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記錄
1、嚴禁占用、堵塞小區內的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路口,嚴禁損壞消防設備設施,不得挪用消防器材,不得將消防用水作為民用;
2、小區內嚴禁攜入、儲存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3、各裝修單位應嚴守防火規范,凡屬有一定危險的作業由管理處批準方可施工,嚴禁亂接、亂拉電線等違章作業行為的發生;
4、注意防火,在施工結束時,應切斷電源,并檢查確實沒有火災隱患方可離開施工現場;
5、各住戶必須嚴格遵守消防管理規定,如有火災發生及時報警,并在保護安全的情況下協助滅火工作;
6、管理公司將定期對工作人員及業主進行防火的安全教育,并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定期進行消防演習;
7、小區內嚴禁燃放煙花、炮竹;
8、安全的.使用煤氣及灶具,使用家用電器不可超負荷使用;
9、如有火災發生,立即報警,及時通知管理公司,正確報告火情及現場情況;
10、釀成火災后,除滅火人員外,其他人員應及時有序地將物品轉移到安全地帶,以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物業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記錄篇2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物業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記錄篇3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規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每年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意識;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消防工作歸口管理,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4、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5、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物業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記錄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市工信委機關辦公樓消防安全管理,切實消除火險隱患,保障機關辦公樓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委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部署全局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相關問題,并接受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科(股)室負責人為本科(股)室消防安全責任。
第二章消防宣傳、培訓
第四條、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通過張貼消防圖畫、設置消防宣傳專欄、消防宣傳公益廣告牌等形式向全體職工宣傳防火、報警、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
第五條、組織對單位干部職工的集中消防培訓。
消防培訓主要有下列內容:有關消防知識、法規、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會報警、撲救初期火災、自救逃生知識,組織人員安全疏散等常識。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第三章消防安全職責
第六條、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科(股)室就是本科(股)室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七條、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的監督;組織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針對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
管理人職責:擬訂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及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控制室設備的功能及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測試自動消防設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對火警信號應立即確認,確認后應立即向消防主管人員報告,隨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對故障報警信號應及時確認,消防設施故障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向主管人員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值守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記錄;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確保有關閥門處于正確位置。
第四章實行責任追究
第八條、機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如出現消防安全事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和當事人責任。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物業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記錄篇5
為了加強和規范區級機關辦公樓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實保護機關工作人員的生命和單位財產安全,健全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度,實現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定。
一、組織領導
區級機關兩大院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為主任,成員由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辦公室綜合科科長,機關后勤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基建房產科科長組成。區級機關各單位應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確定本部門的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并明確分管領導,專職或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
二、消防安全責任制
(一)機關各部門防火工作,要堅持貫徹消防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消防安全的具體工作由分管領導全面抓好落實。
(二)各部門責任人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要求管理好本部門辦公樓、樓層、辦公室的消防安全,確定各級、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三)兩大院消防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由機關事務管理局后勤服務中心負責。
三、火災預防
