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二、洗刷餐具必須有專用水池,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魚類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滌、消毒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三、消毒后餐飲具必須存放在餐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合未消毒餐具應分開存放,并在餐飲具存放處有明顯標記。
四、洗刷消毒是餐飲加工過程中防止污染的主要措施之一。洗刷的目的是除去食品殘渣、油污和其他污染物。消毒的目的是殺滅治病性微生物。洗刷是消毒的&39;基礎和準備,凡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須首先進行洗刷,洗刷可除去大部分微生物,洗刷不好將影響消毒效果,因此必須重視洗刷的重要性。公用餐具一定要洗刷徹底。
五、為保證有較好的洗刷效果,應使用流動水。最好使用熱水進行洗刷,應對物品反復沖洗或反復洗刷,特別是一些表面粗糙有縫隙的物品,還必須用刷子刷。洗刷帶油污的物品,必須加入洗滌劑,并與無油污的物品分開進行,刷洗后的物品應保持干燥。
六、在現有條件的情況下,使用物理消毒方法:
(一)消毒柜消毒:嚴格按照消毒柜操作要求進行消毒處理。
(二)煮沸消毒:消毒時把物品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10分鐘以上。
(三)蒸汽消毒:把物品放在蒸箱內,使溫度上升到100度作用10分鐘以上。蒸箱外面應有溫度顯示,蒸箱密封要好,否則要在蒸箱上來氣后,蒸汽消毒30分鐘以上。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2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并保留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并復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簽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簽標注制度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臺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標簽標注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志(食品專柜)并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簽標注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加辛〖病?、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生管理,衛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衛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后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制度
主要內容:
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節容器、工具和設備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并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并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制度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布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于社會監督。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店經營實際,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第一負責人,對本經營場所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制定以下制度:
組織新入職員工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北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要求其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并能夠貫徹執行。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并建立培訓檔案。
及時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和政策對員工進行培訓,對掌握情況進行考核。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嚴禁采購下列部分有何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替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六)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九)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食品;
(十二)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檢查預包裝食品包裝的標簽是否表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采購食品時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要到期或者超期食品。禁止采購《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禁止采購的不合格食品。
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的證明文件。
采購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蘋有中文標簽、中文卓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規定的,不得進口。
商場、超市應當建立食品進貨允收期制度(允收期指商場、超市進貨日期距離該食品生產日期的最長期限)。
商場、超市經營的食品或用于食用的贈品,均需要按照保質期確定食品的允收期,到貨食品早進貨查驗時應當在允收期規定的范圍之內,超過允收期限的不予收貨。
食品允收期界限劃分為:
(一)保質期16天以上的,允收期為保質期的50%;
(二)保質期8天以上15天以下,允收期為生產日期后3至4天;
(三)保質期少于7天的,允收期為生產日期后2至3天。
(四)蔬菜、水果、鮮肉等無明確保質期的初級農產品由食品經營者按照保持品質的原則自行確定保質期,并依照前款規定確定允收期。
(五)進口食品可根據情況自行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臺賬)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貨采用計算機管理,須建立電子臺賬。進口食品確保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者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二)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者廠商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內容,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
(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加辛〖?、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三、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四、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
食品退市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街道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視頻信息,要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著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商場、超市應當與其供貨商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上參照規范簽訂《不合格食品退市處理合同》。合同雙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自覺履行食品停止銷售、銷毀或者無害化處理的義務,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食品檢查、貯存、運輸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
一、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存放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期的食品。
二、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散裝食品,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三、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食品銷售管理制度
一、商場、超市應當建立“臨時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制度,規范臨近保質期限食品的集中陳列和銷售。
