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考試管理制度模版
在制定制度時,需要制定相應的準則和規定,以確保制度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學校考試管理制度模版怎么寫才規范?下面給大家分享學校考試管理制度模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考試管理制度模版篇1
一、班級考風正,沒有學生抄襲現象和作弊現象。
二、考前徹底搞衛生,做到地面凈,桌堂凈,黑板凈。桌椅擺放整齊、四周沒有與考試有關的內容。
三、教師監考必須認真負責,監考時不接打手機、看報刊雜志、要關注學生、監考中途不離開教室。除一年級以外其他年級教師不讀題。對于卷面不清晰的內容可以讀一讀或寫在黑板上。
四、學校組織的考試一律實行不同年級交叉評卷形式。教學管理人員深入檢查指導。批卷時,班主任不允許到自己的班級學生卷面上查看,甚至任意改學生考試成績。評卷教師必須嚴格按照評分標準進行評分,統計成績要準確無誤。教導處要組織復查試卷。
五、階段考試、期中、期末考試教師要將成績在前填寫完整。成績單匯總填寫齊全,考試后2天內寫好質量分析。及時上交教導處。
六、注意考核的全面性,除了學校定期考試外,必須注意平時了解,包括課堂提問,發言情況,完成作業情況。
七、命題應突出教學重點,難易適度(基礎50%,中檔題30%,綜合拔高題20%)重視能力發展,要體現出按不同程度學生分層次命題,要注重考察學生的綜合能力。
八、監考人員必須按規定要求學生,考試前檢查桌面、桌堂,避免學生放進與考試有關的資料,考試中發現舞弊現象應及時制止。
學校考試管理制度模版篇2
隨著高校辦學經費的多元化和畢業生就業分配自主權的擴大,高校薪酬結構和管理機制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高校基本薪酬制度在改革的過程中還存在工資總體水平偏低,分配平均主義傾向嚴重,重經濟性報酬輕非經濟性報酬,考核、晉升體系不健全等問題。因此,要構建內具公平性、外具競爭性的薪酬管理制度,就需要建立國家宏觀調控,適合高校教師職業特點的自主分配的薪酬制度;建立經濟性搬酬和非經濟性報酬并重的薪酬模式;改善酬薪結構,建立清晰化、簡單化的薪酬項目;實行嚴格的招聘、考核、晉升制度;健全福利制度。
薪酬是集體對員工所做的貢獻,包括他們實現的績效,付出的努力、時間、經驗與創造所付給的回報或答謝。為了使高校教師的積極性和潛在能力得到最佳發揮,就必須建立符合高校自身特點的薪酬管理制度和與之相適應的薪酬管理體制。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高校的薪酬制度和管理體制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由于受諸多因素的制約,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和完善。
一、高校薪酬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目前,由于辦學經費的多元化和高校畢業生就業自主權的擴大,我國高校普遍實行國家工資和校內津貼相結合的分配制度。經研究發現,現行高校薪酬制度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1.工資總體水平偏低。有調查表明,我國高校中月收入低于2500元的教師占23.47%,中青年教師中月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約占65.20%。以上所指的收入是教師各項收入的總和,其中,固定的基本工資所占的比例不到一半。可以說,近年來,高校教師的薪酬雖然有了較大增長,但總體上仍然處于中等、中等偏下的水平。而在西方發達國家,高校教師的收入水平都屬于中上等水平。一方面,教師的生活條件優裕、社會地位高,吸引著大批的人才進入教師隊伍,這不僅抬高了教師的進入門檻,同時也增加了教師間的競爭。另一方面,可以保障教師不受生活和市場的影響而專注于科研和教學。