(一)各機關單位必須根據《消防法》規定配備好消防設施、滅火器等,加強對消防設施的管理,確保設備設施性能完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擅自挪用或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準堵塞消防通道。
(二)各部門應經常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限患整改的復函報公安消防機構。
(三)機關辦公樓內電力配電間、總機房、汽車庫、空調機房、計算機房、檔案資料室、財務室、儲藏室、文印室、監控室等部位為防火、防爆重點部位。上述重點部位的管理部門要嚴格遵守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要落實安全措施,明確防火責任人,重點部位禁止煙火、禁止無關人員入內。
(四)機關辦公樓要安裝用電設備(包括臨時性用設備)均需要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并由專業人員位線和安裝,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變動電器線路和電器設備,不得擅自使用大功率電熱取暖設備。按規范調換熔斷絲,不得任意加大加粗。嚴禁隨意控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五)辦公樓內廢紙雜物,應到指定地點焚燒或處理,嚴禁在辦公室和大樓通道等處焚燒。
(六)禁止亂扔煙蒂。嚴禁將液化氣等易然、易爆危險物品帶入機關辦公樓。
(七)各辦公室使用的電器設備,必須按照操作使用說明書中的“安全須知”、“注意事項”所述正確使用。當人離開或下班時必須斷開電源,防止長期通電引起電器發熱燃燒。
(八)采用多種形式對干部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讓干部職工掌握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四、火災撲救
(一)機關辦公人員或保安發現火警均有義務迅速向消防隊報警。應講清起火地點、單位、火勢情況,并通知相關領導。(消防報警119)
(二)起火單位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火災,搶救生命和重要設備、物資,并派人接應消防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
(三)參加撲救火災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服從火場總指揮的統一指揮。
五、獎勵與處罰
各部門要加強領導,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確保安全。對抓消防安全工作成績顯著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規定的部門和個人,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物業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記錄篇6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度、標準。
2、做好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總結、改進、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堅持深入施工企業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方案的執行。監督控制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指標,并負責進行考核。
4、指導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和不能保證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行為,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級安全值班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參加總承包工程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貫徹執行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6、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配合主持并組織實施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9、對違反相關安全制度、標準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等不安全行為規定的,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按規定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或報請有關領導進行處理。
10、安全員由生產部負責歸口管理。負責實施對所屬單位及項目工程進行幫助指導、檢查監督。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制度、標準要求,監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目標、措施的完成。
(2)參與審查所負責監督單位和工程項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實際執行情況。
(3)堅持深入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檢查落實安全防護、腳手架搭設、機械設備使用、電氣線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發現隱患及時進行幫助解決。
(4)協助基層單位做好對施工現場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創建文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達標等工作。
(5)指導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監督,指導各項安全達標工作資料的完成和做好相關活動的記錄。
(6)會同企業技術負責人,對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拆除、基坑支護按專項標準進行驗收評定;對臨時用電、機械操作、起重吊裝等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7)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及嚴重的不安全行為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主管部門下達停工指令。
(8)參與配合或接受所在單位的安全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分析、報告,要求事故單位提出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9)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先進經驗。
(10)服從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對所擔負監督的生產安全狀況和安全行為規定檢查負責。
