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合同承包
合同中應明確勞動者的待遇條款,并確保這些條款的明確性和公平性。運輸合同承包要怎么寫?接下來給大家帶來運輸合同承包,方便大家學習。
運輸合同承包篇1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已達成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的運輸委托給乙方,合同期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為止。
二、貨物的起運地點:到達地點:
三、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瓷土,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方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甲方的義務:
4.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4.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4.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4.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五、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指定地點。
5.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5.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5.5、由于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5.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并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六、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6.1、當乙方接受甲方托運,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待運輸業務完成后甲方會將費用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6.2、運費按收貨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
運輸合同承包篇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
一、甲方修建________3.2公里水泥路,需要運輸沙石料,乙方現有大型雙橋車輛可供甲方沙石運輸使用,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達成共識,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車輛運輸甲方所需3.2公里水泥路面的全部沙石運輸,現達成協議如下。
二、具體協商細節項目條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大河沙是王____,甲方給乙方結帳王____,乙方運到甲方使用料場,按每立方135元人民幣結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運到料場按每立方110元人民幣結算。
三、付款辦法:乙方給甲方每運輸滿一萬元錢的材料和運費,甲方按百分之五十當場結算清楚。
四、乙方給甲方所運輸甲方3.2公里水泥路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余款,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內全部給乙方結算清楚款項。
五、甲方邀請乙方擔任鄉新____3.2公里路的沙石運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用料,否則,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負擔責任。
六、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開始,乙方負擔甲方的全部沙石運輸業務,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車輛拉料進場(除長途沙石)。如甲方自己小車運料進場,乙方無權干涉,除此之外,甲方違約時,甲方必須一次性全部結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運費。
七、以上合同是通過甲乙雙方認真考慮,達成共識,所簽訂的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反悔。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需負責承擔運輸總款的百分之二十的違約補償金。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公證人簽字: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承包篇3
協議編號:
甲方(順豐):
乙方(客戶):乙方月結相關信息:
(一)月結卡號(客戶編碼):
(二)結算賬號:月結起算日期:年月日
(三)月結對賬單投遞方式選擇:(可單選或同時選擇以下兩種方式)
□電子郵箱賬單發送郵箱地址:@(由甲方填寫)
賬單接收郵箱地址:@(由乙方填寫)
□快遞乙方地址:□營業地址□其他地址:
對賬人姓名:對賬人聯系電話/手機:
乙方為甲方貨件速遞客戶,且雙方已有良好的業務合作關系。為方便運費及關費用的結算,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不多于一個月度的賒款信用,即乙方成為甲方之月結客戶。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更好的保持合作關系,經雙方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特別條款:風險提示與救濟方式
1.1雙方均意識到:快遞是通過集貨混裝所進行的多式聯運方式,在“收件—分類建包—中轉--安檢—空運(或陸運)—提貨—中轉—分揀—派送”等過程中,存在某些非甲方可控制的擠壓、沖撞等影響安全的因素。雖然托寄物毀損、遺失的概率很低,但仍存在這方面的風險。乙方同意根據托寄物的實際狀況,積極采取分票寄運、保價、妥善包裝等手段,使相應風險得到最大程度的降低。
1.2甲方提供的基本快遞服務,系依據托寄物的重量(而非托寄物的價值)收取基本運費,根據公平的原則,甲方的賠償標準也以乙方所支付的運費(而非托寄物的價值)作為基礎。為彌補潛在風險所造成的損失,避免雙方因損失賠償產生爭議及糾紛,雙方就以下重要風險與救濟方式明確如下:
1.2.1限價及分票寄運:甲方所提供的快遞服務,每票托寄物的單票價值上限為2萬元;如托寄物單票價值超過2萬元,請乙方將托寄物自行拆分至每票價值2萬元以下并分別快遞,以分散托寄物全部毀損、遺失的風險。
1.2.2保價:甲方提供的保價服務,系基于托寄物價值(而非托寄物重量)收取費用,并基于托寄物受損價值進行賠償。如乙方認為甲方基于運費所進行的賠償不足以彌補托寄物實際損失的,應根據托寄物的實際價值,選擇等值保價服務,以足額彌補托寄物毀損、遺失后所造成的損失。
1.3乙方依據上述1.2條所述進行分票和保價后,可能導致每票托寄物單重不足1KG首重,并進而使乙方的整體運費(基本運費和保費)增加。但依據本協議規定,甲方整體賠償責任亦將加重,屬“公平”基礎上的對等義務承擔。乙方需慎重評估、權衡費用支出與足額賠償救濟的利弊,如乙方為節省運費未按上述約定進行分票寄運和保價,雙方將按照本協議第6.1.1條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1.4如因托寄物價值過高或托寄物自身物理性質等原因,難以通過上述“分票寄運+保價”的方式得到足額救濟的,請乙方自行選擇親自押運或其他更為穩妥的運輸方式。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按其公開承諾的服務內容及標準向乙方提供快遞服務,負責將乙方的托寄物及時、安全地送達收件人。
