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管理規章制度有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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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管理規章制度有哪些內容篇1
第一條為了規范環境保護法規的制定程序,保證立法質量,根據《立法法》、《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部門規章制定程序條例》、《法規部門規章備案條例》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環境保護法規”,是指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以下簡稱總局),根據全國人大有關機關的委托,或者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授權,或者根據職權,制定的下列規范性文件:
(一)根據全國人大有關機關的委托起草的環境保護法律的草案代擬稿;
(二)擬報送國務院的環境保護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送審稿;
(三)環境保護部門規章。
第三條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的立項、起草、審查、送審,環境保護部門規章的立項、起草、審查、決定、公布、備案和解釋,適用本辦法。
其他國家機關或者部門發送總局征求意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征求意見稿的辦理程序,適用本辦法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立項
第四條總局于每年年初編制本年度立法計劃。
年度立法計劃確定的環境保護法律或者行政法規類立法項目,分為第一類、第二類和第三類立法項目:
(一)已被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或者國務院年度立法計劃,總局年內必須報出或者已報出需要配合全國人大或者國務院有關立法工作機構審查的立法項目,列入第一類立法項目;
(二)立法依據充分、立法思路清晰、所要解決的問題為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急需、擬確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可行、總局力爭年內報出的立法項目,列入第二類立法項目;
(三)需要研究、論證和起草的立法項目,列入第三類立法項目。
第五條環境保護部門規章的立法項目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適時確定,不做立法計劃安排。
國務院領導指示需要開展環境立法研究的項目,總局應當及時開展有關工作。
第六條除已被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或者國務院年度立法計劃的立法項目外,總局有關司(辦、局)認為需要制定環境保護法規的,應當于每年1月底前提出立項建議。
提出立項建議,應當填寫立法項目申報表(見附件1),并提交有關立法必要性、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和擬確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的書面說明材料,并可附具國內外有關立法參考資料。
第七條法規司對立項建議匯總研究,提出總局年度立法計劃的建議稿,報總局局務會議審議決定。
第八條經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年度立法計劃是總局本年度立法工作依據。
第三章起草
第九條具體負責起草環境保護法規工作的司(辦、局),應當組織有關立法工作者、實際工作者和專家學者,承擔立法起草工作。
法規司應當適時參加有關環境保護法規的起草工作。
第十條起草環境保護法規,應當廣泛收集資料,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有關機關、組織和公民的意見。
聽取意見可以采取召開討論會、專家論證會、部門協調會、企業代表座談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
第十一條負責起草工作的司(辦、局)完成環境保護法規初稿后,應當征求總局其他有關司(辦、局)和有關直屬單位的意見,并根據反饋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環境保護法規征求意見稿草案,經負責起草工作的司(辦、局)主要負責人簽署后,報送總局局長專題會議審議。
局長專題會議重點就環境保護法規征求意見稿草案涉及的主要法律制度和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設定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的適當性和合法性等內容進行審議。
第十二條負責起草工作的司(辦、局)應當根據總局局長專題會議審議意見,對征求意見稿草案進行修改,形成環境保護法規征求意見稿及其說明,以總局局函發送省級環境保護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征求意見。
負責起草工作的司(辦、局)可以根據環境保護法規征求意見稿內容所涉及的范圍,征求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省級以下環境保護部門、有代表性的企業和公民的意見。
征求意見稿的說明,應當包括立法必要性、主要制度和措施等主要內容的說明。
第十三條環境保護法規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可以公布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環境保護部門規章影響貿易和投資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對外通報程序,公布征求意見稿。
環境保護法規的征求意見稿,可以在《中國環境報》和總局網站等媒體公布。
