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范本
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范本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乙方于年月日在____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____方式以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小寫萬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委托交易標的物內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
2、土地用途:
3、土地性質:
4、土地位置:
5、土地使用年期年即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6、土地面積: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
8、建筑容積率:
9、建筑覆蓋率:
10、房地產證號:
1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
12、產權狀態:
13、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
14、其他情況見深規土規許字第____號《____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甲方對本條前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三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四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元整(小寫萬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萬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托管,該托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后,付給甲方。
第五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九條在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____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并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三條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五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鑒證方:____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同簽訂地點:
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范本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荒山土地所有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位于鄉(鎮)村組畝荒山土地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硬質合金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地塊數(塊)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備注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所有權年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所有權的轉讓金為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所有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管理部門、雙方指定的第三方中的任一方鑒證)。
六、所有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荒山土地所有權須經全體村民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
2、甲方交付的&39;轉讓荒山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經上經政府批準本購買荒山依據合同獲得本土地所有權,甲方無條件要給買方辦理相關轉讓手續。任何時候不得以土地加價,卡扣,聚眾阻止建設,聚眾阻止不準生產,設置各種障礙制造矛盾使乙方造成損失,由此給乙方造成任何損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依據合同須辦理有關手續最終獲得國土出讓所有權證。
4、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所有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甲方負責該土地的三通由乙方負責土地平整,由甲方出面申報農電2條250千瓦線路,乙方負責承擔農電相關費用。如申請農電不成功需要申請城市工業用電,則超出申請農電費用部分由甲方承擔。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工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請株洲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所有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范本篇3
甲方:__
乙方:__
為發展經濟,盤活存量資產,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甲方將其權屬的__內土地使用權,變更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變更轉讓范圍:
__的土地使用權,(包括房屋及院墻),總面積約__畝(含代征)。
二、轉讓、變更費總額:
__萬元(含土地出讓金)。
三、現金支付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支付方法:即簽定合同之日乙方支付甲方現金__萬元,乙方領取土地證時須一次性付清甲方余款__萬元整。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乙方實施宏觀管理,有權制止乙方的違法經營行為。
2、依照本協議第三條,按期收取轉讓、變更費用。
3、乙方不能按時交付變更、轉讓費時或隨意改變土地用途,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甲方的義務:
1、在乙方交納轉讓變更費__萬元后,甲方負責__天內將__所有土地交乙方使用,并且確保原水電設施不變。甲方應在__個月內負責辦齊相關土地變更手續,并承擔變更費用。
2、為乙方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確保乙方不被各種形式的地皮卡現象侵擾。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有經營決策及調整經營決策的自主權(不得從事房地產開發)。
2、不承擔原廠(原__廠)遺留的任何債權、債務。
3、本協議簽定后,乙方有權拆除破舊廠房和處理其它附屬設施。并且根據乙方企業的需要可以修建于其產業相關的生產、經營性質的建筑設施。
(二)乙方的義務
1、在享受優惠政策的前提下,依法納稅、合法經營。
2、乙方所取得的土地性質為工業用地,只能在該土地上興辦__文化產業的開發、傳播、經營,乙方不得在任何時候改變土地用途。
3、__年__月底前,乙方必須新增固定資產投入__萬元以上,以后逐年有所增加。
4、企業運作正常且取得一定利潤時,要主動支持鄉鎮的經濟建設,積極參與當地政府發起的各項社會公益活動。
六、甲方負責在雙方均履行合同的前提下
保證乙方的房地產所有權不受他人侵害。
七、違約責任:
對照《合同法》相關條款處理雙方各自承擔相對應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以雙方代表人簽字生效,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備用,一份交合同簽證機關存檔。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簽證機關:
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范本篇4
本合同當事人
轉讓方:深圳市委宣傳部(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于20__年月日在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掛牌方式以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小寫萬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B202-31地塊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80%的權益(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甲乙雙方確認,交易標的物是指按照份額轉讓的B202-31地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80%的權益。乙方應當根據規劃要求出全資建設整個項目工程,保證甲方享有建成房地產20%的權益
