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械的公司的規章制度
1、應當配備與經營產品相適應的儲存條件。按照醫療器械的貯存要求分庫(區)、分類存放,包括待驗區、合格品區、不合格品區、發貨區等,并有明顯區分(如可采用色標管理,設置待驗區為黃色、合格品區和發貨區為綠色、不合格品區為紅色),退貨產品應當單獨存放。
2、醫療器械與非醫療器械應當分開存放;
3、庫房的條件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庫房內外環境整潔,無污染源;
(2)庫房內墻光潔,地面平整,房屋結構嚴密;
(3)有防止室外裝卸、搬運、接收、發運等作業受異常天氣影響的措施;
(4)庫房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能夠對無關人員進入實行可控管理。
4、按說明書或者包裝標示的貯存要求貯存醫療器械;
5、貯存醫療器械應當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通風、防潮、防蟲、防鼠、防火等措施;
6、應作好倉庫安全防范工作,定期對安全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并填寫“安全衛生檢查表”。
7、搬運和堆垛醫療器械應當按照包裝標示要求規范操作,堆垛高度符合包裝圖示要求,避免損壞醫療器械包裝;
8、醫療器械應當按規格、批號分開存放,醫療器械與庫房地面、內墻、頂、燈、溫度調控設備及管道等設施間保留有足夠空隙;
9、貯存醫療器械的貨架、托盤等設施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破損;
10、非作業區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貯存作業區,貯存作業區內的工作人員不得有影響醫療器械質量的行為;
11、醫療器械貯存作業區內不得存放與貯存管理無關的物品。
12、從事為其他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提供貯存、配送服務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其自營醫療器械應當與受托的醫療器械分開存放。
二、庫存養護
1、養護人員要在質量管理部門的技術指導下,檢查并改善貯存條件、防護措施、衛生環境。按照醫療器械儲存養護標準做好醫療器械的分類存放。
2、醫療器械養護人員對庫存醫療器械要逐月進行質量檢查,一般品種每季度檢查一次;對易變效期品種要酌情增加養護、檢查次數;對重點品種應重點養護。可以按照“三三四”循環養護檢查,(所謂三三四指一個季度為庫存循環的一個周期,第一個月循環庫存的30%,第二個月循環庫存的30%,第三個月循環庫存的40%)并做好養護記錄,發現問題,應掛黃牌停止發貨并及時填寫“質量復檢通知單”交質量管理部門處理。并要認真填寫“庫存醫療器械養護記錄”。
3、養護人員要指導并配合保管人員做好庫房溫、濕度的管理工作,當溫、濕度超過規定范圍時應及時采取降溫、除(增)濕等各種有效措施,并認真填寫“庫房溫濕度記錄表”,每天上、下午不少于2次對庫房溫濕度進行監測記錄;對庫存醫療器械的外觀、包裝、有效期等質量狀況進行檢查;
4、對庫存醫療器械有效期進行跟蹤和控制,采取近效期預警,超過有效期的醫療器械,應當禁止銷售,放置在不合格品區,然后按規定進行銷毀,并保存相關記錄。
1)效期產品的醫療器械直接影響到該產品的使用效果,因此在采購入庫驗收、倉貯、出庫復核銷售及售后服務中都必須注意,在所有記錄表格中都必須明顯記錄其效期起止日期。
2)采購時應注意是否近失效期產品,入庫時應認真填寫“效期商品管理記錄表”,并按先進先出原則,認真做好保管,貨位卡特別注明,填寫效期催銷表,銷售時,告知消費者注意事項,并做好售后服務。
3)有效期產品的內外包裝破損不得銷售使用,應視為不合格商品,登記后放置于不合格區。
4)對所有商品應根據企業銷售情況限量進貨。
6、養護人員在日常質量檢查中對下列情況應有計劃地抽樣送檢,如易變質的品種、儲存兩年以上的品種、接近失效期或使用期的品種、其它認為需要抽檢的品種等。當發現不合格品種時要及時請示有關部門和領導同意后將“不合格醫療器械”移出合格區,放至不合格區,并做好記錄。
7、企業應當對庫存醫療器械定期進行盤點,做到賬、貨相符。
三、出入庫管理
1、入庫
1)倉管員依據驗收的結果,將產品移至倉庫相應的區域,如:驗收結果為:不合格,需將產品移至不合格區域,產品經判定需退貨的,需將產品移至退貨區。如為合格品,將產品移至合格區域。
2)企業應當建立入庫記錄,驗收合格的醫療器械應當及時入庫登記;驗收不合格的,應當注明不合格事項,并放置在不合格品區,按照有關規定采取退貨、銷毀等處置措施。
3)驗收合格入庫商品,需填寫:“醫療器械驗收、入庫交接單”。
2、出庫
1)器械出庫應遵循“先產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號發貨的原則。
2)醫療器械出庫時,庫房保管人員應當對照出庫的醫療器械進行核對,發現以下情況不得出庫,并報告質量管理機構或者質量管理人員處理:
(1)醫療器械包裝出現破損、污染、封口不牢、封條損壞等問題;
(2)標簽脫落、字跡模糊不清或者標示內容與實物不符;
(3)醫療器械超過有效期;
(4)存在其他異常情況的醫療器械。
3)醫療器械出庫應當復核并建立記錄,復核內容包括購貨者、醫療器械的名稱、規格(型號)、注冊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生產批號或者序列號、生產日期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產企業、數量、出庫日期等內容。
4)醫療器械拼箱發貨的代用包裝箱應當有醒目的發貨內容標示。
5)醫療器械出庫,必須有銷售出庫復核清單。倉庫要認真審查銷售出庫復核清單,如有問題必須由銷售人員重開方為有效。
6)醫療器械出庫,倉庫要把好復核關,必須按出庫憑證所列項目,逐項復核購貨單位品名、規格、型號、批號(生產批號、滅菌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數量、銷售日期、質量狀況和復核人員等項目。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包裝牢固。