商場超市應當將“本區食品為臨近保質期食品,請消費者購買后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的提示語在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醒目位置向消費者提示。
二、商場、超市應當在下列規定的期限前,將臨近保質期限食品放入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集中陳列和銷售:
(一)食品保質期為1年以上的,期滿之前45天:
(二)保質期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滿日前20天;
(三)保質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5天;
(四)保質期30天以上不滿90天的,期滿之日前10天;
(五)保質期16天以上不滿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
(六)保質期少于15天的,期滿之日前1至4天。
三、商場、超市應當在每天閉市前對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內的食品進行逐件檢查,對為銷售的到期食品,應當在當日閉市后立即停止銷售、撤出貨架,并做好相關記錄。
四、商場、超市應當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標明每批次入庫日期和保質期限,出庫銷售應當做到先進先出。倉庫區域應當設立明顯的退換貨區域并加貼醒目標簽。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避免員工誤將過期食品上架銷售。
五、散裝食品應當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銷售區域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嚴謹銷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銷售和存放設備、設施;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收貨工具分揀。
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銷售散裝、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食品冷鏈制度
在銷售如奶制品、豆制品等易敗變質食品時,在食品運輸、貯存、銷售過程中需保持食品標簽標示的保存溫度,以確保食品品質。設立專人記錄食品在運輸、貯存、銷售過程時的溫度,同時確保相應的冷凍(藏)設備的正常運轉。
食品經營者承諾: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實踐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維護消費者安全。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4
一、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并執行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擬定并實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計劃,探索和推行先進管理規范和手段。
2、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記錄。對違反法律規定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為進行批評、制止,嚴重者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3、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檢查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堅持一年一次的健康體檢,上崗前必須先體檢合格,做到持證上崗。定期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內部考核。
4、定期組織開展場所內外環境衛生清潔,組織檢查場所條件、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5、主動接受食藥監管部門的培訓考核,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發現食品狀況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建議單位領導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并及時向食藥監部門報告。
6、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確定的其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按照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計劃的要求開展自檢自查工作:
1、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重點對員工健康管理、進貨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管理、加工操作規范、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工作進行自查。
2、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各崗位重點環節食品安全檢查,每周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和隱患的,要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3、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4、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獎懲等規定處理。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建議本單位領導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及時向食藥監部門報告。
5、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四、食品加工操作過程與控制制度
1、粗加工風險控制要求
(1)、粗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要有明顯標志。
(3)、蔬菜類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4)、肉類、水產品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區或池進行。
2、烹調加工風險控制要求
(1)、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輔料)經烹調加工后再次供應。
(2)、熱加工食品必須充分加熱,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食物中心溫度必須高于70℃。
(3)、加工后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盡快冷卻后再冷藏。
(4)、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隔餐及外購熟食要回鍋徹底加熱后才能供應。
(5)、加工用工具、容器、設備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清潔,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須清洗消毒;直接接觸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須徹底消毒。
(6)、工作結束后,調料要加蓋,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墻面的清潔衛生工作。
3、專間操作風險控制要求
(1)、專間及出菜通道要潔凈,不能堆放任何雜物。專間(臺)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工用具。
(2)、專間使用前應當進行空氣消毒,每次記錄使用時間和累計時間,及時更換。
(3)、專間的各種刀具、砧板、切片機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須專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凈。
(4)、操作人員進入專間前要二次更衣、洗手消毒,閑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備餐間。備餐間窗口保證關閉狀態,不得隨意開合。
(5)、保持專間清潔,每天嚴格做好有關工用具和空氣消毒、衛生清掃等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
五、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1、本單位配備足夠的加工設施和衛生設備。主要設施宜采用不銹鋼,易于維修和清潔。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2、采取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等防蠅防塵防蟲防鼠設施設備。直接與外界相通的門窗均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門下設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隔柵或網罩。
3、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
4、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
5、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6、從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餐用具清洗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7、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及時放入保潔柜。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8、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六、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
