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制度目的:規范飯店考勤的日常管理。
制度范圍:飯店各部門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
制度內容:
1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考核、班前點名,根據考核情況將遲到、早退、曠工情況如實填寫《考勤記錄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門負責人核對上月考勤,核對后員工簽字予以確認。
3每月第二天各部門負責人將考勤簿上交財務。
4財務部,總務部員工及管理人員考勤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并在打卡機上打卡,外出辦事須向上一級主管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外出。
5部門管理人員核對本部門考勤完畢后,需在考勤薄上簽字確認。
6遲到
6。1十分鐘以內為遲到,每次罰款十元。
6。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二十元。
6。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五十元。
6。4超過六十分鐘,按曠工一天處理。
6。5一個月內遲到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7早退
7。1提前十分鐘以內下班者為早退,每次罰款十元。
7。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二十元。
7。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五十元。
7。4超過一個小時提前下班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7。5一個月內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8曠工
8。1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并罰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除相應處罰之外,并開除。
8。3每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9公休
9。1員工每月享有三天帶薪假及春節三天、勞動節兩天、國慶節兩天、元旦一天的帶薪假。
9。2員工正常休班必須由部門管理人員批準后方可進行休班,特殊情況須調休的由個人協商換休,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
9。3部門負責人休班由店經理安排批準。
9。4節假日休班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輪休(春節假期本月調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調休)。
9。5飯店副總經理休班須經飯店總經理批準。
10事假
10。1事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準。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資。
10。3假期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病假
11。1因突發疾病無法到酒店當面請假時,由當事人或護理人以電話的形式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并說明病情、就診醫院或診所、請假期限等。
11。2部門負責人在第一時間內向店總經理詳細說明情況及請假期限,請假人完假后第一天補填《病假申請單》并出具就醫醫院或診所的病歷,報店總經理辦理補簽手續。
11。3員工病假十天以內(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帶薪假,須按日工資扣除假期工資,病假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4請病假員工最遲于請假的當日將《病假申請單》報部門負責人核實,店總經理批準后準假。完假第一天將醫院或門診病歷復印件交部門負責人存檔。
11。5飯店員工病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兩天以上一個月之內由店總經理批準;一個月以上,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病假期間員工不享有工資。
12工傷假
12。1員工因工受傷(違規操作除外),經判定屬工傷,依據醫院證明指導確定假期。
12。2員工工傷假期在十五天以內(含十五天)發基本工資,十五天至一個月發基本工資的80%,一個月以上公司與員工協商解決。
13婚假
13。1正式員工工齡滿一年,享有三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享有七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且為晚婚的享有十天帶薪婚假(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四周歲)。
13。2婚假須提前十五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準后執行,申請交辦公室存檔。
14喪假
14。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嬸去世,享有三天帶薪假。
14。2喪假當天請假員工應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15產假
工齡滿二年以上女性員工享有六個月產假,產假必須提前三天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準后執行,產假期間員工只保留工齡,產假結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崗位。
16員工實習期休、請假
16。1實習期間當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帶薪假(根據部門安排);培訓期不享有帶薪假。
16。2培訓期、實習期間因病或因事可據實請假,請假員工應提前一天向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請假兩天之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請假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準,工資結算扣工資(扣款金額=崗位工資÷30天×請假天數)。
17加班
17。1飯店職員原則上不允許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加班的,由負責人填寫《加班申請》,報店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加班。加班工資按加班天數×(崗位工資÷30)計算。
17。2春節加班(三十、初一、初二),加班工資=(崗位工資÷30×加班天數)×2;并在同月內享有相同天數的帶薪休假,本月輪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處分的職工,察看期間不享有休班;
公司的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篇2
為了強化公司勞動紀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據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考勤制度,全體職工應嚴格遵守。
第一條:集團公司的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每天上、下班職工必須在指定地點簽到。
第二條: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負責,各部室負責人對本部室日常的考勤工作負責。