11、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標準的執行落實,除了要抓好嚴格的管理外,還要堅持不懈的加強巡回監督檢查,隨時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職能部門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條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外,還要做好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其檢查結果作為對所屬生產單位進行評比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按每季度必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要有黨政工團等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參加;共同檢查、同時整改、及時消除隱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對每次的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2)職能部門要對總承包工程階段安全達標情況進行全面控制、檢查。其主要是工程開工前的安全生產條件、地下部分(含基礎)施工完安全生產條件,主體工程質量中檢前的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申請和機械設備、機具安全檢驗、裝修階段過程檢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級評價申報等階段的安全檢查達標。對每一階段的達標檢查通過后,方可蓋章同意申請上報政府監督部門。否則,項目經理應承擔所造成的全部責任,將對項目經理及公司相關領導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3)所屬各企業單位對安全檢查人員所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解決處理,按限期認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安全員對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隱患,要書面通知項目經理或公司主管部門及相關領導,幫助項目經理出主意想辦法、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進行處理,并監督落實。項目經理不得無理由拒絕整改。
12、獎勵與懲罰是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中的一項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實行強化管理對減少事故及隱患的發生、降低事故頻率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①經濟獎勵與懲罰除了按各企業《內部經濟責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關《企業管理標準》要求執行外,還應對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有突出貢獻成績或違反企業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行為,分別給予獎勵和懲罰。
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榮譽和獎勵。
③凡能認真執行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標準,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做出顯著成績的;
④凡在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有重大發明、安全技術防范措施改進成效顯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⑤防止和避免丁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者;
⑥對有違反安全生產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經教育勸阻不改、行為惡劣的給予處罰或處分;
⑦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
⑧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⑨發現事故險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而發生事故的;
⑩發生事故不能保護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嫁禍他人的;
不執行或執行不力又不及時對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隱患問題和違反重點治理安全達標要求的;
對各級管理部門下發各種形勢安全隱患問題通知單或停工單后,不能認真組織、按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單,又給企業或單位帶來不良影響的;
下達的各項安全考核指標和確立安全生產達標項目及創建文明施工現場要求,不能實現或給企業帶來不良影響或直接妨礙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要求的;
在施工過程中,不注重安全生產,直接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紀律行為之一的,對當事人及當事人所在區段、工種的管理直接負責人分別進行同等處理,對違反紀律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物業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記錄篇7
(一)機構和人員:
責任人:總經理責任部門:行政部消防隊長:部門經理
消防隊員: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
責任人: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責任部門:檢查督促公司各項消防安全工作和制度的落實。組織和健全消防機構;制定消防制度;具體檢查、落實各項消防工作;組織消防工作的學習和宣傳;組織貫徹上級對消防工作的指示;完成責任人交辦的其它消防工作。管理、檢查、更新消防器材和設備,確保各類消防器材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能隨時啟用。
消防隊長:發生火情時,指揮人員火速到現場,本著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積極組織搶救人員和物資;指揮無關人員疏散,維護現場秩序;熟悉各類消防器材和地下消火栓的位置。
消防隊員: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火情就是命令。發生火情時聽從指揮,積極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三)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隊員要掌握消火栓和所配發的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2、清楚電源開關的位置,根據火情斷電。
3、清楚消防設施的位置。
4、經常檢查消防設施、滅火器,設施應完好能用。
5、正確掌握報警方法,發生火情保衛處7110、7119。
6、要進行安全用電的宣傳、檢查。室內嚴禁使用各類違章電器。
7、員工宿舍樓內禁止做飯及使用明火。嚴禁在宿舍內點蠟燭及吸煙。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
8、樓梯、走道、安全出口等部位任何人不得占用和封堵,保證暢通。消防設施不得掩遮、圈占、挪用、拆卸。
9、樓內及宿舍內不得堆放、晾曬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10、宿舍內嚴禁拉床圍、墻圍。
(四)發生火情后一般處理步驟:
首先不要驚慌,聽從統一指揮。視情況首先報警,保衛處:7110、7119、情況嚴重時同時打119。
拉電閘:發生火情時應立即切斷發生火情的樓層及上下相鄰樓層的電源。
在報警、斷電的同時積極滅火,盡量減少損失。并疏散無關人員、維持秩序。
物業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記錄篇8
1.目的
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搞好勞動保護,使員工按照安全生產的要求從事生產活動,維護醫院物業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__醫院管理處的安全生產管理。