7)出庫后,如對帳時發現錯發,應立即追回或補換、如無法立即解決的,應填寫查詢單聯系,并留底立案,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配合協作,認真處理。
8)發貨復核完畢,要做好醫療器械出庫復核記錄。出庫復核記錄包括:銷售日期、銷往單位、品名、規格(型號)、數量、批號(生產批號、滅菌批號)、有效期至、生產廠商、質量情況、經手人等,記錄要按照規定保存至超過有效期或保質期滿后2年。
9)需要冷藏、冷凍運輸的醫療器械裝箱、裝車作業時,應當由專人負責,并符合以下要求:
(1)車載冷藏箱或者保溫箱在使用前應當達到相應的溫度要求;
(2)應當在冷藏環境下完成裝箱、封箱工作;
(3)裝車前應當檢查冷藏車輛的啟動、運行狀態,達到規定溫度后方可裝車。
10)運輸需要冷藏、冷凍醫療器械的冷藏車、車載冷藏箱、保溫箱應當符合醫療器械運輸過程中對溫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車具有顯示溫度、自動調控溫度、報警、存儲和讀取溫度監測數據的功能。
醫療器械的公司的規章制度篇2
(一)根據能級配置、安全有效、效率及經濟原則,制定醫院儀器設備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購置計劃,以滿足醫療、教學、科研和預防保健等遠期發展和近期的工作需要。
(二)嚴格執行招標采購制度。
(三)制定并執行醫療設備各項管理制度,確保醫療設備的使用安全有效。
(四)做好醫療設備的應用質量管理:包括安裝調試、驗收;制訂操作規程;日常維護保養;預防性維修和故障維修;計量檢定;設備性能檢測;醫療器械可疑不良事件的報告等。
(五)做好醫療設備的信息和檔案管理,在醫療器械的分類和代碼應用、名稱規范化方面不斷創新。
(六)重視和加強醫療設備的效益分析和評估,確保醫療設備資源充分利用。
(七)做好器械庫房的環境和帳務管理,不得在庫房積壓醫療設備,定期盤點在用醫療設備,確保賬物相符。按規定做好醫療設備的調劑和報廢工作。
(八)遵紀守法,嚴禁在醫療設備購置過程中出現違法行為和不正之風,并自覺接受監督約束。
醫療器械的公司的規章制度篇3
一、質量事故指醫療器械經營活動各環節中,因器械質量問題而發生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導致經濟損失的異常情況。
二、按照質量事故報告程序對質量事故進行報告。
三、質量事故部門填報質量事故處理表,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
四、質量管理部門給出處理意見并督促處理措施的執行。
五、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要上報總經理
六、相關部門對質量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員工進行教育,采取防范措施。
七、質量管理部對質量事故進行分析匯總。
對質量事故的.處理應按: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三不放過”原則執行,并要作好記錄,做到有據可查。
醫療器械的公司的規章制度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醫療器械經營管理行為,保證醫療器械安全、有效,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和《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是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的基本要求,適用于所有從事醫療器械經營活動的經營者。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應當在醫療器械采購、驗收、貯存、銷售、運輸、售后服務等環節采取有效的質量控制措施,保障經營過程中產品的質量安全。
第三條企業應當按照所經營醫療器械的風險類別實行風險管理,并采取相應的質量管理措施。
第四條企業應當誠實守信,依法經營。禁止任何虛假、欺騙行為。
第二章職責與制度
第五條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的主要責任人,全面負責企業日常管理,應當提供必要的條件,保證質量管理機構或者質量管理人員有效履行職責,確保企業按照本規范要求經營醫療器械。
第六條企業質量負責人負責醫療器械質量管理工作,應當獨立履行職責,在企業內部對醫療器械質量管理具有裁決權,承擔相應的質量管理責任。
第七條企業質量管理機構或者質量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組織制訂質量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制度的執行,并對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糾正和持續改進;
(二)負責收集與醫療器械經營相關的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實施動態管理;
(三)督促相關部門和崗位人員執行醫療器械的法規規章及本規范;
(四)負責對醫療器械供貨者、產品、購貨者資質的審核;
(五)負責不合格醫療器械的確認,對不合格醫療器械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
(六)負責醫療器械質量投訴和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報告;
(七)組織驗證、校準相關設施設備;
(八)組織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與報告;
(九)負責醫療器械召回的管理;
(十)組織對受托運輸的承運方運輸條件和質量保障能力的審核;
(十一)組織或者協助開展質量管理培訓;
