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規章制度如何模板
二、所有的現金收入,都應開具收款收據。開出收據的存根應與應入賬的收據聯按編號逐張核對金額,確保收入全部入賬。現金支付應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并執行票據報銷及審批程序,做到賬款分管。
三、臨時性小額現金支出,實行先墊支后報銷原則(除出差外)。經常性的大額現金支出由經辦人填制領款單,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可領取備用金。
四、領取備用金的人員,年底應到財務部門辦理年度領款更換手續。因公出差,應合理估算出差費用,填制領款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可從出納處領取暫借款。已安排備用金的人員,不得再預支差旅費。如前一次借款不清的,不準再向公司借款。
五、控制現金的庫存限額,一般以3-5天的日常零星支出為限,超過限額的出納員應及時送存銀行,每日業務終了前,出納人員應盤點現金,做到賬實相符。
公司的規章制度如何模板篇2
本公司為健全管理制度和組織功能,特依據企業勞動人事法規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細則。公司持續健康的經營發展,取決于每一位員工的綜合素質、工作態度和行為符合公司的期望。
基本守則
(1)恪盡職守,勤奮工作,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奉行"奉獻精神、做高做強、持續創新"宗旨。
(3)正確、有效、及時地與同事、與其它部門溝通意見看法。遇到問題不推卸
責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團隊合作關系。
(4)嚴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規定、辦事程序,絕不泄露公司的機密。
(5)鉆研業務知識的技能,開發自身的潛力,表現出主動參與、積極進取的精神。
(6)愛惜并節約使用公司的一切財資物品。
(7)注意保護自身和周圍人的安全與健康,維持良好的作業、辦公等區域的清潔和秩序。
(8)掌握規范正確的職業禮儀,體現文明禮貌的形象舉止。
(9)在工作時間之內,不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職務及工作。
(10)牢記自已代表公司,在任何時間、地點都注意維護公司的形象聲譽。
紀律規定
員工行為如不符合適當的規范,違反公司制度,一經查實,將受到根據過失程度而執行不同的紀律處分。下面所列舉的過失行為并非包括所有的應采取紀律處分的過失。
(1)擅自不按規定出勤上班,擅離職守、崗位;
(2)工作懈怠,不按規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3)無理拒絕的工作安排、指令;
(4)收受任何種類的賄賂;
(5)利用職權貪污,侵害公司的經濟利益;
(6)偽造和涂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
(7)未經領導允許,擅取公司的任何數據、記錄或物品;
(8)滋事干擾公司的管理和業務活動;
(9)弄虛作假,違反公司的管理規定;
(10)散布謠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職守,使公司財務、設備等遭受不利;
(12)違反安全規定,或其行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場地、物品、設施;
(14)在工作時間內干私活;
(15)擅自從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職業";
(16)利用職務營私舞弊,損公利已;
(17)偷盜公司的財款、資源;
(18)遺失經管的財物、重要文件、數據等;
(19)侮辱、恐嚇、毆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賭博、酗酒或出現有傷風化德的行為;
(21)其他違反公司政策、程序、規定的不良行為。
公司的規章制度如何模板篇3
1、晾曬衣物應在指定地點,嚴禁在樓梯走廊內上搭下掛,違者處10元罰款/次。
2、講究集體公德,不準在宿舍及樓道內跺腳、嬉戲、大聲喧嘩、打鬧追跑,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處20元罰款/次。
3、厲行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風扇無人空轉等浪費現象,違者處20元罰款/次。
公司的規章制度如何模板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需要,規范有序地開展培訓管理工作,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X公司及下屬企業的全體在崗員工。
第三條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促進企業與在崗人員共發展。
(二)全面發展,注重能力。
(三)全員培訓,重點培養。
(四)鼓勵自學,推進學習型企業發展。
(五)把握需求,注重實效。
(六)聯系實際,學以致用。
(七)與時俱進,不斷創新。
第二章培訓管理體制
第四條培訓工作實行統籌規劃、分級管理、分層負責。形成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其他用人單位的二級培訓管理體系。在人力資源部的指導和協助下,用人單位按照人員管理權限
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培訓工作。
第五條公司人力資源部培訓管理職責:
(一)負責公司培訓體系的整體規劃與調整;
(二)負責制訂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三)負責組織培訓需求調查,編制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四)負責公司各級經理及后備人員、專家及后備人才、內訓師等公司重點培訓項目的實施;
(五)負責管理公司培訓師資、培訓經費、課程體系、網上教育系統、培訓管理系統、公司主辦培訓的培訓檔案及培訓場地設施等培訓資源;
(六)負責協調用人單位培訓管理工作。
第六條用人單位培訓管理職責:
(一)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制訂本用人單位年度培訓計劃,并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二)貫徹落實公司制定的培訓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三)推薦或編寫專業教材;
(四)負責本單位培訓資料的整理,并反饋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培訓需求
培訓需求包括公司需求、用人單位需求、個人需求三個層次。培訓需求調查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牽頭,各用人單位配合,通過多維度訪談、調查及分析,予以匯總。
(一)公司需求:人力資源部分析公司戰略、企業文化、年度工作重點,確定公司年度培訓重點;