3.職責
3.1部門主管(負責人)負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培訓及綜合安全檢查。
3.2管理處主管負責審核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及整體安全檢查。
4.管理規定
安全作業
管理處各部門員工在工作時,嚴格按各部門制定的操作規程作業。
值班人員負責每日安全工作的落實監督。
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安全工作的監督,整改及知識培訓,不定時進行檢查。
員工在工作中,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及時將情況上報部門主管,在不安全因素未得到徹底排除前,嚴禁作業。
消防安全
所有員工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各項制度,保安部負責監督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管理處。
保證各種消防設備設施完好,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在工作中涉及到需要使用消防系統的情況,應先通知保安部,由保安部請示管理處,提出正確處理方法。
保安部在檢查中發現消防設備設施有破損或故障,根據不同情況上報管理處,管理處通知醫院保衛科及時配換處理。
治安安全
保安部全面負責醫院內治安狀況和維持良好的'治安環境,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并上報管理處。
管理處其他員工發現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法犯罪情況,立即上報管理處,管理處按《應急處理規程》處理。
人身安全
各部門員工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要及時上報管理處,并設置危險標志。
工作時要換工作服,扣好衣扣,脫下手表、鑰匙等易導電金屬,要穿膠底安全鞋或干布鞋。
維修任何電氣設備時,一般不帶電作業,注意切斷相應的電源開關,掛上警告牌。修理完畢后,通電前應先檢查一下線路,有無其他人在工作,確認無誤后方可合上開關。
高空作業(離地面2米以上)時,要戴安全帽和安全帶,以防失足或觸電墜落,同時注意攜帶的工具、器材,勿失手落下,以免傷人和損壞設備。
車輛安全
保安部負責所有進出車輛及停車場的檢查、指揮、登記。
保安部當值人員嚴格執行車輛管理的各項制度,確保交通、人身安全。
對違規停放、駕駛車輛的人員,保安部立即制止、糾正,根據不同情況上報管理處。
設備安全(此部分由醫院維修班負責)
切實做好設備的維修保養,保持設備絕緣良好及接地保護裝置完好。并經常監測,如遇絕緣損壞時應及時處理,使之符合安全要求,防止事故擴大。
進行機械設備方面的維修工作時,要注意切斷動力電源,停止運行部件,掛上警示牌。確認無誤方可進行工作。
檢修或檢查有帶電容器的電氣裝置或高壓設備時,應將電容器充分放電,必要時可短接后進行工作。
遇到突發應急事件按《應急工作規程》處理,由管理處寫出《突發事件報告》保存、歸檔。
物業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記錄篇9
一、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及范圍
目的:強化科技理念,優化服務產業,以科技為先導,以技術為核心。為公寓業主提供一個高品質、強安全的現代化居住環境。
范圍: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各項目的安全監控治安管理。
二、安全監控的職責
1、保證小區安全、和諧;
2、協助公安機關打擊治安犯罪,保障業主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方法
(一)監控管理與設備維護
1、管理人員素質要求:
高素質的管理人員和高智能化的先進設備,是物業管理可靠的保證。一個高水平技術部門的技術保障,可使智能化系統長期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強化管理人員的素質和綜合管理水平尤為重要。管理人員的文化水平必須達到大專以上,并長期從事智能化設備的開發工作,具有豐富的實際操作能力,熟悉設備性能,了解內部結構。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安全監控中心的運行與管理
(1)、對轄區內已安裝的電視監控、云臺、紅外線周界防護、戶內已安裝的可視對講、三表遠傳等設備每天開機運行、檢查設備工作狀態、信號傳輸質量,并做好操作記錄。
(2)、當設備出現報警信號時,監控設備操作人員應立即區分報警種類、報警地點。如屬誤報自行消除;系統故障派人前去處理;確有情況迅速通知事發現場最近的治安管理員趕赴現場處理,必要時可以派快速應急隊伍救援。
3、設備的安置區域及功能
(1)、對公寓轄區內的三個大門主要出入口,進行24小時屏幕監控,監視進出行人及車輛。并將影像資料、錄像保存,以備查證。
(2)、對樓宇單元主出入口,實行24小時隨時監控。監控主出入口人員,并將影像錄像資料保存,以備查證。
(3)、在轄區周界范圍內安裝的紅外線周界報警設備,主要防止外來人員翻 墻入內,實施犯罪,破壞轄區內的治安秩序。
(4)、建立固定專職巡邏人員負責轄區內治安巡邏,人機相輔,確保轄區內無死區,無盲區。
(二)、對轄區內車輛的管理:
對轄區內的.車輛,實行登記制度,將車主的資料輸入電腦,并發放車輛出入ic卡。車主一旦不慎丟失,應立即向管理中心匯報,避免出現更大的經濟損失。
(三)、三表遠傳、自動抄表系統的管理
對三表遠傳系統采取統一收費原則。管理處密切配合各級主管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當設備出現異常和接到用戶反應時,控制中心立即通知有關主管部門,并派人做好修繕維護工作。
(四)、智能化設備的運行、維修和維護
1、為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安《閉路監控系統操作規范》和《三表遠傳系統操作規范》,每日進行自檢,檢查該系統各項功能運轉是否正常,將檢查結果填寫在運行記錄表中。
2、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系統及設備出現故障后應首先區別故障類型、類別、區為,并及時排除。當排除不了故障時,應立即通知有關專業維修部,屬保修范圍的通知保修單位,盡快修復,投入運轉。并記錄在設備維修手冊中。
3、設備維修人員每日對該系統的周邊設備、外接設備、電纜及接線端子,進行常規檢查。設備是否完好,傳輸質量優劣。并將檢查結果填寫在檢查記錄表中。
(五)、制定控制系統的管理制度
根據控制系統的構成,分析設備的組成,制定一套適合于某小區的可操作性強的管理制度,并在實踐中不斷的修改完善。
1、建立運行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2、制定監控管理控制中心安全操作規程條例。
3、制定設備維修、維護、保養制度,設備巡檢制度。
4、制定突發事件、自然災害處理程序和事故處理報告工作制度。
5、制定設備檔案安全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記錄篇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本市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條例》、《物業管理條例》、《湖北省消防責任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等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結合住宅小區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在本市住宅小區物業(含商住樓、綜合樓的住宅部分)所實施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動。
未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管理單位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本規定所稱業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權人;
(二)本規定所稱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或實際使用人;
