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紀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為規范公司的管理工作,維護正常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以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勞動紀律是職工從事集體生產勞動共同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它要求每個職工按照規定的時間、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應承擔的工作任務。
第二條職工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勤奮工作,全面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第三條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維護和鞏固紀律,主要依靠經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紀律教育,依靠經常性的嚴格管理,依靠各級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職工之間的監督,使廣大職工養成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
第五條強化勞動紀律管理,是保證公司有序進行運作的基礎。各級各部門要做好對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宣傳教育和日常檢查,把嚴格貫徹執行勞動紀律納入崗位職責中。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
第二章職責范圍
第七條勞動紀律管理實行公司、部門管理體系,逐級負責。公司辦公室是勞動紀律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各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做好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考核和通報。行政部做好公司各個部門勞動紀律的監管工作。
第八條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九條公司行政部對崗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制定出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勞動紀律的內容
第十條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一、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二、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三、不睡崗、不串崗、不脫崗;
四、不酒后上崗;
五、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六、不打架斗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七、不聚眾賭博;
八、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九、不起哄滋事;
十、不準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或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十一、不準對公司的一些臨時規定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
第十一條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視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
(二)無不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公司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員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受到傷害和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損壞公司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財資,損公肥私,使公司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有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七)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八)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二條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范管理。
第十三條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第十四條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行政警告,記過,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懲責相當的原則給予一次性罰款。
第十五條處分條件
(一)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二)消極怠工,無故不參加學習、工作等;
(三)經常遲到、早退、無故曠工或者逾假不歸的;
(四)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
(五)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眾賭博等妨礙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打架斗毆或者聚眾鬧事的;
(七)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的;
(八)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造成責任事故或者其他損失的;
(九)違反公司保密規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的;
(十)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財物丟失的;
(十一)盜竊、詐騙公私財物的;