(十二)其他應當由質量管理機構或者質量管理人員履行的職責。
第八條企業應當依據本規范建立覆蓋醫療器械經營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制度,并保存相關記錄或者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質量管理機構或者質量管理人員的職責;
(二)質量管理的規定;
(三)采購、收貨、驗收的規定(包括采購記錄、驗收記錄、隨貨同行單等);
(四)供貨者資格審核的規定(包括供貨者及產品合法性審核的相關證明文件等);
(五)庫房貯存、出入庫管理的規定(包括溫度記錄、入庫記錄、定期檢查記錄、出庫記錄等);
(六)銷售和售后服務的規定(包括銷售人員授權書、購貨者檔案、銷售記錄等);
(七)不合格醫療器械管理的規定(包括銷毀記錄等);
(八)醫療器械退、換貨的規定;
(九)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報告規定(包括停止經營和通知記錄等);
(十)醫療器械召回規定(包括醫療器械召回記錄等);
(十一)設施設備維護及驗證和校準的規定(包括設施設備相關記錄和檔案等);
(十二)衛生和人員健康狀況的規定(包括員工健康檔案等);
(十三)質量管理培訓及考核的規定(包括培訓記錄等);
(十四)醫療器械質量投訴、事故調查和處理報告的規定(包括質量投訴、事故調查和處理報告相應的記錄及檔案等);
從事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批發業務和第三類醫療器械零售業務的企業還應當制定購貨者資格審核、醫療器械追蹤溯源、質量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考核的規定。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應當建立質量管理自查制度,于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年度自查報告。
第九條企業應當根據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建立相應的質量管理記錄制度。
企業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從事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批發業務以及第三類醫療器械零售業務的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銷售記錄制度。進貨查驗記錄(包括采購記錄、驗收記錄)和銷售記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從事醫療器械批發業務的企業,其購進、貯存、銷售等記錄應當符合可追溯要求。鼓勵企業采用信息化等先進技術手段進行記錄。
進貨查驗記錄和銷售記錄應當保存至醫療器械有效期后2年;無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類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和銷售記錄應當永久保存。
鼓勵其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建立銷售記錄制度。
第三章人員與培訓
第十條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應當熟悉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所經營醫療器械的相關知識,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范規定的資格要求,不得有相關法律法規禁止從業的情形。
第十一條企業應當具有與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質量管理人員,質量管理人員應當具有國家認可的相關專業學歷或者職稱。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質量負責人應當具備醫療器械相關專業(相關專業指醫療器械、生物醫學工程、機械、電子、醫學、生物工程、化學、藥學、護理學、康復、檢驗學、管理等專業,下同)大專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同時應當具有3年以上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歷。
第十二條企業應當設置或者配備與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并符合相關資格要求的質量管理、經營等關鍵崗位人員。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從事質量管理工作的人員應當在職在崗。
(一)從事體外診斷試劑的質量管理人員中,應當有1人為主管檢驗師,或具有檢驗學相關專業大學以上學歷并從事檢驗相關工作3年以上工作經歷。從事體外診斷試劑驗收和售后服務工作的人員,應當具有檢驗學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具有檢驗師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二)從事植入和介入類醫療器械經營人員中,應當配備醫學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并經過生產企業或者供應商培訓的人員。
(三)從事角膜接觸鏡、助聽器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醫療器械經營人員中,應當配備具有相關專業或者職業資格的人員。
