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結束租戶拒不騰房如何處理
合同結束租戶拒不騰房如何處理
合同到期租賃方不騰房可以通過協商訴訟的方式來解決,要求其繼續交付租金或盡快搬離房屋,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雙方沒有續簽合同,但租客仍然繼續居住,那就表示雙方默認了兩者間的無固定期限租賃合同關系,也就是說,一方可以隨時終止終止合同關系。如果原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續租的,應立即搬離,如果繼續居住的,房東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房子拆遷時,可要求房客立即騰房。
住房租賃合同期限最長可達多長時間
住房租賃合同期限最長可達20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最長期限】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民法典中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訴訟時效幾年
民法典中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租賃合同屆滿后租戶物品處理
租賃合同屆滿后租戶物品處理方式是出租人可以和承租人協商,協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返還租賃物】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租房合同到期續簽還要押金嗎
租房合同到期續簽不要押金,如果之前交納的押金沒有清償或者退還的,可以不需要再交納押金,如果已經清償了或者退還的,根據其簽訂的租賃合同要求重新交押金。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