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工作手機管理制度
學校工作手機管理制度篇1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沖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并取消評先評優資格。情節嚴重的,由政教處或班主任當場銷毀。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或政教處,填寫扣留單。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并扣行為規范5分/人次,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第三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同時當場將手機銷毀。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同時扣行為規范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班主任目標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班級可以設置班機(只能是老人機,由班主任指定一人保管),學校任何教師在必要時,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將手機交班主任保管,周末放學時領回家使用。
2、政教處、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學校工作手機管理制度篇2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校工作手機管理制度篇3
在互聯網+教育的時代,智能手機因其可以隨時隨地實現接入網絡、觀看信息視頻、實現交互反饋等等功能,方便了我們的生活和學習。但是當不分時間、場合過度使用手機會給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長帶來極大危害,有的青少年沉迷手機,嚴重影響學習。教育部發布《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表示“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為加強校園管理,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教育部《通知》精神和要求,新學期開始,我校對手機等電子產品做如下的管理規定和要求:
1、禁止學生攜帶智能手機及其他電子產品如MP3、MP4、iPad、電話手表和平板電腦等進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
2、學生確因特殊原因需要攜帶手機,必須由學生監護人提前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攜帶,到校后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3、學生攜帶的手機只能為接打電話的功能機,智能手機一律不予批準。
4、學校提供手機專用保存箱,攜帶手機的學生進入教室前將手機交給班級管理員,班級管理員統一存放學校指定保存箱,放學前統一取回。
5、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遇緊急或突發情況與家長溝通的需要,學校提供公用電話,家長必要時可直接與班主任教師聯系。
6、學校將加大對手機及電子產品管理考核。學校在入校大門口設置手機安檢設備每日抽檢,學校及德育處不定期進行排查或到班級抽檢。一經發現攜帶手機隱瞞不報的學生,學校立即將學生手機沒收,責令學生寫書面反思,并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學校代為保管直至畢業返還給家長。對于態度惡劣,或經多次教育不改者,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并記入學生檔案。。
希望全體家長認真履行教育職責,家校攜手,勠力同心,為學生的身心健康,為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而共同努力!
學校工作手機管理制度篇4
我校一直嚴格要求禁止學生違規使用手機,但是在正常教學管理中,仍然出現個別學生無視學校規章制度,違規使用手機現象,嚴重影響課堂秩序和教學管理。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工作,更好地落實各項管理措施,確保制度的順利落實,督促學生在校內文明合理使用手機,現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手機使用管理細則
第一條、學生禁止在教學時間(如考試、上課、晚自習、升旗儀式、集會)使用手機。學生在上述時間內,上交前須將手機設為關機狀態。
第二條、學校每個班級配置有三至四個手機專用保管箱。學生考試、上課(包括理論、實操課程)、晚自習等課前須將手機統一上交存放至放學下課領回,課間一律不可取回使用。
第三條、班級學生手機采用分組管理,每組有組長負責收取和發放工作,確保手機安全完好。
第四條、手機保管箱存放在班級、實訓室、運動場指定位置,其他任何人員都不允許觸碰,只有管理員才能進行管理。
第五條、手機充電須在本人宿舍內且宿舍內有人的情況下進行,嚴禁在教室、實訓室、實驗室內給手機充電。
第六條、午休、晚休期間應將手機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宿舍區電話聊天,播放音樂或視頻,影響他人休息。
第七條、手機屬私人貴重物品,在統一保管時間外自己應妥善保管,若遺失或被盜,學校不負找尋及賠償責任。
第八條、學生違反使用手機管理規定,按下列要求予以處罰:
(一)、學生違反規定,一經發現,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其手機到學生科或教務科,并進行登記,班主任及時告知家長并要求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學生手機沒收期間將由班主任安排一名同班同學與其共用飯卡,解決用餐問題。收繳手機必須由家長到校領回,學生不得申領。
(二)、上課期間所有學生必須將所有手機上交統一存放,如身上還有手機的,一經發現按違規一次處理。
(三)、第一次違規使用,班主任在班級對學生通報批評,扣操行分5分。
(四)、第二次違規使用,對違紀學生予以全校通報批評,扣操行分10分。
(五)、第三次違規使用,對違紀學生予以記過處分。扣操行分20分。
(六)、第四次違規使用,對違紀學生予以留校察看紀律處分,并再次通知家長來校共同做好學生轉化工作,扣操行分30分。
(七)、第五次違規使用,對違紀學生做勸退或開除處理,取消學籍。
(八)、拒不交出手機或因收繳而頂撞組長或教師者,視情節輕重按第(五)、第(六)、第(七)款論處。
第九條、凡有違規使用手機不良記錄者學校評先評優一票否決。
第二章手機管理員工作要求與責任
第十條、手機管理員工作要求
(一)、科任教師、班主任、管理員為班級手機專用箱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班手機專用箱安全使用負責。管理員統一佩戴袖章。
(二)、每天認真檢查箱體是否存在損壞情況,并及時對箱子進行保潔工作。如發現有損壞應及時調查出人員并上報主管部門,按照公物價格賠償。
(三)、科任教師、班主任、管理員要求本班級學生嚴格按照手機使用管理規定執行,在收取手機前必須確認手機處于關機狀態,如沒有關機必須要求關機后收取存放。
(四)、科任教師、班主任、管理員每天要認真落實制度,對于不執行手機管理制度的學生及時做好登記,進行教育并告知家長,達到規定的按制度處理。