第十四條起草環境保護法規,涉及國務院其他部門的職能或者與國務院其他部門職能關系緊密的,負責起草工作的司(辦、局)應當充分征求其他部門的意見;與其他部門有不同意見的,應當充分協商;經過充分協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負責起草工作的司(辦、局)應當在環境保護法規草案送審稿說明中說明情況和理由。
第十五條負責起草工作的司(辦、局)根據征求的意見,對征求意見稿及其說明進行修改,形成環境保護法規草案送審稿
及其說明,連同其他有關材料,經負責起草工作的司(辦、局)主要負責人簽署后,移送法規司審查。草案送審稿的說明,應當包括立法必要性、起草過程、主要制度和措施的說明、征求意見情況以及未采納意見的處理情況等內容。
其他有關材料,主要包括:目前管理現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草案規定的主要制度和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專項論證材料,征求意見及其處理情況匯總表、對未采納的主要不同意見的說明,有關立法調研報告和國內外包括法規條文在內的其他立法參考資料。
第四章審查
第十六條對未按照本辦法第三章的有關規定征求意見或者準備有關論證材料的,法規司可以轉送負責起草工作的司(辦、局)補辦有關程序或者補充有關論證材料。
第十七條法規司會同負責起草工作的司(辦、局),主要從下列方面對環境保護法規草案送審稿進行審查:
(一)設定的環境保護行政許可項目是否符合《行政許可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其他法規性文件關于設定行政許可的規定;
(二)設定的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是否符合《行政處罰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其他法規性文件關于設定行政處罰的規定;
(三)是否與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協調、銜接;
(四)是否符合立法技術要求。
第十八條在審查過程中,法規司認為環境保護法規草案送審稿涉及的法律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的,法規司可以組織實地調查,并可召開座談會、論證會,聽取意見。
環境保護法規草案送審稿創設行政許可事項,或者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有關機關、組織或者公民對其有重大意見分歧的,法規司和負責起草工作的司(辦、局)可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也可以采取聽證會等形式,聽取有關機關、組織和公民的意見。
第十九條法規司會同負責起草工作的司(辦、局)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環境保護部門規章草案送審稿的修改,在40個工作日內完成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草案送審稿的修改,形成環境保護法規草案送審稿。因涉及有關方面重大意見分歧需要協調等特殊情形的,可適當延長審查時限,但最長不得超過60個工作日。
法規司負責提出法規送審簽報,經負責起草工作的司(辦、局)會簽后,連同環境保護法規草案及其起草說明和審查說明以及有關專項論證材料目錄,提請總局局務會議審議。
起草說明應當包括立法必要性、起草過程、主要制度和措施的說明、征求意見情況以及未采納意見的處理等情況的說明。
審查說明應當包括立法依據、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設定的合法性、環境保護法規草案與有關法律、法規協調一致性等問題的說明。
第二十條對環境保護法規草案送審稿規定的管理體制、主要制度或者措施,有關方面存在重大分歧的,法規司會同負責起草工作的司(辦、局)可以在環境保護法規草案中提出一種或多種備選方案,提交局長專題會議審議。
第五章送審、決定和公布
第二十一條環境保護法規草案應當經總局局務會議審議。
第二十二條審議環境保護法規草案時,負責起草工作的司(辦、局)做起草說明,并負責就具體管理現狀、主要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專業性問題做說明或答辯。
法規司做審查說明,并負責就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設定的合法性和環境保護法規草案與其他法律、法規的銜接等法律問題做說明和答辯。
第二十三條法規司應當會同負責起草工作的司(辦、局),根據總局局務會議審議意見對環境保護部門規章草案進行修改,形成環境保護部門規章,報請總局局長簽署命令予以公布。
法規司應當會同負責起草工作的司(辦、局),根據總局局務會議審議意見對環境保護法律或者行政法規草案進行修改,形成環境保護法律或者行政法規送審稿,并以總局文件形式報送國務院。
總局根據全國人大有關機關委托起草的環境保護法律草案代擬稿,以總局局函報送委托機關。
報送環境保護法律或者行政法規送審稿、環境保護法律草案代擬稿,應當附送有關專項論證材料。
第二十四條公布環境保護部門規章的命令應當載明該環境保護部門規章的序號、名稱、通過日期、施行日期、總局局長署名以及公布日期。環境保護部門規章公布格式見附件2.
總局與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的環境保護部門規章由有關部門首長共同署名公布;總局為主辦機關的,使用總局的命令序號。
第二十五條環境保護部門規章簽署公布后:請記住我站域名,《中國環境報》和總局網站應當及時刊載。
第二十六條經《國務院公報》刊載的環境保護部門規章文本為標準文本。在《中國環境報》上刊載的環境保護部門規章文本也為標準文本。
第二十七條環境保護部門規章應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將有礙環境保護部門規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備案與解釋
第二十八條環境保護部門規章應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內,由法規司依照《立法法》和《法規部門規章備案條例》的規定,辦理具體的備案工作。
報送環境保護部門規章備案,應當提交備案報告、部門規章文本和說明,并按照規定的格式裝訂成冊,一式十份。環境保護部門規章備案格式見附件3.
