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管理制度的創新
1、按照黨員檔案材料收集目錄的收集范圍,收集黨員檔
2、了解和掌握形成黨員檔案材料的信息及規律,并與其建立聯系制度和收集網絡。
3、歸檔材料應真實規范,完善齊全,文字清楚,對象明確,手續完備。由組織形成的材料有形成時間和組織印章,個人撰寫的材料有形成時間和本人簽字。
4、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應按時間順序,登記在黨員檔案材料收集目錄上,并在當月內歸入檔案袋(盒)。
二、查(借)閱制度。
1、查借閱黨員檔案必須由單位組織人事干部在填寫好《申請查閱黨員檔案報告表》后,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方可登記查閱;紀檢、監察、檢法部門因工作業務需要,了解干部人事檔案情況時,可提供有關部分內容。
2、任何人不得查閱本人及其親屬檔案。
3、需摘錄或復制檔案有關內容和材料的,應征得管檔人員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除代作直接證明的材料外,摘錄或復制的檔案材料,均不予蓋章。
4、查閱檔案人員應按要求認真填寫閱檔情況登記。閱檔時,不得隨意圈劃、涂改、拆散、抽換、污損檔案。
5、檔案一般不得外借,單位黨組織確因特殊情況必須借用的,應在《申報表》中填明借閱理由,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檔案一般不超過15天,若不能按期歸還,應辦理續借手續,續借不得超過一周。
1案材料。做到:主動及時、全面準確、保質保量、安全保密。
三、傳遞制度。
1、轉遞黨員檔案和檔案材料,必須做到及時、完整、準確、安全、保密。
2、黨員流動或變換單位后,應在15天內將檔案轉至新的所在黨組織。
3、轉出的檔案應完整齊全,并按規定經過認真整理裝訂,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
4、收到的檔案經核對無誤后,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立即退回回執,轉出的檔案,逾期1個月未退回執,應及時催收。
四、保密制度。
1、黨員檔案是反映黨員政治生活的重要材料,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保密法》的規定,確保檔案的安全和保密。做到:保守機密,慎之又慎。
2、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守黨和國家機密,不隨意向無關人員提供檔案或泄露檔案內容,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必要處分。
3、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查閱黨員檔案。
4、不準帶黨員檔案出入公共場所,不準用普通電話索要或提供檔案內容。
5、檔案管理人員不得保管本人及親屬檔案。
6、查閱檔案前,必須弄清查閱檔案的用途或理由,查閱者與被查閱人員的關系。對符合查閱檔案條件要求的,給予接待,并對其查閱的有關用途,予以保密,不得隨意泄露。
X社區
X年__月
檔案管理制度的創新篇2
檔案建設是全面建設和長遠發展的最基礎性的、不容缺失的重要內容。全體工作人員都要樹立強烈的檔案管理意識,從每個人員、從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做起,認真加強檔案建設。
(一)檔案收存的范圍1、行政檔案:①上級下發的各類文件②發出的的各類文件
③及各部門工作計劃、規劃、總結、請示、報告、函復、文稿等
④各種會議通知、會議記錄及會議紀要、講話文稿等⑤出具的或蓋章的信函、報表等⑥各類統計資料2、人事檔案
①在編人員的檔案材料②人員招聘的相關材料
③各類工作人員的登記表、花名冊、及相關資料。④工作人員聘用合同、工資待遇審批表及相關資料。⑤掛靠人員相關資料以及掛靠單位的委托通知、協議、待遇及支付方式等。
⑥工作人員政治身份、職務、級別、崗位、待遇變化的相關資料。
⑦工作人員年度考評資料、鑒定及各類獎懲的組織正規結論及相關材料。⑧工作人員申請、申訴及其它信息資料。3、財務檔案
①日常支出的財務憑證、賬目、審批手續及報表。②年度預算、中期預算調整、決算及審批資料。③專項收、支的立項計劃、執行情況及審批資料。④對外投資、借貸及合作項目的財務執行情況跟蹤監管的相關資料。
⑤各種稅費、社保金交納的相關資料。⑥固定資產購置、使用、核銷的相關資料。⑦年度、季度及專項財務分析報告。4、業務檔案
①歷年以省局名義或經濟發展中心、培訓中心、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名義上報、下發的相關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及其它業務項目文件。
②歷年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及其它業務工作計劃、總結及相關資料。
③各類教材、教案、大綱、復習題庫等資料。④教員、考評員隊伍相關資料。⑤各類、各批學員報名、學習、考試、考評發證或學分登記相關資料。⑥各類業務會議紀要(記錄)、合作協議、項目意見書等相關資料。
⑦因業務需要購置的(或上級下發的)雜志、圖書、資料、音像制品及自制的照片、錄相、錄音資料等。
⑧網絡建設相關資料。
⑨重大專項活動的籌備、組織實施、總結等專題項目資料。
⑩歷年物業管理、機關食堂管理的相關資料。○
11其它有價值的資料。(二)檔案管理體制:
檔案實行統一管理。部門分類管理的二級管理體制。1、建立檔案室,對及各部門檔案資料正本統一管理。辦公室分工專人管理檔案。
2、人事、行政財務檔案由直接管理。業務檔案由各部門專(兼)職檔案管理員負責對本部門檔案資料進行采集、建檔;正本交檔案室管理,副本留部門使用。
