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與合同違約的關系
侵權責任與合同違約的關系
侵權責任與合同違約的關系是有時候可能存在競合。所謂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同時又符合侵權要件,導致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一并產生,違約的責任的請求權與侵權責任的索賠請求權發生重疊,形成請求權的競合。在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的情況下,受損害方只能任擇其一:或者提起違約之訴,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或者提起侵權之訴,追究對方的侵權責任,而不能同時行使兩個請求權。
合同違約中賠償損失的范圍
合同違約的賠償損失的范圍可由法律直接規定,也可以由雙方當事人約定。在法律沒有特別規定和當事人沒有另行約定的情況下,應按完全賠償原則,賠償全部損失。找法網提醒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指財產上的直接減少。間接損失又稱所失利益,指失去的可以預期取得的利益。可以獲得的預期的利益,簡稱可得利益。可得的利益指利潤,而不是營業額。
合同違約中賠償損失的原則
合同違約中賠償損失而定原則如下:
1.全部賠償原則,指加害人應當賠償因其加害行為給物權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2.損益相抵原則,即如物權人因損害發生而受有利益,應當將此利益從損失額度中予以扣除;侵權人僅就二者差額部分予以賠償的原則。
3.過失相抵原則,即在侵害物權的損害賠償責任中,由于雙方的混合過錯成立而減輕加害人責任的原則。內容如下:
(1)過錯比較,即通過比較加害人和受害人雙方的過錯性質、過錯程度,以決定當事人雙方責任承擔和責任程度。
(2)原因力比較,即通過比較引起損害發生的各種原因所起的作用力大小,而確定雙方應承擔責任的大小。
侵權責任的免責事由是什么
1、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2、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3、損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辦理。
5、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承擔適當的責任。
6、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責任或者給予適當補償。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發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責任。
6、自助行為,指權利人為了保護自己合法權益,在情況緊急時不能及時請求國家公力機關救濟,對他人財產或人身采取扣押等措施的私力救濟行為。我國沒有法律規定私力救濟行為,但是該行為是符合法律或公共道德規范的。但應注意的是私力救濟行為不能超過必要限度,且采取行為后應及時報告國家公力機關。
7、受害人同意的行為,指受害人自愿承擔行為人行為的后果。最明顯的例子是病人請求醫生幫助截肢。但受害人同意的行為不能違背法律規定和道德規范、公序良俗。
8、意外事件,主要是非因當事人的故意或過失而發生偶然性事件。意外事件只適用于過錯責任中,如果意外事件是第三人造成的,可以追究第三人的賠償責任。
侵權行為歸責原則
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有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和過錯推定責任。
過錯責任原則要求要將損害后果歸咎于行為人負責的,必須滿足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
無過錯責任原則將損害后果歸咎于行為人負責不問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過錯,不以過錯為責任成立要件。
過錯推定責任本質上仍屬于過錯責任原則范疇,仍需要滿足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只是對過錯的證明責任進行了技術處理,在過錯證明上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由法律事先推定行為人具有過錯,行為人要免責必須證明自己沒有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