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幾個月工資
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幾個月工資
解除勞動合同不一定需要賠償工資,解除勞動合同可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勞動者自愿離開用人單位的,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勞動者補償金,勞動者不能獲得經濟補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若勞動者月工資未高于前述3倍數額,則無支付年限限制,可以超過12年。如果勞動者月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解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解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有:
1.盡量填寫辭職申請書。辦理離職手續,你還需要再就業,如果沒有相應的手續辦理,再入職將會遇到很多困難。盡量寫好辭職申請書,注明辭職原因交付用人單位,盡量不要在離職時和單位搞得不愉快,如果單位開出辭退文件,那么對你會有一定的影響。
2.解除合同的時間要注明。一定要注明合同終止時間,也就是和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準確時間。
3.解除合同有經濟賠償。
4.解除合同協議書必須簽。解除合同本身也是一個雙方之間的合同,它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員工與單位解除合同進行了法律上的明確,離職時務必簽訂解除合同協議書,避免有不必要的麻煩,影響自身的下一步發展。
解除勞動關系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解除勞動關系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公司與員工已經協商達成一致;員工提前三十日向公司發出書面的辭職報告;員工有嚴重違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情形的,公司依法辭退員工;或者員工依法單方面與公司解約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賠償需要交稅嗎
賠償金是需要繳稅。
賠償金,是指用人單位或者員工因違反法律規定或者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而向對方支付的賠償。法定賠償金的適用情形無需雙方事先約定。根據 《勞動合同法》第87條,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的區別
1.勞動合同解除是勞動合同的提前結束,而勞動合同的終止是勞動合同的正常結束,也可以說勞動合同解除是勞動合同履行的一種不完好狀態,而勞動合同的終止是勞動關系履行的一種完好狀態。
2.解除和終止是否由當事人做出意思表示不同。勞動者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必須做出相應的意思表示即通知對方,意思表示到達對方時,解除生效。勞動合同終止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實出現,一般情況下,都會導致雙方勞動關系的消滅。
3.解除與終止需要履行的法定程序也不相同。勞動合同解除根據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未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可能會導致勞動合同解除違法,從而不能出現當事人預想達到的解除效果,甚至事與愿違地要承擔不利后果。而勞動合同的終止一般并不需要履行法定的通知程序,到期即可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