第二條B202-31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概況: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深地合字(94)104
2、土地用途:辦公、公寓用地
3、土地性質:商品房(可進入市場部分)
4、土地位置:福田區新洲路與蓮花路交匯處西南角
5、土地使用年自掛牌轉讓成交之日起50年
6、土地面積:5298.3m2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57586m2,其中辦公面積33936m2、
單身公寓11312m2、地下室12338m2(地下室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8、建筑容積率:≤8.6
9、建筑覆蓋率:≤40%
10、房地產證號:0099396
11、深圳市規劃國土局規劃設計要點94-204
1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深規土建許字【1996】2103號
13、產權狀態:已交清協議地價并辦理房地產證(綠本),無抵押、查封,產權清楚
14、租賃狀況:無
15、債務情況:無
16、瑕疵披露:根據深規土函第HQ031877號該項目已列入問題摟盤范圍,經報批可享受有關問題摟盤政策
17、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1998年已完成地下室工程,以現狀為準。因該項目停工時間長,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量不合格,有關的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量合格,有關的修補、加固費用由乙方負擔。
18、經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審核,本地塊80%土地權益進入市場需補交地價款人民幣柒仟貳佰捌拾柒萬貳仟捌佰柒拾陸元(小寫72,872,876.00元),由乙方從競得價款中先行扣繳支付國土管理部門。
甲方對本條前述概況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負責。
第三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元整(小寫萬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1000萬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按照如下第種付款方式:
(1)在《轉讓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轉入乙方指定帳戶
(2)分期支付,即:
首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后5天內一次性付清人民82,872,876.00元(含保證金);
第二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后一月內付10,000,000.00元;
第三期款:主體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內付14,407,000.00元;
尾款: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一個月內全部付清。
(3)競得人首期款項必須打進乙方指定的帳戶委托監管,其余款項直接向甲方支付,對此甲方并無異議。前述委托監管(簡稱托管),是乙方為保證甲方與競得人的資金安全而提供的免費服務。具體運作程序如下:競得人將全部或部分成交價款(即托管款項)匯入乙方指定的帳號,并在轉讓雙方規定的時間內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扣除甲方應交納的土地交易服務費、應交的地價款和轉讓稅費后,剩余款項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經本次轉讓,乙方享有B202-31宗地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80%權益,甲方保留20%的權益。
第五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交易標的物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機關申請并取得轉讓批復后,雙方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完成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九條在行政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行政機關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自行政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原件由雙方另行協商保管。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甲乙雙方承接《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深地合字(94)104號)的一切權利與義務;甲、乙方分別按照20%、80%的比例享有和承擔B202-31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讓批復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要求及時交納轉讓方稅費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四)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過程中,因甲方的原因,經房地產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或在登記過程中交易標的物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五)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在申請轉移登記前將交易標的物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的;
(六)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土地)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第十三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甲、乙方的合作開發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亦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四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甲方與乙方的合作開發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深圳市委宣傳部(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鑒證方: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簽章)
法定代表人:羅志輝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點: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東八號設計大廈二樓
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范本篇5
甲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海口市__,土地面積為__平方米(折__畝)。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商住用地,屬開發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470萬入股認繳注冊資本,占70%股權;乙方以貨幣出200萬一次性出資注冊資本,占30%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后,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戶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2.0,綠化率不少于30%,建筑密度不小于25%,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3、土地的轉讓價為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幣670萬元。
4、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5%,計幣33.5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和完成貨幣入資。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戶于合作公司名下時,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30%,計幣200萬元。第三期,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地價款的55%,計幣368.5萬元,余下10%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劃許可證后十天內付清。
5、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議,以確保過戶等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議相吻合。