3、分管主任為檔案建設責任人。各部門主任為部門檔案建設責任人。及各部門專(兼)職檔案管理員對各自負責的檔案負直接責任。
4、根據工作需要,主管會計可在財務室保留當年和前一年的財務檔案,爾后逐
年建檔移送檔案室保管。各部門業務檔案副本在部門保留時間控制在五年以內。第六年起向檔案室移交。
(三)立卷和歸檔
1、各部門辦理完畢的文件、資料經過挑選,分項或分類立卷、編號歸檔。
2、一般文件資料應分級、分類按時間先后編號立卷。原則上一年成卷。年終歸檔。
3、人事檔案分綜合與個人二類建檔。綜合檔案年初立卷、年終歸檔。個人檔案隨機立卷并歸檔。
4、重大專項活動一般在立項時建檔,項目完成后成卷并及時歸檔。
5、各部門業務檔案(除專項檔案外)要在年初分類立卷,次年初歸檔。
6、凡具有法律性文書,一經生效即要歸檔。凡涉密性文件,即時形成,即時歸檔。
7、各類圖書、雜志、報紙、音像資料要及時收集,立卷歸檔。
8、對有價值的外部信息,網絡維護員和檔案管理員要逐日瀏覽,及時收集,立卷歸檔。
9、歸檔要求:①檔案必須具有真實性。所有資料應為原始資料。②檔案必須具有完整性。每個案卷力求資料齊全。③檔案必須具有價值性。立卷要避免雜亂無章,做到分類、分項、分目清晰;要避免重復立卷,同一事件只立一個卷目;要準確分類,不同類型的資料,不能混合立卷。
(四)檔案保管和使用
1、檔案管理人員只要對檔案卷宗分類編號、登記注明立案單位、姓名、類別、內容頁數,并對案卷確定密級編制頁碼、分類存放,做到分類清晰、放置有序,便于查閱。
2、檔案室要設置防潮、防蛀、防火的檔案柜(箱),安置防盜門、窗和消防器材,確保檔案安全。
3、和各部門檔案要分工專人保管,在人員變動時,要認真做好移交。
4、檔案管理人員要加強責任心,切實按要求管理好檔案,切實做到不損壞、不丟失、不錯漏任何案卷(含音像網絡資料)。
5、要強化保密觀念。凡涉密檔案按照保密法規執行。6、檔案借閱必須填寫申請表,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借出,并按申請使用時限及時收回。復制檔案必須報經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借出、復制、遺失、損壞者,要按損失大小,追究責任。
檔案管理制度的創新篇3
一、工程檔案的歸檔范圍及質量要求
(一)工程檔案的歸檔范圍
對于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活動,記載工程建設主要過程和現狀,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載體的文件,均應收集齊全,整理立卷后歸檔。(詳附件一)
(二)歸檔文件的要求
1、歸檔的工程文件應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清晰、幅面整潔。
3、工程文件簽字不得用鉛筆、圓珠筆等不具耐久性的書寫工具。
4、工程文件尺寸統一采用A4規格歸檔。
二、工程檔案的管理機構
各工程部設資料員,主要負責本部門工程項目從工程準備階段到竣工備案驗收過程中程建設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編目、裝訂、檔案預驗收及移交。
三、工程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編目、裝訂、歸檔、移交、索引、保管、統計
(一)工程檔案的收集
文件形成后,文件形成責任人(經手人)必須于當天交一份原件給資料員,資料員收到文件后,當天登記入盒。
(二)工程檔案的整理
按照單位工程分部.com、分項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時間先后順序進行分類排列。
(三)工程檔案的立卷
1、工程文件可劃分為工程準備階段文件、監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圖、竣工驗收文件五部分。
2、工程準備階段文件按建設程序組卷。
3、監理文件按單位工程、分部工程組卷。
4、施工文件按單位工程、分部工程組卷。
5、竣工圖按專業組卷。
6、竣工驗收文件按單位工程組卷。
(四)工程檔案的編目
1、每卷單獨編號,
頁號從"1"開始,案卷不宜超過30MM;頁號編寫在單頁右下角,雙面書寫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疊后的圖紙一律在右下角。
2、卷內目錄:"序號"以一份文件為單位,"責任者"填文件的直接形成單位和個人,
有多個責任者的,選擇兩個主要責任者,其余用"等"代替。"文件編號"填寫工程文件原有的文號或圖號;"文件題名"填寫文件標題的名稱。"日期"填寫文件形成的日期。
未按要求編目的,每項扣罰部門資料員5元。
(五)工程檔案的裝訂
案卷可采用裝訂與不裝訂兩種形式,文字材料必須裝訂。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圖紙的案卷應裝訂。裝訂應采用線繩三孔左側裝訂法。
(六)工程檔案的歸檔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后30日內,部門資料員要完成該工程檔案的歸檔工作,未按時歸檔的扣罰部門資料員5元。
(七)工程竣工檔案移交
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后60日內,部門資料員將完整的工程竣工檔案一份移交給城建檔案館,一份移交給工程檔案室,未及時辦理移交的,扣罰部門資料員5元。
(八)工程檔案的索引(待討論工程代號、檔號)
工程代號由集團公司統一規定,檔號由工程檔案中心根據工程代號填寫。
案卷號如:第1卷1.1.1-1
專業號如:基建類1為1.1.1
工程代號如__花園首期為1.1
樓盤代號如__花園代號為1
(九)工程檔案的保管
工程檔案管理人員必須確保工程檔案的安全和不被流失。保持檔案室的干燥和通風,保證工程檔案不被腐蝕。