(二)單位需求:各用人單位根據上一年度績效完成情況及下一年度工作重點,提出本用人單位培訓需求,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
(三)個人需求:員工個人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公司的工作重點和職業生涯發展、績效考核情況進行分析,提出培訓需求。
第四章培訓計劃
第八條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需求分析及年度培訓經費預算,制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并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后下發公司各用人單位,由人力資源部協助制定本用人單位年度培訓計劃;
第九條公司各專業培訓計劃的執行情況列入用人單位績效考核,人力資源用人單位以及其他用人單位須對用人單位所在員工培訓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績效考核;
第十條各用人單位應積極組織在崗人員參加各類培訓,使在崗人員的能力得到持續、系統提升。年度累計平均培訓學習時限達到40小時以上。
第五章培訓實施與協議
第十一條培訓實施具體包括:選擇師資、場地、教材、設備、組織學員、現場管理等內容。
第十二條培訓實施形式要多元化,可通過培訓班、學術講座、業務研討、崗位輪換、導師輔導培養、參觀考察、網上學習、外派培訓等形式進行。根據培訓內容和人員特點,綜合運用講授、研討、案例、模擬、體驗項目實施等培訓方式,確保培訓效果。
第十三條大力推廣網上教育,加強網上教育培訓管理,為在崗人員提供個性化、系統化的培訓,促進自學。
第十四條根據工作需要和在崗人員能力發展需要,公司可安排在崗人員參加外派培訓。
第十五條參加由公司支付的培訓金額(單項培訓)在2萬元以上(含2萬元)的外派培訓,接受培訓者應在培訓前與公司人力資源部及所在單位簽訂服務期限協議,培訓結束后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為公司服務。員工接受培訓后在公司的服務年限原則如下:
培訓費在2萬元以上(含2萬元),5萬元以下的,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
培訓費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10萬元以下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培訓費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
若未滿服務年限,擅自調離公司的,按照以下方式計算補償金額:補償金額=公司支付培訓費×(約定服務年限-約定后實際服務年限)/約定服務年限
第十六條培訓所需的外聘師資,由人力資源部履行相關程序后,簽訂合同執行。
第十七條培訓主辦單位、用人單位按照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培訓實施流程及培訓紀律要求加強培訓過程管理。
第十八條培訓主辦單位、用人單位憑培訓合同、培訓通知、培訓學員簽到表、培訓評估表、發票發起報賬,及時收集整理培訓相關資料并提交本單位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
第六章培訓評估
第十九條建立培訓效果四級評估機制:
(一)授課效果評估:即學員對培訓項目的主觀感受和滿意程度。由培訓主辦用人單位在培訓結束后實施,評估結果匯總后提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同時評估結果作為供應商付款依據;
(二)學習效果評估:主要是考核培訓者對培訓課程的掌握程度。由培訓主辦單位在培訓結束后組織相應考核。考核結果匯總后提交人力資源部;
(三)行為效果評估:評估學員培訓后行為方式的改變程度。由人力資源部牽頭組織,其他用人單位配合實施。對
公司重點培訓項目開展行為效果評估,評估在培訓結束三個月后實施,由學員所在用人單位對其工作行為、工作能力、工作態度進行比對評估,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四)工作績效評估:主要評估培訓項目引起的業務結果的變化。由人力資源部牽頭組織,其他用人單位配合實施。對公司重點培訓項目開展工作績效評估,由學員所在用人單位對其績效結果進行比對評估,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七章培訓經費管理
第二十條各用人單位在制定年度培訓計劃時,需同時提出各培訓項目費用預算,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審核,按照公司審批的培訓項目將預算列入各用人單位預算管理。
第二十一條各用人單位因業務發展需要,需增加計劃外培訓或已列入培訓計劃但超出預算的培訓項目,應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并提供經費預算,按照公司預算審批流程審批后實施。
第二十二條在崗人員經批準外出參加培訓學習,須憑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用人單位出具的“外出培訓學習證明書”,按照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
第八章學歷(學位)教育
第二十三條在職學歷(學位)教育包括碩士和博士
研究生兩個層次。申報學歷(學位)應高于現有學歷(學位)。
第二十五條學歷(學位)教育嚴格遵循“專業對口,學以致用,工作需要,業余學習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六條在崗人員的學歷(學位)教育,包括公派學習和自主學習兩種方式。公派學習指公司根據人才培養需要,選派人員參加的學歷(學位)教育;自主學習指根據本人及工作需要,自主要求參加的學歷(學位)教育。公司鼓勵在崗人員參加在崗不脫產的自主學歷(學位)教育。
第二十七條學歷(學位)教育管理流程
(一)公派學習管理流程:
1、申報流程:原則上采用符合條件在崗人員自愿報名、填寫《學歷(學位)教育審批表》、用人單位推薦、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篩選,報公司領導審批;
2、備案及檔案管理流程:經批準后,參加學歷(學位)教育考試并被錄取的,須持錄取通知書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后,應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學歷(學位)審核登記并存檔。
3、報銷流程:參加公派學習的在崗人員憑審批材料及學費、教材費發票到本單位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二)自主學習管理流程: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填
寫《學歷(學位)教育審批表》,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考試后須將錄取通知書、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后,應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學籍檔案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學歷(學位)審核登記。人力資源部應將其學籍檔案存入個人檔案。
