定,“非自助額度”不適用本合同關于“自助額度”的條款約定。
二、“額度授信有效期”是指一個不中斷的連續期間,在該期間內,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可以在債權人處辦理額度授信項下的業務。額度項下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額度授信有效期,且貸款到期日不得長于額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額度授信有效期屆滿,額度授信即失效。
三、“余額”:債權人對債務人辦理額度項下各類業務實行余額管理和控制。該余額是指在額度授信有效期內,債務人按本合同約定的授信方式使用債權人所給予的授信額度而形成的各項余額之和,包括未到期余額和已到期未清償余額兩部分,即:
(一)“未到期余額”是指債權人依債務人申請在合同約定的授信額度內為債務人辦理各類業務而債務人應向債權人作出清償的責任期限尚未屆滿所形成的各項待清償債務本金余額。
(二)“已到期未清償余額”是指債權人依債務人申請在合同約定的授信額度內為債務人辦理各類業務而債務人應向債權人作出清償的責任期限屆滿但仍未清償的各項債務本金余額。
四、“自助額度”是指債權人根據債務人申請,在額度授信項下核定一定的額度,同意債務人在該核定的額度內以本人借記卡作為貸款支用與償還的結算工具,經密碼驗證,由債務人在債權人提供的業務平臺(包括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上實施操作,循環使用貸款,自助完成借款與還款,無須逐筆出具書面借款申請,無須逐筆簽訂借款合同。個人自助額度項下的個人自助貸款到期日不得超過個人自助額度期限到期日。
五、“總合同”指債權人與債務人所簽訂的《個人授信額度借款合同》。
“分合同”指債務人根據《個人授信額度借款合同》約定,在授信額度內經債權人審核同意后辦理融資業務時雙方簽訂的具體約定每筆主債務金額、主債務履行期限及其他權利、義務的合同。本合同為各分合同的總合同,分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分合同的約定如有不符,以分合同的約定為準。但對于分合同中約定的貸款期限及貸款到期日超過本合同“額度授信有效期”約定的,以本合同的約定為準。
個人自助額度項下每筆借款及還款的金額、期限等以債權人形成的電子記錄為準,該電子記錄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主債務”指債務人向債權人申請辦理本合同項下約定的各項業務時所產生的債務本金、利息以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辦案費、公告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變賣費、電訊費、差旅費、處置費等。
七、本合同中“工作日”均指銀行的營業日。
八、債務人是指額度授信申請人。債務人如有配偶,則共同債務人為債務人配偶;債務人如無配偶,則共同債務人為自愿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債務的其他人。債務人和共同債務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對全部借款及相關費用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二條 對立約方的說明
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一。
第三條 授信額度
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二。
本合同約定的授信額度包括自助額度和非自助額度,其中自助額度部分以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為準,非自助額度為授信額度扣除自助額度的剩余額度,自助額度和非自助額度不得融通使用。
具體業務中借款金額涉及到外幣的,按照借款發放當日興業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外匯基準價折合成人民幣計入授信額度。
第四條 額度授信有效期及調整
一、本合同額度授信有效期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三。在額度授信有效期內,債務人可循環使用授信額度。各分合同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額度授信有效期,且貸款到期日不得長于額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除個人自助貸款外,債務人必須逐筆申請,經債權人逐筆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在債務人逐筆申請使用授信額度時,債權人有權對債務人個人資信、還款能力、財產狀況、抵質押物價值、保證人擔保能力進行重新評估。
二、本合同不構成債權人向債務人必然提供融資的確定義務,在任何情況下,債權人均有權單方面對本合同項下授信額度、額度授信有效期、自助額度金額及自助額度期限等作出調整甚至取消全部或部分授信額度而無需事先征求債務人同意。前述“任何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
(一)債務人產生重大或有負債;
(二)債務人發生重大經濟困難和風險;
(三)債務人還款信用下降,還款風險增加;
(四)債務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相關聲明與承諾不再真實有效;
(五)債務人所屬企業生產經營情況或所從事的行業發生重大變化;
(六)債權人認為有必要改變、調整或取消債務人授信情況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 授信用途
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四。
第六條 自助額度
一、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授信額度項下,債權人同意授予債務人自助額度,借款支用與償還的結算工具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一),額度金額、額度期限及借款用途等具體情況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二)。其中,自助額度金額不得超過本合同項下可使用的授信余額,具體自助額度金額以興業銀行在業務辦理渠道提示的信息為準;自助額度期限須在額度授信有效期內,且到期日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額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
二、自助額度的借款利率:
(一)借款基準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或興業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同期指個人自助額度生效之日,同檔次指自助額度期限對應的期限檔次。
(二)借款利率在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上浮動確定。其中:絕對值利率浮動是在基準利率上加或減浮動百分點確定借款利率,百分比利率浮動是在基準利率上乘以系數確定借款利率。
(三)日利率=年利率÷360(人民幣按照360天計算,其他幣種按市場慣例計算)。
(四)自助額度項下所有自助貸款執行本合同約定的自助額度借款利率,并在借款期限內保持不變,不分段計息。所有貸款以借款實際占用天數計算利息。具體情況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三)。
三、貸款本息償還方式具體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四)。