第三條:各部室負責人要嚴格掌握本部職工的出、缺勤、公務出差及工作時間離崗等情況,堅持按日考勤,并將出勤結果作為考核及評比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四條:職工在工作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喝酒、睡覺及閑談聊天,不許攜帶小孩上班,不得無故離崗、串崗,不允許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職工每月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當月獎金30%,二次扣發當月獎金50%,三次以上取消當月獎金。
第五條:一般情況職工加班提倡奉獻,加班者可安排換休。換休限期一般在三個月內。超過三個月無效。
第六條:若需要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負責人請示總經理,得到批準后方可報加班,同時報人事部,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否則不予支付加班費。
第七條:職工因事請假應填寫請假條,經領導同意后交人事部有效。
審批權限:中層以下人員請事假二天以內需本部室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經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報人事教育部備查。部室領導正職請假(出差),由總經理審批,副職請假(出差)需經正職同意,報主管經理審批,然后交人事教育部備查。職工有急事請假應盡快通知單位,事后補辦請假手續。無故未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職工請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內工資、獎金照發,三天以上扣除當月獎金。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獎金。
第九條:中層下以人員因病休假需持醫生的診斷書向部室領導請假,急診應在最短內通知單位,并于上班后補辦請假手續。部室領導正職向總經理請假,副職向主管經理請假。病休連續三天以上(含三天)獎金發50%/月,病休兩周以上扣發當月獎金。
職工連續病休超過六個月按國家規定發給生活費,上班時須持健康證明。
第十條: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給喪假三天(直第親屬包括夫妻雙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親屬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加路途假,往返路費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資照發。
第十一條:職工休探親假及婚假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職工參加各種文化學習,經公司領導批準的其占用的工作時間經請假后可按出勤處理。
本制度如與上級規定發生抵觸,按上級規定執行。
公司的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篇3
第一條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30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簽卡批準,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本制度呈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公司的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篇4
(1)考勤周期為每個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當月最后一天。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門店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時間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輪休兩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屬門店員工的考勤由門店店長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須以公司人事部下發公司LOGO的考勤表為標準。店長休假由店長指定員工負責考勤。店長在月初制訂本門店工作排班表,門店員工應嚴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員工臨時有事休假在確保有人換班的情況下,店長方能準假;門店員工如有加班則應填寫加班審批表并報分管領導審核,門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審批表、當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號前提交人力資源部。
(4)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5)上班需嚴格按照店面作息時間規定,由店長負責登記每日出勤及請假情況,由人力資源部不定時抽查。員工考勤表字跡晰,嚴禁涂改,名字和員工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
一、遲到
員工上班遲到時間在1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鑒于城市交通突發狀況,員工每月前二次10分鐘以內的遲到可免于處罰;超過10分鐘至30分鐘(含)者每次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至1小時(含)者每次罰款50元以上者;1小時以上則按曠工半天進行罰款處理。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談話并扣除本月所有獎金,負責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罰。
二、早退
(一)未獲得上級批準,提前30min內下班的視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過30min的視為曠工半天。
(三)當月有早退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助,以及當天的銷售提成。
(五)一年內累計早退三次或當月早退兩次做解雇處理。
三、外出
(一)店員外出辦理公事2小時內須由店長批準,超過2小時需門店經理批準。
(二)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半小時以內需店長批準,超過半小時需要請假。
四、事假
(一)店員請事假必須提前申請,并填寫“請假條”交予店長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提前請假的,必須在當班前電話通知店長,并在上班后當天補請假條。
(三)請假時間超過一天的應由店長批準。
(四)每月事假天數不得超過3天,超過3天以后做曠工處理。
(五)事假須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貼,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員用餐必須輪流替換,確保有店員在店,以防偷盜等事件發生。
(二)用餐時間40min,但不能在門店營業場所內就餐。
六、病假
請假三天以下的,應附上相關藥店購藥或診所就醫證明材料,請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規醫院(凡納入醫保范圍的醫院均可)病歷及醫生開具的請假建議條等相關證明,因病休假期間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員工因違法亂紀、打架斗毆等個人原因造成傷病,不得按病假處理,肇事者按曠工處理并接受紀律處分。