第十三條企業應當配備與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售后服務人員和售后服務條件,也可以約定由生產企業或者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務支持。售后服務人員應當經過生產企業或者其他第三方的技術培訓并取得企業售后服務上崗證。
第十四條企業應當對質量負責人及各崗位人員進行與其職責和工作內容相關的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建立培訓記錄,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內容應當包括相關法律法規、醫療器械專業知識及技能、質量管理制度、職責及崗位操作規程等。
第十五條企業應當建立員工健康檔案,質量管理、驗收、庫房管理等直接接觸醫療器械崗位的人員,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相應崗位特定要求的,不得從事相關工作。
醫療器械的公司的規章制度篇5
1、檢查前應認真查對病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臨床診斷及臨床要求,并核對收費單據。
2、檢查中應嚴格執行b超儀操作規程,認真操作,手法嫻熟,仔細觀察,全面記錄檢查結果,及時發出報告單。
3、對疑難、罕見的病例應集體討論會診后方能出具診斷報告,以免誤診。對陽性病例應保留圖像資料存檔。
4、經常、主動與臨床、病理及其它影像科室聯系,建立隨訪登記本,檢驗b超報告結果,提高超聲診斷水平。
5、檢查完畢后,工作人員應洗手。對有傳染性疾病的病人檢查后,應更換床單,用消毒液擦洗消毒探頭,嚴防院內感染。
6、工作人員應熟悉b超儀的性能,愛護儀器設備。尤其對探頭的保護,防止摔、碰、高熱、強酸、強堿等。使用后放置安全可靠位置。
醫療器械的公司的規章制度篇6
一、x射線機管理制度
1、每日上班后應先開機、開空調。檢查病人前先作球管預熱,不許在未預熱狀態下檢查病人。機器出現故障時,應記錄在案,維修情況也應記錄。
2、進行x線攝影檢查前,應仔細核對病人姓名,性別,年齡,科室,床號,住院號和攝片部位,檢查號碼是否準確,嚴防錯號、重號和病人重名重姓。除去病人身上金屬、膏藥等物品。對檢查有不明之處及時請示本科醫師或上級技師,或與臨床取得聯系。
3、攝影操作時注意周圍有無障礙物及諸附件有無固定。危重病人或懷疑脊椎骨折病人應有臨床醫生陪同,協助移動病人和擺位,以免因攝影操作而加重病情,發生意外。
4、非本機操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操作使用,仔細察聽機器聲響及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報告。
5、保持機房內整潔,下班前要及時關機、關燈和空調,并在機器復位后進行清潔衛生工作。
6、每臺設備建立檔案,并確定具體責任人,張貼于設備醒目位置。設備實行專人專管,保持完好并監督使用。
二、ct機管理制度
1、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機房,工作期間不得在機房內喧嘩,保持工作環境安靜。
2、機房內嚴禁吸煙,嚴禁吃零食,保持機房整潔。
3、工作人員不得擅自使用機器做工作以外的病人。
4、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應注意安全,防止意外情況發生。
5、維持機房溫度和濕度恒定,保證機器處于正常工作環境。
6、工作人員應愛護公物,托架等ct室一切附屬設備應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亂放。
7、工作人員應在每日工作結束前,對高壓注射器進行清理。
8、技師、醫生、護理人員的工作應遵守操作規程。
9、應定期對機器做清潔、ct值校正等日常維護工作,并做好記錄。所有病人資料應及時保存并刻錄光盤,防止丟失。
10、非本機操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操作使用,仔細察聽機器聲響及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報告。
11、每臺設備建立檔案,并確定具體責任人,張貼于設備醒目位置。設備實行專人專管,保持完好并監督使用。
醫療器械的公司的規章制度篇7
1、各種檢查設備要保持正常運行,符合靈敏度標準。
2、熟悉各種設備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檢查。檢查前要查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臨床診斷。
3、描記的各項數據要準確無誤。疑難少見病例要請示上級醫師,堅持請示匯報制度。
4、檢查報告單記錄要求字跡清楚,項目齊全,診斷準確,主次有序。
5、應有具備執業資格并已注冊的醫師簽發報告單。
6、建立健全心電圖報告結果登記制度,各項資料記錄齊全。
醫療器械的公司的規章制度篇8
一、放射診斷人員必須是經過正規大、中專院校畢業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且經過正規培訓可方從事放射診斷工作。
二、放射診斷人員必須通過職業醫師或職業助理醫師考試,取得《職業醫師或職業助理醫師資格》,并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職稱,方可書寫診斷報告單。
三、按《職業醫師法》中規定,必須取得職業醫師資格才能獨立從事診斷工作,職業助理醫師必須在職業醫師的指導下開展工作,所發診斷報告必須經職業醫師審核并簽字,才生效。
四、放射報告實行審核制度,所有診斷報告須審核后方可出具,即診斷報告雙簽制度,由兩人簽字審核后交患者或臨床。
五、實行疑難病例討論制,如遇疑難病例須經全科討論后方可出具報告。對特別重大或可能造成醫療糾紛的放射診斷報告,需報告科室負責人,經審核或同意后方可出具。
六、對危急重病人的急診報告,由當班醫生可確定診斷的情況下半小時內出具臨時報告(上加急診報告字樣),后經科主任審核或科室討論后確定或修改。如有修改,將修改結果意見及時送達并告知臨床。如當班醫生無法確定診斷,須及時向上級醫師或科主任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