第二十八條自主參加不脫產學習占用工作時間的,按公司事假管理規定執行;自主參加脫產學習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取得學歷(學位)后,參加公司外部招聘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第二十九條公派學習的學費、教材費等由公司統一支付,差旅費按照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執行。自主學習的學費、教材費、差旅費等由個人支付。
第三十條公派學習期間,由直接主管和公司領導參照校方提供的學習成績、學習表現進行績效評估,績效評估結果納入所在用人單位的績效等級分布比例。
第三十一條為鼓勵在崗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參加學歷(學位)教育,對自費學習,在崗人員學習期間每年度績效評估等級均為良好及以上的,公司設立一次性獎學金。獎學金標準如下:
第三十二條自費學習在獲得國家教育部承認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后,憑《學歷(學位)教育審批表》及相關材料到人力資源部辦理一次性獎學金領取手續。
第三十三條在崗人員參加學歷(學位)教育,在本辦法下發之后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審批后,可享受本規定的獎勵待遇。
第三十四條公司公派或個人申請經公司批準接受學歷(學位)教育的在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享受公司公派學習待遇或一次性獎學金待遇:
(一)學習期間違法亂紀,受到行政或黨紀處分的;
(二)學習期間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三)在公司年度考核中,被評為不合格等次的;
(四)違反公司獎懲制度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與本辦法不符的,按本辦法執行。
公司的規章制度如何模板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用電的管理。
第二條:為了保證電氣系統的安全運行,減少或避免各類電氣事故發生,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本公司安全用電的管理統一由工務單位監督管理。機修等單位負責各自在負責范圍內的安全用電管理。安全主任監督。
第二章:電氣作業人員的從業條件
第四條:電氣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以上,身體健康,無妨礙電氣作業的病癥和生理缺陷,并經指定醫院鑒定。
(2)熱愛本職工作,作風嚴謹,工作不敷衍塞責,不草率從事,對不安全因素時刻堅持警惕。
(3)取得__安全管理部門簽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并按規定定期復審。
(4)熟悉電氣安全操作規程,掌握觸電急救及電氣滅火知識。
(5)熟悉本公司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方式,掌握電氣維修方法和日常檢查要點。
第三章:電氣作業人員的職責
第五條:認真作好本崗位的工作,對所管轄區域內電氣設備、線路、電器件的安全運行負責。
第六條:嚴格遵守安全法規、條例及制度,不得違章操作。
第七條:宣傳電氣安全知識,拒絕違章指揮,制止違章行為。
第八條:認真作好管轄區域內的巡視、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并認真填寫工作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第九條:一旦發生觸電或電氣火災事故,必須快速、正確地實施救護或滅火,并配合事故調查組的工作。
第十條:發現非電氣作業人員維修電氣設備或亂接亂拉電氣線路,應及時制止,有權停止其工作。
第十一條:定期或不定期地檢查作業現場的安全情景,提出危及安全的隱患及整改技術措施,同時將現場安全情景向上級匯報。
第十二條:對假冒偽劣或經檢測不符國家、行業標準的電器產品,有權拒絕安裝,對已安裝的及時更換。
第十三條:所持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必須按規定的年限由本人或安全辦公室統一到發證機構進行復審,未經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應自動下崗。
第四章:安全教育
第十四條:必須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廠、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五條:在教育培訓中,應強調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使新員工充分認識安全用電的重要性,熟悉有關電的基本知識,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方法。
第十六條:經過教育培訓,對使用用電設備的一般人員,還應懂得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對__工作的電氣作業人員,還應懂得電氣裝置在安裝、使用、維護、檢修過程中的安全要求,掌握電器設備的滅火方法,掌握觸電急救的技能。
第五章:防止觸電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條:在電氣設備及線路的安裝、運行、維修和保護裝置的配備等各個環節,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范和工藝要求。
第十八條:對高壓設備及線路的檢修和改造,必須向供電部門提出申請,未經許可,不得進行作業。
第十九條:電氣設備不得帶故障運行!任何電氣設備在未驗明無電之前,一律視為有電,不得盲目觸及。對掛有“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止步、高壓危險”等標示牌,非有關人員不得移動。
第二十條:在架空線路下及周圍作業時,必須作好防護措施,嚴禁在架空線路附近豎立高金屬桿及其他設施。
第二十一條:加強電纜線路的巡視檢查,按規定的周期進行檢測,禁止在電纜溝附近挖土、打樁。
第二十二條:非電氣作業人員不得隨意亂動和修理電氣設備及線路。
第二十三條:配電和用電設備必須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并經常對其進行檢查,保證連接牢固可靠。同一變壓器的電路內只能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
第二十四條:Ⅰ、Ⅱ類手持電動工具,使用時必須加裝漏電保護,保證一機一閘一漏電,否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絕緣鞋。
對手持電動工具應定期做外觀檢查和絕緣測試。
