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規定期限最長多久
合同規定期限最長多久
合同規定期限最長是70年。
1.對于法律沒有規定的合同,合同的期限或最長期限一般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約定;
2.對于法律有規定的合同,則以《民法典》規定的最長期限為準,在《民法典》中有明確規定期限的合同有以下幾類:
(1)土地承包合同中,承包地為耕地的,合同最長期限不超過30年,草地的期限為30年到50年,林地的期限為30年到70年;
(2)租賃合同中,因為法律規定租賃期限最長不能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無效,所以合同的期限最長為20年;
(3)擔保合同當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合同的最長期限是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的六個月;
(4)合伙合同中,合伙人有約定的按約定,沒有約定的,視為不定期合伙合同。
合同一經簽訂就有效嗎
不是。
1.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無所謂生效。反之,一個合同生效了,意味著它已經成立了。
2.合同成立并不意味著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幾種情況:
(1)大多數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說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是在同一時間;
(2)合同成立后永遠不生效,即無效合同;
(3)合同成立后處理效力待定狀態,是否生效要看合成立時缺乏的生效要件后來能否得到補正;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應當辦理的批準、登記手續后地生效。
簽訂合同時應注意的事項
1.合同的基本條款要具備,尤其是交易的內容、履行方式和期限、違約責任要約定清楚。
2.查閱國家對該交易有無特別規定,目的在于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合法有效。
3.通過行政機關的公證、律師見證和公證,找法網提醒,通過相關機構的中介作用,使合同的內容盡可能完備。
4.簽署合同時合同表面要字跡清楚,整潔,推薦使用合同專用紙張打印。
合同糾紛仲裁期限
因合同爭議申請仲裁的期限是3年。
訴訟時效是指當事人向法院請求保護其合同權利的法定期間。如果當事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不向法院提起訴訟,即喪失獲得法院保護其合同權利的權利。仲裁時效是指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請求仲裁的法定期間。如果當事人在仲裁時效期間內不向仲裁委員會請求仲裁,即喪失獲得仲裁委員會保護其合同權利的權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分期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 【對法定代理人請求權的訴訟時效】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哪些合同糾紛可以申請仲裁
1、經濟合同糾紛。包括購銷、建設工程承包、加工承攬、貨物運輸、供用電、倉儲保管、財產租賃、借款、財產保險以及其他經濟合同糾紛。
2、房地產合同糾紛。包括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3、技術合同糾紛。包括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合同糾紛。
4、金融、證券、期貨交易糾紛。
5、知識產權合同糾紛。包括著作權與商標許可證使用合同糾紛、專利使用許可合同糾紛等。
6、涉外經濟合同糾紛。包括涉外買賣、委托買賣、運輸、技術轉讓、租賃、保險和中外合資、合作合同糾紛,以及涉外經濟貿易中的其他合同糾紛。
7、海事、海商合同糾紛。包括海上貨物運輸、海上旅客運輸、船舶租賃、海上拖船、海上保險合同等糾紛。
8、民事合同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包括民間借貸、個人合伙等糾紛,財產侵權及其他非合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