2.分配平均主義傾向嚴重。高校收入分配的平均主義主要表現在職務相同的教師在國家工資和地方性津貼上的差距甚微;高校優秀人才的薪酬水平與社會平均薪酬水平差距較大。這就使得教師搞好科研和教學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得不到激發,有悖于薪酬的激勵功能,直接影響了高校教師的整體質量,制約了高等教育效率和效益的提高。在校內津貼上,各個高校雖然順應新形勢紛紛開展分配制度改革,實行“任課教師課酬制”和“管理人員工作崗位津貼制”,但不同工作崗位津貼的差距不足以反映相應工作崗位的責任與義務,而課時津貼更難以拉開教師的薪酬,因為在一般情況下,教師的排課都是比較均衡的。另外,不同專業的教師也未能因各自專業的具體情況(市場的供求矛盾、市場價格等)而享受不同的待遇。處于相同工作崗位、有著不同工作質量的教師的薪酬差別也難以得到體現,或多或少存在“干好干壞一個樣”的現象。近年來,高校雖然已加大了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但是由于工資的剛性在高校十分突出,傳統的“均貧富”、“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觀念仍根深蒂固,在新的平臺上又出現了平均主義的現象,不僅內部公平無法保證,而且外部公平考慮不夠。根據收入均等化理論,人們有一種向能夠獲得高收入的職業或地理位置流動的趨向。一旦以平均來犧牲公平,使教師潛在收益大于成本,就會出現教師大幅度流動的情況,從而喪失高校教師應有的凝聚力與向心力。
3.重經濟性報酬輕非經濟性報酬。非經濟性報酬包括工作興趣、環境、挑戰性、人際關系等非貨幣形式的報酬,非經濟性報酬對高校教師的激勵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而我國高校的薪酬體系中普遍存在經濟性報酬的比重太大,工資與獎金的高低成為衡量教師工作表現的一個直觀尺度。這無疑對高校人文管理產生了一個巨大的沖擊。部分教師感覺自己的人生價值并沒有得到學校的重視與認可,便產生了“即便有再多的錢也不愿接受這份工作任務”的想法,所以我國的高校需要對教師付予更多的人性關懷,關注他們的工作和生活近況,及時肯定他們的價值,并給他們提供成長機會與自我實現的機會。因此要提高教師工作績效,除了加大報酬力度外,使教師體會到工作的價值才是其關鍵所在。
4.考核、晉升體系不健全。本世紀初,我國就呼吁高校實行工作崗位聘用制,與之相配套的薪酬制度為“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同時,校內津貼制度的分配主要依據是當前的工作崗位和業績。但在考核中過度注重數量,存在著脫離實際的問題。如專業技術職務的晉升、聘任上,所發表論文、所主持、參加的科研課題、所講課程數量占相當大的比重,常出現教師、科研人員和部分在管理工作崗位上的專業技術人員為論文和著作的數量而疲于應付。這對于高校教師的工作特點來說是個無謂的消耗。過度強調量化考核指標,導致教師把過多的精力放在完成工作量上,可能付出科研、教學質量的代價。這對于高校工作來說,是個巨大的人力資本損失。
二、建立適合高校特點的薪酬管理制度
通過上面對現行高校教師薪酬制度的現狀、制約因素的深入剖析,發現現行薪酬管理制度的功能有待開發。我們本著努力構建內具公平性、外具競爭力的薪酬管理制度的初衷,提出以下針對性的改革建議和措施:
1.建立國家宏觀調控、高校自主分配的薪酬制度。薪酬制度不能簡單地認為是分配制度,更重要的是一種回報、認可機制。高等學校作為勞動人事關系中的聘用方,應該是薪酬制度的主體之一。不同的高等學校應有權自主制定各自的薪酬制度,整合國家財政撥款的制度內工資和來自創收的制度外收入,根據不同的報酬要素,制定支持其戰略目標實現并與其內外部環境、發展階段、組織文化高度適應的薪酬制度。高等學校薪酬制度變革的成功與否,還取決于高等學校人事制度配套改革的成功與否。高等教育主管部門應重點關注、指導高等學校法人治理結構建設;重點關注、指導高等學校人員配置模式的多樣化,如非升即走制度、終生教師制度、正式和非正式的聘任制度等;重點關注、指導高等學校內部勞動力市場的完善;重點關注、指導高等學校發展戰略、人力資源戰略、薪酬戰略的制定;等等。因此,政府在教師薪酬體系的改革中應當轉變職能,從直接分配轉換到以宏觀調控為主,輔助高校薪酬制度的系統化、科學化的建設上來。各高校應當根據地方特點及學校特色,建立符合自身特點又具備支付能力的高校教師薪酬體系。
2.建立適合高校教師職業特點的薪酬制度。高校教師的薪資標準是由教師勞動復雜性高、教師人力資本投入價值大的特點決定的。高校教師作為職業化的教育工作者,其主要任務是通過對學生實施高等教育,系統地、大規模地提升大學生的人力資本價值,高校教師的價值主要體現在其提供的教育服務多大程度和多大規模上改進了教育對象的人力資本水平。所以教師薪酬需要一定的激勵機制,在一定程度上補償高校教師高強度、高復雜性的勞動投入。我國高校合并調整后,絕大部分學校有人文、社會、自然科學等不同學科,不同學科在科研成果上存在巨大的差異,有不同的`特點。因此,薪酬制度必須承認學科之間內在的差異,在薪酬制度設計上,必須反映不同個人的勞動價值差異,這樣,才能發揮激勵的作用。所以要結合人才市場的價格水平以及其他行業的綜合情況,科學地設定薪酬標準。目前,許多高校在引進拔尖人才時,單獨制定優惠政策,如提供科研啟動費、安家費,安排辦公用房,配備工作助手,協助組建研究小組,協助解決家屬問題等等,這些靈活多樣的薪酬制度對于高校發展起著驚人的推動作用。