(十)工程檔案的統計
工程檔案管理人員必須每月對收集、歸檔、移交、借閱情況進行統計,及時催促借閱到期文件的歸還。
四、工程檔案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短期(具體詳附件一)
1、永久:是指工程檔案需永久保存。
2、長期:是指工程檔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該工程的使用壽命。
3、短期:是指工程檔案保存20年以下。
同一案卷內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該案卷保管期限應從長。
五、工程檔案密級
密級分為機密、秘密兩種。同一案卷有不同密級的文件,應以高密級為本卷密級。
工程準備階段文件為機密級,
監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圖、竣工驗收文件為秘密級。
六、工程檔案的借閱及銷毀
按照集團公司檔案管理工作制度執行。
本制度由部門經理負責考核部門資料員,工程技術部經理考核工程檔案管理室檔案員。
七、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
檔案管理制度的創新篇4
為規范學校的檔案管理和有效地使用檔案,特制定本檔案管理工作制度:
1、辦公室在學年之后裝訂好文件、通知檔案;年度考核之后的資料存檔;其它資料的存檔。
2、教導處每期工作計劃和總結存檔;“六認真”檢查資料的歸檔;普九資料的歸檔;教研活動資料的歸檔;其它有關資料的歸檔;
3、德育處每期的紀律衛生檢查資料歸檔;班級評比、評優選好的資料歸檔;德育活動歸檔;班主任工作筆記、計劃的歸檔;其它相關資料的歸檔。
4、后勤處相關資料按時分類存檔。
5、團總支每期的活動資料歸檔;組織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資料歸檔;組織建設歸檔;其它相關資料的歸檔。
6、每部門的檔案應做到條理清晰、分類明確、裝訂規范。
7、各類通知、文件應先送到辦公室,然后分發到各部門。
8、部門的各種資料聘及時歸類裝訂存檔。
檔案管理制度的創新篇5
環境保護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環境保護檔案的形成、管理和保護工作,開發利用環境保護檔案信息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環境保護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環境保護檔案,是指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直屬單位(以下簡稱環境保護部門),在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和活動中形成的,對國家、社會和單位具有利用價值、應當歸檔保存的各種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主要包括文書檔案、音像(照片、錄音、錄像)檔案、科技檔案、會計檔案、人事檔案、基建檔案及電子檔案等。
第三條環境保護檔案工作是環境保護部門的重要職責,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第四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環境保護檔案管理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在業務上接受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地方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檔案管理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在業務上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環境保護部門檔案工作職責
第五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完善檔案工作管理體制,建立檔案管理機構,配備政治可靠、責任心強、具備檔案管理及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的正式專職檔案管理人員。環境保護部門辦公廳(室)檔案管理機構歸口負責本部門檔案管理工作。
第六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將檔案工作納入本部門發展規劃和,列入工作考核檢查內容,及時研究并協調解決檔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檔案工作與本部門整體工作同步協調發展。
第七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按照部門預算編制和管理的有關規定,科學合理核定檔案工作經費,并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強對檔案工作經費的審計和績效考核,確保科學使用、專款專用。
第八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確定文件材料的具體接收范圍,包括本部門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形成的具有利用價值、應當歸檔保存的各種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以及與本部門有關的撤銷或者合并部門的全部檔案。