(十二)挪用、隱瞞、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違反財經紀律的;
(十三)其他方面違反紀律,其性質、情節同上列違紀行為相當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情節嚴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降職(級)或開除處分。
第十六條對職工給予辭退和開除處分,須經部門經理提出,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給予職工降級的處分,降級的幅度一般為一級,普通員工降為試用期員工,薪酬按照試用員工薪酬計算,試用期不超三個月。
第十七條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會議充分討論,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辯,慎重決定。
第十八條實施處分的程序
(一)由行政部組織或者承辦部門負責,對違紀者的違紀事實進行查證,并寫出書面材料;
(二)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對違紀者的處分,會議必須有公司總經理參與;
(三)根據會議決定,由行政部實施處分。
第十九條處分決定宣布前,應當聽取受處分者本人意見。在批準職工的處分以后,如果受處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處分以后一周內,向行政部提出書面申訴。但在未作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然按照原處分決定執行。
第四章考勤管理和請假管理
第二十條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員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時打卡的,應事先向考勤員說明原因。上下班時間按公司通知執行。
第二十一條考勤獎懲:公司所有員工考勤按月計算出勤率,每月未發生任何缺勤現象的,計全勤獎,每月獎勵50元。
第二十二條請假管理:公司所有員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請假的,應先向本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并到人事部領取假條填寫。凡未請假或請假不準未到者,以曠工論處,曠工一日扣發100元工資。
第二十三條公司實行國家統一的法定節假日。
第二十四條具體實施辦法參照“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章領導責任和紀律監察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領導負有維護紀律的直接責任。
行政部和財務部作為公司的職能部門,應當以身作則,嚴于律己,嚴格遵守和執行紀律;各部門領導對發現違紀行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對帶頭違反紀律的,應當從重給予處分。
第二十六條各部門領導必須按照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屬嚴重違紀的,負領導責任,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
工作紀律管理制度篇2
為規范員工行為,提升企業形象,更利于公司管理和企業文化的建設,特制定辦公室紀律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條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
第二條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崗位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大聲喧嘩,應保持辦公室的安靜。
第三條工作期間,不用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四條員工個人辦公桌自行打掃,不隨意堆放文件、物品,應保持辦公桌的整潔。
第五條員工應注意禮貌用語,說話和氣,舉止大方。
第六條上班時間不得煲電話粥,非工作電話請到門外接聽,不影響其他同事辦公。
第七條客人來訪或洽談,接待人應熱情、大方,并及時給來客倒水倒茶。
第八條辦公電腦里的資料、U盤等,需妥善保管,做好保密措施,不泄露公司機密。
第九條倡導綠色環保、勤儉節約的現代辦公方式,節約紙張等辦公用品。
第十條中午下班時,請關閉本人電腦。
第十一條下午下班時,必須關閉電腦、電源和門窗,保證人離機停、燈滅。
第十二條辦公室環境衛生每周安排一當值人員輪流值日,除個人辦公桌以外,辦公室區域內衛生當值人員需維護整潔、干凈。
工作紀律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會議室管理,充分發揮作用,提高使用率,明確各部門使用公司會議室的規定及申請使用流程,現對會議室的使用作如下規定。
第二章定義
會議室指的是1個大會議室和1個小會議室。
會議室用途:公司會議、部門會議、員工培訓、員工工作面談、招聘面試、客戶接待以及適合在會議室舉辦的小型活動、競賽活動等的場所,不做其它用途。
第三章會議室使用規定
1.2個會議室均由行政部統一管理,統籌協調安排使用,并負責衛生、安全以及對室內設備物品的管理;
2.部門或個人需要使用會議室時,需提前一天向行政部提出申請并填寫《會議室預約使用登記表》,經行政部準許后方可使用。臨時性使用會議室,必須經行政部負責人同意。
3.使用原則:先申請,后使用。沒有經過申請的部門或個人,在沒有沖突的情況下,可以使用,但如有沖突,必需禮讓已申請使用會議室的部門或個人。
4.按申請的先后順序使用。特殊情況下,經相互之間協商后可以調整使用順序。但行政部不負責協商,由使用者自己協商。
5.遇公司層級的緊急及重要的會議,已申請使用會議室的部門或個人,在不能調換的情況下,部門或個人應先讓公司層級的重要會議。
6.部門及個人應在所預約的時間到達會議室,并開始使用。超過10分鐘未到達會議室的,行政部有權對會議室的使用權另作安排。
7.部門及個人應按預約的時間內使用完畢,不許超時使用。如需延長使用時,請及時通知行政部,如在緊接的時間段內已安排了給其他部門或個人使用,超時使用的部門或個人必須離開該會議室,終止使用該會議室。
8.任何部門或個人在使用會議室期間,必須愛護會議室的設備設施,安全使用。
9.會議室使用期間,使用部門或個人需保持會議室的整潔,不允許有亂扔垃圾等不講衛生的行為;使用完畢后,務必將所有移動過的桌子、椅子、設施設備等還原,離開時關閉電源、空調。10.如部門或個人臨時取消申請,再需使用時需重新申請。
工作紀律管理制度篇4
1目的與范圍
為規范公司員工工作、勞動行為,加強員工團隊意識教育,提升公司整體形象,高效、有序地組織經營、管理和生產活動,根據公司管理規定和公司實際,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職責
2.1總經理助理:歸口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工作,負責勞動紀律規范的制定、日常勞動紀律的檢查與考核。
2.2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按照規定開展日常工作。