3.改善薪酬結構,建立清晰化、簡單化的薪酬項目。國外高校的薪酬結構,項目非常精確和簡單。它們的高校教師薪酬結構雖然沒有那么多的項目,但是實際激勵效果要好于我國。隨著我國高校內部分配制度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教師的工資項目繁雜,有國家工資、校內津貼、職務補貼、房租補貼、住房補貼、附加津貼、書報費、洗理費、政府津貼、特聘教授津貼以及獎金酬金等等。且各部分比例失調,國家工資占教師工資收入的比例不斷降低,工資外收入的比例越來越高。此外,教師工資外收入比例逐漸增大,有的熱門學科教師工資外收入高于工資收入,由此導致他們對本職工作的積極性不高,喜歡兼職。因此,在深化高校教師工資制度改革過程中,要重點調整工資結構,使教師的收入工資化,即盡量減少工資項目,把各項津貼、補貼等項目納入工資,實行貨幣化分配。同時,要以工作崗位、績效、市場等因素調整工資結構。
4.建立經濟性報酬和非經濟性報酬并重的薪酬模式。直接的經濟性報酬能夠在中短期內激勵員工并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我國高校長久以來的傳統意義上的薪酬就是“基本工資+獎金+福利”的直接經濟型薪酬模式,但隨著人力資源理論的發展,高校的薪酬體系也發展成為從人力資源投資和激勵角度出發的物質與精神激勵的總和。高校的精神激勵是一種讓教師終身受益的報酬形式,對許多教師而言,他的分量舉足輕重,決定了教師的流動問題。高校為教職工提供的內在非經濟性報酬主要體現在:為教師提供適合其能力的有興趣、有挑戰性的工作;改善教師的工作環境與設施;關心教師的生活質量,給予有彈性的工作時間,對其工作給予口頭或書面的表揚等非貨幣獎勵;為職工提供培訓、晉升機會和提高其名望的機會;等等。實踐表明,內在的非經濟性報酬能對高校職工產生較強的激勵效應,因此高校應該把內在和外在薪酬結合起來,讓教職員工感受到自己的價值并看到自己的發展前途,激發其努力工作的意志。
5.健全福利制度,激發教師潛能。福利是教師收入的間接組成部分,與薪酬不同的是,福利通常與教師個人工作業績沒有直接關系,通常以非貨幣化形式支付。福利作為短期收益,在某種意義上對于教師就更具有現實激勵價值。教師福利從構成上來說分為法定福利和校定福利。法定福利是根據政府的政策法規要求,必須向教師提供的福利,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等。校定福利是高校在自愿基礎之上,根據自身特點有目的、有針對性地設置一些符合本校實際情況的福利,如商業保險、防暑降溫補助、節日獎金、獨生子女獎勵等。在此基礎上,還應考慮到不同的教師在不同時期不盡相同的福利需要,學校如果不顧教師個人的特定需要,一味地向教職工提供單一固定的福利內容,勢必達不到既定的激勵效果。隨著我國住房、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推行和逐步深化,高校應該根據本校內部的各種管理制度,通過科學、合理的研究與設計,設置一些既符合本校實際情況又符合民意的福利計劃,實施多元化的福利制度,使福利內容社會化、時代化,使教師享受到工資以外的關懷和溫暖。因此,福利制度的關注和建設在維護教師的人力資本,激勵教師更多地發揮其潛能,留住優秀教師、吸引急需人才方面起著不容忽視的作用。
6.建立嚴格的招聘、考核、晉升制度。針對現行薪酬制度的弊端,我們應吸取教訓,根據部門發展戰略提出新增工作崗位要求,設定嚴格的招聘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經評審后獲得任職資格的教師競爭上崗。考核方面應進行嚴格的制度性考核,以學術為主,兼顧教學,達標的教師批準晉升,對達不到要求的教師進行勸告,甚至淘汰出局。這種看似“殘酷”的任用、晉升制度,實際上能充分激發教師的積極性,能更加合理有效地對教師進行考核和選拔。
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科學的高校教師薪酬制度,有利于理順工資關系,克服工資分配中的平均主義,調動高校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新性,增強學校的發展后勁和競爭能力。同時,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制度是一個影響面很大的系統工程,需要堅持不懈地努力,緊跟時代發展的步伐,使高校薪酬能更好地發揮它的力量和功效。
學校考試管理制度模版篇3