第九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將檔案信息化建設納入本部門信息化建設同步實施,推進文檔一體化管理,實現資源數字化、利用網絡化、管理智能化。
第十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為開展檔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條件。檔案管理人員辦公室、檔案庫房、閱檔室和檔案整理間應當分開。
第十一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加強檔案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檔案安全管理條件,提供符合設計規范的專用庫房,配備防盜、防火、防潮、防水、防塵、防光、防鼠、防蟲等安全設施,以及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掃描儀、照相機、攝像機、防磁柜等工作設備。
第十二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將檔案管理人員培訓、交流、使用列入干部培養和選拔任用統一規劃,統籌安排,為檔案管理人員學習培訓、掛職鍛煉、交流任職等創造條件。檔案管理人員的職務晉升或者職稱評定、業務能力考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享有專業人員的同等待遇。
第十三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確保環境保護檔案安全保密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檔案管理機構、文件(項目)承辦單位職責
第十四條環境保護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檔案法律法規和工作方針、政策。經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研究制定環境保護檔案管理規章制度、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地方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依據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相關制度要求,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檔案管理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部門檔案的統一管理,地方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三)負責編制本部門檔案管理經費年度預算,將檔案資料收集整理、保管保護、開發利用,設備購置和運行維護,信息化建設,以及檔案宣傳培訓等項目經費列入預算。
(四)負責本部門檔案信息化工作,參與本部門電子文件全過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部門檔案數字化加工、電子文件歸檔和電子檔案管理以及重要檔案異地、異質備份工作。
(五)負責對本部門重點工作、重大會議和活動、重大建設項目、重大科研項目、重大生態保護項目等歸檔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參與重大科研項目成果驗收、重大建設項目工程竣工和重要設備儀器開箱的文件材料驗收工作。
(六)負責制定本部門文件(項目)材料的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指導本部門的文件收集、整理、歸檔工作,組織檔案信息資源的編研,科學合理開發利用,安全保管檔案并按照有關規定向檔案館移交檔案。
(七)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負責匯總統計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本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直屬單位檔案工作基本情況的數據,并報送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地方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負責匯總統計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檔案工作基本情況數據,并報送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八)負責開展環境保護部門檔案工作業務交流,組織檔案管理人員專業培訓。
(九)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布置的相關工作,并協調環境保護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與其他部門檔案管理機構之間的檔案工作。
第十五條環境保護部門的文件(項目)承辦單位在本部門檔案管理機構的指導下,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文件(項目)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
(二)負責督促指導文件(項目)承辦人分類整理文件材料,做到齊全完整、分類清楚、排列有序,并按照規定向本部門檔案管理機構移交。
