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制度匯編范文模板
幼兒園制度匯編范文模板篇1
一、根據本園情況,采取班上教師和保健大夫檢查的方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入園晨檢時,負責晨檢人員應向家長詢問幼兒健康狀況,并按程序對幼兒進行檢查。
三、對幼兒晨午檢的程序為:
(1)一摸:有無發熱(可疑者測量體溫);
(2)二看:一般情況(精神狀態、面色等),傳染病的早期表現(咽部、皮膚有無皮疹等);
(3)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
(4)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的物品,發現問題迅速處理。
四、每日由總值班人員巡視幼兒午睡,巡視的.內容包括來園人數、幼兒睡姿、幼兒蓋被、幼兒脫衣、幼兒入睡率等幾方面,并做好記錄,一月匯總分析一次。
五、班上老師在幼兒躺下后逐一檢查幼兒有無危險東西攜帶或裝飾物,如有需收放好。
六、班上老師應注意巡視睡著的幼兒呼吸的頻率,對咳嗽的幼兒應讓其側睡,對蒙頭睡的幼兒應加以糾正,午睡時間教師注意巡視幼兒,以免發生意外。
七、遇特殊情況及時與總值班人員、家長聯系,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八、保健大夫每日不定期巡視各班級,向班上老師了解幼兒的健康狀況,對體弱的幼兒加強生活護理,如有可疑或異常應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九、各班教師對缺勤的幼兒要進行電話追蹤訪問,嚴格執行晨、午檢的檢查制度。
幼兒園制度匯編范文模板篇2
一、師德(100分)
1、熱愛祖國,熱愛幼教事業,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20分)有違法違紀現象如參與賭博被查處、參加邪教組織及違法組織活動扣5分,被園長點名批評一次扣2分。
2、為人師表,愛護幼兒,有良好的師德(25分)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造成較壞影響的一次扣2分;有損壞教師形象、學校形象的言行,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者扣5分;家長評價一人次不合格的扣0.1分,5人次以上的扣5分。有亂收費行為的有關責任人扣5分,造成較壞影響的當年考核不合格。
3、熱愛崗位,職責落實,全身心投入工作,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使命感,工作不失職(25分)擅離職守一次扣1分,因擅自離崗或工作失職造成幼兒較輕安全事故的扣2分;失職行為性質嚴重的扣5分,當年考核不合格。
4、服從分配,團結協作(20分)故意不完成學校布置工作任務的一次扣2分,拒不服從分配給工作造成損失的扣5分;惹是生非、鬧不團結或在公共場合爭吵者,給責任方一次扣5分;性質嚴重者認定不合格。
家長評價占:30%
教師互評占:20%
領導評價占:50%
二、業務能力(100分)
1、備課(20分):項目齊全,課時備課突出幼兒特點,方法適合幼兒,課時夠,教學反思具體詳細。沒缺一項扣1分,課時備課差的扣1-5分,每差一課時扣1分,沒有反思的扣1-5分。扣完為止。
2、講課(30分):課堂教學突出以幼兒為主,以游戲活動為主,讓孩子在快樂中學習知識。教師語言表達符合幼兒特點,開展的活動符合幼兒年齡特點。課堂教學不超過20-30分鐘。
3、專業素質(10分):幼兒教師必須教給孩子3種以上專業技能。比如在折紙、簡筆畫、講故事、手工制作、舞蹈、唱歌等方面。缺一項扣2分。
4、教室布置(10分):教室布置符合幼兒年齡特點,有四季變化特點,布置有本班的特色。布置齊全。
5、本簿填寫(10分):按時清楚的填寫幼兒各種表冊,經檢查合格。沒缺一項扣1分,不清楚的,填差的扣1-5分,扣完為止。
6、教研活、聽課活動(20分)按規定參加教研活動,而且主動承擔教研活動的,自覺參加業務學習,學習認真,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認真聽課,記錄認真,討論發言積極。缺席一次扣1分,不認真的扣1-2分。
三、教師成績(100分)
1、幼兒綜合素質(60分):
由中心小學組織考核小組對幼兒綜合素質進行考核:語言(詩歌)、數學、游戲、美術(折剪紙或簡筆畫)、音樂(唱歌、舞蹈)五方面進行考核,每項12分,實行口試和筆試相結合的形式。有考核小組具體進行考核。
2、幼兒行為習慣培養(40分)
A:聽課習慣(10分):能夠在教師組織下認真聽課,開展活動,不隨便說話,隨意走動,有較好的聽課習慣。
B:寫字習慣(10分):幼兒有正確規范的寫字習慣,做到三個一“眼離書本一尺遠,胸離桌邊有一拳,手離筆尖要一寸”
C:衛生習慣(10分):幼兒衣著整潔,干凈,個人衛生干凈,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
D:文明禮儀(10分):幼兒能夠使用禮貌用語,小朋友間能夠互相問好,見到老師和客人要問好。
以上四種行為習慣的培養檢查,重在平時檢查,隨機察看。按幼兒表現給分。
四、考勤和臨時工作(100分)
1、考勤(70分)
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一天扣0.5分,曠課一天扣5分,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臨時工作(30分)
按時按質的完成學校安排的工作,一項沒完成的扣5分,扣完為止。
五、加減分因素
1、加分因素
獲得縣區級評優課一等獎的加2分,二等獎的加1分三等獎的加1分,獲縣區級輔導獎的一等獎加0.8分,二等獎的加0.5分,
2、減分因素
由于自身疏忽造成的幼兒意外傷害的給學校造成損失的視情節大小扣1-20分,由于自身原因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扣1-5分。
附:期末綜合各項得分滿分折算為100分,其中第一項權重20%,第二項權重30%,第三項權重45%,第四項權重5%,第五項另外加分。
幼兒園制度匯編范文模板篇3
1、采取分級管理制度,財務室負責管理全園財產,各組室管理所屬的財產,教師財產由班主任負責保管。
2、幼兒園購置的一切財產必須登記注冊,一切固定財產和耐用物品必須具體落實到各部門、班組由專人負責保管并妥善使用。對貴重物品要指定專人保管。
3、各部門清購物品,需提前兩天填好清夠購單,經院長批準后由事務人員負責采購。
4、購物必須兩人以上,采購的物品(包括食品)必須有發票、收據,并要有經手人員驗收方能入庫或分發。然后由院長簽名后到會計師報銷。
5、要有計劃購物物品,不浪費,不積壓,建立采購裝木,定期合適,帳物要相符。
6、領物用品必須登記簽名,如有損壞(質量問題)能修復的盡量修復再用,做到物盡其用,不能修復的應以原物調換,如遺失或人為損壞時,借用人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7、由于財產保管人還兼有其他工作,為提高工作效率,每周二、五上午集中領物。
8、不隨意挪用他室物品并養成用畢歸還原處的好習慣。
9、幼兒園物品外借須有借用人借條和單位介紹信,寫明物品名稱、規格、數量、歸還日期,經園領導同意后向財務室借取,并開出門證。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人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10、所有物品必須節約使用,反對鋪張浪費。
幼兒園制度匯編范文模板篇4
一、嚴格執行國家幼兒園課程標準,加強對幼兒園課程的宏觀管理。
幼兒園要堅決執行、認真實施幼兒園課程標準,切實按照幼兒園課程標準的課程目標和教育原則開展各項教育活動。
二、依據本市制訂的有關幼兒園教育的文件和幼兒發展實際進行教育,抓好各類幼兒園教育課程的管理。
依據幼兒園課程管理文件的精神,結合本園發展實際進行教育。鑒于影響兒童發展因素的復雜性以及幼兒教育課程模式多元化的世界發展趨勢,幼兒園可根據課程管理的要求確定本園幼教課程方案,所擬方案應先報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再報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理部門備案后,方可進行。
三、重視教育的各個環節,抓好對教育過程的管理。
1、制定計劃。幼兒園應建立、健全集體備課制度和檢查、交流計劃的制度。教師應按照《幼兒園教師教育工作計劃的基本要求》來制定教育工作計劃。
