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的資金能要回來嗎
合同詐騙的資金能要回來嗎
合同詐騙的資金能要回來,具體如下:
1.如果是詐騙分子在取得詐騙款后,將該贓款償還所欠的合法債務或進行正常消費的,第三方屬于善意取得,難以追回;
2.如果是詐騙分子無償將該贓款贈與他人,或他人明知是贓款而仍接受的,則受害人可以要求接受贓款的人返還所接受的贓款。
合同詐騙罪和民事欺詐罪的區別
1.主觀目的不同,民事欺詐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合同詐騙罪是以簽訂經濟合同為名,達到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2.欺詐的內容與手段不同,民事欺詐有民事內容的存在,合同詐騙罪根本不準備履行合同;
3.欺詐侵犯的客體不同,民事欺詐的客體是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關系,合同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合同詐騙罪數額的標準有哪些
合同詐騙罪數額的標準是“數額較大”是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1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數額巨大”,是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數額特別巨大”,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30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200萬元以上的。
合同詐騙罪的立案程序
合同詐騙罪是公訴案件,案件流程大致如下:
1.受害人需要向派出所或公安局報案;
2.報案需要準備一系列的報案材料,警察審核以后符合立案條件便可以立案;
3.立案后公安機關便進行偵查以確定事實和收集證據;
4.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后,便會將案件移交檢察院。
合同欺詐怎么起訴
合同欺詐的起訴需要符合起訴條件,法院才會受理立案。起訴條件為:
1.原告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人;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起訴狀和證據材料;
4.屬于法院的管轄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