法規司應當于每年1月31日前將上一年度所制定的環境保護部門規章目錄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第二十九條環境保護部門規章解釋權屬于總局。由總局與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的部門規章,由總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解釋。
環境保護部門規章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依據前款規定享有解釋權的機關解釋:
(一)環境保護部門規章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
(二)環境保護部門規章制定后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依據的。
環境保護部門規章解釋的辦理程序,適用《環境保護法規解釋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環境保護部門規章的解釋和環境保護部門規章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條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具體適用過程中的解釋,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法律解釋工作的決議》、《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行政法規解釋權限和程序問題的通知》和《環境保護法規解釋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第七章其他部門法規征求意見稿的辦理
第三十一條其他國家機關或者部門組織起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部門規章,發送總局征求意見的,由法規司歸口受理,并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分送有關司(辦、局)征求意見。
第三十二條各有關司(辦、局)應當按照確定的時限提出意見,返回法規司。
法規司根據是否與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協調、銜接的原則,負責匯總研究,擬定函復意見。
第三十三條對其他國家機關或者部門
組織起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部門規章的征求意見稿,總局各有關司(辦、局)之間存在較大意見分歧的,法規司負責進行協調;經協調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報總局局長專題會議研究、協調。第三十四條其他國家機關或者部門組織起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部門規章的征求意見稿擬設立的管理體制、主要制度或者措施,與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存在重大矛盾或者交叉,或者對環境保護部門監督管理工作具有重大影響的,法規司應當商有關司(辦、局)提出意見和建議,報請總局局長專題會議或者局務會議研究。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環境保護部門規章影響貿易和投資的,應當在公布后按照有關規定翻譯英文譯本,按照規定程序對外公布。
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由總局負責起草的,應當在公布后按照有關規定翻譯成英文譯本。
環境保護法規英文譯本由總局國際司提出英文譯本初稿,經負責起草工作的司(辦、局)審核后,由法規司按照有關規定對外公布或者報送有關國家機關審查。
環境保護法規少數民族語言翻譯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總局應當經常對環境保護部門規章進行清理,發現與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其他上位法的規定不一致的,或者與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其他上位法的規定相抵觸的,或者出現不適應新出現的情況的,應當及時修改或者廢止。
修改、廢止環境保護部門規章的程序,依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編輯出版正式版本、外文版本的環境保護法規匯編,由法規司依照《法規匯編編輯出版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有哪些內容篇2
華豐完小環境保護規章制度
為創建現代型綠色學校,強化師生高度的環保意識,形成自覺的環保習慣,創設良好的育人環境,做到環境整潔優美,要求全校師生從自己做起,從點滴小事做起,讓校園綠化、美化成為我校現在精神文明建設的陣地。現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以下環保制度:
一、環境管理制度
1、根據學校建設的標準化要求和學校整體規劃,有計劃地分步實施。努力凈化、綠化、美化校園,創設良好的育人環境。