1、按考試科目要求攜帶必需的文具用品進場。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攜入座位。
2、考試所需的草稿紙,由考生自己準備。
3、考場必須保持肅靜。如試題印刷有不清之處考生可舉手詢問,但不得要求監考人員對題意作任何解釋。考試過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離開考場后回來續考。
4、考試終了,時間一到,應立即停止答卷,將試卷整理好,反放在課桌上,然后安靜地離開考場。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笑,喧嘩。
5、凡有以下情節之一者,以作弊論處。(凡作弊者,通報批評,不得參與學校表彰)
(1)把與考試課程有關的書本,材料,紙條等藏匿于試卷下或文具盒,課桌內等處。
(2)在桌面,墻壁等處抄寫,或借故離開考場偷看與考試課程有關的文字。
(3)偷看或抄襲書本,有關資料,紙條及他人試卷等。
(4)私調試卷,搶他人試卷或草稿紙。
(5)傳條,示意,核對答案,試卷被搶后不報告,互換試卷等協同作弊行為。
(6)不聽監考人員安排及勸阻,與監考人員頂撞,擾亂考場秩序。
(7)有意損壞,帶走試卷。
6、考試完成后,教導處組織對考生進行誠信考試評議。
學校考試管理制度模版篇4
為嚴肅考風考紀,杜絕考試各環節中的漏洞,保證考試成績的公正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考務與監場
1、布置考場要求桌洞向前,行行班班相隔。
2、監考老師要求主考在前,副考在后,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監場期間不得隨意外出,不得干與考試無關的事情(如看書、聊天等),不認真履行職責者扣職業道德5分。
3、考生答卷一律用藍色鋼筆或圓珠筆,按要求寫上自己的姓名、考號,無考號無名的試卷判0分,班級扣5分。
4、嚴格考試紀律,發現作弊,學生試卷判0分,班級扣5分。
5、英語聽力統一使用廣播,廣播不好的班級班主任準備錄音機并上報教導處。
6、每場考試請副考按時領卷,每次考試第一場提前15分鐘領取試卷,如遲到每人次扣2分,考試結束時將試卷按順序整理后送回,如試卷不整理亂七八糟或遺漏試卷,扣個人考試2分。
7、監考老師要樹立為學生服務的意識,考試期間要指導學生在規定位置寫清姓名和考號,幫助學生借用必須的學習用品,指導幫助其他與考試內容無關的事項。
二、批卷與核分
1、批卷嚴格按照區教研中心下發的評分標準,堅持給一分有理,扣一分有據的要求,如有疑問必須向教導處報告。
2、批卷工作實行批卷組長負責制,負責有疑問試題評分標準的確定、人員分工、上交成績等具體工作。
3、實行分級部集中批卷制,如未經允許私自更換批卷地點,每人扣5分。
4、批卷人員確定后,如遇特殊情況個別教師不能參加批卷,一般情況下不會另調人員,由剩下的老師重新分工安排批卷。
5、試卷批完登分后,批卷組長立即將成績單上交教導處,否則扣組長5分。
6、批卷時各位老師要認真批改,仔細核分,批改標準、登分位置批卷組要統一,使人一目了然,加分、扣分清清楚楚。總分時要求三人一組,一人念兩人用計算器相加,盡最大限度降低出錯率,并在試卷上用①、②、③……標示該登分小組,出錯率允許在1%以內,每超0.1個百分點,備課組每人扣1分。出錯嚴重的登分小組或批卷教師每人加扣2-10分。
7、電腦統分的老師要求一人念一人登分,同樣,出錯率允許在1%以內,每超0.1個百分點,每人扣1分。
學校考試管理制度模版篇5
一、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籍、報紙、筆記本、紙張、計算器、計算尺、傳呼機、手提電話、文曲星、電腦詞典等電子學習工具進入試室,只準帶必需的文具,如鋼筆、圓珠筆、鉛筆、圓規、三角尺等。
二、考生在考前15分鐘進入試室,對號入座。
三、遲到30分鐘不準入場,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提前交卷。
四、考生答題,除答題卡按規定使用專用鉛筆外,其余一律用藍(黑)色鋼筆或圓珠筆書寫在規定的空格內,字跡要工整、清楚。答題不得書寫在非指定位置和草稿紙上。
五、考生對試題有疑問時,不得向監考員詢問。但不涉及試題內容,如試卷分發錯誤或字跡模糊、缺頁、空白等,可以舉手示意,待批準后詢問。監考員應公開回答。
六、考生得到試卷后,首先在試卷、答題卡規定的地方填(涂)寫姓名和考號。在試卷、答題卡的其它任何地方不得寫姓名、考號或作標記。違者試卷、答題卡作廢。
七、考生在試室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答卷,不準有夾帶、傳遞、換卷、冒名頂替、以任何形式給他人作暗示等,以及其它違反考場規則的行為。