第二十五條:在潮濕、水中、強腐蝕性等環境惡劣的用電設備,其控制線路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第二十六條:對觸電危險的場所或容易產生誤確定、誤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現場設置安全標示。安全標示應堅固耐用,并安裝在光線充分且明顯之處。
第二十七條:需要移動非固定安裝的用電設備(如:電焊機、砂輪切割機、空壓機等),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移動,移動中要防止導線被拉斷、拉脫。
第二十八條:工人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閘刀開關、按鈕開關、限位開關插座、插頭以及導線等,必須堅持完好,不得有破損。配電箱內不允許放置任何物件。
第二十九條:工作臺上、機床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燈,電壓不得超過36V。
第三十條:在安裝電器時,應對元器件進行檢查和檢測,凡是不貼合國家標準的或假冒偽劣產品,一律拒絕安裝。
第三十一條:維修設備時,必須首先通知操作人員,停機后切斷電源,在電源箱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志牌,在設備上掛“設備維修,禁止使用”標志牌,完成上述工作后方可進行維修工作。維修完畢應及時通知操作人員。
第三十二條:正確使用各種安全用具,并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安全工具應定期效驗。
第三十三條:在雷雨季節前,做好防雷設施的檢修、測試工作,確保設備的絕緣和接地裝置良好。
第三十四條: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壓電桿、鐵塔、避雷針,遠離至少20M以外。當遇到高壓線斷落時,周圍20M禁止人員入內。
第三十五條:在搬運、安裝、運行、維修中,避免電氣設備的絕緣結構受機械損傷,避免受油污侵蝕。
第三十六條:臨時敷設的配電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其線路的總配電箱除了設總隔離開關外,還應裝設具有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的漏電保護開關。
第三十七條:搞好環境衛生,經常地清掃電氣設備,防止臟污或灰塵的堆積。
第六章:電氣火災的預防
第三十八條:應合理裝設斷路器、熔斷器、熱繼電器等,不得隨意調整整定值。加強對電流及溫升的監視,堅持電壓、電流和溫升不超過允許值。
第三十九條:加強對電器元件及線路絕緣的測試,及時更換陳舊及絕緣老化的電器元件和導線。
第四十條:及時調整線路負荷,堅持三相負荷平衡,防止過負荷運行,對連續使用時間過長的設備或線路加強監視。
第四十一條:防止導線受到機械損傷,其易受重壓或碰撞的部位,必須加套金屬保護管。
第四十二條:白熾燈、碘鎢燈、高壓汞燈等發熱燈具使用時,應遠離易燃物。在存放易燃物的倉庫,不得使用大功率燈泡。
第四十三條:配電箱(盤)和臨時線路附近,不得堆放易燃物或其他物品。
第四十四條:變配電室應設置足夠的消防設施,并定期檢測、更換。室內外堅持清潔,無雜物、無積塵,不準堆放油桶或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十五條:導線壓接處,必須堅持足夠的接觸面,壓接牢固,并經常檢查。
第四十六條:插座的額定電流、電壓應與實際電路相貼合,不得盲目增加負荷,插座應安裝在清潔、干燥無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
第四十七條:使用大功率的電熱器具,必須有單獨的電源開關,不得使用電氣插座;器具周圍必須有隔熱裝置;不得裝置在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汽或可燃粉塵場所,使用時必須有人看管,不得中途離開;停止使用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四十八條:電氣設備及線路在設計、安裝過程中必須合理選型,其安裝位置必須堅持必要的防火間距,堅持良好的通風。
第四十九條:當發生電氣火災時,應按照公司制定的應急預案組織滅火。
第七章:特殊環境的安全用電
第五十條:對油漆庫(房)、噴漆車間(房)、液化氣瓶組站、多粉塵車間等易燃、易爆環境,所有的電氣設施均采用防爆型,且電氣線路必須穿管密封敷設。
第五十一條:對易產生靜電的環境,必須采用適宜的消除靜電的方法,如接地、增濕、中和等方法。
第五十二條:對熱處理及有酸、堿、鹽、腐蝕性氣體的環境,必須采用防腐型或防污型電氣設備及元件,電氣管路必須有良好的防腐措施。
第五十三條:對濕度較大或用水及汽較多的車間(場所),必須采用密封或防水防潮型的電氣設施。
第五十四條:高溫環境,必須采用隔熱、防濺等措施。
第五十五條:高頻電磁設備必須采用屏蔽、接地等措施。
第八章:電氣安全檢查
第五十六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電氣安全專項檢查。
第五十七條:檢查各崗位的作業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是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發現的不安全行為及時糾正。
第五十八條:對預防觸電事故的各項措施,檢查落實情景,對落實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部門及個人提出批評,問題嚴重的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追究職責。
第五十九條:對新建或技術改善項目中的電氣工程進行監督檢查,異常是電氣設備及元件本身可靠性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消除工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第六十條:對發現電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及時報安委會,安委會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制度進行修訂或補充。
第九章:附則
第六十一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公司的規章制度如何模板篇6
一、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省拍賣企業的審核許可管理工作,促進我省拍賣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和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文件,制訂本規定,拍賣公司規章制度大全。
第二條凡在福建省行政區內設立拍賣企業或拍賣企業分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應當按本規定辦理審核許可。
第三條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全省設立拍賣企業和分公司實施行政許可及監督管理;各設區市政府拍賣主管部門對轄區內設立拍賣企業和分公司實施審查及監督管理。
二、拍賣企業的設立