2.3各部門與生產車間: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工作考勤、勞動紀律具體工作。
3管理內容與要求
3.1考勤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資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天。
3.2作息時間
3.2.1職能管理部門或辦公室工作人員實際每周六天工作制: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星期日和節假日串休。
3.2.2車間生產人員的日常工作時間由生產廠長按照各生產工作整體安排以及季節氣候的具體情況確定,并將確定的工作日和作息時間上報行政人事部。
3.1.2銷售部因工作性質的不同,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的崗位制度、勞動紀律與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工作考勤
3.3.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和書面申報審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勤管理。公司職能部門每日打卡3次,分別為:早上班、午上班、晚下班,車間和生產崗位打卡由車間主任組織,按生產班次時間進行打卡,分別為上班時、下班時。
3.3.2公司所有員工每日應自覺、親自打卡,因工作原因無法在上班時間內報道的,應提前通過電話請示本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負責考核并書面申報,否則一律視為未報到。
3.3.3公司執行每月考勤制度,各考勤人員必須在每月3日前(節假日順延),各部門(含車間,下同)應當將本部門考勤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上報行政人事部,每遲報一次,扣罰部門負責人和考勤人員各50元。
3.3.4結合公司個別崗位員工上、下班時間較為特殊,不能與職能部門員工一起考勤的,該員工不做每日例行打卡,考勤以每日工作交接記錄為依據,具體情況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3.3.5員工須按時打卡并如實出勤,對于虛報考勤或弄虛作假,情節輕微的予以雙倍扣出勤,情節嚴重的予以記過并罰款。
3.3.6員工確因手指受傷脫皮等實際原因不能打卡的,可申報部門領導后到考勤員處簽字報道,但未簽到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3.7由公司組織的活動、會議、培訓學習以及各類值班統一考勤,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將按正常考勤制度予以處罰。
3.3.8如員工未能在規定時間上報考勤資料或考勤資料不全的、錯誤的,暫不發放工資或記錄不全的部分暫不發放。
3.3.9考勤員因工作不當,造成虛假、漏報的,對考勤員予以100元/次處罰。
3.4考勤分類
3.4.1凡上班后(以作息時間為準)5分鐘以外到崗者,視為“遲到”;超過一小時者,視為“曠工”;未到下班時間便擅自離崗者,視為“早退”。
3.4.2結合人性化管理,員工當月確因特殊原因遲到早退或早退2次且不超過5分鐘的,經本部門負責人書面批準后,可不按遲到或早退扣發工資。
3.4.3如因雨大、大雪等惡劣天氣或突發事件引發的遲到、早退時,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統一考慮。
3.4.4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必須填寫《外出登記表》(附件四),經部門(車間)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外出,未辦理請假手續而離開崗位1小時及以內,視為“擅自離崗”,超過一小時,視為“曠工”。
3.4.5對于無故缺勤者,一律視為“曠工”。凡被界定為“曠工”的員工,公司將按以下規定處理:
1)員工每“曠工”一小時,按其本人換算小時工資標準的2倍扣罰其工資;
2)員工連續曠工6天或1年內“曠工”累計達到12天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5根據工作需要,凡加班(車間上晚班不含此列)且超過晚上11點的員工,部門(車間)負責人可對該員工第二天的作息時間進行適當調整,確保員工正常休息。
3.6員工因公出差,連續出差四天(含四天)以上的,原則安排半天休息,連續出差七天(含七天)的,原則上公司安排一天休息,長期出差一個月(含一個月)的,原則每個月予以安排3天休息。
3.7請假
3.7.1凡休各類假期(含請假,下同)的員工,必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審批程序如下:(圖:略)
3.7.2員工休各類假,應當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如確實因事必須請假者,部門負責人應當安排好相關工作交接后方可批準休假。員工請假2日及以上時,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請假3天以上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如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沒審批時,經電話或信息請示同意后先行休假,回公司后再補辦請假手續。
3.7.3《請假條》(附件一)分存根和填寫連,請假時,有指定考勤員統一管理。請假時,請假人須兩聯同時填寫,存根留存考勤員,填寫連負責審批報備,各職能部門人員及生產車間人員請假時到考勤員處填寫,請假完成后及時歸還考勤員,考勤員必須妥善保管各類假單,并隨同每月考勤表一同報交行政管理經理。
3.7.4行政人事部必須妥善保管各類假單,每月統計后計入個人當月考勤,經簽字審核后報財務部;
3.8各類假期的規定
3.8.1事假:員工應個人私事需占用工作時間的可請事假,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發本人工資。扣除其當日換算工資:
3.8.2病假:員工請病假,須持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按請假的審批權限辦理請假手續后,方可按病假處理,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請假者,事后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一律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3.8.3病假當月在15天內的(不含節假日),按本人日工資額的50%計發工資,超過15天的,有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審批。
3.8.4員工因公負傷的,應該有所在部門填寫《工商報告》(樣式另處發布)報告行政人事部,一句有關程序確認后,根據醫院休假證明及批準管理權限,經批準后,方可按工商處理,其考勤計工傷考勤,住院期間基本工資照發,但不享受獎金和其他浮動工資;出院后視情況按公司相關規定計算工資。