1、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便于溯源。
2、進行采購時,選擇許可證照齊全有效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索取留存有效購物憑證(發票、收據、進貨清單等)。
3、應當建立臺賬(采購記錄),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清單或票據等相關憑證。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6個月,無保質期的,不少于2年。
4、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門店自行采購的產品,應當遵照以上規定執行查驗索證索票制度。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七、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出入庫登記,保證先進先出,易壞先用。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并做好相關記錄。
3、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隔墻離地。
4、倉庫內要保持通風、防潮、防鼠、防蟲,定期維護,及時清掃,保持清潔。
5、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供應商提供)。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冷藏冷凍設備,須貼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應有滿足生熟分開存放數量的冷藏設備,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
8、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并配備保溫和冷藏設施,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八、食品添加劑使用公示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是在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劑。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編號、供貨單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與實際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相符,不得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消費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有變化的要及時更換公示信息。
4、采購的食品添加劑要專人采購、專賬記錄、專區存放、專器稱量、專人負責,并按照有效期使用。嚴禁采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以及標簽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劑。
5、食品添加劑要分類、分開存放,以防誤用。
6、公示欄應按照規定懸掛,便于公眾了解相關信息。
九、廢棄物處置制度
1、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2、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應有“餐廚廢棄物或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做到日產日清,最長暫存時間不超過12個小時。
3、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應交由經相關部門許可或者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餐飲單位應與處置單位或個人簽訂合同,并索取其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4、餐飲單位不得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不得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廁所、公共水域或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者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5、餐飲單位應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帳,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
十、預防食物中毒制度
1、嚴禁采購及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敗變質、污穢不潔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2、嚴禁使用發芽馬鈴薯、野生蘑菇、葫蘆瓜、河豚魚等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原料加工食品。
3、嚴禁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4、嚴禁采購及加工無商品名稱、廠址、廠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不符合國家《預包裝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和來歷不明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5、為防止熟食被細菌污染,切生的食品和熟的食品所用的刀、砧板要分開;做涼拌菜一定要洗凈消毒,不吃隔頓涼拌菜。
6、剩余食品在再次出售前要高溫徹底加熱。
十一、食品留樣制度
1、重要接待活動和大型餐飲聚餐超過100人(或食堂)供應的食品成品實行留樣,并由專人負責。
2、每餐、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
3、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0—10℃專用冰箱內,并標明留樣時間、餐次,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4、留樣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樣源(餐廳、食堂、攤點等)進餐者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檢測部門查驗。
5、食品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動留樣冰箱要上鎖。
十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維護廣大消費者和全體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單位正常運營,維護社會穩定,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工作情況,特制定如下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1、領導小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
組員:
2、應急處置程序
(1)及時報告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單位負責人要在2小時內向食藥監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2)立即搶救
單位負責人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120)搶救,協助醫院進行調查和搶救。
(3)現場處置
單位負責人要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樣食物。
(4)場地
發生食物中毒后,本店的從業人員要盡力做好現場疏導、解釋和安撫工作,要穩定消費者和病人情緒,確保事態可控,任何人不自行散布事故信息。無法控制的,要及時與110控制中心聯系。
(5)配合調查處理
單位負責人要配合食品安全監管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病人中毒情況。
3、事故責任追究
對事故延報、謊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5
一、為了加強對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督管理,嚴把食品上市質量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二、加強對食品進貨、入庫、保管、上柜銷售等環節的全程管理,嚴格審驗經銷食品的質量及相關身份證明,確保所經銷的食品質量安全、可靠。
三、對采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質量和標簽,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同時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做好記錄、保管和備查工作,批發經營部和連鎖超市要運用信息化手段并用心運用信息化手段進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對經進貨審驗發現食品明顯存在質量問題或標識不規范、標注不真實等狀況的,應拒絕進貨,并及時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行政職能部門反映。