2.2甲方有權按照托寄物的重量收取基本運費,并根據乙方選擇的附加業務收取附加費用。甲方無審核托寄物實際價值的能力和義務。
2.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司法、行政機關的要求,或出于安全的需要,甲方有權對托寄物開封、檢查、核實。如發現托寄物屬不予托寄范圍,甲方有權拒收或退回,并有權收取所發生的費用。
2.4若乙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未付清運費及其他費用(下稱“費用”)的,甲方有權留置托寄物,留置期限為三個月(自寄件之日起計算)。期限屆滿,乙方或收件人仍未付費用的,甲方可以變賣托寄物并優先受償。
2.5乙方選擇代收貨款業務的,需先與甲方簽署《代收貨款協議》,具體內容參見雙方協議約定。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乙方托寄物件時,應履行下列基本義務:
3.1.1如實申報托寄物內容、數量、聲明價值等托寄物資料,準確、真實地填寫甲方運單之各項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選擇付款方式和服務項目、填寫客戶編碼、月結賬號、寄件人、收件人的名稱、地址、聯系電話等資料。
3.1.2妥善包裝托寄物,對于易碎品更應加強內外包裝,做足一切措施保障托寄物安運輸。
3.2以下屬于禁止寄遞的物品:發票、有價票證、國家禁寄的刊物、文物、首飾、護照、私人證件、單證、合同、批文、現金、私人信函、核銷單、動物、藥物、毒品、液體物品、仿制物品、產地來源不正確物品、有腐蝕性或放射性等危險、易燃易爆品、白色粉末及一切法律法規禁止郵寄的物品。乙方需確保托寄物不屬于上述物品。
3.3除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以外,甲方對于托寄物的安全、質量、環保、權利瑕疵等不承擔保證責任,乙方需要確保托寄物的內容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屬于禁止生產、銷售、傳播的物品;
2)符合國家規定的或者與第三方約定的質量、安全、環保等標準;
3)托寄物不會造成收件人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財產的損害,也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
3.4如約定由收件人付費的,乙方可自寄件之日起七日內要求更改為由乙方付費,并需要向甲方支付每票20元的手續費;但如收件人已經支付運費的,則不可更改付費方式。
3.5如托寄物在派送時需要支付入倉費,則該費用由乙方或其指定的付款方承擔。如甲方墊付入倉費的,乙方或其指定的付款方需額外承擔服務費,除非乙方在寄件時明確指示如需支付入倉費則不予派送。(備注:入倉服務費收費標準如下:國內入倉______元人民幣,香港入倉______元人民幣。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入倉服務費標準,并予以公布。)
3.6乙方可作出不同的付款指示,但如果收件人或第三方不履行付款責任時,乙方須對與本票托寄物運輸有關的所有費用負責,包括但不限于往返運費、倉儲費、保價費、入倉費等。
3.7乙方有義務按照約定時間償付所欠甲方的月結費用,不得以理賠尚未結束為由拖延支付、拒絕支付或擅自從所欠運費中直接扣除月結費用。
3.8乙方可通過甲方網站、服務熱線等渠道事先了解甲方公開承諾的服務內容及標準,并據此選擇甲方所提供的快遞服務。
第四條特殊約定
4.1乙方的員工為乙方托寄物品或者接收物品的,該行為視為乙方行為,對乙方有法律約束力。乙方不能以未經公司蓋章或指定代表簽字為由,否認乙方員工代為托寄物品或者接收物品之行為。乙方應明確告知其員工有關本協議的各項內容,以促使其員工用工作之便托寄、接收乙方物品或個人物品時,了解本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和注意事項。
4.2如乙方為快件收件方,且乙方同意以月結方式支付到件費用,乙方亦應在簽收貨件時填寫月結賬號,以便雙方核對。在必要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貨物運送有關的證明資料和文件。
4.3因收件人以外的第三方原因(如盜竊、搶劫、交通事故等)造成托寄物毀損滅失、延誤派送、無法派送的,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報警、證據保全、鑒定等)向該第三方索賠。
4.4如乙方同收件方(或相對第三方)之間存在買賣等商業交易關系,且托寄物屬于該商業交易標的物的,則乙方在交付托寄物前,需要將甲方承運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賠償標準等相關事宜明確告知收件方(或相對第三方),并彼此就商業交易相關的損失賠償和責任承擔方式達成共識,同時,乙方需要采取合理措施使甲方免于遭受托寄物收件方(或相對第三方)提出的索賠或訴訟風險,如因收件方(或相對第三方)向甲方索賠或提起訴訟造成甲方損失的,對于超出本協議約定賠償標準的部分,乙方同意對甲方予以補償。
第五條費用與結算方式
5.1甲方每月定期向乙方提供上月收寄貨件費用的月結賬單供乙方審核,月結費用根據甲方結算月度內公開施行的收費標準和乙方實際發生的票件量計算。乙方如對該月結賬單持有異議,應自甲方送達月結賬單之日起六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如逾期不提出異議,則視為認同。如乙方在約定期限內提出異議,甲方應在乙方提出異議之日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運費及相關費用。
5.2乙方可采取銀行轉賬、支票或現金的形式支付月結費用。乙方支付月結費用時,應按財務制度規范操作。現金結算的,需保留甲方收款人的規范簽收記錄。否則,乙方需要自行承擔不利后果。如收件方或第三方拒付或付款金額不足5.3乙方指定由收件方或第三方支付甲方費用時,的,則應付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每票加收手續費20元。
5.4甲方對乙方的退費或賠償,在雙方確認金額后,乙方可以從下月應付費用中抵扣。
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同時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運費及相關費用的權利:
1)當乙方無法定事由拖欠甲方全部或部分月結費用超過十五日;
5.6對于乙方拖欠運費及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日支付拖欠數額的5‰作為逾期違約金。
第六條托寄物的毀損、滅失賠償(非常重要,請仔細閱讀)
6.1保價與賠償。甲方為乙方承運的國內快件(不包括香港件、臺灣件、澳門件)提供保價服務,由乙方根據托寄物的實際價值和賠償要求,自行評估并選擇。雙方均明確知曉:保價業務的選擇與否對于托寄物毀損、滅失之后的賠付標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特約定賠付標準如下:
6.1.1未保價托寄物賠償標準:若因甲方過失造成托寄物毀損、滅失的,甲方將免除本次運費,同時,甲方按照貨物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運費的九倍。
6.1.2保價托寄物賠償標準:若因甲方過失造成托寄物毀損、滅失的,甲方按照保價的聲明價值及本協議相關條款的規定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則甲方按托寄物的聲明價值和損失的比例賠償。
6.2在遵照第6.1條規定的前提下,雙方就托寄物的聲明價值與實際價值達成如下共識:
6.2.1甲方收取的保價費用依照乙方對托寄物的聲明價值為準。鑒于甲方無法對托寄物的實際價值進行核實,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托寄物的實際價值來申報聲明價值。對于高價值或非常貴重的物品,甲方提示乙方采取隨身攜帶運送等更為安全的方式。