(三)本規定所稱物業服務企業,是指依法取得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相應資質,從事物業服務的企業。
第四條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應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以下統稱消防法規),嚴格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堅持政府領導、部門協同、單位負責、全民參與的工作原則,確保管理區域的消防安全。
第五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將建筑物或者場所提供給他人使用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和消防設施、器材的設置、維護保養責任;未明確的,由建筑物或者場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負責。
第六條有兩個以上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建筑物,專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分別負責,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全體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共同負責,或者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對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進行管理。
第七條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消防設施保修期內的維修等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納入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開支范圍;沒有專項維修資金或者專項維修資金不足的,消防設施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由業主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各自專有部分建筑面積所占比例承擔。
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費用應按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工作職責
第八條房產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住宅小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并配合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監督、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九條物業服務企業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第十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未建立物業服務企業的區域,所在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組織業主協商確定維護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物業服務企業主要負責人是住宅物業管理區域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住宅物業管理區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第十二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并落實管理區域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根據規定建立專(兼)職消防隊、微型消防站;
(二)定期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開展防火巡查、檢查,消除火災隱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道暢通,保障消防車作業場地不被占用;
(三)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識完好有效,委托專業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機構對自動消防設施定期檢測、維護保養;需動用房屋維修資金對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新的,應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
(四)嚴格執行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五)制定滅火疏散預案,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演練;
(六)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七)發現火災及時報警,積極組織撲救,并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八)建立消防工作檔案,存檔備查;
(九)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第十三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遵守消防法規;
(二)配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與居(村)民委員會相互協作,共同做好住宅物業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配合居(村)民委員會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自治管理職責,支持居(村)民委員會開展消防工作,并接受其指導和監督;
(四)監督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服務工作;
(五)依據消防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根據物業服務企業建議,籌集資金或者通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維修更新消防設施;
(六)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第十四條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遵守臨時管理規約、管理規約約定的消防安全事項,執行業主大會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有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決定;
(二)配合物業服務企業做好住宅物業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按規定承擔消防設施的維修、更新、添置的相關費用;
(四)做好自用房屋、自用設備和場地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時排查整改火災隱患;
(五)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物業服務企業及管理區域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本物業服務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計劃;