2、創設環境。教師應充分認識環境對幼兒的教育作用,并努力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生態學、社會學等理論,為幼兒創設良好的物質環境、心理環境(包括師生關系、社會交往等),讓幼兒在與環境的交耳作用中得到發展。環境的創設應體現教育的目的性、幼兒的參與性,學習的階段性、材料豐富性、安排的合理性,為幼兒提供活動和表現能力的機會與條件。教師還應充分利用周圍自然和社會環境對幼兒進行教育。
3、組織活動。教師應精心組織幼兒一日活動,做到動靜交替,內容豐富,形式生動、活潑、多樣,并以游戲為主要活動形式。要讓幼兒自主地開展活動,充分發揮其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教師作適時地指導,并注重活動過程對幼兒發展的作用,重視面向全體、因人施教。在日常活動中應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規,堅持一貫性、一致性和靈活性原則,培養幼兒的良好習慣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4、個別教育。教師應根據幼兒身心發展的不同水平,有針對性地采取各種措施實施教育,要重視幼兒的個體差異和個體發展協調性,對特殊幼兒應觀察分析其身心發展的特點,不斷調整其階段教育目標。研究個別教育的內容和方法,創造條件,使每個幼兒獲得成功感,建立自信心,促進每個幼兒在原有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發展。
5、游戲指導。教師應確立游戲是幼兒的基本活動以及幼兒園以游戲為基本活動的觀點,積極地因地制宜地為幼兒創造游戲的條件,要保證幼兒游戲的時間,充分利用室內外空間開展各類游戲,場地安排合理,避免相互間的干擾,鼓勵幼兒在自然環境中探索;游戲材料的提供要豐富,體現功能的多變性、層次性和針對性,鼓勵幼兒自制玩具,豐富游戲內容。教師要充分尊重幼兒游戲的意愿,參與到游戲中,既對幼兒實行全面的監護,還要啟發幼兒自己解決問題,不要過分干預,使幼兒愉快地自主地游戲,促進能力和個性的全面發展。
6、觀察分析。教師應在一日活動中觀察幼兒的表現,了解幼兒的需要,抓住教育的契機,及時地進行教育。要分析本班幼兒和個體的發展水平以及形成的原因,并能作出相應的教育對策,使教育內容和教育要求切合本班幼兒的實際。
7、家長工作。教師應主動與家長保持聯系,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指導幼兒家庭教育,根據幼兒發展的特點采取相應的教育措施,促進家園同步化的教育,使幼兒家長成為幼兒園教育合作伙伴。
幼兒園制度匯編范文模板篇5
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
1、教師務必遵守作息時間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2、幼兒有不舒服的狀況,要及時協助處理,同時要了解原因,安撫幼兒,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并報告園長。
3、教師認真備課,務必提前備前,保證每一節課都要教案,無教案不進教室。
4、教師帶班不接待人,進班不蹺二郎腿,不坐桌子。
5、教師有事務必請假,凡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的一切按曠工處理。
6、值班老師應遵守值班時間,比正常上課提前分鐘,下班推遲分鐘,當班和值班時間不能私自離開幼兒。
7、堅持使用普通話教授幼兒。
8、教師認真組織好幼兒的學習生活,在玩大型玩具時務必有老師保護,禁止幼兒私自玩耍,幼兒離園時務必把幼兒送到家長手中。
9、因工作失誤造成一般職責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跟班教師應承擔相應的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事故,導致幼兒住院醫療的,當班教師務必承擔%的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走失和其它事由造成嚴重后果的屬于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主要職責,扣出工資。
10、全勤的教師每月應發全勤獎__元,有遲到早退現象無全勤獎,遲到一次扣每月工資__元/次,曠課教師__元/次,學期結束時,各方面表現優秀,且班級沒有安全事故的將獎勵教師__元。
11、同事之間應團結互助,不斤斤計較,嚴禁教師之間鬧情緒,打架事件的發生。
12、接送幼兒時,務必做好記錄,禁止陌生人接走幼兒,防止冒領幼兒。
13、各班教師下班后,離園之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整潔衛生,保證安全。
14、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的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應對家長和來賓,并務必要態度好,不與家長爭吵。
15、教師在上班時,要把全部經歷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間接電話不能超過分鐘,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嚴格做到:"視線不離開孩子"。
幼兒園制度匯編范文模板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民辦幼兒園管理,促進我縣幼兒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本縣行政區域內的民辦幼兒園。
第三條:民辦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應促進幼兒在體、智、德、美各方面和諧發展。
第四條:民辦幼兒園堅持“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
第二章舉辦幼兒園的審批
第五條:實行幼兒園辦學許可證制度。未經登記發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兒園。
第六條:機關各部門和昌黎縣域內個人舉辦幼兒園,由縣教育局審批發證。
第七條:幼兒園按下列程序審批。
(一)申請籌設階段(籌設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年)
1、舉辦單位或個人提交書面申辦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幼兒園擬冠名稱、舉辦者、辦園地址、辦園規模、辦園形式、辦園條件、經費情況等;
2、教育局通過初步審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答復。對申請材料齊備、基本辦園條件達到要求的,簽署同意籌設意見,向申辦者提供《幼兒園辦學申報表》;基本辦園條件達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時通知申辦者。
(二)申請正式設立階段
1、舉辦單位或舉辦者向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報告,并提供有關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請后,組織有關人員對辦園資格進行實地審查。
3、同意正式設立幼兒園的,由縣教育局頒發《昌黎縣民辦幼兒園辦學許可證》;不同意正式設立的應及時通知申辦者,并說明理由。
第八條:申請舉辦幼兒園應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請報告。報告中須注明辦園規模、投資總額、資金來源、幼兒人數最大限額、園舍面積、建筑面積、戶外活動場地面積等;
(二)幼兒園辦學申報表;
(三)辦園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資格證明、接受專業培訓證明;
(四)教師、保育員的學歷證明以及縣級以上醫院頒發的體檢合格證;
(五)縣衛生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明;
(六)消防部門簽署的消防合格證明;