6.2.2保價托寄物的賠償遵循“就低不就高”的原則。即:如乙方托寄物的聲明價值高于實際價值,超過部分無效,甲方不對超過其實際價值的部分承擔責任;如果乙方托寄物的聲明價值低于實際價值,則甲方不對實際價值超過聲明價值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6.3因甲方過失造成托寄物遲延派送的,甲方將免除本次運費。
6.4托寄物已經保價的,按照第6.1.2條的規定執行。
6.5乙方因違反第3.1、3.2、3.3條規定的義務導致甲方遭受政府部門、機場、港口管理部門等機構采取強制措施、行政處罰,或遭受第三人索賠的,乙方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牽連,如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6.6如乙方已按托寄物的實際價值或聲明價值獲得賠償的,托寄物的所有權及其相應的索賠權利即按比例轉移至甲方所有。
第七條賠償責任免除條款
7.1因下列原因造成托寄物毀損滅失、延誤派送、無法派送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是指無法預測、無法控制或無法避免的客觀因素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災、雪災、暴風雨、大霧等惡劣天氣罷工、恐怖事件、意外交通事故、法規政策的修改、政府、司法機關的行為、決定或命令;搶劫、飛車搶奪等暴力犯罪。
2)因托寄物的自然性質、內在缺陷或合理損耗造成的。
3)因乙方、收件人的自身過錯造成的,如乙方沒有如實申報托寄物資料,乙方交付的托寄物屬于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禁止運輸或限制運輸的,收件人遲延受領托寄物等情形。
7.2乙方自寄件之日起滿一年未查詢又未提起賠償要求的。
7.3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一條(“風險提示與救濟方式”)的規定,未進行分票寄運和保價,卻提出超過本協議第6.1.1條賠償標準之外的賠償要求。
7.4基于托寄物可能獲得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商業機會、商業價值等任何直接、間接損失。
7.5無論托寄物是否保價,如果甲方、乙方或第三方就托寄物購買了保險,因發生保險事故導致托寄物毀損滅失的,保險公司已經向乙方或第三方承擔或許諾承擔保險理賠責任后,甲方在此范圍內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協議生效與終止
8.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三十日任一方均無異議終止本協議的,協議自動續期,每次續展一年,依此類推。
8.2除按本協議第5.5條之規定甲方單方解除本協議外,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協議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于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8.3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在此前所簽訂的關于結算的其他協議或合同書的效力即告終止。
第九條其他
9.1本協議所稱托寄物的“實際價值”或“實際損失”,是指托寄物本身的成本價格或損失,不包括基于托寄物可能獲得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市場機會等任何直接、間接損失,或特殊商業價值損失。
9.2如乙方經營場所、名稱及主體發生變更,乙方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則甲方不再為乙方提供月結服務,9.2.1如乙方變更后的經營場所不在甲方服務區域內,乙方應在兩個工作日內結清全部應付費用。費用結清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9.2.2如乙方變更后的經營場所仍處于甲方的同一業務區域,由甲方對乙方相關資料進行更新后,可繼續履行本協議;
9.2.3乙方如變更名稱,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本協議繼續有效;
9.2.4乙方經營主體如發生分立、合并等變更,乙方需在兩個工作日內結清全部應付款項,同時本協議終止。變更后的主體如需繼續與甲方合作,應與甲方另行簽訂月結協議。
9.3本協議條款未規定的,或者本協議條款的規定與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相沖突的,按照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快遞企業協會制定的快遞服務行業標準執行,沒有行業標準的,參照國內外行業慣例執行。
9.4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甲方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賬號:電話:傳真:簽字代表:聯系人:營業地址: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
稅務登記號:
開戶銀行:賬號:電話:傳真:簽字代表:聯系人:營業地址:簽訂日期:年月日
運輸合同承包篇4
買方:
賣方: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字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
2。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
4。數量
5。總值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
8。裝船時間
9。裝運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凈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于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后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部分
14。FOB/FAS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桿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只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系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系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系。
14。5。如買方所訂船只到達裝運港后,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只或將貨物交到吊桿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只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后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__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只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只。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只。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只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只船齡不得超過15年。對超過15年船齡的船只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只主要規范、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只必須是______船級社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只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船齡的船只,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5年船齡的船只。