(三)為本物業服務企業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逐級確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規定建立專(兼)職消防隊、微型消防站;
(七)組織制定符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實施演練;
(八)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第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消防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督促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組織實施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組織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六)管理專(兼)職消防隊、微型消防站,組織開展培訓、業務訓練,使其具備安全檢查、初起火災撲救等基本戰斗力;
(七)組織每名員工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新上崗員工崗前必訓;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滅火應急疏散演練;
(八)配合轄區網格員、派出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開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第十七條專(兼)職消防隊員應當開展消防安全防火巡查、檢查,熟練使用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熟知消防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和滅火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的特點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有無違章用火用電情況;
(二)是否損壞、挪用、埋壓、圈占、遮擋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占用防火間距;
(三)是否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
(四)是否有在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車及充電行為;
(五)管道井防火封堵是否被破壞,是否堆放雜物、丟棄垃圾;
(六)是否存在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鋼板違規搭建;
(七)業主裝修是否符合相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八)其他防火巡查內容。
防火巡查人員對住宅小區存在的消防違法行為,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制止的,及時報告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由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處理;防火巡查時,應當場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每月至少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執行和落實情況;
(二)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三)消防車作業場是否被遮擋、占用;有無妨礙舉高消防車作業的綠化、障礙物;
(四)電氣線路、電器設備安全狀況;
(五)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八)防火巡查情況;
(九)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安全主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下列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一)消防組織及消防安全制度;
(二)消防行政許可、備案資料及消防監督法律文書;
(三)消防設施、器材設置、配置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情況;
(五)巡查、檢查記錄;
(六)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記錄。
第二十一條物業服務企業對巡查、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能夠當場整改的立即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應當及時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制訂整改方案。
第二十二條物業服務企業在火災隱患消除之前,應落實防范措施,確保消防安全。對發生火災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應當將危險場所或部位停止使用。
第二十三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火災隱患整改記錄存檔備查。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
第二十四條物業服務企業應至少每半年組織員工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第二十五條員工上崗前應經消防安全培訓,具體內容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火災重點部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建筑消防設施、器材性能及使用辦法;
(四)火災報警、檢查消除隱患、撲救初期火災以及疏散、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第二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廣泛采取廣播、電視、錄像、標語、橫幅、板報、派發資料等多種形式,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消防法規和消防常識,引導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關心和重視消防安全,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識。
第五章火災處置
第二十七條報告火警時,要說清楚起火的具體地點、著火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報警人的姓名、聯系電話,并就近路口引導消防車進場。
第二十八條火災發生后,物業服務企業應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和火災撲救,組織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
第二十九條公安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后,物業服務企業應配合火災撲救。
第三十條火災撲滅后,物業服務企業要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物業服務企業及工作人員違反消防安全責任的有關規定,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物業服務企業通過自查發現火災隱患并主動整改的,可以依法減輕或免除行政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由宜昌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物業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記錄篇11