病假期間扣除收入標準:折算后的日工資標準×請假天數×30%,扣除后余額不低于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七、曠工
(一)無正當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級批準而缺勤的,做曠工處理。
(二)每月累計曠工不超過一天者,扣除曠工天數的3倍基本工資,同時扣除對應的津貼與補貼。
(三)當月有曠工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當月累計曠工2天或當年累計曠工3天,予以辭退。
八、審批
(一)店員請假一天以內需店長批準。
(二)店員請班需店長批準。
(三)店員請假超過一天需要經理的批準。
(四)店長請休假需有經理的批準。
九、全勤獎
(一)當月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給予全勤獎。
(二)當月無論請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獎。
(三)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公司的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9:00~17:00。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
第四條、其他工作時間制度:
1、縮短工作時間。主要針對特別繁重和過度緊張勞動,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職工。
2、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定額工作。
3、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為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推銷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
4、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1、每周公休日2天。
2、法定節假日:
(1)元旦,放假1日;
(2)春節,放假3日;
(3)國際勞動節,放假1日;
(4)國慶節,放假2日;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建軍節、少數民族節日等。
第四章、考勤范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
第九條、任何員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
第十條、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說明情況,并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一條、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可細分為幾種假。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十二條、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六章、考勤統計及評價
第十三條、行政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
第十四條、公司通過打分法綜合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十五條、考勤計分辦法。
1、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2、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3、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4、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五級:
優:90分以上;良:80~90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差:60分以下。
第十六條、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公司的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篇6
1、上班時間以班表為準,違者按考勤制度處罰
2、上班時間未經店長同意,擅自離崗、串崗,扣10元/次;
3、上班時間未經店長同意,擅自調班,扣10元/次;以上三點店鋪管理人員有違著雙倍處罰;
4、所有店鋪每班次必須提前15分鐘到鋪休整,保證工作狀態;
5、上下班必須本人打卡,代人打卡者每次罰50元,當事人每次罰100元,并以雙方當事人曠工一天計算;
6、充電時間不得超過45分鐘,違者扣5元/次;
7、除非工作需要,入倉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違者扣5元/次;
8、同事突然生病需請假必須要有醫生證明或藥房購物小票(標準時間),沒有相關內容作曠工處理,并扣50元/次;
9、正式員工上班嚴禁穿著其它競爭品牌的服裝,鞋子。違者20元一次。試用期員工店鋪要拿我們的衣服給實習員穿,在達到要求后第一時間申請工衣、工鞋;
公司的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篇7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為完善生產秩序,加強工廠管理,特自定本考勤規定。
二、工作時間:
公司根據季節變化將上下班時間分為冬令時和夏令時,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三、上班時間:
早上上班時間:8:00下午下班時間:4:30加班時間:21:00三、未在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到崗即是遲到,遲到30分鐘以內,每遲到一次扣10元。遲到超30分鐘按半天計算。遲到第6次開始20元每次(30分鐘以內)。
四、遲到4次取消當月全勤獎,并按第三條進行處罰。
五、員工考勤以電子考勤為準,手工考勤為輔。手工考勤由門衛進行記錄,如遇特殊原因或當天某一時段忘記打卡,應在當天或事后以書面形式向門衛說明,并有廠長簽名證實,否則按曠工處理。
六、因生產任務緊,需要加班,加班時間應到晚上21:00點,下午就餐時間不能超過20分鐘,超過20分鐘按遲到處理。每次扣10元
七、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開工作崗位即是早退,早退1分鐘扣10元,連續早退三次視作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罰款50元。取消全勤獎。
八、未考勤、未請假、請假未被批準無故不到崗或忘記考勤未書面說明情況的即是曠工,曠工半天取消當月全勤獎,并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100元,曠工一天取消當月全勤獎,并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200元,以此類推。
九、員工因病或事不能到崗,須提前1天向車間主任或廠長請假,如遇突發事件、急事,來不及先行請假的,應在上班后1小時內與車間主任或廠長取得聯系,口頭請假,事后及時補辦書面請假手續,否則罰款50元。
十、病假、婚嫁、喪假、產假按公司規定執行。病假必須有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婚嫁必須有結婚證明;喪假必須有居委會或村委會的喪亡證明。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十一、員工有事需要請事假,請事假必須有請假單,并且有車間主任或廠長的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