15。8。對于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聯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只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16。CIF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__。
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凈)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注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注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凈重及/或尺碼。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注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運貨船只的國籍已經買主批準的書信一封。
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于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復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并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于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啟碇后,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I。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性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后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復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于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23。賠償例外
由于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貨或延遲交貨,賣方或買方都不負責任。但賣方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告買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5天內航空郵寄買方災害發生地點之有關政府機關或商會所出具的證明,證實災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個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議,仲裁應在中國北京舉行,并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
買方:
簽訂日期:
運輸合同承包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銅仁市萬山區武陵農木業開發有限公司土石方平基工程。
(二)工程地點:萬山區大坪鄉大坪村。
(三)工程范圍:土石方開挖、倒運、爆破、自然碾壓。
(四)工程方量:本合同工程土石方總方量約為貳佰萬m,進場后按甲乙雙方測量數據為準,本工程稅后價。
第二條工程期限
工程期定為立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總工期為240日歷天,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工期可順延,具體進場以甲方通知書為準。
第三條工程質量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圖紙及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時,應按圖紙和驗收標準執行,工程質量要求為合格。3
第四條工程價款結算
(一)本合同的工程量,石方單價為20元/m。土方為:9元/m。土石方比例具體按施工現場確認。(在爆破價8元/m以內的為乙方負責,超出8元/m由甲方承擔)
(二)工程量結算與撥付
1、該工程方量按業主復測數為準。
2、進度款項支付:付款方式第一次乙方開挖到貳拾萬m3甲方按進度80%撥款,第二次支付上月20%余款和本月完成量的80%進度款,以后以此類推,乙方施工所用的爆破物資與油料由乙方自行負責。
3、付款時間以業主付款為準,在業主未付款之前,乙方無任何條件要求甲方付款,
4、工程結算款項支付:本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按業主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結算。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由甲方提供施工圖紙及紅線圖。
2、甲方應協調好周圍村民及政府各部門之間的關系,保證乙方有一個良好的施工環境,造成乙方損失,按條例第五條執行。
3、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理管有關施工簽證,驗收等相關手續,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如果因甲方的圖紙、資料、技術、設計和管理上的錯誤,造成乙方工程返3333工的一切經濟損失和工期延期,全部由甲方承擔。
4、運距按規定的1公里內,如超出1公里按每立方加2元,如有余的土石外運,由甲方提供場地。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甲方應負責機械停臵臺班費及相關的實際損失并順延工期,甲方叁天以內不計任何費用,如超出時間,以挖機1200元/臺/天,推土機600元/臺/天,裝載機520元/臺/天,運輸車輛600元/臺/天,人工費用100元/人/天給予補償。
6、工程竣工后,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七日內進行驗收。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驗收可相關延遲。
7、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或工程結算款項時,甲方除應付合同規定的工程進度款與工程結算款項還應逾期天數,每月按逾期款項的5%支付乙方滯納金。
8、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施工過程中使用水電等相關設施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水電等相關設施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9、在施工中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和國家政策性變化工期方順延。
10、如遇到政府部門檢查,政府部門的重大活動以及國家重大的節日假期,所造成工期誤工,工期方可順延。
11、如遇到天氣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如下雨、下雪、高溫等)工期誤工,工期方可順延。