第四條申請設立拍賣企業的投資者應有良好的信譽,無違反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行為。拍賣企業的名稱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有關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并含有“拍賣”字樣。
第五條設立拍賣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一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二)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四)有三名以上取得拍賣業從業資格的人員,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賣師;并有具備與主營業務密切聯系的行業從業資格的專職或兼職人員;
(五)有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規定的拍賣業務規則;
(六)符合拍賣主管部門有關拍賣行業發展規劃。
第六條申請設立拍賣企業,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報告(應當載明擬設立拍賣企業的名稱、注冊資本、股東或發起人姓名或名稱、機構住所、法定代表人、企業類型、經營范圍及可行性分析等內容,并承諾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
(二)公司章程、拍賣業務規則;
(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四)擬任法定代表人簡歷和有效身份證明;
(五)擬聘任的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從業人員的相關資質證明(其中:擬聘任的拍賣師需先經中國拍賣行業協會辦理變更注冊單位);
(六)固定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租用合同;
(七)《福建省拍賣企業申請表》(一式三份,其中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一份)。
第七條拍賣企業申請設立分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拍賣業發展規劃;
(二)年檢合格;
(三)企業的注冊資本不少于五百萬元人民幣且全部繳清,拍賣企業對每個分公司,需撥付不少于一百萬元人民幣的資金或實物;
(四)分公司應有兩名以上取得拍賣業從業資格的人員,并有具備與主營業務密切聯系的行業從業資格的專職或兼職人員;
(五)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六)經營拍賣業務三年以上,最近兩年連續盈利,其上年拍賣成交額超過五千萬元人民幣;或者上年拍賣成交額超過二億元人民幣。
第八條拍賣企業設立分公司,申請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擬設立分公司的申請報告;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最近兩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含年度拍賣成交額專項審計);
(四)擬任分公司負責人簡歷及有效身份證明;
(五)擬聘任的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兩名以上具有拍賣從業資格人員的相關資質證明(其中:擬聘任的拍賣師須是注冊于本企業的);
(六)固定辦公場所的產權證明或租用合同。
(七)撥付一百萬元以上人民幣的資金(或實物)的證明材料;
(八)《福建省拍賣企業設立分公司申請表》(一式三份,其中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一份),管理制度《拍賣公司規章制度大全》。
第九條設立拍賣企業及分公司,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申請設立拍賣企業(或分公司),應將上述材料送企業(或分公司)所在地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確認申請材料齊全后,發給申請人《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并在申請表上簽署審查意見后,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核準后頒發由商務部統一印制的《拍賣經營批準證書》。申請人持拍賣經營批準證書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營業登記手續。省經濟貿易委員會不予許可的,發給不予行政許可通知,并說明理由。
第十條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對拍賣企業及分公司的設立許可可以采取聽證方式。聽證工作按《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聽證程序暫行規定》(閩經貿政法[20__]554號)進行。
第十一條受理期限:
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應在發出《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上報工作;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材料后的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委負責人批準,延長十個工作日,并發給《延期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告知書》。
三、從事公物拍賣的企業資格審核
第十二條國家行政機關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稅款、罰款的物品、人民法院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罰金、罰款的物品以及無法返還的追回物品和其他特殊國有資產等標的拍賣應由具有相應拍賣資格的拍賣企業承擔。
第十三條拍賣企業的公物拍賣資格,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行認定。由企業向公物財產所在地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核并征求同級國有資產監管部門意見后,報請同級人民政府確認指定。
申請擁有全省范圍內的公物拍賣資格,由企業向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請,經省經濟貿易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核并征求省國資委意見后,報請省人民政府確認指定。
第十四條申請從事公物拍賣企業的基本條件:
(一)拍賣企業依法成立并開展業務二年以上,上一年度拍賣成交額20__萬元以上的;