1)消防檢查包括對消防器材、設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變的檢查,也包括用電、用氣安全和動火作業的檢查。
2)各項目的消防責任人同時為消防檢查人。同時,消防責任人的工作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與公司領導的檢查。
3)檢查項目見《消防系統檢查項目》。
4)項目負責人安排保安班或機電班對滅火器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按規定時間更換或補充,不允許過期存放。
5)根據《消防系統檢查項目》的.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須作好詳細記錄,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盡快整改。
6)對物業區域(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地方的用電、設備、線路應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好詳細記錄。對存在隱患的地方,要及時維修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7)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為,一經發現,給予制止,并發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定強制執行和處罰。
8)嚴格執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公司批準方可施工,物業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9)積極配合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及時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對把房屋改變原用途的,責令業主恢復原批準用途。
11)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制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區域。
物業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記錄篇12
為建設和諧文明小區,規范小區物業管理活動,保持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清新、整潔、文明有序的生活環境,結合《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規約(草案)》、《市三塘園懷園小區議事規約(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業管理范圍:
凡在小區居住的所有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都納入本管理范圍。
二、物業管理機構:
業主大會是物業小區內全體業主組成機構。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
本屆業主委員會是會設主任、委員共七名。業主委員會主要任務是監督執行《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規約》、《市三塘園懷園小區議事規約》、《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制度》,維護小區全體業主的權益,完全自愿原則,不享受小區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業小區的使用與維修:
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必須共同執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議、決定。配合物業管理人員做好各項管理工作,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區內共用部份共用設施設備,自覺維護物業小區的整潔、美觀,遵守政府對市容環境要求的相關規定。不擅自改變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愛護小區的公共環境。小區所有公共設施屬小區全體業主所共有,包括小區道路、球場、綠化、果樹、供電、供水設施、路燈、電動拉閘、管理人員辦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覺維護物業小區內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準在小區公共部位或違反規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質,不得發出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以及進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4、業主飼養寵物,應遵守政府有關規定,寵物外出必須由主人牽引并即時清理排在小區公共場所的寵物糞便。
5、機動車在小區內應控制時速低于5公里。車輛出入應按要求出示證件,本物業小區內禁止鳴笛。
機動車應該放在每個業主車庫中或者公共車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綠化帶停放。
本物業小區公共車位由物業管理人員施畫。僅用于業主和訪客車輛的臨時停放。
6、業主需要進行房屋維修時,應通知物業管理人員或業主委員會并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維修完工后即時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業服務費用的交納:
本小區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管理人員(保安)工資福利、公共場所電水費,維修費等等。
1、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約定每月10號前向業主委員會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時補交。
2、對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業主委員會應進行催繳或委托物業服務人員催繳,可采用上門催繳、電話催繳、書面催繳等多種方式,并可采用相應催繳措施。
3、欠費六個月以上或拒繳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在小區內顯著位置公布欠繳情況。
4、欠費總金額過高時,業主委員會授權物業服務人員依法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五、財務管理。
本小區設收款記賬員一名。本小區財會收支情況每季度向全體業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開、透明,接受小區全體業主監督。
本物業安全管理制度自20__年一月一日起執行本物業安全管理制度由業主委員會負責解釋。
物業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記錄篇13
1.目的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防止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出現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
2.適用范圍
本公司生產與活動中的安全管理。
3.職責
公司安全主任負責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培訓、考核。
各部門經理(主任)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的日常管理工作。
4.管理制度
4.1電工
4.1.1電工工作前,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仔細檢查各種工具,保證使用的'工具絕緣性能良好。