12、業主所撥工程款應優先滿足乙方供給。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編制施工方案設計施工,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2、乙方應針對本工程中危險性較大部分編制安全文明施工專項方案。制定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強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如因乙方在施工期間產生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
3、乙方應合理組織施工和機械車輛調配,保證工程如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給乙方獎勵500元/天。同獎同罰。
4、嚴格按照甲方施工方案執行,但如遇施工過程中需改變施工方案,需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5、如乙方在施工中無故停工一周內,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并按合同造價5%賠償甲方,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清理出場,所扣20%資金不予退還。
6、乙方第一個月扣留的20%作為安全風險壓金,待工程完成后無安全隱患甲方必須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7、如甲方需要擋土墻片石,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無價提供片石材料。
8、在爆破過程中所產生的飛石由于飛石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9、在批復火工產品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0、在進場之前由于爆破公司要辦理相關手續需乙方提前交肆萬元(40000.00元)管理費,此費不予退還。
11、在施工條件好,乙方必須加班加點,保證定期完成總工程量。
12、乙方必須幫員工購買意外保險方可進場施工。
六、誤工臺班的支付與業主同步進行,如業主未付,甲方也不承擔責任。但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與業主進行理論與索賠。
第六條合同糾紛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議定附加條款或補充協議,以便共同遵守,附加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附:20__年5月10日所簽訂的合同作廢,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運輸合同承包篇6
甲方:
乙方:
合同簽署地: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就乙方汽車拉運甲方承運的煤炭等貨物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承包經營事項
甲方將乙方的車輛組成車隊拉運甲方所承包運輸的煤炭等貨物。
二、承包經營期限
承包經營期限為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合同約定期間內若遇運價調整雙方依據新運價重新簽訂本承運合同或補充協議。
三、承包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貨物運輸的貨源,由乙方運輸至甲方或貨主指定的地點。
2、甲方與貨主辦理拉運手續和運費清結。
3、乙方必須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內完成甲方安排或隨時指定的運輸業務。
4、運輸路線為甲方指定的自陜西省神木縣大保當鎮隆德煤礦至大唐陜西發電有限公司下轄的:大唐灞橋熱電廠。
4、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所產生的燃油、路橋通行費用、違章違規罰沒費用、車輛維修保養費用、司機工資、所有保險等費用等,食宿自理。
5、乙方以自有車輛做為運輸工具,車牌號、車架號、發動機號、司乘人員身份證等合法證明文件須造冊復印2份供甲方備檔,期間不允許調換車輛及人員,如遇特殊須臨時向甲方申明并登記造冊。
6、上述車輛,必須車況完好、審驗合格、安全適用、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四、運費結算
1、運輸價格以貨物到大唐灞橋熱電廠元/噸。根據市場變化及國家汽柴油價格變動及時調整,雙方及時簽訂運費價格調整補充協議。
2、噸位計量及實際結算以大唐陜西發電燃料有限責任公司計量為基準,允許乙方有0.2%路損,超出部分損耗由乙方承擔。
3、雙方在簽訂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運輸車輛按照甲方的要求從指定裝貨點運至指定卸貨點,每天運輸后,由乙方指定的財會人員持甲方的結算單據到甲方財務辦公室結算。甲方給乙方每一天結算100%的運輸款,如甲方不遵守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乙方結算,甲方純屬于違約合同行為,乙方有權停止運輸,因甲方的原因給乙方造成停運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因素后果,由甲方全面承擔。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利糾正乙方在貨物運輸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2、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自主地組織和調配貨源。甲方有義務公正、公平、合理的為乙方安排運輸。
3 、甲方有權定按照國家規定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安全和職業道德學習,并進行考核。
4、甲方有權在承包經營期內,指定專人對乙方使用的車輛進行安全、車容、車況檢查。如乙方使用車輛存在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運輸。
5、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制定統一規范及公司管理制度,乙方必須遵守。
6、甲方有權參照市場和國家規定制訂本企業統一的運費標準和其它費用收取標準。并按標準給付乙方運費。
7、如乙方車輛進入煤場后,超過6小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所簽訂的數量和日期開工,或者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運輸等,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按每輛車每天的運輸費補償給乙方。
8、甲方必須保證乙方車輛進入煤場后裝卸貨物及時,按照本合同規定本月合同裝卸貨物數量為:_____;每天裝卸貨物量要在700噸以上,如甲方不能完成當天裝卸貨物要求,甲方必須安排人員加班裝卸貨物,無故不完成裝卸貨物要求給乙方造成合同違約,違約后果全部有甲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保證按時完成甲方的貨物拉運的任務量,并服從甲方的統一調配。
2、乙方有義務按車輛相關規定維修和保養車輛,保證車輛性能完好、車容整潔。乙方有義務遵守交通法規和機動車操作規程,保證行車安全。
3、乙方有權拒絕支付本合同約定或主管部門規定以外的費用,有權對甲方沒有依據的收費提出異議,或向主管部門投訴。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運輸過程中私自卸貨,倒貨、偷盜、不得將車輛交給它人駕駛,不得捎帶與工作無關的第三者,不得違反承包經營用途使用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變相扣留運輸貨物。