(二)有2名或2名以上國家注冊拍賣師;
(三)有熟悉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人員;
(四)有符合公物拍賣的場所和設施;
(五)建立必要的經營管理制度,經營規范,服務良好,無違法違規經營活動記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十五條申請擁有在全省范圍公物拍賣資格的企業除應當具備第十四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是經營五年以上,連續三年年拍賣成交額超過5000萬元,至少有3名國家注冊拍賣師,并經批準已在住所所在設區市以外設有分支機構的拍賣企業。
四、拍賣企業及其分公司的變更、注銷
第十六條拍賣企業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變更注冊登記項目前,應當先報企業所在地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審核并經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核準后換發拍賣經營批準證書。
拍賣企業申請變更注冊登記項目,應填報《福建省拍賣企業變更登記項目申請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相關材料。
第十七條拍賣企業及分公司自領取拍賣經營批準證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未領取營業執照,其拍賣經營批準證書自動失效。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收回拍賣經營批準證書或公告宣布其作廢。
第十八條拍賣企業及分公司成立后六個月未開業,或開業后連續六個月無正當理由未舉辦拍賣會或沒有營業納稅證明的,有關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后,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應收回拍賣經營批準證書或公告宣布其作廢。
第十九條拍賣企業根據章程規定事由、股東會決議或其他事由解散的;或者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辦法規定被責令關閉的;或者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注銷。
第二十條拍賣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其經營資格條件發生變化,達不到《拍賣法》、《拍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設立拍賣企業和拍賣企業設立分公司應當具備的條件,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經過整改仍不符合經營資格條件的,由省經貿委收回拍賣經營批準證書或公告宣布其作廢。
五、外商投資拍賣企業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設立外商投資拍賣企業及分公司,或申請變更注冊登記項目、終止等相關事項,應符合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并向商務部申請。
六、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省拍賣行業發展規劃,管理與指導全省的拍賣行業自律組織。
第二十三條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全省拍賣企業和從業人員實施監督管理。各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內拍賣企業和從業人員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每年度對拍賣企業進行監督核查,并出具監督核查意見,對核查不合格的拍賣企業,責令限期整改,并將核查情況通報有關部門。
拍賣企業應按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接受核查,并提交年度工作報告、經法定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和拍賣成交額報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拍賣業從業人員資格證等材料。
設立分公司的拍賣企業提交的核查材料中,應當明確反映分公司的有關情況,并提交分公司《營業執照》、《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拍賣業從業人員資格證等材料。
第二十五條對拍賣業實行統計制度。拍賣企業應當定期向盛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報送企業經營情況統計表。福建省拍賣業統計制度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條對拍賣企業實行信用管理制度。福建省拍賣企業信用管理制度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條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對違反《拍賣法》和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從事拍賣活動的拍賣企業和拍賣師,按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第六章有關規定實施行政處罰。具體程序按《行政處罰法》及《福建省經貿委行政處罰工作規則(試行)》(閩經貿政法[20__]226號)執行。
七、附則
第二十八條在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施行前設立的拍賣企業及分公司,不具備《拍賣管理辦法》規定條件的,應當在本規定實施之日起半年內達到規定條件,逾期達不到行政許可條件的,按規定撤回其從事拍賣經營的行政許可。
公司的規章制度如何模板篇7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明確部門及員工的職責,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__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的分類
固定資產類別折舊計提年限凈殘值率
1、房屋及建筑物2010%
2、機器設備1010%
3、運輸工具1010%
4、計算機設備510%
5、辦公家具及設備510%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
根據內部控制制度,固定資產由設備部對生產設備及相關設備進行管理;由IT部對計算機設備進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門對辦公家具及運輸工具進行管理。
各具體管理部門應:
1、設置固定資產實物臺帳,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2、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分類編號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使用人(機器設備落實到組)
四、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財務部設置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3、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財務部會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每季進行一次盤點,做到帳實相符,保持帳、物、卡一致。
五、固定資產的購置
1、各部門需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資本性支出申請單”(格式后附1),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準。
2、經批準后,由采購部門安排專人負責采購,填寫“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格式后附2),報經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準。在此表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3家供貨廠商報價以備合理采購。
3、固定資產收到后,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驗收,并填寫“固定資產驗收清單”(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驗收清單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金額、供貨廠商,并同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一份由使用部門留存,一份交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卡片,更新臺帳,落實使用責任人。
六、固定資產的轉移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部門員工之間轉移調撥,需填寫“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一式四聯(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門簽字,確認后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第一聯由管理部門留存,更新固定資產卡片,第二聯送交會計部門,第三聯送交移入部門,第四聯送交移出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單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辦理轉移登記。
2、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情況書面通知財務部,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3、注意固定資產編號保持不變,填寫清楚新的使用部門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監督管理。
七、固定資產的出售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將閑置的固定資產書面告知管理部門,填寫“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格式后附5),管理部門擬定處理意見后,按以下步驟執行:
1、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需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出售申請表”(格式后附6)
2、列出準備出售的固定資產明細,注明出售處理原因,出售金額,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和總經理審批。
3、固定資產出售申請經批準后,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該固定資產進行處置,并對固定資產卡片登記出售日期,臺帳做固定資產減少。
4、財務部根據已經批準的出售申請表,開具發票及收款,并對固定資產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
八、固定資產報廢
1、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格式后附6),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報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經批準后,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實物進行處理。處理后對臺帳及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更新,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財務部。
3、財務部依據總經理批準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和實物處理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九、固定資產編號
1、編號原則:按大類、所在部門的成本中心號、順序號、取得年月編制。
1、房屋及建筑物代碼為01
2、機器設備代碼為02
3、運輸工具代碼為03
4、計算機設備代碼為04
5、辦公家具代碼為05
如:財務部20__年7月購置一臺計算機,則編號為
JINTAK04753600720__07
資產大類成本中心順序號購置年月
十、固定資產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門和財務部共同執行。固定資產的清查應填制“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格式后附7),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并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務、實物、和固定資產卡片相核對一致。若有盤盈或盤虧,須編報“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和總經理批準后,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調整。管理部門對臺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內容進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