(七)園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須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幼兒園用房安全證明;
(八)辦園場地的權證或租用合同,辦園場地平面圖。
第九條:舉辦單位或個人領取《辦學許可證》后,應到縣物價局領取收費許可證,方可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社會力量舉辦的幼兒園還應到民政局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條:幼兒園的更名、停辦、搬遷,均須到教育局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章舉辦幼兒園的基本條件
第十一條:民辦幼兒園必須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嚴禁在污染和危險區內設置幼兒園。
第十二條:幼兒園園舍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設計、修建,做到與保育、教育要求相適應。園舍要求牢固安全、寬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風良好。不得利用破舊房屋、破舊廠房、居民住宅舉辦幼兒園。
第十三條:幼兒園應設有活動室(教室)、寢室、多功能活動室、辦公室、保健室、隔離室、兒童廁所、盥洗室和廚房等用房。活動室和寢室要求光線充足、干燥通風,人均使用面積不少于2平方米,廚房有消毒柜等衛生設施。
第十四條:幼兒園應設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戶外活動場地,人均戶外活動場地面積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動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動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動玩具人
均2件以上。
第十五條:幼兒園應配備適合幼兒年齡特點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圖書柜和盥洗衛生用具;配備必要的風琴或電子琴、錄音機、投影儀等教學設施;還應配備適量的玩教具,幼兒園的教具、玩具,應符合安全、衛生、適合對幼兒教育的要求,幼兒園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備幼兒讀物人均不少于5冊。
第十六條:幼兒園的房屋及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園門進出口道路暢通,配備消防器材,消除用電、用火等各種設施中的不安全隱患。
第四章幼兒園工作人員
第十七條:幼兒園工作人員應熱愛幼教事業,愛護幼兒,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提高文化和專業水平,品德良好,為人師表,忠于職責,身體健康。幼兒園按照編制標準配備園長、教師、保育員、炊事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一)幼兒園園長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還要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幼師及以上的學歷,具有相應的管理能力和綜合素質。
(二)幼兒園教師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應取得幼師、幼職及以上學歷。
(三)幼兒園兼職保健教師、炊事員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應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并受過幼兒保健培訓,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
(四)幼兒園保育員應具有初中學歷,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識。
第十八條: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具有進行保育、教育以及維修或擴建、改建幼兒園的園舍與設施的經費來源。
第五章招生、編班
第十九條:幼兒園的招生、編班應當符合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小班人數控制在25人以內,中班人數控制在30人以內,大班人數控制在35人以內。幼兒園應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兒園使用接送車接送幼兒。
第二十條:幼兒入園前需到指定衛生保健部門進行體檢,合格者方可入園。幼兒園應堅持定期體檢制度。幼兒每年定期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視力一次,每季度稱體重一次。
第六章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條:幼兒園應當貫徹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注重幼兒良好行為習慣的培養,引導幼兒個性的健康發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第二十二條:幼兒園必須使用統編教材。教師須使用普通話。
第二十三條:幼兒園應當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形式,戶外活動時間每天不少于2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天不少于1小時,促進幼兒體、智、德、美全面發展。
第二十四條:幼兒園應主動與幼兒家庭配合,幫助家長創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第二十五條:幼兒園要十分注重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培養幼兒自我保護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監控責任,制定嚴密的安全防患預案,防止幼兒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七章幼兒園的保健
第二十六條:幼兒園應當建立衛生保健制度,防止發生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流行,自覺接受縣衛生防疫部門衛生防疫監測。
第二十七條:幼兒園應當建立安全衛生防護制度,嚴禁在幼兒園內設置威脅幼兒安全的危險建筑物和設施,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條:幼兒園應建立幼兒教育登記卡、幼兒健康卡或檔案,加強幼兒檔案管理。第二十九條:幼兒園的園舍和設施有可能發生危險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發生。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立即采取緊急救護措施,并及時報縣衛生局和縣教育局。
第三十條:幼兒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營養、衛生,不克扣幼兒伙食費。同時每頓飯必須堅持“留樣”制度和購物“索證”制度。
第八章幼兒園的經費
第三十一條:幼兒園的經費由舉辦者依法籌措,保障有必備的辦園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第三十二條:幼兒園收費必須嚴格按縣物價局核批的收費標準收取。經費收支必須獨立建帳,并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三條:幼兒膳食費應實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證全部用于幼兒伙食,每月向家長公布帳目。