5、乙方有權對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范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并承擔違反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6、乙方有義務有運輸過程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貨物或車輛損毀時,及時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并立即報警。
7、乙方有義務保證聯系(電話、對講機)通暢,可以隨時接受甲方調配。
8、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9、乙方享有在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清結運輸費用時,依法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力。
七、貨物運輸風險承擔
1、交通違章造成的行政處罰,由乙方全部承擔。
2、交通事故,事故賠償責任由由乙方承擔。
3、貨物損毀或丟失的,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遭受人身損害和車輛損毀的,除保險公司理賠并實際賠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和補償責任。
八,違約責任
1、下列情況下由乙方支付甲方月運量運費20%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1、承包經營的車輛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的。
2、不能保證甲方調配貨運的。
3、不能保證車輛安全性能完好、車況整潔的。
4、不能參加甲方組織的學習、培訓的。
5、私自倒貨,卸貨,偷盜貨物、扣留或變相扣留貨物的。
6、因乙方原因不能取的聯系的(電話或對講機)。
7、無合法情由,拒不執行甲方調配的。
2 、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追責乙方,
1、連續兩次不能完成甲方規定拉運量的。
2、連續兩次違章駕駛并受到行政處罰的。
3、三次不參加甲方組織的學習和培訓的。
4、發生交通事故并承擔全部事故責任的。
5、以甲方名義與他人簽定貨運協議并收取運費的。
6、盜竊、故意損壞、故意丟失甲方調配的貨物的。
7、故意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的。
8、扣留或變相扣留運輸貨物的。
3、甲方應按時、足額支付乙方運輸費用(拉運費)、不得拖欠。
九、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確認,雙方為承包經營合同關系,無勞動、雇傭、勞務關系。
2、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乙方在一年內不得與甲乙客戶簽定運輸協議。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名簽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如遇糾紛,雙方先自行協商,協商未果可到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承包篇7
編號:______
______(以下簡稱包機人)為包用飛機與中國民用航空______售票服務處(以下簡稱承運人)簽訂本協議書,雙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一)包機人于______月______日起包用______型飛機___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包機費用總共__________元。
(二)根據包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包機人使用的載量為______公斤(內______座位)。如因氣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料時,載量照減。
(三)包機噸位如包機人未充分利用時,空余噸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機人不得利用空余噸位,自行載運非本單位的客貨。
(四)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五)包機人簽訂本協議書后,要求取消包機,應交付退包費每架次______元。如在包機人退包前,承運人為執行協議書已發生調機等費用時,應由包機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六)在執行協議書的飛行途中,包機人要求停留,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七)其他未盡事項,按承運人旅客、貨物運輸規則辦理。
包機人:承運人: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鑒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合同承包篇8
甲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因生產實際需要,將全部混凝土運輸交給乙方承運,乙方根據甲方需要提供車輛。現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執行。
第一條承包方式
公司六輛攪拌運輸車輛實施全方位承包的辦法承包給乙方,即包油料、司機工資、車輛維修費、車輛保險費用等,所有費用及營運安全等綜合管理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承包金額____萬元/月
第二條公司承包經營合同運輸單價
0-7公里每立方19.00元,7-15公里每立方25.00元,超出15公里以外,每超出一公里每立方增加一元。拉水每車按7方計算;砂漿每車不足5方按5方計算;補料每車不足7方按7方計算;塔吊、人工推每1方增加10元。
第三條裝載要求
乙方承運混凝土攪拌運輸,乙方協同甲方的調度人員。
安排裝料,裝料時必須將罐內積水倒完,裝料后不得私自往罐內加水,裝料和卸料后,均應將車輛沖洗干凈,如將混凝土灑落造成公路污染,則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四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接到甲方的生產任務通知后,應立即組織車輛,根據甲方調度的安排裝運混凝土到指定的工地,運輸途中和待料澆筑期間不得隨意停止罐體轉動;因乙方司機或車輛原因造成混凝土超過卸料時間至混凝土報廢的,由乙方負責(按成本計算)。
2.乙方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安全法規,車輛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結算及時間
公司每月25日結算運輸款,第二月10日支付上月的運輸款項給乙方(含符合國家的稅務發票)。
付款方式:甲方以現金或支票等方式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各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①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運輸的時間、地點及數量。
②甲方應提供駕駛員的住宿兩間,伙食費用自行承擔。
③甲方應提供乙方所需維修場地及水、電。
④甲方只預付承包后第一個月的燃油款10萬元。
⑤交警及路政的關系由公司出面協調,如產生罰款由乙方自行負責。
⑥工地路況不好,出現異常情況,由公司出面協調解決。如確定施工道路危及車輛行駛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進入施工現場。
⑦罐車到工地后,由于各種原因造成等待時間超過4小時后,此車應按塔吊計算,因質量或其他原因需返回公司調料等,不做計算。