3.8.5婚假
A: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給予7天(以下含節假日)婚假,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7周歲、女25周歲)的職工,增加婚假3天,總共10天。
B:員工婚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超假扣發當日工資外,免去當月所有獎金。
3.8.6喪假
A: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帶薪假期3天。
B:員工旁系親屬(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帶薪假期2天;
C:超期按事假論;
3.8.7年假
A:假期標準:
本企業工齡滿1年不滿2年的,帶薪年假3天
本企業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帶薪年假7天
本企業工齡滿4年或4年以上的,帶薪年假10天
B:員工有一下情況之一的。不享受帶薪年假:
1)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病假累計超過30天的,病假和時間累計超過50天的,曠工超過5天的;
2)試用期內的員工;
3)本人有違紀行為,受到公司行政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
3.9加班
3.9.1公司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確因工作原因,公休假期間(星期天、法定節假日)或八小時以外需要加班的,任何人都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和上級領導的安排。
3.92.加班前要嚴格履行審批程序,無論何種公勤必須征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加班,加班后,加班人要嚴格履行公司的加班審批程序。
3.9.3凡未取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未經安排的加班或加班后未履行加班審批程序的,統一不給予本人按加班計算:
3.9.4員工加班時不得消極怠工或謊報加班時間,凡行政人事部查實后謊報現象或弄虛作假的,本次加班視為作廢,如部門負責人和驗證人簽字認可的加班有誤,公司對部門負責人與驗證人視情節予以相應的處罰;
3.9.5職能部門員工加班原則上安排換休,換休時可在《請假單》的請假類型上注明“換休”請假的程序審批后即可休假,本月加班因工未換休的,經批準后可以次月予以換休,但不得隔月,加班時間隔月未休視同放棄,公司不予進行調休;
3.9.6生產車間加班每月可換休也可換算成加班工資,換算成加班工資時,每月底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統計后報財務部,加班工資按日工資標準換算成小時工資后,按時長核算計入個人薪酬;
3.10勞動紀律
3.10.1擅自離崗的員工,每次處罰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上者(含3次),按時每次50元處罰,給予全公司內通報批評,取消其本年度內所有獎勵和工資晉級資格的處分。
3.10.2在公司內,各級管理人員(高級人員除外)因工作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去向和時間。
3.10.3公司內嚴禁打架斗毆,違反者將給與當人事200元/次的處罰,并由去部門負責人負責進行思想教育。對屢次(3次及以上)打架斗毆者或者單次斗毆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10.4任何人不準在公司內打架、罵人,違反者每次處罰100元;對情況特別嚴重或事后認錯態度不好的,處罰200元,并由其部門負責人負責進行思想教育。
3.10.5工作時間不得利用公司設備、材料干私活,違者每次處罰100元;所使用的材料、工時按其價格費用的2倍從當事人工資中扣除,同時給予其全公司內通報批評,取消其本年度內所有獎勵和工資晉級資格的處分。
3.10.6上班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和如下棋、打牌、賭博、睡覺、打游戲等,如有違法,每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100元,當月連續兩次(含兩次)以上者,按每次200元/次處罰。
3.10.7工作時間,各級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或領導的工作安排,如有疑問先執行后申請,如若無理取鬧或消極抵制,一律按不服從管理對待。一經查實按200元/次對待,情節嚴重的直接開除處理:
3.10.7嚴禁酒后上班
1)公司所有員工嚴禁酒后駕車,如確實因為工作需要,應當在酒后由他人駕車返回;
2)生產車間管理人員嚴禁酒后上班,每發現一次處罰50-100;
3)因工作需要而中午應酬,應盡量謝絕飲酒;
4)凡因飲酒引發人身傷害事故的,其后果由其個人全部承擔。
3.11其他規定
3.11.1員工因違犯國家有關法規而被收容、檢查或拘留的,均按其基本工資標準發給既基礎工資,持有最終處理結果后,再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3.11.2員工違犯國家刑事法律被判刑、勞教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11.3凡當月同時違犯本制度數條紀律者,其經濟處罰應數條并罰,同時期行政處分均以最高處分為準。
4檢查與考核
4.1公司員工考勤、勞動紀律工作由行政人事部具體負責管理并負責按本規定進行日常檢查與考核,凡違犯本規定的,按本規定具體條款處理,由行政人事部開具《處罰單》,經綜合辦公室主任批準后執行。
4.2對本規定未做明確說明但又屬于公司勞動紀律范圍內的事件,行政人事部可根據具體情況提出具體的處置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工作紀律管理制度篇5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準;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準;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準;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證明交門衛。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2、不準吃零食;3、不準打鬧、閑聊;4、不準干私活;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工作紀律管理制度篇6
為了提高會議的質量,體現會議的嚴肅性,整頓會風,從而真正發揮會議的效能,特制定會議室紀律管理規定:
一、進入會議室必須著裝整潔
二、在會議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嘩、說笑、打鬧,說粗話、臟話。