第三十四條:幼兒園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時維修園舍,有計劃地添置教學設施,保證每年有15%的保教費用于幼兒園設備、設施的維修、添置。
第三十五條:幼兒園舉辦者應保障教職工的工資待遇,按時發放工資,并做到穩步提高,為教職工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與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民辦幼兒園依法享受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兒園,由教育局視情節輕重依法責令限期整頓、停止招生、停止辦園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登記注冊,擅自辦園招收幼兒的;
(二)擅自改變幼兒園名稱、層次、類別和舉辦者的;
(三)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的;
(四)園舍、設施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安全標準,損害幼兒身體健康或者威脅幼兒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內容和方法違背幼兒教育規律、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發生安全事故,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教育局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等行政處罰,或者由教育局建議有關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擾幼兒園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兒園周圍設置有危險、有污染或者影響幼兒
園采光的建筑和設施的。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民辦幼兒園管理,促進我縣幼兒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本縣行政區域內的民辦幼兒園。
第三條:民辦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應促進幼兒在體、智、德、美各方面和諧發展。
第四條:民辦幼兒園堅持“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
第二章舉辦幼兒園的審批
第五條:實行幼兒園辦學許可證制度。未經登記發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兒園。
第六條:機關各部門和昌黎縣域內個人舉辦幼兒園,由縣教育局審批發證。
第七條:幼兒園按下列程序審批。
(一)申請籌設階段(籌設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年)
1、舉辦單位或個人提交書面申辦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幼兒園擬冠名稱、舉辦者、辦園地址、辦園規模、辦園形式、辦園條件、經費情況等;
2、教育局通過初步審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答復。對申請材料齊備、基本辦園條件達到要求的,簽署同意籌設意見,向申辦者提供《幼兒園辦學申報表》;基本辦園條件達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時通知申辦者。
(二)申請正式設立階段
1、舉辦單位或舉辦者向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報告,并提供有關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請后,組織有關人員對辦園資格進行實地審查。
3、同意正式設立幼兒園的,由縣教育局頒發《昌黎縣民辦幼兒園辦學許可證》;不同意正式設立的應及時通知申辦者,并說明理由。
第八條:申請舉辦幼兒園應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請報告。報告中須注明辦園規模、投資總額、資金來源、幼兒人數最大限額、園舍面積、建筑面積、戶外活動場地面積等;
(二)幼兒園辦學申報表;
(三)辦園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資格證明、接受專業培訓證明;
(四)教師、保育員的學歷證明以及縣級以上醫院頒發的體檢合格證;
(五)縣衛生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明;
(六)消防部門簽署的消防合格證明;
(七)園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須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幼兒園用房安全證明;
(八)辦園場地的權證或租用合同,辦園場地平面圖。
第九條:舉辦單位或個人領取《辦學許可證》后,應到縣物價局領取收費許可證,方可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社會力量舉辦的幼兒園還應到民政局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條:幼兒園的更名、停辦、搬遷,均須到教育局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章舉辦幼兒園的基本條件
第十一條:民辦幼兒園必須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嚴禁在污染和危險區內設置幼兒園。
第十二條:幼兒園園舍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設計、修建,做到與保育、教育要求相適應。園舍要求牢固安全、寬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風良好。不得利用破舊房屋、破舊廠房、居民住宅舉辦幼兒園。
第十三條:幼兒園應設有活動室(教室)、寢室、多功能活動室、辦公室、保健室、隔離室、兒童廁所、盥洗室和廚房等用房。活動室和寢室要求光線充足、干燥通風,人均使用面積不少于2平方米,廚房有消毒柜等衛生設施。
第十四條:幼兒園應設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戶外活動場地,人均戶外活動場地面積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動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動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動玩具人均2件以上。
第十五條:幼兒園應配備適合幼兒年齡特點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圖書柜和盥洗衛生用具;配備必要的風琴或電子琴、錄音機、投影儀等教學設施;還應配備適量的玩教具,幼兒園的教具、玩具,應符合安全、衛生、適合對幼兒教育的要求,幼兒園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備幼兒讀物人均不少于5冊。
第十六條:幼兒園的房屋及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園門進出口道路暢通,配備消防器材,消除用電、用火等各種設施中的不安全隱患。
第四章幼兒園工作人員
第十七條:幼兒園工作人員應熱愛幼教事業,愛護幼兒,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提高文化和專業水平,品德良好,為人師表,忠于職責,身體健康。幼兒園按照編制標準配備園長、教師、保育員、炊事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一)幼兒園園長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還要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幼師及以上的學歷,具有相應的管理能力和綜合素質。
