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合同滯納金的法律規定嗎
有合同滯納金的法律規定嗎
沒有合同滯納金的法律規定。
現在國家相關法律只規定違約金、定金、損害賠償等責任;在合同中約定滯納金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滯納金屬早期時銀行常用的計算遲延還款責任的方式。
滯納金,指國家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保障國家職能的順利實現,對遲延履行繳納法定稅費義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的帶有國家強制力的懲罰性的貨幣金額。
違約金,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時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的設立,是為了保證債的履行,即使對方沒有遭受任何財產損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規定給付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滯納金最多不超過多少
滯納金不能超過多少,有兩種不同的規定:
1.如果是逾期未繳納稅費的滯納金,按日加收滯納稅款的萬分之五,滯納金不能超過未繳納的稅費;
2.如果逾期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不能超過罰款的數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五條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金錢給付義務的行政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標準應當告知當事人。
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出金錢給付義務的數額。
加滯納金是行政強制措施嗎
行政機關對于拒不交納罰款的違法行為人加收滯納金的行為是不屬于行政強制措施的。根據我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行政強制執行的方式包括: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劃撥存款、匯款;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排除妨礙、恢復原狀等。
什么時候產生滯納金
1、由交通民警現場開出的罰單,需要在15天內繳清罰款,否則就會產生滯納金,滯納金是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來計算,滯納金是有上限,不會超過罰款本金。
2、被電子警察拍到,如果尚未打印出《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罰單,是不會產生滯納金的,如果駕駛員已經查詢并且打印出了告知單,那么也需要在15天之內及時去處理繳款。超過了15天就需要繳納滯納金,因此各位車主一定養成定期查詢車輛違章情況的習慣。
交通違章滯納金怎么算
交通違章滯納金規定的金額怎么計算:
交通違章罰款以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日期為準的,接到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后必須15日之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超過15日之后就收滯納金了。電子眼拍攝的非現場違章,只要你在車輛年檢前去交警機關接受處理,然后持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15日之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就可以了,超過15日之后也收滯納金。
簡單說就是現場違章15日內必須處理,否則就有滯納金。非現場違章(電子眼、違停貼條)驗車前只要不去交警機關處理無任何滯納金,接受處理后15日不交罰款就有滯納金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沒有對加處罰款的上限作出規定。實際執行中,一些當事人因特殊原因而延遲繳納罰款,造成加處的罰款數額遠大于原處罰款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