(三)重大建設項目、重大科研項目、重大生態保護項目承辦單位負責制定專項檔案管理規定、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報環境保護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同意后,由項目承辦單位組織實施。
第四章文件材料的歸檔
第十六條環境保護文件材料歸檔范圍應當全面、系統地反映綜合管理和政策法規、科學技術、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測、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環境監察執法等業務活動。
第十七條環境保護部門在部署污染源普查、環境質量調查等專項工作時,應當明確文件材料的歸檔要求;在檢查專項工作進度時,應當檢查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情況;重大建設項目、重大科研項目和重大生態保護項目文件材料不符合歸檔要求的,不得進行項目鑒定、驗收和申報獎項。
第十八條環境保護文件材料歸檔工作一般應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文件(項目)承辦單位根據下列情形,按要求將應歸檔文件及電子文件同步移交本部門檔案管理機構進行歸檔,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或者拒絕歸檔:
(一)文書材料應當在文件辦理完畢后及時歸檔;
(二)重大會議和活動等文件材料,應當在會議和活動結束后一個月內歸檔;
(三)科研項目、建設項目文件材料應當在成果鑒定和項目驗收后兩個月內歸檔,周期較長的科研項目、建設項目可以按完成階段分期歸檔;
(四)一般儀器設備隨機文件材料,應當在開箱驗收或者安裝調試后七日內歸檔,重要儀器設備開箱驗收應當由檔案管理人員現場監督隨機文件材料歸檔。
第五章檔案的管理
第十九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加強對不同門類、各種形式和載體檔案的管理,確保環境保護檔案真實、齊全、完整。
第二十條環境保護檔案的分類、著錄、標引,依照《中國檔案分類法環境保護檔案分類表》《環境保護檔案著錄細則》《環境保護檔案管理規范》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其相應的電子文件材料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同步歸檔。
文書材料的整理歸檔,依照《歸檔文件整理規則》(DA/T22-20__)的有關規定執行。
照片資料的整理歸檔,依照《照片檔案管理規范》(GB/T11821-20__)的有關規定執行。
錄音、錄像資料的整理歸檔,依照錄音、錄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科技文件的整理歸檔,依照《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__)的有關規定執行。
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人事文件材料的整理歸檔,依照《干部檔案工作條例》(組通字〔1991〕13號)、《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組通字〔1991〕11號)、《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中組發〔20__〕12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電子文件的整理歸檔,依照《電子文件歸檔與電子檔案管理規范》(GB/T18894-20__)、《CAD電子文件光盤存儲、歸檔與檔案管理要求》(GB/T17678.1-1999)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重要電子文件應當與紙質文件材料一并歸檔。
第二十一條環境保護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定期檢查檔案保管狀態,調試庫房溫度、濕度,及時對破損或者變質的檔案進行修復。
第二十二條環境保護檔案的鑒定應當定期進行。
環境保護部門成立環境保護檔案鑒定小組進行鑒定工作,鑒定小組由環境保護部門分管檔案工作的負責人、辦公廳(室)負責人,以及檔案管理機構、保密部門和文件(項目)承辦單位有關人員組成。
對保管期限變動、密級調整和需要銷毀的檔案,應當提請本部門環境保護檔案鑒定小組鑒定。鑒定工作結束后,環境保護檔案鑒定小組應當形成鑒定報告,提出鑒定意見。
第二十三條環境保護檔案的銷毀應當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并履行銷毀批準手續。未經鑒定、未履行批準銷毀手續的檔案,嚴禁銷毀。
對經過環境保護檔案鑒定小組鑒定確認無保存價值需要銷毀的檔案,應當進行登記造冊,報本部門分管檔案工作負責人批準后銷毀。檔案銷毀清冊永久保存。
環境保護檔案的銷毀由檔案管理機構組織實施。銷毀檔案時,檔案管理機構與保密部門應當分別指派人員共同進行現場監督,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字確認。檔案銷毀后,應當及時調整檔案柜(架),并在目錄及檢索工具中注明。
第二十四條環境保護部門撤銷或者變動時,應當妥善保管環境保護檔案,向相關接收部門或者同級檔案管理部門移交,并向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文件(項目)承辦單位的工作人員退休或者工作崗位變動時,應當及時對屬于歸檔范圍的文件材料進行整理、歸檔,并辦理移交手續,不得帶走或者毀棄。
第六章檔案的利用