四、貸款罰息與復利
(一)如債務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債權人有權對被挪用的借款計收罰息,罰息利率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五)1,計收方式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息計收方式執行。
(二)如債務人未按期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債權人達成協議,即構成借款逾期的,債權人有權對逾期的借款計收罰息,罰息利率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五)2,計收方式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息計收方式執行。
(三)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債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復利的計收方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借款計息方式計息。
五、本合同約定的額度有效期內自助額度期限屆滿,若債務人重新申請自助額度的,債務人應提交貸款用途等證明材料,債權人有權根據貸款具體情況,對自助額度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等要素經審批同意后確定。重新申請的自助額度以債權人審批為準,但重新申請的自助額度到期日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授信有效期到期日。債權人與債務人就重新申請自助額度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自助額度(包括但不限于額度金額、期限、利率等)變更,債務人必須另行申請,經債權人另行審批,債權人有權對債務人個人資信、還款能力、財產狀況、抵質押物價值、保證人擔保能力進行重新評估。
七、如因債權人停辦相關業務,或因信貸規模調整或控制等原因致使債權人無法發放借款的,債權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或解除本合同關于自助額度的相關約定,債務人對此無任何異議。
第七條 擔保措施
一、本合同及分合同的擔保合同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六。授信額度(含自助額度)項下的所有債務均由上述擔保人(即保證人或抵押人或出質人)提供最高額擔保。
二、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簽訂完畢、擔保手續辦妥前,債權人有權不辦理債務人對本合同項下授信額度的支用申請以及不履行本合同項下各分合同及自助額度的放款等各項義務。如本合同項下擔保權不可能生效的,則債權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債務人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本合同項下的擔保人發生下列事由,債權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約定采取措施:
(一)保證人違反最高額保證合同的約定,或保證人資信狀況惡化,或發生其他擔保能力減弱的事件;
(二)抵押人違反最高額抵押合同的約定,或故意毀損抵押物,或抵押物價值可能或已經明顯減少,或其他有損債權人抵押權的事件;
(三)出質人違反最高額質押合同的約定,或質物價值已經或可能明顯減少,或質押的權利必須提前兌現,或其他有損債權人質權的事件。
四、對于本合同既有物權擔保又有保證擔保的,債權人有權在行使擔保權時進行選擇,既可以先行使物權擔保,也可以先行使保證擔保,還可同時行使物權擔保和保證擔保以清償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
五、債務人以自有的財產設定抵押或質押的,債權人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其他擔保人同意并不因此在債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仍然提供合同約定的擔保。
第八條 立約方的主要權利與義務
一、債務人辦理個人額度授信業務時,應當符合債權人要求的各項具體條件,積極配合債權人所進行的資信調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債權人所需要的文件資料,為借款提供足額的擔保,辦理必要的各項手續,并保證向債權人所提交的資料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二、涉及本合同項下的結算業務,債務人均須通過在債權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辦理。
三、債務人應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債權人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債務人承諾如貸款資金的實際支付情況違反本合同協議約定的,將及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由此引起的責任由債務人承擔。自助額度債務人不得在其指定作為貸款支用與償還結算工具的借記卡上開通辦理監管部門禁止貸款資金進入投資領域業務的相關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開通第三方存管、房市、基金、黃金、外匯買賣等。一旦債權人發現債務人在其借記卡上開通上述業務功能或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債權人有權采取暫停放款、提前收貸乃至取消債務人額度等各項措施。
四、債務人在此聲明,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其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上述合同簽署和執行未違反任何對債務人有約束力的法律、法規、條例或合同的約定。本合同是合法有效并可強制執行的,如因債務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時的權利瑕疵而致使本合同無效,債務人將立即無條件賠償債權人的全部損失。
五、如債務人未按本合同和分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債務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債權人從債務人在債權人處開立的任何賬戶上直接劃收相應款項。
六、無論本合同簽署之后的任何交易階段,如債務人將有關具體交易的任何文件提交給債權人審核,債務人保證全部文件的真實性,債權人將只對交易文件的表面真實性作出決定,債權人對債務人從事的具體交易實質既不參與也不知曉,更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在符合本合同約定開辦個人授信額度借款的各項條件后,債務人可享有債權人已開辦的個人授信額度借款項下的各項貸款業務,循環申請使用額度內貸款,債權人應當及時滿足債務人的借款需求,但業務平臺產生設備或通訊等故障的除外。債務人在債權人提供的業務平臺辦理個人自助貸款的,貸款辦理的時間以債權人在辦理渠道提示的工作時間為準。
債務人在工作時間因業務平臺設備或通訊等故障無法辦理業務而導致的任何損失及債務人在非工作時間申請辦理業務而發生的任何損失由債務人自行承擔。
八、凡與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一)約定的借記卡卡號相符并通過密碼驗證的借款均視為債務人實施的操作,債務人應當按期足額還本付息。