⑧公司生產部必須配合乙方,合理安排車輛。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①乙方應根據甲方調度的安排及時組織合格車輛承運,并根據生產量的多少,自行增減車輛以保證公司生產運輸正常。
②對運輸的混凝土要負責安全責任,保證混泥土無短缺,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處以1000-5000元/次自罰款,并開除。
③在運輸過程中,遇施工便道,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乙方駕駛員不得故意刁難找借口,阻礙工程施工作業。
④在任何情況下不準罷工,停產。合作中難免出現異常情況,如出現其他情況,雙方需及時商討解決,確因雙方達不成共識需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否則一次性罰款20萬元。
第七條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八條油價每升上漲或下降1元/升,運價每立方上漲或下降1元。
第九條甲、乙雙方無違反本合同條款。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繼續簽訂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
公司代表:________公司代表: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承包篇9
買方:
賣方: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字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
2。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
4。數量
5。總值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
8。裝船時間
9。裝運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凈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于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后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部分
14。FOB/FAS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桿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只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系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系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系。
14。5。如買方所訂船只到達裝運港后,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只或將貨物交到吊桿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只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后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__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只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只。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只。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只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只船齡不得超過15年。對超過15年船齡的船只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只主要規范、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只必須是______船級社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只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船齡的船只,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5年船齡的船只。
15。8。對于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聯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只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16。CIF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率。
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凈)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注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注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凈重及/或尺碼。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注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運貨船只的國籍已經買主批準的書信一封。
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于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復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并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于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啟碇后,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I。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性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后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復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于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23。賠償例外
由于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貨或延遲交貨,賣方或買方都不負責任。但賣方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告買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5天內航空郵寄買方災害發生地點之有關政府機關或商會所出具的證明,證實災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個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議,仲裁應在中國北京舉行,并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