五、對供貨方不能或拒絕帶給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問題的,及時與食品上標注的生產廠家進行聯系查對,經查對狀況不實的,拒絕進貨,并及時將狀況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反映。
六、經營者應加強對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在上柜前,由負責上貨人員進行感觀檢查,凡發現已過保質期、霉變或包裝破損的食品應立即撤柜,不得對外銷售;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及時發出警示,妥善處理,保質期屆滿一律撤柜,不得對外銷售。
七、有條件的經營者自備技術設備對進貨食品實行進貨檢驗,對不具備條件的,對進貨食品質量有疑義的應當送檢。
八、經營者要配備專職進貨驗收人員或其他質量管理人員,日常加強對內部員工的食品質量檢驗技能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業務培訓,要用心參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培訓學習和考試。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6
1、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要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向固定供貨商采購食品的,要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2、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39;,要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要查驗留存購物清單;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飲具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廠家營業執照及消毒合格證明。證明資料為復印件者,要由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確認。
3、建立采購記錄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4、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購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及其制品。
6、所采購的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條、47、48和66條的規定。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7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為防止學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身體健康,特訂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 原料采購及索證制度: 食堂采購員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購物要供方提有關食品書面證明材料,不采購以下食品:
(一)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經獸醫衛生檢查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三)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二、 廚房衛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一)廚房必須添置“四防一消”設施。
(二)要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三)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四)廚房一天打掃三次以上,確保地面無積水、無垃圾。
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一)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二)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專用柜內備用。
(三)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標準或要求,必須有固定的存放櫥柜,并有明顯的標記。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四、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一)餐廳每天必須徹底打掃三次確保地面無垃圾積水。
(二)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三)學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須人人都有餐具)
五、衛生檢查制度
(一)管理人中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三)食堂從業人員及集體餐、分餐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證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六、食堂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
(一) 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三)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 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七、衛生突發事件報告制度
(一)學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應在第一時間向醫療保健或衛生防疫機構上報,并向中心學校報告(上報時間不得拖延兩個小時)。
(二)應立即組織對中毒師生進行救治,盡快協助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進一步擴大。
(三)學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將該事件的詳細情況與處理結果和工作的改進意見書面材料及時上報學校。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8
1、清洗加工食品先檢查質量,腐敗變質、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類、水產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肉類、水產品、蔬菜分池清洗,洗凈后放在食品貨架上。
4、蔬菜按一揀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清洗后的蔬菜無殘留污物、雜草。
5、盛放葷食品與盛放蔬菜的容器分開使用,用后及時清洗干凈。
6、加工結束將地面、水池、加工臺、工具、容器清掃洗刷干凈。
7、應有收集垃圾及廢棄物的帶蓋的垃圾箱(筒),實行垃圾袋裝化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9
食品經營場所及設施清洗消毒制度
1、保持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整潔,上下水道通暢,地面無積水,廢棄物密閉盛放,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
2、配備冷藏、保潔、消毒、三防設施,定期檢查和維護,加強安全操作規程培訓,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3、紗門、紗窗或門簾、金屬防鼠板、防鼠隔柵等設施能有效起到防蠅、防鼠、防塵作用。
4、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保持清潔。
5、餐具、用具消毒由專人負責,必須嚴格執行“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進行洗滌消毒。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必須專用,分設洗滌池、消毒池和清潔池,并有明顯標識。
6、消毒要求:餐飲具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鐘以上;紅外線消毒保持120℃,10分鐘以上。以上消毒應有記錄,以備查驗。
7、餐具消毒后專柜保存,與未消毒餐具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
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為保證食品來源可溯,去向可查,責任可追,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采購食品必須索證:進貨時應查驗供貨方《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以確認供貨方和生產者的主體合法性。
3、采購食品必須索票:購進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貨方索要發票或清單,并索取《食品質量檢測檢疫報告》等合格證明,對于沒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的食品拒絕購進。
4、采購食品必須查驗并建立進貨臺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保存相關憑證,并保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為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保質期的,保存期限為二年。
5、對無合法來源和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拒絕進貨。發現假冒偽劣食品,應及時報告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