(二)幼兒園教師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應取得幼師、幼職及以上學歷。
(三)幼兒園兼職保健教師、炊事員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外,應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并受過幼兒保健培訓,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
(四)幼兒園保育員應具有初中學歷,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識。
第十八條: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具有進行保育、教育以及維修或擴建、改建幼兒園的園舍與設施的經費來源。
第五章招生、編班
第十九條:幼兒園的招生、編班應當符合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小班人數控制在25人以內,中班人數控制在30人以內,大班人數控制在35人以內。幼兒園應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兒園使用接送車接送幼兒。
第二十條:幼兒入園前需到指定衛生保健部門進行體檢,合格者方可入園。幼兒園應堅持定期體檢制度。幼兒每年定期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視力一次,每季度稱體重一次。
第六章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條:幼兒園應當貫徹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注重幼兒良好行為習慣的培養,引導幼兒個性的健康發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第二十二條:幼兒園必須使用統編教材。教師須使用普通話。
第二十三條:幼兒園應當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形式,戶外活動時間每天不少于2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天不少于1小時,促進幼兒體、智、德、美全面發展。
第二十四條:幼兒園應主動與幼兒家庭配合,幫助家長創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第二十五條:幼兒園要十分注重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培養幼兒自我保護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監控責任,制定嚴密的安全防患預案,防止幼兒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七章幼兒園的保健
第二十六條:幼兒園應當建立衛生保健制度,防止發生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流行,自覺接受縣衛生防疫部門衛生防疫監測。
第二十七條:幼兒園應當建立安全衛生防護制度,嚴禁在幼兒園內設置威脅幼兒安全的危險建筑物和設施,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條:幼兒園應建立幼兒教育登記卡、幼兒健康卡或檔案,加強幼兒檔案管理。第二十九條:幼兒園的園舍和設施有可能發生危險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發生。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立即采取緊急救護措施,并及時報縣衛生局和縣教育局。
第三十條:幼兒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營養、衛生,不克扣幼兒伙食費。同時每頓飯必須堅持“留樣”制度和購物“索證”制度。
第八章幼兒園的經費
第三十一條:幼兒園的經費由舉辦者依法籌措,保障有必備的辦園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第三十二條:幼兒園收費必須嚴格按縣物價局核批的收費標準收取。經費收支必須獨立建帳,并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三條:幼兒膳食費應實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證全部用于幼兒伙食,每月向家長公布帳目。
第三十四條:幼兒園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時維修園舍,有計劃地添置教學設施,保證每年有15%的保教費用于幼兒園設備、設施的維修、添置。
第三十五條:幼兒園舉辦者應保障教職工的工資待遇,按時發放工資,并做到穩步提高,為教職工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與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民辦幼兒園依法享受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兒園,由教育局視情節輕重依法責令限期整頓、停止招生、停止辦園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登記注冊,擅自辦園招收幼兒的;
(二)擅自改變幼兒園名稱、層次、類別和舉辦者的;
(三)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的;
(四)園舍、設施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安全標準,損害幼兒身體健康或者威脅幼兒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內容和方法違背幼兒教育規律、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發生安全事故,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教育局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等行政處罰,或者由教育局建議有關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擾幼兒園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兒園周圍設置有危險、有污染或者影響幼兒園采光的建筑和設施的。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幼兒園制度匯編范文模板篇7
1、每月開展教研活動不少于1次(園級)、教研組每學期不少于12次,業務學習每周1次。活動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無特殊情況下不請假。活動前準備好有關資料,認真討論發言,做好活動筆記。
2、活動要求每位教師必須認真參加各級各類教研活動,更新教育觀念,優化教育行為,積極創新,不斷提高保教質量。
3、內容要求
1)教研活動以《綱要為指導》,以貫徹《綱要》、進行教學研究為重點,以提高保教重量為目的。
2)學習教育理論和本專業理論,不斷充實現代教育理論和學科專業知識,提高全園教師的&39;理論修養。
3)通過學習、觀摩、交流、評議、討論、競賽等多種形式,開展教研活動,提高教師將正確的教育觀念轉化為教學實踐的能力。
4)學習教育科研理論和方法,通過課題計劃的交流,課題觀摩、成果交流、評比推廣,增強科研意識,提高科研水平。不斷完善教科研管理制度,加大科研實施力度,爭創市級和嘉興市級以上科研成果。
5)根據要求或本園實際情況,積極開展教師教育基本功及技能技巧的培訓,進一步提高專業技能。
6)積極開展各類小、中、大型幼兒活動競賽,(各班、各組每學期2次以上,園級1~2次)豐富幼兒生活,給每位幼兒提供參與的機會。
幼兒園制度匯編范文模板篇8
一、生活制度