八、考試結束鈴一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按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的順序整理好,并將反扣在桌面上,雙手放置桌下,待老師收齊試卷、答題卡后方可離開試室。
九、違反以上規則者,以作弊論處。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試卷作廢、取消考試資格、取消考試成績。
學校考試管理制度模版篇6
為了提高教學量,科學地考察學生的學習能力,準確、客觀、公正地評定學生的學習成績,評價教師的教學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試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一條學校成立考試管理小組,由校長、分管校長、教導主任等人員組成。學校考試管理小組負責本校考試工作的組織、實施、評價等。
第二章考試命題
第二條命題工作的總原則是提高考試質量、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
第三條單元檢測及期中和期末測試均依照教育局編印的單元檢測題及期中、期末考試試卷。試題的內容,既要突出重點,又要注意擴大覆蓋面,注意點與面的結合。試題的難度和份量要適當,既要從大多數學生的實際水平出發,又要使不同程度的考生拉開距離,看出水平的高低。命題應有較高的信度和效度(信度是指考試的可靠性,效度是指考試的準確性),要能準確地測出學生掌握知識、技能及應用知識能力的真實程度。試題的編排,要注意從易到難,分低、中、高三檔,成梯度上升。試題的類型依中考試卷模式。
第三章考試的組織和實施
第四條考試的組織和實施,堅持“平時象中考,中考象平時”的理念。每學期考試的科目與形式由學校教導處根據學期教學計劃決定。考試科目與考試形式一經確定不能隨意更改。
第五條期中、期末考試由教導處統一安排、調度。考試實行單人單座(在條件具備時考場按中考考場要求設置)。
第六條試卷的命題、印制、密封裝袋,自始至終要加強保密,嚴防竊卷、泄題現象發生,一旦發現有試卷泄密現象的,應及時報教導處作突發事件處理,經查后要追究事故的責任人,并根據情況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第七條所有考試試卷,在批閱前必須裝訂密封,然后交閱卷組長按流水形式批閱。
第四章監考與巡視
第八條監考人員要認真履行監考職責,維護正常考試秩序,嚴格執行考試紀律,以高度的責任感做好考場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九條每一考場選派一至兩名認真負責的教師參加監考工作。監考人員應做到以下幾點:
1、提前20分鐘到考場。
2、發卷前要重申考場紀律。
3、考試時,認真檢查考試情況,不準吸煙,不準干與監考工作無關的事情;關閉通訊工具。
4、發現考試違紀、舞弊情況,應嚴加制止,并作好考場情況記載。
5、考試結束鈴響后,應立即收卷,并清點試卷份數密封裝袋。
6、具體操作流程及要求參照中考要求。
第十條監考人員承擔以下連帶責任:對考生座次不合要求,考場秩序混亂而不整頓,對舞弊和違紀行為視而不見,向學生泄露或暗示試題答案,作失職論。對失職情況,學校將據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批評、通報、經濟處罰)。
第十一條加強考試巡視工作。學校領導、教務主任或年級組負責人,要深入考場檢查與巡視考試情況。
第五章違紀處罰
第十二條加強考試紀律教育。教導處、年級組要利用各種形式進行考紀宣傳教育。
第十三條學校將考試不軌行為分為違反考試規則(下稱考試違紀)和舞弊兩種等級。
第十四條考試違紀行為的界定及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作考試違紀論:
1、不按規定要求就座。
2、不經監考教師同意互借文具。
3、考試結束,監考老師收卷時不肯交卷。
4、交卷后不立即離開考場,并在考場內及走廊上喧嘩,影響他人考試。
5、考試后因成績不及格糾纏教師要求加分。
6、有其它擾亂考場秩序,違反考場規則的行為。
對有上述違紀行為的學生,取消該門課程正常考試資格,所考學科成績作零分記載。
第十五條考試舞弊行為的界定和處罰。
在考試中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作考試舞弊論:
1、開考后,發現卷下墊有夾帶、書籍和筆記本(無論是否翻閱抄看)。
2、考試中互傳紙條,交換試卷(雙方同樣處理)。
3、考試中或交卷時交頭接耳(雙方同樣處理)。