4.1.2絕緣手套使用前,必須進行仔細檢查和空氣試驗,如發現有裂紋或漏氣,不得使用。
4.1.3絕緣鞋不準裸足穿用。
4.1.4在作業場所檢修低壓線路和設備時必須停電進行??傞l必須掛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或者拆除熔斷絲,以防止誤合閘。
4.1.5各供電回路的操作開關,要有清楚明顯的標志牌。停電時,先停負荷開關,后停隔離開關(即先用電點后供電點);送電時,先送隔離開關,后送負荷開關(即先供電點后用電點)。
4.1.6盡可能不要帶電作業。如必須帶電工作時,應遵守帶電作業的有關規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專人監護等)。
4.1.7在帶電檢修或操作電氣設備時,不準用濕手或帶油、濕手套觸摸電氣設備。
4.1.8在危險的場所或者危險的情況下,嚴禁帶電作業。
4.1.9嚴禁在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過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過程中有事故發生,應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事故,接班人員協助。
4.1.10電工必須熟練掌握觸電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備急用。
4.1.11如發現有人觸電,將觸電者脫離電源。如來不及切斷電源且為低壓時應用干燥的不導電物體,將觸電者脫離電源。如為高壓,則必須想盡一切辦法切斷電源。然后對觸電者及時采用人工呼吸法進行急救,同時盡快和醫院聯系。
4.2電梯工
4.2.1機房設備的維修保養,必須特別注意安全。維修保養時一般必須切斷電源,特殊情況下不能拉開電源時,應有足夠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謹慎地工作,以免觸電或卷入引繩輪等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
4.2.2機房內禁止帶入火種,嚴禁在機房或電梯轎箱內吸煙。機房內消防器材應齊備良好。
4.2.3客梯因檢修或保養需停機時,必須確認轎廂內無乘客后,方可停機。
4.2.4在保養、維修中必須注意工作的協調和配合。有人協同工作時,行機停機都必須揚聲,到對方的答應后方可操作。
4.2.5在轎廂做檢修、保養工作時,除了判別故障和調試需要外,禁止快車。
4.2.6下井底作業時,禁止閉廳(廳站留有人監視時例外),廳門口必須擺設告示牌,防止無關人員靠近。
5.2.7在井底作業時,首先開亮井底燈,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時必須佩戴安全帽。
5.2.8進入井道,井底作業時間,估計超過一小時者,必須嚴格執行井道、井底作業指令規定。
5.2.9進出廳門或維修保養廳門時,只許用工具墊門腳,嚴禁掛門纜仔,防止門纜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0維修、保養工作完工時,必須認真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和物品,切忌遺留。
5.2.11機房、井道因工作需要進行動火外業時,必須遵守大廈動火作業規定,指定專人操作和監視,事后清理火種,嚴防火災事故發生。
5.2.12嚴防水滲入機房或電梯。如電梯有水滲入應立即停止使用,以免發生觸電事故,并立即采取相應措施。
5.2.13維修、保養、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應在一樓掛告示牌。
5.3焊工
5.3.1焊工(含電焊、氣焊,下同)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工作服和防護用品,不準裸露身體,以防止燙傷和觸電。
物業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記錄篇14
1.工程部員工必須樹立安全防范意識,認真執行大廈安全管理制度和設備安全技術規程,協同保安部做好大廈各種機房、設備的治安保衛工作。
2.嚴格執行《重要機房門禁制度》,未經工程部負責人批準,外來人員不得進入電梯機房,發電機房、配電室、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冷凍主機房、燃氣鍋爐房、空調機房等各要害部位。經批準進入者,必須辦理登記手續,自覺接受檢查,嚴禁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上述要害部位,并由工程部有關人員陪同。
3.工程部各級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程進行設備運行、維修,認真檢查所管轄設備安全運行狀態及所屬機房范圍的安全狀況,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限期解決。
4.嚴格執行《工程部鑰匙管理規定》,工程部各機房不得隨意配備鑰匙。機房鑰匙由值班人員專人負責。無人時必須鎖好門窗。交接班時鑰匙必須一起交接,并作好記錄。
5.工程部人員必須在指定地點吸煙,其他一切場所禁止吸煙,并勸阻其他人員在指定場所吸煙。
6.工程維修中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辦理《動火許可證》后方可施工,施工前盡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施工過程中加強火源管理,不得違章作業,施工完成后認真檢查確認無火種,并清理現場后方可離開。
7.設備維修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時,必須采取防范措施,協同保安部一道消除火災隱患,發現火警應及時報告確保安全。
物業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記錄篇15
(一)機構和人員:
責任人:總經理責任部門:行政部消防隊長:部門經理
消防隊員: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
責任人: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責任部門:檢查督促公司各項消防安全工作和制度的落實。組織和健全消防機構;制定消防制度;具體檢查、落實各項消防工作;組織消防工作的學習和宣傳;組織貫徹上級對消防工作的指示;完成責任人交辦的其它消防工作。管理、檢查、更新消防器材和設備,確保各類消防器材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能隨時啟用。
消防隊長:發生火情時,指揮人員火速到現場,本著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積極組織搶救人員和物資;指揮無關人員疏散,維護現場秩序;熟悉各類消防器材和地下消火栓的位置。
消防隊員: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火情就是命令。發生火情時聽從指揮,積極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三)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隊員要掌握消火栓和所配發的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2、清楚電源開關的位置,根據火情斷電。
3、清楚消防設施的位置。
4、經常檢查消防設施、滅火器,設施應完好能用。
5、正確掌握報警方法,發生火情保衛處7110、7119。
6、要進行安全用電的`宣傳、檢查。室內嚴禁使用各類違章電器。
7、員工宿舍樓內禁止做飯及使用明火。嚴禁在宿舍內點蠟燭及吸煙。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
8、樓梯、走道、安全出口等部位任何人不得占用和封堵,保證暢通。消防設施不得掩遮、圈占、挪用、拆卸。
9、樓內及宿舍內不得堆放、晾曬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10、宿舍內嚴禁拉床圍、墻圍。
(四)發生火情后一般處理步驟:
首先不要驚慌,聽從統一指揮。視情況首先報警,保衛處:7110、7119、情況嚴重時同時打119。
拉電閘:發生火情時應立即切斷發生火情的樓層及上下相鄰樓層的電源。
在報警、斷電的同時積極滅火,盡量減少損失。并疏散無關人員、維持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