2、按班級劃分清潔區,抓好班級值日生工作,堅持經常性的清潔衛生工作,保證校園墻壁無涂劃、無球印、無腳印,地面上無紙屑、無雜物、無痰跡、垃圾箱內及時清除,學校內無衛生死角。
3、校園內環境布置簡樸、美觀、大方,教室、辦公室以及其它各室的門窗玻璃齊全,室內窗明桌凈,光線充足,桌椅排列放置整齊。
4、廁所每天要打掃,定期沖刷,并噴灑藥水。
5、綠化、美化校園要有計劃,逐年分期實施,校園內要做到一年四季都能見到常綠植物,對已有的花草樹木要指定專人養護管理,全校師生要人人做到愛護校園的一草一木。
6、學校各類用房應每月全面檢查一次,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維修。
7、學校要有健全的校園衛生制度。由少先隊組織檢查小組每天兩次對全校各室、各清潔衛生區進行檢查評比。
8、教育全校師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在醫生配合下,加強衛生知識宣傳,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二、校園環境管理“九個禁止”
1、禁止隨地吐痰。
2、禁止隨地大小便。
3、禁止亂扔果核(殼)、瓜皮、紙屑、煙蒂、塑料袋等廢棄物。
4、禁止亂倒污水。
5、禁止亂涂、亂寫、亂畫、亂張貼。
6、禁止在公共場所,尤其是主干道路上亂堆放物品。
7、禁止帶寵物進校。
8、禁止自行車、摩托車、汽車在非指定的地點亂停亂放。
9、禁止損壞一切公共財物和環境衛生設施。
三、校園環境衛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環境清掃
1、工作量:每班環衛清掃人員承包的責任片塊,包括路邊綠化地。
2、清掃時間:每天至少清掃一遍,并全天保潔。
二、日常管理規定
1、禁止隨地吐痰。違者批評教育,就地清除。
2、禁止在食堂、教室、走廊、窗外、道路、綠化和操場等公共場所亂扔果皮、紙屑、煙頭、飯菜等。
3、禁止向校園內投擲石頭、丟棄廢物、排放污水,禁止在室內外亂倒污水、亂扔各種垃圾。
4、禁止在辦公室、走廊、廁所內用火處理廢紙、雜物,嚴禁將火種倒人垃圾箱內。
5、禁止在室內、走廊和綠化地帶、建筑物周圍以及道路地區打球、踢球。違者沒收其體育用品,造成門窗損壞的,按原價兩倍賠償。
6、不準在綠化地帶或空場上隨意大小便、亂倒污水、糞便、垃圾等。
四、創建“綠色學校”規章制度
1、建立校長領導下的學校環境教育分工負責制。環境教育和創建綠色學校列入學校的年度工作目標。學校工作計劃,日常工作安排,部門工作考核必須把環境教育,創建綠色學校作為必要內容。該項要求列入學校工作常規考核。
2、語文、數學、外語、科學、美術等學科教師必須完成教材和大綱要求的環境教育教學任務,做到有機結合,巧妙滲透。每學期至少有一個專題講座,考試試卷中要有明顯的環保內容,該要求列入相關學科教師的教學工作常規考核。
3、學校圖書室、閱覽室工作人員要做好環保宣傳圖片、圖書、音像、報刊等資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積極配合學校做好環保知識的宣傳推廣工作。
4、學校教導處、少先隊、班主任要把開展各種形式的環保活動作為學生德育活動的重要內容之一,做到有計劃、有組織、有紀律,每次活動要求有總結。
五、綠化管理制度
1、常年有人對樹木、花草進行修剪。
2、抓住時機,及時澆灌、追肥、滅蟲,對認為造成損壞,根據情節輕重,扣除班級考核分1--5分。
3、對學校的一草一木,落實到班,人人進行保護。
4、學校的大面積綠化,要有實施方案,并要全體師生參與設計,廣泛征求意見,讓人人植樹,個個愛花。
5、由門衛人員監護,對外來人員進行宣傳教育,防止對花草、樹木的破環,出現問題追究門衛的責任。
六、禁煙制度
1、全體員工應自覺學習健康知識,人人懂得吸煙危害健康的道理,積極開展禁煙宣傳教育活動,吸煙教師應自覺戒煙。
2、學校齊抓共管學校的禁煙工作。利用健康課、團隊活動、班隊主題活動、廣播等各種形式,經常開展吸煙有害健康的宣傳教育,使不吸煙成為教師員工的自覺行為。
3、教室里、走廊上、辦公室等學生集中的場所,一律不準吸煙。
4、休息室、會議室在會議時間里,與會者一律不得吸煙。凡學生和家長集中的地方,本校教師一律不得吸煙。
5、在學校內的醒目處張貼禁煙標志等,安排專人進行不定期地檢查、勸阻吸煙者。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有哪些內容篇3
大學生活是豐富多彩的,但在這樣一個發展較快而又復雜的社會里,大學生的心里往往會出現不同的心理狀況。為了讓大家能健康快樂的度過我們的大學生活,提高大學生的心理健康素質,我們部門堅持密切關注周邊人的心理健康狀況,努力做到身心兩方面都健康,為創造一個和諧的校園提供有利的保障。
為使心理部能更好更有效更長久的發展下去,我部門特推行如下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是為了嚴肅每次考勤會議而特意制定的一項內容,其主要目的在于培養部門成員的時間觀念,讓部門成員能夠理性而嚴肅地對待每一次會議。
1、會議施行自主簽名制度,由副部長負責統計,整理,備案。
2、部門成員必須提前五分鐘到達會場,不得早退,不得曠會,不得不顧缺席;請假者需說明請假的.理由,負責人同意方可,否則按缺席記;遲到三次者算一次缺到,缺席三次以上者算自動退出部門。
3、每人每以二十分制為基礎。會議缺到者—5分,遲到者—3分,代會者—1分,請假者—1分;值班缺席者—5分,遲到者—3分,代會者—1分,請假者—1分。
4、每次會議,部門成員必須帶好會議記錄本,隨時記好會議內容。
二、活動管理制度
活動管理制度是為了能在活動開展前后,更為有效地將活動進行下去,達到活動開展的最終目的而進行的一項規章制度,其目的在于讓活動的相關程序能有秩序的完成。