(五)、手機保管箱在班級、實操室、運動場指定地點存放,只有管理員有權進行管理,其他人員一律不允許觸碰手機保管箱。如有違反者管理員做好登記并及時上報班主任進行處理。
(六)、管理員在發放完手機后將箱子疊放好,統一存放進班級多媒體鐵柜內,并上鎖。
第十一條、手機管理員責任
(一)、本責任承諾書所指的責任范圍包括責任區域和責任時段內的所有管理責任。在責任區域和責任時段發生的一切管理事故,沒有及時控制處理和上報,則由責任人承擔后果。
第十二條、手機管理員考核要求
(一)、管理員認真執行管理工作的,給予每月10分的操行分加分獎勵。
(二)、管理員認真執行管理工作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享受學期各項評優資格。
(三)、對于認真工作的管理員,沒有出現任何失誤,學校每學期評選出一定比例的優秀管理員,并發放證書和獎品。
(四)、獲評學期優秀管理員稱號的,學生科給予工作業績積分,學生出現不及格的科目向教務科申請通過工作業績積分換學分的方式申請及格,限定科目數量不超過兩科。
(五)、連續獲評兩次以上優秀管理員稱號的,且所有科目都符合畢業條件,給予優先推薦就業的機會。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學生科負責解析,從__年__月__日起執行。
學校工作手機管理制度篇5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以下相關手續,并遵守學校手機的管理規定。學生臨時使用手機時到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立即交班主任保存,不允許帶離班主任辦公室。
1)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家長親自到校交年級。
2)家長和學生承諾遵守學校手機管理的各項規定。
3)年級開會研究,確有需要的方可帶入校園,并報德育處備案。
4)手機帶入校園后應將手機交班主任統一保管。
3、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私自攜帶手機或經年級批準允許帶手機進入校園但違規使用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
4、全校教干、班主任、教師、宿舍管理員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年級部,填寫扣留單。年級部按規定對學生和手機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經年級批準允許帶手機進入校園且在班主任辦公室臨時使用除外)。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年級統一保管一個月,一個月以后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警告處分,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年級填寫扣留單,由年級統一保管五個月后由家長領回手機(畢業生離校不足五個月的,畢業離校時領回),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違規行為和處分結果如實記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手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并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在教學樓東西兩側茶水房、學生公寓一樓茶水房安裝插卡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年級主任室、任課教師辦公室及學生公寓值班室都可為學生免費提供通話服務。
2、德育處、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年級、班級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四、附則
1.本規定由德育處制定,年級部實施,團委組織學生生檢查,解釋權屬學校德育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由教師或學生會檢查發現違規使用手機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計入當月班級量化總分。
3.本規定自20__年3月1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學校工作手機管理制度篇6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系;家長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系。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并上報學部、團、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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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習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引導學生科學合理使用電子產品,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通知》相關要求,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諧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提前申請: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或電話手表帶入校園,如果確實有需要,將手機或電話手表帶入校園的,須經家長同意,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后,方可帶入學校。
2.統一管理:學生進校后,將手機及電話,手表統一交各班主任管理交政教處放置在指定地點,未經允許,不可私自取回,待周末回家才能到政教處領取。
3.保持聯系:確保班主任與家長的聯系方式暢通,便于家長聯系學校,家長如遇緊急情況請與班主任或課任老師聯系,班主任要及時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保證家校應急聯絡學生,如學生需聯系家長在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知曉情況下,可借教師電話或使用學校固定電話進行聯系。
4.作業管理: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師應通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當面布置作業,不得使用手機布置作業,更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5.教育引導:學校要通過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宣傳欄等各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的對待,合理使用手機(電話手表)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6.家校溝通:做好家長工作,讓家長以身作則,在正確使用手機方面為孩子樹立榜樣,引導孩子一起了解過度使用手機危害性,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