買方:
簽訂日期:
運輸合同承包篇10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提高甲乙雙方的經濟效益,整合雙方資源,充分發揮物流企業優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特訂立本承包經營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承包經營事項
本合同所涉承包經營事項為:貨物運輸權和運營收益權。
乙方享有的貨物運輸權、運營收益權受本合同約定的限制。(乙方提供運輸工具和人員工資)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____日止。運費結算次月____號結算(留20%年底結清)。
第三條:承包方式
甲方提前向乙方提供貨物運輸的清單,由乙方運輸至甲方或貨主指定的地點。承包運輸線路為南京市行政區域
5、乙方車輛,必須車況完好、審驗合格、安全適用、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糾正乙方在貨物運輸中違法、違規行為。
2、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需要,自主地組織和調配貨源。
3、甲方有權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安全和職業道德學習,并進行考核。
4、甲方有權制定本企業貨物運輸的規章制度。(該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義務保證規章制度符合物流行業的特點或交易習慣,不得增加乙方的負擔和責任。
5、甲方有權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指定專人對乙方使用的車輛進行安全、車
6、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求要求乙方更換車輛或變更線路,乙方必須配合。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在甲方指定的貨物運輸期限內,自主安排運輸。乙方有義務保證完成甲方的貨物配送運輸,并服從甲方的統一貨物調配。
2、乙方有權對甲方調配的貨物進行查驗,有權拒絕運輸國家禁止運輸或可能造成危險的物品。
3、乙方有權拒絕支付本合同約定或主管部門規定以外的費用,有權對甲方沒有依據的收費提出異議或向主管部門投訴。
乙方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代為清結的運費和其他費用,并承擔因遲延支付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運輸過程中擅自倒貨、換車、配載,不得將車輛交給第三者駕駛,不得捎帶與工作無關的第三者,不得違反承包經營用途使用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變相扣留運輸貨物。
5、乙方有權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范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范,并承擔違反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范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6、乙方有義務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貨物損毀時,在30分鐘內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并立即報警。
7、乙方有義務保證聯系渠道通暢,可以隨時接受甲方貨運調配。
8、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六條:貨物運輸風險承擔
一、貨物運輸風險
貨物運輸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貨物損毀、違章、自然災害等造成的物質損失以及對車輛內、外人員的賠償責任。
二、風險承擔
1、交通違章造成的行政處罰,乙方全部承擔。
2、交通事故,其人員安全責任及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3、貨物毀損的,由乙方承擔。
4、乙方遭受人身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單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如有違反,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其他直接經濟損失,違約方另行賠償。
第八條: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南京市行政區域)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乙雙方確認,雙方為承包經營合同關系,無勞動、雇傭、勞務等關
三、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戶資料、貨運單價、貨物品種、運輸終端客戶資料,均屬于甲方商業秘密。
四、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乙方在一年內,不得與甲方的客戶簽定運輸協議。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經甲方簽章、乙方簽名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乙方聲明
乙方特別聲明:
本合同所有條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義,并知悉合同約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條款沒有加重本人的義務和責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況,客觀真實。本人愿意遵守并嚴格執行本合同,如發生違約,本人承擔全部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承包篇11
編號:______
______(以下簡稱包機人)為包用飛機與中國民用航空______售票服務處(以下簡稱承運人)簽訂本協議書,雙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一)包機人于______月______日起包用______型飛機___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包機費用總共__________元。
(二)根據包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包機人使用的載量為______公斤(內______座位)。如因氣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料時,載量照減。
(三)包機噸位如包機人未充分利用時,空余噸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機人不得利用空余噸位,自行載運非本單位的客貨。
(四)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五)包機人簽訂本協議書后,要求取消包機,應交付退包費每架次______元。如在包機人退包前,承運人為執行協議書已發生調機等費用時,應由包機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六)在執行協議書的飛行途中,包機人要求停留,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七)其他未盡事項,按承運人旅客、貨物運輸規則辦理。
包機人:承運人: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鑒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