第二十六條環境保護部門的檔案管理機構應當積極開發環境保護檔案信息資源,并根據環境保護工作實際需要,對現有檔案信息資源進行綜合加工和深度開發,為環境保護工作提供服務。
第二十七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積極開展環境保護檔案的利用工作,建立健全檔案利用制度,明確相應的利用范圍和審批程序,確保檔案合理利用。
第二十八條環境保護檔案一般以數字副本代替檔案原件提供利用。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帶出檔案室。
利用環境保護檔案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負責所利用檔案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擅自轉借,不得對檔案原件進行折疊、剪貼、抽取、拆散,嚴禁在檔案原件上勾畫、涂抹、填注、加字、改字,或者以其他方式損毀檔案。
第七章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事跡之一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揚、表彰或者獎勵:
(一)在環境保護檔案的收集、整理或者開發利用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對環境保護檔案的保護和現代化管理做出顯著成績的;
(三)將個人所有的具有重要或者珍貴價值的環境保護檔案捐贈給國家的;
(四)執行檔案法律法規表現突出的。
第三十條在環境保護檔案工作中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法依規給予處分;情節嚴重,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地方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聯合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實施細則,并報上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0月6日公布的《環境保護檔案管理辦法》(原國家環境保護局國家檔案局令第13號)同時廢止。
檔案管理制度的創新篇6
一、學校必須有專門的安全檔案,并分類存放。
二、安排專人負責安全檔案的管理工作。
二、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安全工作計劃及部署檔案、消防檔案、重點部位檔案、易燃易爆危險品檔案等。
三、安全檔案應包括安全基本情況和安全管理情況。
四、安全基本情況包括內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計劃、總結、部署,各種安全文件資料。
(二)單位基本概況,重點部位情況。
(三)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崗位職責。
(四)各種安全制度。
(五)各種安全設施、器材情況。
(六)其他與安全有關情況。
五、安全管理情況包括內容:
(一)安全設施、器材定期檢查記錄,維修保養的記錄。
(二)安全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
(三)安全檢查、巡查記錄。
(四)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記錄。
(五)安全情況、事件、事故及處理記錄。
(六)獎懲情況記錄。
(七)其他有關安全管理的情況。
六、安全檔案管理納入“學校安全工作量化考核評估標準”中,與對學校及本人績效考核結合。
檔案管理制度的創新篇7
為了將公司檔案納入規范化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1、檔案管理內容:公司將規劃、方案、各級文件、內部規章制度、董事會、股東會及重要會議材料、人事資料、信用材料、合同、工資檔案、學習材料、發言材料、技術資料、設備資料、各級報告、榮譽證書、土地、房產資料等具有可查性或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歸檔管理。各部門內部形成的文件、規定、資料等應主動整理好提交公司檔案室存檔,以便備查,整理事記等。
2、檔案登記:檔案室建立檔案登記簿,將所有檔案詳細分類登記,分類管理。存檔者須在登記簿上簽名,方可將資料入檔,否則檔案管理員不予接受。
3、檔案的查閱:
(1)任何人查閱檔案,如需在檔案室內短時間查閱可不打借條;如需在檔案室之外查閱使用,必須打借條方可借給。每次最長時間不得超過五天。
(2)公司各部門經理及相當于此級別以上管理人員查閱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員直接辦理查閱手續。其他人員需查閱檔案時,必須有本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書面證明,方可到檔案管理員處辦理查閱手續。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由綜合管理部經理批準證明方可查閱。
4、檔案的保護:
(1)查閱者必須愛護檔案,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2)嚴禁擅自翻印、抄錄、拷貝、轉借,更不得遺失。如確實需要抄錄和復制,必須由總經理簽字的批準申請方可抄錄或復制。
(3)微機室及有電腦的部門嚴禁為無總經理簽名(復印簽名視為無簽名)的檔案資料(特別是技術、設備、標準資料)打印、拷貝或復印。否則,對責任人每次罰款200元。