九、債務人使用自助貸款的,債務人有權打印、要求債權人打印或傳真借款以及還款的電子記錄,債權人應積極配合。
十、債權人應當恪守對債務人個人信息的保密義務,但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債務人和共同債務人應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任一債務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對全部借款及相關費用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債權人有權要求任一債務人清償未償還的借款本息和應付而未付的其他費用。
十二、債務人(含配偶)同意債權人就授信額度使用情況、其收入、財產和就業狀況、擔保實力等情況進行必要調查。根據政府部門、銀行監管機構、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等關于建設個人征信工作的需要,債務人(含配偶)應允許債權人向上述部門、機構所建立或認可的信用征信系統報送信用信息,并允許相關信息被合法查詢。
十三、如債權人要求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的,債務人應配合辦理。在辦理公證手續后,債務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時,債權人可以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十四、在授信額度項下各借款本息清償前,債務人發生下列事由的,應及時通知債權人:
(一)婚姻狀況發生變化;
(二)個人收入明顯減少,財務狀況不佳;
(三)因疾病等原因可能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四)取得出國(境)資格后計劃出國(境);
(五)涉入、即將涉入或可能涉入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糾紛;
(六)其他可能影響借款收回的事件。
十五、如本合同項下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質押物發生被國家有權機關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的情形或發生所有權、使用權糾紛,債務人應及時通知債權人,在上述情形未消除前或未另行提供債權人認可的其他有效擔保措施前,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申請辦理包括“自助額度”在內的本合同項下各類融資業務。
由第三人提供抵、質押擔保的,在額度授信有效期內,債務人應負責跟蹤、調查第三人提供的抵、質押物是否發生前款約定的情形并及時通知債權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下列情形視為債務人違約:
(一)債務人提供的資料不真實;
(二)債務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三)債務人未按本合同及各分合同的約定償還借款本息;
(四)債務人發生影響其償債能力的事件或缺乏償債誠意;
(五)債務人與他人簽訂有損債權人權益的合同、協議等;
(六)債務人拒絕或阻撓債權人對其收支情況或借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七)債務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及被宣告失蹤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債務人履行借款合同義務;
(八)債務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九)債務人違反本合同項下分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十)債權人認為危及借款資金安全的其他情況;
(十一)債務人或擔保人出現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叉違約情形的。
二、債務人違約,債權人有權采取以下一項或幾項措施:
(一)暫停債務人的貸款額度;
(二)減少或取消債務人的貸款額度;
(三)宣布債務人額度項下全部或部分債務提前屆滿;
(四)解除合同,要求債務人清償到期或未到期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五)要求債務人承擔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并賠償其他損失。
三、債務人雖未違約,但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三款、第八條第十三款、第八條第十四款的約定,債權人亦有權采取上述措施。
第十條 交叉違約
債務人及擔保人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均被視為債務人對本合同同時違約,債權人有權根據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分合同的約定提前回收融資款項,并根據合同約定要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
(一)任何借款、融資或債務出現或可能出現違約或被宣布提前到期;
(二)任何擔保或類似義務未履行,或存在未履行的可能性;
(三)未履行或違反有關債務擔保以及其他類似義務的法律文件或合同,或存在未履行或違反的可能性;
(四)出現或即將出現無力清償到期債務或到期借款/融資的情況;
(五)危及本合同項下融資資金安全的其他情況。
第十一條 通知
一、本合同項下的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一中記載的通訊地址和聯系方法送達對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訊地址和聯系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合同當事人的名稱、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債權人的,債權人按本合同所載資料發送的所有通知或文書,視同送達。
三、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后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在下列日期被送達:
(一)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發出后5個工作日;
(二)如果是電傳,則為收到對方確認回號之日;
(三)如果派人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爭議的解決方式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七。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自立約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債權人要求對本合同進行公證,則本合同在依法辦理公證后生效,至債務人還清或擔保人代為還清全部債務時止。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債權人給予債務人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債務人延緩行使其在