1、活動準備中,部門成員不得無故推脫活動相關責任,必須按質按量完成。
2、活動進行時,部門成員應堅守自己的崗位,不得無故缺席。
3、活動開展后期,部門成員要對活動進行總結。
4、參與人員的名單將一并記錄檔案中,實施加減分制。
5、在每學期期末考核時,部門內部評選出最佳表現獎和優秀個人獎。
三、獎罰管理制度
獎罰管理制度是為工作在進行中嚴肅本職工作紀律的保障制度,也為各種“評優評先”提供依據。
1、每月工作在會上評價一次,評出優秀者當面提出表揚,并記入“五四評優”考核。
2、在開展活動時,積極參加活動者+1分。成功完成任務者+3分。
4、部門成員積極撰寫策劃、廣播稿、新聞稿的各+1分,被采納并發表的+3分
5、部長分配任務時,未完成任務者按情況分別扣除1、3、5分不等。
6、缺席3次著無權進行“評優評先”的活動。
7、部門職位實行競爭上崗,表現優秀的優先考慮,并推薦參加“雙代會”。
四、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是為統一內部成員思想和規章的有利條件,其每做一件事都將記載,整理備案。
1、部門全體成員必須遵守部門章程,遵守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策。
2、部門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個人做損有部門形象,聲譽或破壞部門發展的事情。
3、部門鼓勵成員積極參加部門決策和管理,鼓勵成員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4、成員必須維護部門紀律,對任何違反部門章程和各項規章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5、人事管理施行量化制度,依據統計,整理的考勤結果以及個人考核分給予表揚,警告,批評,的處分。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有哪些內容篇4
為貫徹學校辦公室、校工會關于改善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創建文明處室的通知精神,搞好辦公室內部環境衛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室各科室都建立、健全衛生值日制度,值日人員須每天打掃室內衛生,保持窗明幾凈。
二、全體工作人員要努力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亂扔紙屑、煙頭,不隨地吐痰等。
三、工作人員不得在辦公室大聲喧嘩談笑,保持辦公場所的安靜嚴肅與和諧。
四、辦公室及各科室要每天打掃衛生一次,及時清理垃圾,保持地面清潔,桌面整潔。室內茶具、桌上文件資料放置整齊。重要文件要妥善保管,謹防丟失。
五、公勤人員應嚴格遵守工作制度,每天早晨上班前認真打掃好各學辦公室衛生,備好開水,清洗茶具,水盆等物,保持室內整潔干凈。每天早晨上班前清掃辦公樓樓道、樓梯、扶手衛生,并及時清理樓道內的水跡等臟物,每隔三天必須徹底清理樓道一次,保持辦公樓道的清潔。
六、值班室值班人員負責搞好總值班室的衛生,保持值班室整潔、美觀。
七、愛護和保持辦公室場所衛生,除上級規定檢查外,每周五下午要對各股室衛生進行全面清掃。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有哪些內容篇5
為加大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力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公司在生產發展中堅持貫徹環境保護這一基本國策,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堅持保護資源與控制損害相結合、統籌規劃、專項治理、突出重點、分步實施、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2、公司環境保護的主要任務是:依靠科技進步治理生產廢水、以及生產廢水閉路循環、生產廢渣綜合利用、煙塵治理、防治環境污染、發展潔凈生產。
3、實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環保處對全公司環境保護工作負總責。
4、公司任何單位和個人享有在清潔環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權力,也有保護環境和國家資源的義務。
二、環境管理
公司環境保護處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國家及上級環保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解決公司環保工作的重大問題,審查、確定公司環保規劃和目標并提出相應要求,領導和協調全公司的環保工作,建立定期例會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
公司環境保護處是公司環境保護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發揮管理職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的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公司的環保規劃和目標及全年工作計劃;負責全公司環保監督和管理工作,組織技術培訓和推廣環境保護先進技術,并及時上報有關環保報表。