(4)任何檔案嚴禁帶出公司大門。如確因外出加工配件等須攜帶有關技術資料或圖紙,必須由分管經理簽字批準,保衛方可放行。否則,如被保衛查出未經分管經理批準蓄意帶出者,須查明原因報綜合管理部,并每次對當事人罰款200元-__元。如保衛未查出,被帶出公司以外而造成損失的,除對當事人罰款外,由當事人承擔一切損失,同時對責任保衛失職罰款100元。未造成損失的,除對當事人罰款外,對責任保衛失職罰款50元。
5、公司購買設備時的隨機技術資料、說明書、裝箱單等,員工外出學習時發放的學習資料,聘請師傅提供的技術資料、設備資料等,申請購買的技術資料等,必須在到達公司24小時到檔案管理員處辦理登記存檔手續,否則每拖延24小時對責任人罰款50元。
6、需長期借出專人使用的,必須由專用人員寫出書面借條,報總經理簽名批準后借出,并由檔案員辦理登記手續。專用人員必須妥善保存,嚴禁外傳、泄露秘密。否則,視情節輕重罰款1000-10000元,并承擔公司一切損失。
7、人力資源科將公司人事資料、員工罰款資料建立微機檔案,進行微機管理,并確保查詢打印的資料完整準確無誤。
8、檔案管理員每年1-2月份對公司上年度在微機內存貯的規劃、規章制度、人事資料、合同、協議、工資檔案、學習材料、發言材料、技術資料、報告等具有可查考價值的文件資料分類整理拷貝,標明名目后,存檔備查。
檔案管理制度的創新篇8
一、目的
加強檔案管理,規范公司檔案的收集、歸檔程序和方法,確保公司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系統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證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證據。
二、適用范圍
1、公司內部經營形成的各種資料。
2、外部政府機關、行業部門形成的與公司經營或行業有關的公文、通知、批復等資料。
三、術語和定義
1、檔案:指公司過去和現在各級部門及員工從事業務、經營、企業管理、宣傳等活動中所直接形成的對企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憑證、報表、電腦盤片、聲像、膠卷、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2、檔案管理:就是指檔案的收集、整理、鑒定、保管、統計、提供利用等活動。
四、職責
1、行政部:
1)負責公司檔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執行及檢查工作,并負責督促指導部門檔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檔案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和檢查執行情況;
3)收集、整理、分類、鑒定、統計、保管公司的檔案和其他資料;
4)負責公司檔案的利用和銷毀管理,監控檔案利用和銷毀的全過程,確保公司檔案的安全;指導公司的檔案管理工作;
5)提高檔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進信息傳遞和溝通;
6)負責組織學習和培訓檔案管理辦法、使用知識。
2、其他各部門相關人員:
1)負責在工作變動時,做好或協助移交工作,并及時通知行政部;
2)向行政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資料原件或復印件;
3)負責本部門文件資料或合同復印件的日常收集、標識、貯存、保管、利用、歸檔;
4)財務管理部負責按國家財政制度規定獨立建檔保管財務檔案資料;
3、各部門檔案主管人員
負責部門檔案的管理。
4、各部門負責人
1)批準對自己部門資料或合同復印件的處置;
2)負責對本部門檔案管理的監督檢查。
5、各公司總監/副總
負責對檔案管理監督檢查報告的審批。
五、工作程序
1、檔案資料的收集
1)各部門相關人員負責對本部門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資料進行收集,并編制部門《文件(合同)管理記錄目錄》。
2)各部門文件、合同等資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門分別進行整理,并編制《移交目錄》,每季度向行政部移交。
a)歸檔范圍及移交時間:每季度結束后次月10日前。
b)檔案資料的標識行政部及各部門對各自保管的檔案資料編號,編號規則見《公司檔案管理規定》。
c)檔案資料的日常管理:
⑴電子類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電子文件,應當及時存放于檔案室指定電腦硬盤內或制作專門光盤進行編號保存;
⑵文件、合同資料要登記詳細信息,并編制《文件(合同)管理記錄目錄》,以便檢索利用;
⑶文件資料、合同要科學排列,按編號順序存放于文件盒內,并加以標識,整齊排放在文件檔案柜中。
d)檔案借閱
⑴借閱檔案要履行借閱手續,填寫《借閱審批單》。借閱檔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內,不能帶出;確因工作需要將檔案帶出公司的必須經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和行政部批準,且只帶復印機,不帶原件;
⑵檔案外借一般只借復印件,需借原件者須經總經理批準,借閱的檔案交還時,必須當面點交清楚,如發現遺失或損壞,應立即報告直接上級;
⑶借閱檔案用完后,應及時送還,如超過借閱時間,須重新辦理手續;
⑷借檔人必須愛護檔案,嚴禁擅自涂改、污損、勾畫、剪裁、抽取、拆卸、調換、摘抄、翻印、復印、攝影,不得轉借或損壞行為,如發現一次罰款200-2000不等的罰款元。情節嚴重者,按《檔案法》和《保密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⑸非本公司職工或單位需查閱檔案時,必須持單位介紹信或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經本公司高管領導批準后,方能在閱覽室閱覽,不可將檔案帶出檔案室。