本合同中享有的權益或權利的,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債權人依有關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也不應視為債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不影響債務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義務。
四、因債務人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而引起訴訟或其他法律糾紛的,則債權人所支付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在訴訟或仲裁期間,債務人不得以解決爭議為由拒不履行義務,本合同項下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五、因訂立和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各項合法費用,其中包括因提供融資而實際發生的中介機構的必要費用等均由債務人承擔。
第十四條 特別約定條款
一、對立約方的說明
(一)債權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負責人[授權代理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二)債務人
1、債務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身份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2、共同債務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身份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二、授信額度
本合同項下額度授信最高本金限額為(幣種) (大寫) 元整。
三、額度授信有效期
本合同授信有效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授信用途
本合同用于 (綜合消費/經營/其他用途)貸款額度授信。
五、自助額度
(一)債務人以本人借記卡(卡號為: )作為貸款支用與償還的結算工具。
(二)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授信額度項下,債權人同意授予債務人自助額度為 (幣種) (大寫) 元整;自助額度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用途為 。
(三)自助額度的借款利率
1、借款基準利率選擇下列第 項:
(壹)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
(貳)興業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
2、借款利率按下列第 種約定定價方式確定,借款利率為 %。
(壹)百分比浮動定價,借款利率等于基準利率乘以系數 ;
(貳)絕對值浮動定價,借款利率等于基準利率加 %或減 %。
(四)自助貸款的貸款本息償還按下列第 種約定執行:
(壹)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借款到期日為還款日。
(貳)到期一次性歸還本金、分期付息。按 (月/季/其他周期)計息,每個公歷 (月/季末月/其他周期)的 日及借款到期日為結息日,到期結清貸款本息;
(叁)其他償還方式: 。
(五)自助貸款的罰息率為:
1、債務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罰息利率為借款利率上浮 %。
2、借款逾期的,罰息利率為借款利率上浮 %。
六、擔保合同
下列合同為本合同及分合同的擔保合同:
(一)編號 的《 》(合同名稱),擔保人為 ,擔保方式為 ;
(二)編號 的《 》(合同名稱),擔保人為 ,擔保方式為 ;
(三)編號 的《 》(合同名稱),擔保人為 ,擔保方式為 。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壹式 份,債權人、債務人和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日期:
借款協議合同范本篇18
甲 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 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丙 方:(保證人) 工商執照號碼:
甲、乙、丙各方經過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充分協商,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具體約定
(一)借款額度和期限:人民幣(大寫) 萬元,借款期限 。借款日期和金額以借據為準。
(二)借款用途:主要用于短期流動資金,甲方應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做違法活動。
(三)借款利率: 月 ‰。
(四)還款方式:借款到期一次性還本,利息在借款時付清。
二、保證條款
(一)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丙方做為保證人對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范圍:
1、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三日內,保證人代甲方償還乙方到期資金的本金和新增利息;
2、本合同項下資金的罰息;
3、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4、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違約方責任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保全費、公告費、差旅費等)。
5、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6、保證人在借款合同生效期內,不得出售自己的土地、房產、汽車等固定資產;不得變更、出售、減少自己的股權。特殊情況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7、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三、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1、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2、 甲方違反借款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4、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或保證人擅自處分合同項下的固定資產和股權;
5、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6、甲方或保證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借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1、甲方逾期還款,除應付利息外,延期一日按借款額日千分之
2、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3、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四、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鄭州市人民法院訴訟的方式解決。
五、其他
(一)本合同附件借據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