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訂后房屋毀損責任在誰
合同簽訂后房屋毀損責任在誰
簽訂后房屋毀損的風險的承擔視情況而定: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后由買受人承擔。此處所說的交付,是指房屋的轉移占有,就是把房屋由出賣人手中,交到買受人手中,由買受人占有使用該房屋,通常的表現是,主要是將房屋的鑰匙交付給買受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條
【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房屋買賣合同起訴要多長時間
房屋買賣合同起訴要3個月到6個月的時間,主要是審理期限方面的規定,對于簡易程序來說時間比較短,普通程序的時間比較長。對于房產糾紛,如果雙方訂立的仲裁條款無效,或者雙方明確約定以訴訟方式解決糾紛,就應按《民事訴訟法》第34條的專屬管轄規定,向不動產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房產證的買賣合同怎么寫
房產證的買賣合同應寫明以下條款:
1.當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房地產權屬證書名稱和編號,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座落位置、面積、四至界限等;
3.土地宗地號、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4.成交價格及支付方式,交付的時間;
5.違約責任;
6.約定的其他事項。
簽訂房屋預售合同后是否可以退房
簽訂房屋預售合同后可以退房,但是需要開發商具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違約情形:
1.開發商一套房產簽訂兩次買賣合同,即“一房二賣”。
2.開發商擅自將已出售房產抵押。
3.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無論房屋是否交付,買房人均可要求退房。
4.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經多次維修仍不能恢復,買房人可要求退房。
5.房屋誤差面積超過約定或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買房人如不愿按實際面積購買房屋,可要求退。
6.開發商未能在約定時間內交房,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買受人可要求解除合同。
7.因開發商的原因未能在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屋權屬登記,買房人可要求解除合同。
房屋預售合同和正式合同有什么區別
房屋預售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區別即適用的情況不同,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時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買受方付清全部房價款后,可直接辦理過戶手續。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時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買受方付清全部房價款后,可直接辦理過戶手續。找法網提醒,如果預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簽訂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約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時簽訂出售合同,方能辦理證戶手續。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盡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定之間要避免相互沖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相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