三、辦會部門在使用會議室的過程中,必須愛護公物,保持會議室的整潔,用完后所有設備放置原位。
四、會議室內所使用設備、工具、辦公用品未征得單位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會議室或作為他用。
五、與會人員要講究公共衛生。
六、與會人員需準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遲到或離會,有事必須在會前請假。
七、會議期間,凡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場(特殊情況須報告辦會組織者)、不得開“小會”、不得看閱與會議無關的報刊雜志、不得干“私活”。
八、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集中精力開會,不得隨意走動,不得辦理與會議無關的事項。手機、一律關閉或調為震動狀態。
九、凡與會遲到者,普通員工需自覺向愛心箱投放一元,以示警醒;部門主管級別以上人員需自覺投放一元以上(金額不限),以示警醒。注:員工每天在上班時間內需佩戴員工卡,員工間相互監督。發現不帶者,需像愛心箱投放一元錢,以示警醒。
工作紀律管理制度篇7
目的:為了加強本車間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以明確各小組、各崗位的職責范圍,做到有章可循,使車間的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項管理制度。希望車間全體同仁本著對公司高度負責的精神努力工作,積極配合,為公司發展,個人利益盡職盡責。
1、早上上班必須提前十分鐘到車間全體集合。由組長列隊、清點人員,然后開早會(周六、周日除外),宣導勞動紀律和生產事項。
2、上班時間有廠服者必須穿廠服上班,配帶好廠牌;上班時間嚴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短褲等;嚴禁在車間禁煙區吸煙。
3、上下班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等。上班期間嚴禁吃零食;不準消極怠工、睡覺、打鬧、妨礙生產、無故離崗、串崗等違章事宜。一經發現按廠規廠紀處罰,根據事態的嚴重性,相關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4、各小組師傅負責本小組一切生產按排、產品品質與勞動紀律,做好區域的環境衛生,生產現場要規范的排放整齊,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擺放,并加以標識;認真督導員工填寫流程卡,并卻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
5、下班前依據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貨的難易度,提前相應時間停機,對自己工作范圍內的區域清理干凈,廢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嚴禁混放,并且關閉好相關電源、門窗,有秩序的排隊下班。
6、愛護公司財物、生產工具和生產設備,因生產而領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歸還,如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嚴禁亂涂、亂貼等不良現象。
7、所有人員對車間物料控制負責,確保材料充分利用,減少浪費;嚴禁工作臺下隨處可見物料,每位人員對交期負責,對師傅交待的任務按期定量完成,制程中所用到的棧板必須擺放整齊。
8、所有人員必須對產品的品質負責。生產前簽核相應樣板,生產中按樣板隨時自檢,確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質合格率在99%以上。
9、員工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保持安全通道暢通,嚴禁堵塞。所有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
10、所有員工必須對自己負責,心中時刻擁有我要安全之理念。盡全心做好防范措施,絕不可抱有僥幸心理,加強自衛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安全生產警鐘刻不容緩、長鳴不息。
工作紀律管理制度篇8
一、嚴格遵守工作時間
全體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不無故缺席相關會議活動。
行政后勤人員上下班時間:
夏時制:早上8:00-11:30下午2:30-6:00
冬時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
其它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由本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具體安排并報辦公室備查。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員考勤采用簽到制度,遲到3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算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算早退)視為曠工,確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須征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臨時外出辦理業務,必須先到單位辦理簽到手續,向分管領導說明情況后方能外出。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單位的,需通過電話征得部門負責人批準。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員說明情況,以便考勤登記。
4、行政后勤人員由綜合辦專人負責考勤統計,倉儲、分揀、送貨及安保人員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門負責人負責。出勤記錄應當準確無誤,不得涂改。次月1日,各部門將考勤、請銷假材料等匯總后交綜合辦(休息日延后),月終匯總后張榜公布并扣減應減的工資。
(二)遲到及早退
1、遲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職工罰款50元,聘用員工罰款20元;每月累計超過10次的,正式職工取消當月績效工資,聘用人員扣出當月完成任務獎勵。
2、因接送車造成遲到的,本車人員所有罰款由司機一人承擔;確因特殊情況時除外。
3、天氣或路況不好,接送車司機與乘車人員提前做好安排,保證按時到崗。
4、車輛接送時間由管理部門根據上班時間具體安排,確保所有工作人員按時到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車的,車輛管理部門做好通知工作,員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時到崗。
(三)曠工
1、有下列情形的,視為曠工。