4、考試中相互以眼色、手勢或其它方式傳遞考試答案。
5、考試中偷看旁人試卷或有意讓他人看試卷。
6、考試中利用無線尋呼機等現代化通訊工具作弊。
7、已交卷再改動試卷。
8、請人代自己考試和代替他人考試者(雙方同樣處理)。
9、偷考卷者。
對考試舞弊現象,學校將作嚴肅處理,舞弊處理決定通知學生家長,并公布于眾,存入本人檔案。
第六章閱卷
第十六條期中期末考試一律由教導處或年級組組織按指定時間、指定地點實行集體流水批閱,任課教師當天分析評價試卷,總結教與學的得失。
第十七條閱卷教師必須嚴格按照標準答案和評分細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定成績,不得隨意加分、扣分或打人情分。閱卷一律實行密封試卷。閱卷教師必須在批閱的試卷上簽名(一本首份相應題號后面)。
第十八條教導處、年級組應對各科閱卷情況進行抽樣檢查,
錯批漏批情形嚴重者,將追究責任,對其予以經濟處罰。
第十九條閱卷結束后,由各閱卷組啟封試卷,統一登記考試成績,并在成績登記表上簽署計分人姓名。成績登記表一式兩份。
第二十條考試成績一經評定,任何人都無權更改。如有特殊情況確需改動成績,應由閱卷教師提出書面報告,閱卷組長簽字經教務主任同意后,由閱卷教師與閱卷組長共同調卷復查,確屬錯評,由兩位教師共同評分、簽字,方可改動成績。
第七章考核成績評定
第二十一條學生必須參加教學大綱規定的課程考試,考試成績以等級形式出現,載入成績記分冊,并記入個人檔案。
第二十二條考試科目的學習成績根據學生期末考試成績、期中考試成績和平時成績綜合評定。原則上規定:進行了期中考試的科目,期末考試成績占70%、期中考試成績占20%、平時成績占10%;未進行期中考試的科目,期末考試成績占80%,平時成績占20%。
第二十三條考查科目學習成績由學生平時聽課、課外作業、課堂討論及平時測驗、期末測驗成績綜合評定構成。
學校考試管理制度模版篇7
考試工作是學校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檢查鞏固階段性教學成果,激勵學生不斷改進學習,提升知識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為了進一步加強教學管理,規范考試過程,形成科學、嚴謹、高效的工作作風,根據新課程改革的有關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以下考試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單元質量檢測工作
一、命題和印制
1、單元測試題一律使用全縣統一印制的試卷,使用前要對試卷進行認真檢查,對于出現的錯誤要做好勘誤。
2、每個單元測試結束后都要根據測試情況進行分析,由任課教師制作補償性練習,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請到教委印制。
3、注意收集和整理試題和補償練習的電子稿,存入學校電子檔案。
二、考試和判卷
1、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單元考試應盡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時間內進行,由任課教師監考。教師要在考前對學生的用筆、書寫、答題的注意事項提出明確的要求,指導學生養成良好的答題習慣。
2、在組長的主持下,組內教師要對試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充分討論,在形成統一的意見和評判標準后再進行判卷。
3、單元測試成績卷面不準出現分數,一律采用等級評價,一般情況按a、b、c、d四個等級評價,不得單獨以成績給學生排名。
三、分析和補償
1、任課教師要高度重視試卷的講評工作,不僅幫助學生改正錯題,更要指導學生觸類旁通,提升對本單元知識的總結和應用。教師還要根據學生考試情況,反思教學、總結經驗。
2、任課教師要及時將本班學生考試成績進行認真分析統計,及時填寫《單元檢測分析表》,根據分析情況制作補償練習,由任課教師批改補償練習。
第二部分:期末質量檢測工作
一、命題和印制
1、一般情況下,語文、數學、英語學科的期末考試均采用縣教研室小學部統一命題的試卷,特殊情況需學校自行命題時,另行通知。其他學科一般采用鎮教研室統一命題的測試題。
2、考試過程中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做好試題的命制,要熟悉學科的《課程標準》、教材和教學要求,了解學生實際情況,對試卷題量、難易程度、題型選擇、試卷結構等負有全部責任,,確保命題質量。命題人要寫出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以便統一閱卷。