6、該項目由乙方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開發指標、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67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20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注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20__年x月x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范本篇6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我國特有之概念。在改革開放之前,我國城市土地的利用均是通過劃撥方式進行的,即都是無償劃撥供應的,只存在單一的劃撥土地供應制度。改革開放之后,隨著外資的進入,我國對外資企業開始實行土地有償使用,收取土地使用費。1990年,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頒布與實施,標志著出讓土地使用權制度的建立,由此開啟了劃撥土地使用權通過辦理出讓手續可再行轉讓的歷史。而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法釋(20__)5號文《關于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則根據司法實踐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方式作了全面的總結和規范,對今后房地產市場的規范發展具有直接的現實意義。
一、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含義及特點。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各種方式,除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外或完全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其特點有:
(1)取得的法定性。即要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其用途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并且必須經過有批準權的政府批準。
(2)取得的無償性。這是劃撥土地使用權與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本質區別,即劃撥土地使用權取得者除繳納補償、安置費外無須向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人即國家支付土地使用費;而出讓土地使用權人則必須向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人即國家支付包含土地使用費在內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3)使用的無期限性。依照法律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4)權利的受限制性,劃撥土地使用權人不能隨意地處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要處分,必須經過有批準權的政府批準。
二、未經政府部門批準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合同的效力問題。
盡管我國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由于歷史原因仍存在大量的劃撥土地。此類劃撥土地的使用雖不符合現行法律的規定,但也不宜馬上收回。由于利用能力與現實利益趨使,許多劃撥用地或明或暗的通過轉讓方式進入市場。《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準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報批時,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決定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轉讓方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者作其他處理。“因此,以劃撥方式出得土地使用權的,須經有批準權的市、縣人民政府審批后,方可進行轉讓。《條例》第四十五條還規定了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條件,但同樣規定政府審批是轉讓的前提。未經政府部門批準擅自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所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應屬于無效合同。筆者認為,劃撥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無償使用國有土地的方式,不需要支付使用土地的對價。嚴格地說,現行法律規定的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并非真正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根據《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經政府批準轉讓的實質是國家收回劃撥的土地使用權,然后再出讓給受讓方。或經批準不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但土地收益須上繳國家。可見,劃撥土地的使用權人依據轉讓合同取得的并非土地使用權的對價,充其量算作是對其交回土地使用權的一種補償(含地上附屬物的&39;補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之說及相關程序規定顯得不倫不類。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變相轉讓,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土地市場的混亂,也是造成國家土地資產流失的一個巨大黑洞。隨著使用劃撥土地的范圍越來越小和土地市場的逐步規范,建議取消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之規定,規定禁止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凡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劃撥土地使用權一律變成有償使用,無力支付土地出讓金的由國家直接收回或變更為租賃等其他使用方式。根據《解釋(征求意見稿)》第六條、第七條規定意見,“轉讓方與受讓方訂立的合同為補償合同,合同約定的土地轉讓價款應認定為對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的補償。”將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確定為補償合同可謂定性準確,把握到了此類合同的實質所在,有利于有關轉讓合同糾紛的正確處理。
三、《解釋》實施后,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分為三種情形處理。
《房地產管理法》實施后,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應當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但由于對人民政府的批準截止時間等事項沒有詳細規定,在司法實踐中遇到了難題。對此,《解釋》作了規定。
1、劃撥土地使用權未經批準轉讓無效,但在起訴前經批準并辦理出讓手續的則有效。根據《解釋》第十一條的規定,在起訴前,轉讓人經有批準權的政府批準辦理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則轉讓人與受讓人間的合同按有效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處理。而實際上,這時轉讓的已不是劃撥的土地使用權,而是已轉化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這里遵循的還是《條例》確立的“先出讓后轉讓”的原則,只不過辦理出讓手續的時間寬延到了起訴前。
2、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在起訴前經批準并由受讓人辦理出讓手續的,轉讓合同按補償性質合同處理。該《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合同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起訴前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同意轉讓,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補償性質的合同處理。”該規定的法律依據應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但彌補了《房地產管理法》對轉讓人與受讓人訂立的合同沒有明確定性易產生爭議的缺陷,將其明確定性為補償性質的合同,并將受讓人辦理出讓手續的時間寬延到了起訴前。