1.合理安排幼兒的一日活動,并認真執行作息時間表。根據園內幼兒的年齡生理特點,結合實際情況和季節變換的特點,本著動靜結合的原則,適當考慮家長的需要,制定出本園的兒童一日生活制度。
2.保健人員參與制訂園內幼兒作息時間安排及一日生活環節(如活動、喝水、入廁、盥洗、等)的生活護理要求。正常情況下幼兒戶外活動每天不少于2小時。
二、兒童健康檢查
1.幼兒入園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能入園,入園時應將健康檢查表和預防接種卡交給幼兒園。
2、身高、體重、視力檢查每年一次。
3.嚴格執行晨午間檢查及全日制觀察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三、工作人員健康檢查
工作人員上崗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同時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檢查。
四、個人衛生
1.保護兒童視力,注意室內采光,照明要符合要求。
2.培養兒童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大小便和吐痰,不亂丟棄廢物。
3.工作人員要儀表整潔,不留長指甲,上班時不戴戒指、長耳環,不化濃妝,不穿高跟鞋,不吸煙。
五、環境衛生消毒
1.室內外環境整潔、安全、無污染。建立健全室內外環境清掃制度,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應作濕性清掃。垃圾污物要及時清除。
2.室內空氣流通新鮮。
3.幼兒玩具每天清潔一次。
4.門把、水龍頭要保持清潔,每天消毒1次。
5.各班清潔用具(如掃帚、托布、抹布等)要專用,拖布、抹布每次用后要及時清潔干凈,干燥保存。
6.廁所要幼兒專用,幼兒入廁后要及時沖刷,做到清潔、無異味。每天至少消毒一次。便器用后要及時清洗消毒。
六、傳染病管理制度
1.采取早預防、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等綜合措施。要制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如制訂出本園傳染病發生、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等突發事件的應對預案。
2.每天定時對幼兒園的環境及各種物品進行消毒。
3.針對傳染病的傳播途徑,采取有效措施。
4.保護易感兒童
(1)掌握易感兒童名單,傳染病季節加強晨午檢及全日觀察,并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
(2)合理安排一日活動時間,加強戶外活動,提高兒童對疾病的抵抗能力。
七、兒童常見病管理
1.做好體弱幼兒的護理工作。
2.向家長宣傳體弱兒護理保健知識;要求家長積極配合。
八、體格鍛煉
1.開展活動量適宜的各種體育鍛煉,隨季節變化安排好戶內外活動,每日有記錄。體格鍛煉應堅持不懈、循序漸進、由易到難、時間從短到長,逐漸提高鍛煉強度。
2.結合年齡、季節變化,安排內容多樣化的體格鍛煉,開展各年齡組的體操鍛煉。
3.正常氣候條件下,應保證兒童充足的戶外活動時間。
4.按兒童的年齡特點和體質安排鍛煉內容,掌握適當的運動量,不強求一律。鍛煉前應做好活動場地、器械、兒童穿著等準備工作。鍛煉過程中注意保護兒童的安全、做好保育工作、觀察兒童的反應,出現異常情況立即停止鍛煉及時處理。鍛煉結束后應觀察幼兒的精神狀況,保證水的供給。
5.對體弱的兒童要給予特殊的照顧,
九、安全制度
1.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有記錄。
2.對工作人員和幼兒加強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3.發生一般事故做好記錄,防止事故的發生。凡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或責任事故應在24小時內報告教育局政教科,不得漏報。
十、家長聯系
結合本園具體情況,制定家長聯系制度,采用電話聯系方式。
十一、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是通過系統地、有計劃地學習和傳播健康知識的各種活動,促進人們自愿主動地采取有益于健康的行為,加強自我保健觀念和行動,優化日常行為和生活環境,從而提高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
2.每季度出黑板報一次,印發健康衛生宣傳材料,有針對性地進行健康教育。
3.由班任老師通過游戲、兒歌、寓言、角色表演等教學活動對幼兒隨時進行衛生保健知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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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具用具衛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
(二)洗刷餐飲用具必須使用專用水池,不準與清洗蔬菜、肉類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滌、消毒餐飲用具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飲用具必須存放在餐具專用的保潔柜內備用。餐用保潔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應分開存放,存放柜上必須有明顯標志。
2、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間保持清潔衛生,并配有防蠅、防鼠設備,購回的原材料先進粗加工間,食品分類上架。
(二)各種食品原料,在粗加工過程中,應首先檢查食品質量,發現腐爛、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識,加工肉類操作臺與蔬菜操作臺分開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對洗肉池、菜板、操作臺及用具進行消毒。
3、食堂衛生檢查制度
(一)嚴格執行各項衛生制度,食堂人員認真履行。
(二)食堂清潔衛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時、定區、定質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記錄。
(三)管理人員及保健醫生每天對食堂衛生進行檢查,每周組織全園大檢查,并作好記錄。
(四)環境衛生要求:食堂清潔衛生,無垃圾,無積水,無污垢,墻腳、屋頂、屋腳無蜘蛛網,洗碗池無沉渣,下水道通暢無阻,抽油煙機無油垢。
(五)餐具衛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保潔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潔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潔,生熟分開,并有明顯標識。灶臺、案板清潔無污垢,無油膩,毛巾分類專用,冰箱廚柜定期消毒。
(六)庫房檢查:按庫房管理制度執行。
4、配餐制度
(一)烹飪好的食品分放進明顯標志的容器內(盆、桶),并作好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將保持清潔。
(二)幼兒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攝氏度,煮熟后的食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開存放。
(三)在烹飪后,到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攝氏度或低于10攝氏度的條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5、食品衛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制度:
1、采購員不買腐爛變質原料。
2、保管員、驗收員不收腐爛變質原料。
3、加工人員、廚師不用腐爛變質原料。