e)檔案銷毀
⑴對已失去利用價值的檔案,銷毀時,必須寫申請銷毀報告,編制銷毀目錄,報部門經理和部門分管副總鑒定,最后報總經理的批準,方可銷毀。
⑵執行銷毀任務時,必須由行政部人員監銷,監銷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銷毀目錄上簽字。最后,把銷毀目錄和部門經理、部門分管和總經理的批準手續文件,一并存檔永久保存。
2、檔案管理細則
1)檔案資料的歸檔范圍
⑴公司對外發出的公文,如給政府的請示報告類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職能部門發來的與本公司有關的條例、規定、命令、決定、決議、指示、計劃、核準文件、證書等文件;
⑶本公司與其他單位來往的文書及權益文書等;
⑷公司領導的批示、指示等;
⑸重要的會議材料,包括會議的通知、決議、總結、領導人講話、典型發言、會議簡報、會議記錄等;
⑹反映公司主要職能活動的報告、總結、工作日記、工作備忘等;
⑺公司的各種工作計劃、計劃考核/總結、報告、統計報表及簡報;
⑻本公司與有關單位、個人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正本及過程材料;
⑼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員工獎勵、處分、考核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員工勞動、工資、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人事檔案資料;
⑽本公司發布的各類廣告、宣傳材料;
⑾本公司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像等;
⑿外出公務活動(如學習、考察、調查研究、參加會議等)所獲得或形成的檔案資料;
⒀財務檔案資料;
⒁各種實物檔案;
⒂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
3、檔案資料的歸檔要求
⑴歸檔的文件資料必須完整、真實、準確,如請示和批復、復印本和正式稿和附件等必須齊全。
⑵一般資料按一份原件歸檔,重要文件和高使用率文件可以根據需要,按二份原件存檔。經辦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留存復印件或影印本。如因業務處理需要,原稿須由經辦部門保管,應經總經理批準后妥善保存,行政部以影印本歸檔。
⑶聲像檔案攝錄必須詳細記錄事由、時間、地點、主要人物、背景、攝錄者,歸檔聲像資料必須是原版,在清晰、完整的特殊情況下可歸檔拷貝件。
⑷電子文件應有相應的紙質文件、資料一并歸檔保存,并做好電子文件存儲設備信息的備份工作。
⑸各種實物檔案(獎品、獎杯、錦旗、獎章、證書、牌匾、饋贈品等)必須原件歸檔,并保持其完好無損。
4、檔案資料的歸檔時間
⑴即時歸檔下列文件(含電子、聲像資料等)應在傳閱、辦理結束或取得后即時歸檔:
a)公司規定的密級文件;
b)重要文件,如政府批文、核準文件、證照等;
c)合同、協議書等正本及過程資料;
d)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關于職工獎勵、處分、考核的文件材料;
e)其他認為需要即時歸檔的資料。
⑵定期歸檔
a)部門應在每月底前整理歸檔當月文件,編制檔案清單交行政部;
b)部門每年3月底前歸檔上年度文件與資料,并移交公司行政部;
⑶電子聲像檔案的歸檔
a)重要電子聲像檔案應實時進行、隨辦隨歸。
b)一般電子聲像檔案歸檔應定期完成,一般每三個月一次制成光盤脫機保管。
c)每年3月底前必須向行政部移交上一年度的所有歸檔電子文件數據集,行政部核實后刻錄成光盤等載體脫機保管。
5、檔案交接
⑴部門內檔案交接部門檔案管理人員(兼)工作變動或離職的,要填寫《檔案移交清單》,由部門負責人指定的接收人核實無誤后簽字,行政部見證。
6、檔案移交公司的流程
a)移交前,應對破損、字跡擴散或紙張太小的&39;文件進行修裱、復制或加邊,對大小不一、長短不齊的文件折疊理齊。
b)采用碳素墨水鋼筆或簽字筆,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填寫,要求字跡工整、清楚、準確。
c)結合文書材料的形成時間、彼此聯系進行排列。批復在前,請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正本在前,定稿在后;結論在前,依據在后。
d)經辦部門檢查文件或檔案,編制移交清單;
e)行政部根據移交清單,查收案卷與文件,并與部門每月提交的檔案清單核對;
f)檔案完整、齊全且符合公司要求,移交紙質移交清單及電子檔移交清單,確認無疑后雙方在移交清單上(一式兩份)簽字,雙方各保存一份;
7、檔案保管
⑴檔案編號
a)檔案按類別應賦予統一名稱,其名稱應簡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檔案內容性質為原則,并且要有一定范疇,不能籠統含糊。
b)檔案分類各級名稱經確定后,應參照《檔案分類編號表》,將所有分類各級名稱及其代表數字編號,用一定順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閱。
c)檔案分類編號內應預留若干空檔,以備將來組織擴大或業務增多時,隨時增補之用。
d)檔案分類及編號的增補、修訂等由行政部結合工作和部門要求,組織實施修訂。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
e)建立《檔案目錄》存于案卷盒內,便于查閱。
8、附則:本辦法由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