3、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在起訴前經有批準權的政府決定劃撥給受讓人使用,轉讓合同按補償性質合同處理。該《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合同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起訴前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決定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將該劃撥土地使用權直接劃撥給受讓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補償性質的合同處理。”該規定的法律依據應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報批時,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決定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轉讓方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者作其他處理。”而實際上,這時已不是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而是劃撥土地使用權的重新劃撥,當然,這里的受讓人必須按法律規定具有劃撥土地使用資格。由于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取得該土地使用權時,可能支付了相應的補償、安置等費用,轉讓該土地使用權時可能有地上附著物或存在職工安置等問題,新的劃撥土地使用權人支付補償、安置等費用也符合劃撥土地使用權取得條件的法律規定。
四、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注意的幾個關鍵問題
1、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的批準。根據《條例》等規定,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是指市、縣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設有區的市,其權利部門仍是市級主管部門而不是區級主管部門。
2、政府批準的依據。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經過政府批準,那么有批準權的政府依據什么來批準呢?根據20__年國土資源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第四條規定,“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20__年10月國務院國發(20__)28號文《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以最高行政命令重申,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經依法批準轉讓原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在土地有形市場公開交易,按照市場價補繳土地出讓金。因此,如果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人協議將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后用于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則很可能永遠得不到政府的批準,如此則轉讓合同無效。
3、取得批準的時限。“起訴前”是該《解釋》貫徹始終的一個“無效合同”補正為“有效合同”的時間截止點,就是說,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在起訴前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追認批準,則轉讓人與受讓人簽署的合同就有效。
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范本篇7
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
現如今,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后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土地所有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所轉讓土地的基本情況
該宗土地位于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濟南路號,宗地編號____,面積為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及現狀(或幾通一平)的具體情況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年,自領取該宗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到__年月日,剩余使用年限為年;
該宗土地按照經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總體規劃為商業用地。
第二條: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元人民幣。
第一款確定的價格包括該宗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
第三條:土地轉讓金支付方式為: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繳付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2、土地轉讓金余款元人民幣待該宗土地地上建筑開始對外出售之時,由乙方按照屆時法定評估機構評估的每平方米市場價格或者乙方對外出售的每平方米價格為基數,以優惠5%的價格向甲方過戶該宗土地地上建筑物,用以抵頂土地轉讓金余款。
第四條:甲方負責提供該宗土地使用權現有的一切有關文件,負責提供和配合辦理土地規劃過程中所需的文字材料和其他資料;乙方負責辦理土地過戶相關手續及繳納相關費用,負責辦理土地工程規劃、建設工程立項、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事項并負擔相關費用。
第五條:本合同如果未能辦理成本合同第三條中確定的`手續而使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時,則本合同解除;本合同解除之日,由乙方向甲方發送傳真或者以郵政速遞方式向甲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傳真或者郵政速遞到達甲方之日起15日內,甲方向乙方返還已經繳納的定金元人民幣(不計算利息)。
乙方在辦理本合同第三條確定的相關手續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除發生第五條約定的解除合同情形外,甲乙雙方不得自行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乙方違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范本篇8
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
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為發展經濟,盤活存量資產,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甲方將其權屬的______內土地使用權,變更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一、變更轉讓范圍:______的土地使用權,(包括房屋及院墻),總面積約______畝(含代征)。二、轉讓、變更費總額:______萬元(含土地出讓金)。三、現金支付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支付方法:即簽定合同之日乙方支付甲方現金______萬元,乙方領取土地證時須一次性付清甲方余款______萬元整。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一)甲方的權利:1、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乙方實施宏觀管理,有權制止乙方的違法經營行為。2、依照本協議第三條,按期收取轉讓、變更費用。3、乙方不能按時交付變更、轉讓費時或隨意改變土地用途,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土地使用權。(二)甲方的義務:1、在乙方交納轉讓變更費______萬元后,甲方負責______天內將______所有土地交乙方使用,并且確保原水電設施不變。甲方應在______個月內負責辦齊相關土地變更手續,并承擔變更費用。2、為乙方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確保乙方不被各種形式的地皮卡現象侵擾。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乙方的權利1、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有經營決策及調整經營決策的自主權(不得從事房地產開發)。2、不承擔原廠(原______廠)遺留的任何債權、債務。3、本協議簽定后,乙方有權拆除破舊廠房和處理其它附屬設施。并且根據乙方企業的需要可以修建于其產業相關的生產、經營性質的建筑設施。(二)乙方的`義務1、在享受優惠政策的前提下,依法納稅、合法經營。2、乙方所取得的土地性質為工業用地,只能在該土地上興辦______文化產業的開發、傳播、經營,乙方不得在任何時候改變土地用途。3、______年______月底前,乙方必須新增固定資產投入______萬元以上,以后逐年有所增加。4、企業運作正常且取得一定利潤時,要主動支持鄉鎮的經濟建設,積極參與當地政府發起的各項社會公益活動。六、甲方負責在雙方均履行合同的前提下,保證乙方的房地產所有權不受他人侵害。七、違約責任:對照《合同法》相關條款處理,雙方各自承擔相對應的法律責任。本合同以雙方代表人簽字生效,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備用,一份交合同簽證機關存檔。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簽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