二、組織和監考
1、期末考試由鎮教研室統一組織安排,要在考試一周前將考務工作安排通知相關人員。考場安排等組織工作由各單位教導處負責組織落實。各教室座位按照橫8豎n排列形式調整為單人單座單列,凡與學生學習有關的文字資料、數據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內。每次考試,要求考生全部參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參加考試者,須經學校教導處批準后報鎮教研室。
2、每個考場安排兩名監考教師。監考人員必須于開考前10分鐘到崗,其中一名教師到考場檢查環境、維持秩序;另一名教師到教導處領取試卷,然后直接到達監考教室。開考前5分鐘宣布考試時間并當場拆發試卷,提醒學生將姓名、學號寫在試卷指定的位置。
3、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喧嘩。考試中,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偷看、抄襲或有意讓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
4、監考教師要認真執行考場規則,兩位監考教師分別位于教室的前后。考場內不準閱讀書報和談笑,不撥打或接聽電話,不準擅離職守,不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情。若試題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應用粉筆抄在黑板上,不準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報時除外)。一年級試卷需要讀題的,只讀兩遍原題,不予任何說明。
5、考試結束前15分鐘,監考人員要提醒學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時間。考試時間終止時,應立刻收卷,認真查點試卷份數,準確無誤后及時送交教導處。
6、期末考試時分別安排專人負責全校和年級組的巡考,巡考人員全程關心試卷領用及監考職責發揮的規范性情況,及時解決考試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巡考人員應事先了解當次考試的總體安排與具體要求,熟悉考試管理的有關規定,嚴肅認真地執行巡考任務。
三、裝訂和批閱
1、考試結束后,由鎮教研室統一裝訂試卷,裝訂要嚴格按規定操作,將姓名、班級、學號訂嚴,不能漏頁、倒頁。
2、由教研室組織安排閱卷工作,分年級分學科在閱卷組長的主持下閱卷,閱卷原則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業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組長負責,先學習研究試題答案,對照標準答案定出統一評分標準,然后進行閱卷。閱卷過程中要嚴格參照統一的評分標準批閱學生考卷,避免錯批與漏批,如有爭議與矛盾之處,由同學科組討論,并由學科分管行政人員確定。判卷過程中要做到標準統一,給分有理,扣分有據。任何個人無權自行修改評分標準。
3、為方便輸分工作,閱卷老師要正確記載小分與總分。任何教師無權擅自更改既有的分數。確需更正的,須報請組長批準后,本項判卷人和組長分別簽字才能生效。
4、期末閱卷過程中要進行復判。復判教師要嚴格復查首閱人的所有判卷內容。復查中發現錯漏,集體研究,及時糾正。需要糾正的事項,由復查人與首閱人溝通,由首閱人修改并與組長、復查人三方簽字。若有分歧由判卷組長裁定。如發現判卷過程中出現重大失誤,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判卷人和復判人要在卷封的相關欄目中簽字。
5、試卷復查完畢不存在異議后進行拆封,由教研室統一安排教師進行成績錄入,拆封后,試卷中存在的問題原則上一律不再更改。
四、試題分析
1、考試結束后各位教師要認真分析試卷和答題情況,做好分數登統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總結,完成所任班級質量分析報告。
2、質量分析報告分為書面報告和分數的成績統計兩部分,書面報告一般從“取得成績”、“存在問題”、“改進措施”等方面分析總結。教師在認真分析試卷過程中應體現其實用性,要反映出教學的得失,形成改進措施并積極改進。
3、學校以年級學科為單位將試題分析報告至鎮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