4、各班老師不給幼兒食用變質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潔材料存放和包裝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實行“四隔離”:
1、成品與半成品隔離。
2、生熟食品隔離。
3、食品與藥物隔離。
4、食品與天然水隔離。
(三)用(食)具實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蒸汽或開水消毒)。
(四)環境衛生實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包干負責。
(五)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
6、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衛生行政部門監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督查、幼兒園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
2、幼兒園成立“食品衛生安全領導小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制定嚴格的檢查、落實措施,建立崗位責任制,把責任逐級分解,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具體人員,一級抓一級,逐級負責,定期對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3、幼兒園食堂必須取得所在市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嚴格執行衛生部門制定的有關幼兒園食堂規定的設施、人員配置標準,并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檢查。
4、幼兒園食堂應當建立各種食品衛生安全規章制度及崗位職責,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應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
5、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以“衛生法”為準繩,定期組織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安全各項法律法規與營養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并進行考核。
6、落實“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各類檢查評比活動及從業人員基本功大比武活動。
7、食品衛生安全保衛制度
1、食堂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幼兒園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師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2、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3、食堂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4、認真執行“食品驗收、儲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當天的需要量定購和烹調。
5、嚴格執行“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食堂從業人員晨檢制度”、“食堂環境衛生保潔、檢查制度”等一系列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兒園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落實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嚴防集體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檢查灶具、各電器開關是否關閉。
7、冬夏季節供應點心、午餐,做到“五熱”、“五涼”,出食堂的飯、菜、湯必須加蓋。
8、食品采購、驗收、儲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購原則上都做到定點配貨中心送貨到園。
2、特殊情況下,由采購人員外出采購時,必須做到按照有關規定索證、驗證,嚴格查驗食品質量和定型包裝食品標簽及衛生許可證或檢驗合格證。
3、每天有專人負責驗收食品,并認真做好記錄。
4、驗收時,一看貨源是否新鮮,有無異味;二看有無正規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質期內)。杜絕變質、超過保質期,無檢驗合格證明及衛生許可證廠商供應的.食品進入食堂。
5、食品經驗收合格后,再過磅、收貨。
6、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至少15厘米)存放。儲存食品場所禁止其它雜物存在,輔料缸必須加蓋。
7、儲存的食品應標明進貨日期,出庫食品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冰箱內的溫度應符合食品儲存衛生要求。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9、蔬菜切配前應先沖洗,浸泡十分鐘以上,再經充分沖洗。禽蛋類在使用前應當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處理。肉類、水產品類與蔬菜類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須分別在專用清洗池內進行。
10、燒煮或配料前應嚴格檢查待燒煮食品原料的衛生質量;食品必需燒熟熟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5℃。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9、食品供應制度
1、供應的食品必須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符合幼兒每日攝入的營養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應生拌食品和改刀菜。
3、食品供應場所具有良好的通風設施,由專人做好日常保潔工作。
4、營養員要根據幼兒的特點做到切菜細致,每周菜不重復,注意花色品種及營養元素的調配,做到葷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細搭配、干濕搭配。
5、為體弱兒童、哮喘及過敏性體質的患兒提供病號菜。
6、應根據不同季節,隨時調整幼兒食品溫度。冬季做到五熱:熱飯、熱菜、熱湯、熱點心、熱開水;夏季做到五涼:涼飯、涼菜、涼湯、涼點心、涼開水。
7、烹飪后食品及時放入備菜間,烹飪后至供應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10、食品留樣制度
1、當日供應的各種菜肴(包括含餡的面制品),應當分別在冰箱內留樣48小時。
2、每種菜肴留樣量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樣記錄,以便隨時檢查。
3、留樣容器為3套,留樣超過48小時,及時處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樣冰箱由專人負責,冰箱內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11、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須清洗干凈、按時消毒,并擺放在固定位置。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應分開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須嚴格執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須在專用水池內進行。煮沸、蒸汽消毒應保持溫度100度,作用10分鐘,煮沸消毒時餐具、工用具必須全部浸沒在沸水中;采用紅外線消毒的,溫度應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鐘;采用含氯制劑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濃度為250mg/L,作用5分鐘以上,消毒時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須全部浸沒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應分開存放,并在貯存柜上有明顯標記。