2、各單位要建立環保目標責任制,行政正職對本單位環保工作負總則,負責制定環保工作年度計劃、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及污染事故的處理。
3、各單位要制定本單位污染源治理規劃和年度治理計劃,經公司審查后列入年計劃,并要認真組織實施,做到治理一項、驗收一項、運行一項。
4、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嚴格限制向大氣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廢氣和粉塵,確需排放的,必須經過凈化處理,不得超過規定標準排放。
5、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加強污水治理,減少污水排放量;堅持做好生產廢水閉路循環和生產廢水綜合處理工作。
6、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條例》,控制噪聲污染。
7、強化環保設施運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1)、環保設施必須與生產主體設備同時運轉、同時維護保養;
(2)、環保設施由專人管理,按其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并做好運行記錄;
(3)、實行環保設施停運報告制度,使用環保設施如發現有問題要及時填寫《環保設施停運報告》并上報環保處。
8、執行國家環境報告書制度;執行國家“三同時制度”;執行國家排污申報和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執行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執行《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
9、及時上報環保報表,做到基礎數據準確可靠。
10、搞好環保宣傳教育和和技術培訓,加大環境保護力度,提高全公司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
11、努力做到清潔生產,治理好公司的污染源,減少和防止污染物的產生。
12、綠化、美化環境,加強樹木、花卉、盆景、景點的管理,建成“花園式”工廠。
13、引進和推廣環保先進技術,開展環保技術攻關。
14、加強環保檔案管理,制定檔案管理制度。
三、防治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1、公司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在可能或者已經發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發性事件時,應當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故發生,控制污染蔓延,減輕、消除事故影響。在重大事故或者突發性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應向公司環保處報告,并接受調查、處理。
2、各車間負責控制有害污水“零排放”。
3、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選擇符合環保要求的方式和設施收集、運輸、貯存、利用、處置所產生的固體廢物,并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和其他防止污染的措施。對固體廢物不得隨意異置、堆放、傾倒。
4、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類、堿液、劇毒液的廢水,嚴格限制向水體排放、傾倒污染物,防止水體污染。
5、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6、設計、制造、購銷、安裝、使用鍋爐設備,必須執行國家或省有關鍋爐設備環境保護的規定。
7、金屬冶煉、一噸以上鍋爐燃煤排放含有硫化物氣體的,必須配備脫硫設施或采取其它脫硫措施。運輸、貯存能夠散發有害有毒氣體或者粉塵的物質,必須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防止泄漏污染大氣和環境。
8、嚴格控制噪聲,防治噪聲的污染,公司內各種噪聲大、震動大的機械設備、機動車輛,應當設施消聲、防震設施。
四、環境監測
1、不定時由公司環保監測人員進行環境監測。
2、由各單位環保管理人員定期配合、接受中鋼環保處對單位內鍋爐、窯爐年檢和污水采樣測試工作。
3、各車間負責車間整個污水排放的過程化驗,做好記錄,并將化驗結果定期報送公司環保處,同時負責廠區污水、酸堿綜合處理排污工作。
五、獎勵與處罰
1、公司將對下列人員給予表彰或獎勵:
(1)、認真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在環境管理、污染防治、宣傳教育工作中成績顯著者;
(2)、在環境管理、清潔生產、推廣應用潔凈技術、防治污染、綜合利用工作中有重大貢獻者;
(3)、在防止污染事故或對污染事故及時報告的有功人員。
2、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管理條例的單位或個人,將上報公司監督檢測中心環保部處,并由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罰款:
(1)、拒絕環保辦公人員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
(2)、拒報或者謊報污染物排放情況的;
(3)、未對原有污染源進行治理,再建對環境有污染建設項目的;
(4)、在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污染事故或突發性事件不及時上報公司環保處的;
(5)、凡有污染源單位,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污染事故,被上級主管部門處罰的。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有哪些內容篇6
一、總則
第一條:為創造一個禮貌、優美、整潔、有序的辦公環境、增強員工對公司的職責感和歸屬感、推進公司日常工作規范化、秩序化、樹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辦公室內及公共區域(辦公室、走廊、衛生間、室外衛生區)的環境衛生管理。
第三條:公司綜合部為公司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公司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門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公司所有員工都應提高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
二、室內環境衛生管理
第五條:公司員工個人的辦公桌、椅、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電話機、傳真機、書櫥、書柜、書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負責衛生與潔工作;須堅持清潔、干凈。
第六條:個人的文件、資料須擺放整齊,桌面應堅持整潔、干凈;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不得擺放在辦公桌上,個人的餐具、用具等應單獨放在抽屜或櫥柜內。
第七條:下班后個人的文件要整理、擺放整齊;座椅要歸位。
第八條:為美化辦公環境,每個辦公室應不少于三盆花。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管理
第九條:辦公室地面每日輪值人員要認真打掃,拖把洗干凈,擰干水后拖地,堅持地面清潔、干凈,無污染。
第十條:當日輪值人員要檢查辦公室垃圾蔞,當垃圾蔞內垃圾超過三分之二時應及時清理。
第十一條:公共走廊、衛生間每日輪值人員要認真打掃,堅持地面無瓜皮、果殼、紙屑等臟物。
第十二條:衛生間洗手臺面、鏡面要堅持干凈、清潔,茶葉渣過濾框和桶內污水,輪值人員要每日清理。垃圾桶內垃圾不應超過三分之二。
第十三條:衛生工具用后及時清潔整理、擺放整齊。
第十四條:辦公樓公共區域職責劃分:
三樓樓道及窗戶、三樓樓梯間及窗戶、三樓培訓室、復印室由采購部負責;
二樓樓道及窗戶、二樓樓梯間、女衛生間由財務部負責;一樓樓道及窗戶、大小會議室、活動室、男衛生間、門廳由綜合部負責。
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實際安排輪值,職責到人。各分庫要負責做好本單位區域內環境衛生管理。
四、室外衛生區環境衛生管理
第十五條:星期五午時為學習、勞動日,通常情景下室外衛生職責區每2星期打掃一次,如地面較臟應隨時打掃。
第十六條:冬季下雪時要以雪停為令,隨時做好積雪清掃,積雪應掃至綠化區內。
第十七條:室外衛生職責區劃分:
辦公樓西墻——1號庫東墻為界(含宣傳櫥窗)由綜合部負責。
辦公樓西墻——警衛室外__米處為界(含宣傳櫥窗、停車場)由采購部負責。
辦公樓兩側道路由財務部負責。
第十七條:以上制度規定綜合部監督執行,公司將其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查發現不合規定的,應責成進行整改。
第十八條:違反本制度影響公司形象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有哪些內容篇7
一、公共區域環境衛生
1、保持公共區域及個人區域地面干凈清潔,無污物、污水、浮土、無死角。
2、保持門窗干凈,無灰塵、玻璃清潔透明。
3、保持墻壁清潔,表面無灰塵、污跡。
4、大廳接待臺要保持干凈,無灰塵、無污跡。
5、垃圾縷擺放好并及時清理,無溢滿現象。
6、定期給植物澆水、打蟲、施肥,保證植物茁壯成長。
二、辦公用品的衛生管理
1、辦公桌面:辦公桌面只能擺放必須物品,其它物品應放在個人抽屜,暫不需要的物品就擺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時清理掉。
2、辦公用品如筆、尺、橡皮擦、訂書機、啟釘器等,應放在辦公桌一側,要從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3、電腦要保持干凈,下班或離開單位前電腦要關機。
4、打印機、文件柜等擺放整齊,保持表面無污垢、無灰塵、蜘蛛網等。
三、個人衛生
1、不隨地吐痰,不隨便亂扔垃圾。
2、不得在辦公室吸煙。
3、下班后要整理辦公桌上的用品,擺放整齊。
4、下班后先檢查各自辦公室區域的門窗及窗外,不得丟廢紙、煙頭、倒茶葉等。
四、日常衛生清掃工作安排
1、每天下班后工作人員按要求清掃各自負責的衛生區,并保持衛清潔。
2、每月月中、月末及重大節假日搞大掃除一次,擦洗門窗、辦公桌,搞好辦公室周邊的清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