未請假或者請假未被批準而擅自離崗的;請假期滿,未續假或者續假未獲批準而未到崗的;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不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的;未經批準私自調換工作日程及崗位的,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的。
2、每曠工1天,處予當事人300元罰款,連續3天或當月累計超過5天者扣除當月全部收入。連續曠工5天或全年累計超過10天的作待崗3個月處理,待崗期間停發除基本工資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年度獎金。連續15天或一年以內累計超過30天的予以除名。
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
員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熱情和良好的工作態度,立足崗位,履行好職責,服從組織安排,做到內部政令暢通,運作協調高效。
1、工作時間內不堅守崗位,擅自離崗、串崗者,一經發現處予50元罰款。
2、工作時間內,不得玩撲克、麻將,不得酗酒及從事其它娛樂活動(公務接待除外),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經發現處予當事人50元的罰款。
3、工作時間內,利用電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閑聊,上網閑聊、玩游戲者,一經發現處予50元的罰款。
4、下班未關閉門窗、辦公電腦,未切斷電源的,一經發現處予50元罰款。
5、在辦公區、單位宿舍區打架斗毆,酒后鬧事,損毀公物者處予500元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正式職工待崗,聘用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四、請銷假管理
(一)范圍
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公休假均屬請銷假范圍
(二)請銷假流程
1、員工請假,必須得到批準后放能行假,事前請假需填寫《請銷假審批表》,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單位的,電話征得分管領導或主管領導批準,上班當日補齊手續。
2、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2天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請分管領導批準;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報主要領導批準。行假者所屬部門必須確保工作協調安排好,工作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方能準假。
3、各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主要負責人批準。
4、凡請假者準假后將《請銷假審批表》等相關資料報綜合辦公室。
5、未按要求請、銷假,請、銷假手續不完善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假后第一個工作日辦理銷假手續。
(三)事假
事假一天,正式職工扣100元,聘用人員扣50元。事假每月累計不超過3天,每季度超過5天者,取消優秀員工評定資格。
(四)病假
1、員工因病需到醫院就診,應事先請假(急診除外)。就診后憑診斷證明再履行請假手續,州內就診時間不超過1天(以就診病歷或醫院相關證明為準)按出勤計算,超過1天按事假計算。
2、員工因病確需療養休息但又無須住院者,須出示醫院相關證明并征得相關負責人同意后方能準假。
3、員工非住院病假一天扣除當日績效工資的一半(聘用員工扣除當日完成任務獎勵)。
4、員工因病住院請假5天以內(含5天)不扣減工資,超過5天的,每天扣除當日績效工資的一半(聘用員工扣除當日完成任務獎勵)。
5、病假超過一個月的,超出時間不發放績效工資(聘用員工不發放完成任務獎勵)。
6、病假員工上班當日補齊請假手續,包括假條、住院證明、醫生等一并交到綜合辦公室。
7、病假手續不完善的按事假處理。
(五)婚假
員工結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可增加婚假10天(包括節假日)。
(六)喪假
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死亡,準喪假5天。
(七)產假
1、婦女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原則上為3-6個月產假,產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2、男性職工其妻休產假時,可請不超過5天的護理假。
(八)探親假、公休假
員工探親假、公休假按國家及州局(公司)相關規定執行。休假既要合法也要科學合理安排,在不影響工作正常開展的情況下經審批后方可休假。
五、監督管理
中心領導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勞動紀律檢查。發現部門監管執行不到位的,考勤中弄虛作假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或考勤人員責任,發現一次處予當事人100元罰款,相關人員未按時將考勤匯總到綜合辦的,處予部門考勤人員100元罰款。
工作紀律管理制度篇9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辦理需負責人同意。
2、生產期提前十五分鐘上班,做為交接班時間。
3、嚴格請、銷假制度:上班遲到10分鐘,對其進行批評教育;10分鐘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二、崗位制度
1、認真履行,嚴格按操作規程及工藝要求操作,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
2、工作時間禁止睡覺、串崗、聊天等于工作無關的事,違者罰款50元。
3、嚴禁越崗操作,不經車間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調節設備重要參數、閥門、開關等,違者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嚴禁將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違者處以50元罰款。
5、各崗位操作工相互監督、協調配合,緊密協作。
三、獎懲制度
1、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2、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納,給予表彰獎勵。
3、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大失誤和設備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4、無責任心,造成設備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