5、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須貯存在專用的密閉保潔柜中備用。保潔柜應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6、各類池按標簽使用,使用后須及時清洗保潔。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標準或要求。洗滌、消毒劑必須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櫥柜),并有明顯的標記。
12、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制度
1、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確定的體檢單位進行體檢和培訓,未取得合格證明不得上崗,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2、幼兒園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與培訓檔案。
3、食堂從業人員若有以下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及時退崗或隔離,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1)有腹瀉、嘔吐等癥狀;
(2)有感冒咳嗽,熱度高于或等于38度。
4、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此項工作。
13、食堂環境衛生保潔、檢查制度
1、室內凈高度不低于2.5米,建有通暢的污水排放系統和防蠅、防塵、防鼠設施;配備分別存放生熟食品的專用冰箱;配備足夠的工具、容器。
2、抹布等清潔工具要專用,砧板及各容器應生熟分開,使用后及時清洗消毒并定點擺放于相應標簽處。
3、初加工間內必須有專用的淘米池、蔬菜池、葷菜池、水產品池、污水池,并貼有標簽。
4、每天清理操作臺、灶臺、蒸飯箱、消毒箱、調味品櫥、冰箱及盛器等,要求堆放整齊,表里清潔無油污。廢棄物盛放容器應加蓋,做到清潔不漏。
5、國定長假后,食堂工作人員、保育員提早一天上班,對食堂餐具、工用具、容器等進行全面清洗、消毒;保育員對幼兒玩具、課桌椅、扶手等進行擦洗、消毒。最后關閉門窗進行空氣消毒。
6、將食堂衛生分干到人,落實承包責任制,與月考核獎掛鉤。
7、由分管園長、保健老師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有記錄有反饋,及時處理出現的問題。
14、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的報告制度
1、應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并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
2、馬上向區教育局、區婦幼保健站、疾控中心、報告中毒人數、癥狀、第一發生時間、責任人單位地址和聯系電話。
3、協助衛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并通知家長。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5、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6、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7、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15、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的制度
在食品加工、供應過程中或用餐者在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異常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后,應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
1、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2、對病人采取應急處理:
(1)采取病人的嘔吐物或排泄物以及可疑食品的標本以備檢驗;
(2)及時送去醫院治療。
3、對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進行處理:
(1)對剩余的可疑食物徹底清除,排除中毒隱患;
(2)對接觸過中毒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及冰箱設備,包括加工人員的手都必須徹底清潔、消毒。
4、對餐具、容器、用具等采用煮沸方法消毒,煮沸時間不少于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可用75%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16、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1、責任制的分工:
(1)園長對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是第一責任人。
(2)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其他成員根據各自的工作分工和職責范圍,對部門的下屬從業人員負直接領導作用。
(3)食堂從業人員對食品衛生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2、責任制的追究:
(1)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孩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相關責任人,由幼兒園或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2)對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發生后,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幼兒園相關責任人,由幼兒園或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3)對違反《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時避免讓手接觸或沾染食物與食器,盡量利用夾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四、在廚房工作時,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近抽煙、咳嗽、吐痰、打噴嚏,萬一打噴嚏時,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衛生紙罩住口鼻,并隨即洗手。
五、廚房工作人員工作前、便后,均應徹底洗手,保持一雙清潔的手。
六、廚房清潔掃除工作,每日數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潔完畢,
七、不得在廚房內躺臥或住宿,也不許隨便懸掛衣服及放置鞋屐,或亂放雜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